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典型案例分析
2023-09-03邹金烽
邹金烽.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典型案例分析[J].南方农业,2023,17(11):63-66.
摘 要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黨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了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以云南省探索的产业主导、资源开发、资金入股和资产盘活4种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为例,总结出要坚持实事求是、抓好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启示和经验,并针对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产权制度不明晰、管理制度不完善、要素配置不健全等问题,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财务和利益分配机制、盘活利用各类生产要素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云南省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3.11.016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19年,云南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明确按照每村补助50万元的标准,到2022年累计扶持5 000个左右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2023年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工作要点》提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省级财政投入2亿元,在全省扶持不少于30个乡镇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每个项目补助500万~800万元;确保每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上,以县为单位,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切实提升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能力。
基于此,本文结合云南省4个典型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案例,深入分析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1 研究综述
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全国各地也根据自身实践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实现形式。苑鹏等通过调查发现新型集体经济主要有产业发展型、为农服务型、资产租赁型、资源开发型等4种发展路径,其实现形式包括村集体统一经营、土地股份合作制、成员股份合作制、联合社会资本的混合所有制等[1]。孔祥智等瞄准农村集体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态势,总结了工业化、后发优势、集腋成裘3种发展模式[2]。丁波通过对皖南4个村庄的实地调研,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的演进逻辑,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3种类型,即外生型、合作型和内生型[3]。刘浩等通过定性比较分析,得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有市场导向型、产业发展型、资源开发型和生产服务型4种[4]。屠霁霞认为,浙江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村村联合、村企联合、山海协作、单位包村等“抱团”发展模式[5]。郝文强等基于浙江省桐乡市的实践归纳了自主经营模式、在地投资模式、飞地投资模式与平台经营模式等“抱团”发展模式[6]。刘晓玲广泛调研湖南省各村庄,总结出产业发展型、乡村旅游型、为农服务型和资源开发型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践模式[7]。吴春宝等通过微观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发现,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模式,此外还有产业带动型、物业租赁型、资源开发型、招商引资型、村办企业型及服务创收型[8]。
虽然国内学者对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已经有了较深的理解,但与实际案例结合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背景下研究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更少。本文以云南省4个村庄为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总结不同发展模式的启示和经验,探索边疆民族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之路。
2 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云南省各地立足自身实际,统筹用好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积极探索出了产业主导型、资源开发型、资金入股型、资产盘活型等有效实现形式,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2.1 产业主导型
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依托地区特色,扩大村域生产经营规模,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创办多种形式的经营性服务实体或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挥区位优势,为农户、企业提供生产资料和社会化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户帕村隶属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该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2019年利用3个月的时间整合村集体土地面积超20 hm2,集中力量打造尖山坡芒果种植园,聘请村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到种植园务工,并成立了户兴专业合作社,走“党建+合作社+产业+基地+村民+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因芒果栽种前4年无法挂果投产,村集体决定采取“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方式弥补收益空白,2021年在芒果种植园内套种百香果6.67 hm2、无筋豆1.33 hm2,实现收益50万元。户帕村通过发展规模农业、品牌农业,一步步从“落后村”逆袭为“先进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21年的10.05万元发展到2022年的30余万元。
2.2 资源开发型
依托地区资源优势,以股份合作为突破口,以土地等资源入股,助力农业产业发展。通过开发“四荒地”“四边地”等资源,唤醒沉睡资产,满足特定市场的需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阿者科村隶属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新街镇爱春村委会,地处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景观核心区,海拔1 880 m,全村65户481人,为哈尼族传统村落。全村上有森林,下有梯田,环境优美,历史悠久。阿者科村曾是一个典型的贫困村,2018年,元阳县人民政府和中山大学保继刚教授团队共同编制和实施“阿者科计划”,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民以传统民居、梯田等旅游资源入股,公司利润按3∶7的比例进行分配,30%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与壮大集体经济,70%为全村村民旅游分红,其中村民的分红按户籍分红10%、居住分红20%、梯田分红30%、传统民居分红40%的方法分四部分执行。2021年,阿者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8.5万元,支出16.8万元,利润41.7万元,实现了民族文化传承与乡村旅游发展“双推进”,走出了一条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经济发展和谐共生的蝶变之路。
2.3 资金入股型
强化资产补贴政策,将各级财政投入资金量化入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整合原扶贫资金注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建立“村企合一”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香盐村隶属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近年来,该村依托土地资源丰富、林业发展基础好、毗邻林业龙头企业的优势,把握县域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机会,以300万元沪滇帮扶资金为基础,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采用“村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1 100 hm2人工速生丰产林。另外,组建种树队、护林队、运输队,发展劳务经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还向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推动林产业发展壮大,实现良性循环。当前,香盐村集体经济收入连续3年超过20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
2.4 资产盘活型
积极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存量资产,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承包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推动集体资产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价值,壮大集体经济。
珠琳镇隶属于云南省文山苗族壮族自治州广南县,该镇在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开发闲置资产,发挥闲置资产效益,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1)拆旧建新,闲置资产变资金。整合村集体经济强村项目资金50万元,将老办公楼翻新重建成550 m2的商铺,每年租金收益6.5万元。2)整合资源,固定资产变资金。新建办公楼后,将办公室集中在二楼,一楼作为铺面出租,每年收益3.5万元。3)招商引资,创新经营方式。由第三方公司投资617万元承建超1.33 hm2新农贸市场,每年收益33万元。通过资产盘活模式,每年稳定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43万元以上。
3 经验启示
3.1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谋发展
云南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优势条件不一,应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1)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定位,建立独具特色、适合地方、运行有效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形式。2)以资源为导向。发挥地区优势,挖掘资源潜力,实現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城吃城,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3)以产业为导向。各地应以“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为发展方向,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发展,统筹项目资金,壮大集体资本,在形成固定资产、保障投资收益的同时,推动特色产业品牌化,发力培育乡村产业。
3.2 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9]。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清产核资、成员边界、股份量化等多个环节。目前,云南省大部分地区清产核资已经完成,各村闲置的集体资产资源得以盘活。户帕村、阿者科村、香盐村和珠琳镇正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创新探索出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因此,各地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3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各方权益
积极探索和建立不同类型、权责相符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集体与农户尽可能多地分享发展红利,实现农民增收、集体受益、企业发展。1)完善集体经济在股份分红、利润分成、联农带农、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联结机制,让更多成员特别是低收入成员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2)联合其他主体,促进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合作社、政府部门等主体的紧密合作,拓展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的增收渠道。
4 存在的问题
4.1 产权制度不明晰
云南省属于欠发达地区,部分地区仍存在成员资格、产权主体、资产边界等界定不清晰的问题,易导致“搭便车”等行为,影响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入市交易,也可能损害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现有法律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何界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易发生产权归属不清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维护者,而现实中集体所有权大多由村“两委”代替行使,“政经”未分离,易造成集体资产遭受侵占、流失或流转不畅等问题。农村集体资产时间跨度大、来源渠道广,大多存在着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农村集体资产范围、边界和权能较难确认,易引发权属纠纷。
4.2 管理制度不完善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1)财务管理不规范。云南省多数村庄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农村财务管理面临着财务决策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人才欠缺,财会人员专业水平低,财务公开内容不完整和程序不合理,群众监督积极性不高,监督渠道不畅通,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资产产权不清晰等突出问题使得农民无法真正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受益;村干部的贡献很难被量化并在收益分配中体现出来,导致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4.3 要素配置不健全
云南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较为明显,农村缺乏优质生产要素,并且现有生产要素难以实现有效配置。1)资本投入不足。农村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招商引资能力较为薄弱,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启动资金和基础设施投资不足,进而影响农业投入产出。2)人力资源缺乏。云南省农民大多未接受过基础教育,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并且老龄化问题突出,加之青壮年外出打工,劳动力流失严重。同时,云南省缺乏致富带头人、技术管理人才、有创新精神和拼搏精神的村干部。3)土地撂荒问题严重。云南省部分地区青中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大量土地被闲置。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效率低下。
5 对策建议
5.1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做好以下三点。1)集体成员身份的确认要综合考虑成员的户籍、土地承包、对集体的贡献等多层因素。2)进一步清产核资,尽快完成对村集体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核查登记,并根据成员情况进行量化,避免后期因权属不清引发纠纷。3)形成一套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加强体制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5.2 完善财务和利益分配机制
上级政府应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集体进行整顿,通过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引入第三方资产监管平台等手段,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针对利益分配问题,既要设置多种类型股份,建立集体股份动态调整机制,又要探索员工持股、期股期权、股权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产股份权利的同时,使集体经营管理人员获得的收益与贡献相匹配。
5.3 盘活利用各类生产要素
云南省应引导要素流向农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既要坚持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决定性作用,多举措盘活各类生产要素,构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又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和规范作用。1)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缓解村集体面临的资金和信贷需求不足的困境,通过“拨改贷”“奖改补”等方式为集体经济注入发展活力。2)始终将人才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關键,充分发挥村“两委”的带头作用,优化人才引进政策,鼓励大学生、优秀青年回乡创业,大力推广第一书记制度,加强农村工作人员培训,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善经营的新型人才队伍。3)充分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依托农村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的优势,发展现代产业项目,同时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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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晓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核心要义、实践模式和经验启示——基于湖南省部分村庄的调查[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2(3):132-137.
[8] 吴春宝,郑凯元.共同富裕目标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逻辑与路径:基于全国微观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23(2):17-27.
[9] 新华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1(7):14-21.
(责任编辑:刘宁宁 丁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