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3-09-03金明华
■金明华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十八大以来,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振兴法制建设进入新时代。但是,各镇各村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乡村法制建设有一定差异。因此,着眼于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制度供给不足、法治意识淡薄、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等问题,宝山区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
一是完善乡村振兴规章制度。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在乡村治理方面采取“规范各项村民民主制度,确保法治有序”措施:做到各类规章制度先行,制定并实施《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违法建筑管理村规民约》《河道范围“十不准”行为规范》《规范农村出租房屋的村规民约》《塘湾村村容生态环境保护村规民约》等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村两委班子联系户制度,制定并实施村民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村务电子档案平台。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为改善村容村貌、完善乡村的日常治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优“亮底工作”,各镇村(居)基本实现线上线下“两有”公开模式:线下有党务、村务公开栏,确保村民知村务、明账目,主动公开村民关心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财务收支等情况,使村的民主议政、村民自治制度落到实处;线上通过宝山区“社区通”平台使党员带动村民实名加入平台,只需手指轻点,党务、村务皆一目了然。党支部亮底、村委会亮底变得更加充分、全面,有效提高了村民监督村务工作和参与村民自治事务的积极性。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与服务。将“宝山区乡村治理创新榜”活动,作为2020年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重点抓手之一,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涌现了一批典范村,如“弘扬民主法治,涵养乡风文明”的罗泾镇塘湾村、“加强法治建设,做法律明白人”的杨行镇东街村、“以法治文化园为载体,提升依法治村水平”的顾村镇老安村等。通过活动,让村干部、村民感受了法律力量,认知了法律尊严,增强了法律信仰。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乡镇政府确保有专业的法律顾问,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有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宝山区月浦镇聚源桥村与月浦人民法庭创新成立法官巡回工作室,指导人民调解、促进纠纷化解、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全体村民。
四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利用“宪法宣传周”、春耕备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节,开展进村入户宣讲,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广泛深入宣传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区司法局共同培育了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对示范户参与村务管理能力、法治宣传能力、法律服务引导能力、纠纷调处能力等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