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与对策探究
2023-09-02朱俊华
朱俊华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 贺州 542899)
近年来,大桂山场林牢固树立“两山理论”,以林业重点工程为抓手,重点推进林下采集、林下加工、林下种养、林下景观利用等主要经济发展模式,做大做强特色化林下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打造林下经济特色知名品牌,以此实现产业振兴,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大桂山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不利于林下产业的稳步发展。基于此,文章主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旨在提高大桂山林场林下产业质量,促进林下经济产业迈向更高层次。
1 相关概念
1.1 林下经济概念
从广义上讲,林下经济主要指通过林下养殖、林下种植,对现存林下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发挥林荫优势,以此实现农、林、牧各个行业的资源互补和资源共享,是新型林业发展经济模式之一;从狭义上讲,林下经济主要指对林下空地、林冠下区域的动植物资源进行人工培养,构建立体复合生产经营模式,同时将林业产品、林下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此改变传统单一纯林业生产方式,提高林间种植养殖效益,保证产业结构的复杂性和复合性,最终实现林业、农业、畜牧业等多个产业链条的渗透融合。
1.2 林下经济理论支撑
林下经济的基础理论主要为生态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1]。其中生态学理论主要观点为:整个生态系统是由多种生物组成的,如果将林上、林中、林下生物相组合,可以构建一个健全的、整体的、有机的生态功能单位,通过能量间、物质间循环来发展林下经济,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坚持适度原则,兼顾自然界中物种的唯一性,尊重客观规律和事实,以此实现林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理论主要指在生产环节,应该将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进行有机结合,最大限度顾及当前经济生产要素和经济水平发展,对林下资源开展科学配置。
2 大桂山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与问题
2.1 现状
大桂山林场始建于1957 年,总场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林场经营总面积超1 006.67×104hm2,资产总额约39×108元,林场下辖10个内设机构、6个对外造林(经营)部、7个营林分场,总森林覆盖率91.2%,活立木总蓄积超630×104m3,且在“十四五”期间,大桂山林场以“壮美大桂山”为总体目标,自主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发挥林下优势,打造特色经济群,已经形成林药、林菌、林游、林禽、林蜂、林学等多个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其中,林药模式主要指林场利用荫生植物特性,通过生态林下引种,种植中药材,开展药用植物种植基地建设,立足林场生态和资源优势,不断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林菌模式主要指在郁闭的地下种植木耳、香菇等食用菌,做好菌群基地管护与采摘,以此实现“一地双收”;林游模式主要指利用森林生态景观开展森林旅游业;林禽模式指在林下发展畜禽养殖业,基于林下良好空气流通性和透光性,利用林下杂草和昆虫等资源,为畜禽养殖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林蜂模式指将林业发展和养蜂相结合,利用森林中丰富的蜜源植物获取蜂蜜;林学模式主要指开展林下研学,将产学研相结合,做好森林生态教育普及和宣传工作。
2.2 存在的问题
如今以上特色林下经济群均取得良好成效,但是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系列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2.2.1 林场和合作林农对林下经济发展持观望态度,收益信心不足
当前大桂山林场经营发展模式主要是场内造林和场外造林[2]。无论是场内造林还是场外造林,均可以通过“林场+林农+合作社”模式进行营林抚育,但是由于部分林农对国家相关林业发展政策了解程度不深,再加之林农受到小农思想的禁锢,自给自足观念根深蒂固,对提高土地生产力意识较低。因此对于林下经济发展并不了解,有意愿发展林下经济的小户、散户数量较低,对未来预期收益信心不足,同时林农和小型国有林场对市场需求了解较少,难以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对林下经济发展始终保持观望态度。
2.2.2 林权抵押贷款实施不到位,林下抚育与养护积极性低
在林业改革过程中,林权抵押贷款始终都是重要的一环,只有配备完善的林改措施,才能保证林改工作有效落实[3]。但是在实际经营和养护过程中,大桂山林场权抵押贷款实施不到位,部分林地权属不明晰,因此难以将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直接导致部分林农投资金额短缺。部分银行林权抵押贷款条件较为苛刻,林农获取贷款概率低,政策性森林保险缺失不能为经营者、造林者、抚育者提供较为全面的风险保障,因此在林下经济投资、养护和管理中,大桂山林场场外造林地林农对获取预期收入的信心不足,故林下抚育和养护积极性不高。
2.2.3 林下产品附加值偏低,品牌建设落后
林下产品附加值主要指在森林资源基础上进行第二、第三产业加工,即在初加工基础上进行精加工或深加工,充分挖掘林业产品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营养价值,但是在整个林下产品销售供应链中,大桂山林场仍然将眼光聚焦在供应链的前端,即如何提高大径材林木和高质量林木供应量,而不去考虑原材料加工问题,无法获得由于产品增值和产品升值而带来的更多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合作林农自身利益诉求,制约大桂山林场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脚步。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大桂山林场需不断提高林业产品附加值,通过品牌建设和特色集约化经营发展模式,提高林下产品市场竞争力。
2.2.4 林场与龙头企业合作不紧密,林下产品销售半径短
大桂山林场与当地龙头企业合作不紧密,因此在发展林下经济时不能适应市场规则,产销受到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①当地的龙头企业给国有林场科技支撑不足,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高,难以实现森林资源多途径、多层次利用,大桂山林场林下经济生产模式较为单一,不能充分挖掘从林冠到地下土地的开发潜力,因此难以培育区域鲜明化、特色化林下经济结构;②大桂山林场林下产品销售路径较为狭窄,不能与市场做好对接,可能导致林下产品“产出多、销售少”的局面,不利于大桂山林场林下经济的永续发展,对林农增收创收产生阻碍。
3 大桂山林场林下经济创新发展路径
3.1 宣传和解读政府相关政策,提高林农和林场林下经济发展信心
林下经济是一项新兴产业,部分林农对该项产业发展模式、发展前景不了解是常情常态,要想保证林下经济规划顺利执行,林业部门、农业部门、金融部门、畜牧部门和当地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应该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做好政府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及示范带动工作,选择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立地条件和发展现状的林下经济模式,学习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林下经济市场发展前景与市场预期经济效益,扩大造势,宣传典型事例,以此让林农熟悉相关林下种养使用技术,在联合督导组技术服务下增强林农林下经济发展信心与决心,以提高群众满意度。
3.2 强化保障和配套措施,提高大桂山林场和林户林下抚育与养护积极性
相关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当前林下经济产业项目需要,不断加强并完善对大桂山林场和小散农户贷款扶持力度,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对贷款、还款条件予以简化和放宽,必要时应建立金融机构贷款专项基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不断探索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路径。相关部门对该笔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强化督导,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去向和前期计划一致。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不断完善林下经济配套政策,本着“谁投入谁受益”原则,构建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为引领的林区居民发展林下种植奖励措施,鼓励并扶持林区居民和林农发展林下养殖奖励措施,根据当地财政收入实际情况,按照种养类型予以每户600~1 200 元/0.067 hm2的补助,以此提高林场和场外造林林户林下抚育和种养积极性[4];其次,应该引导小型国有林场和场外造林户主动学习新技术,主动掌握与传统林业不同的林下种养方法,以培养畜、禽、菌、草、虫等林下生物链为主,打造真正的绿色健康食品,促进后续林下产品销售,最终完成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过渡。
3.3 以特色化发展为核心,树立品牌,提高林下产品附加值
广西地区木材产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如今已经形成八角、松香、肉桂等经济林、速生林等林下经济种养模式,大桂山林场可以在这一资源禀赋下,根据本林场实际情况,树立特色化发展模式,创新发展路径,为林下经济发展和变革注入新活力。比如:大桂山林场可以构建“桉树+八角+畜禽养殖”的林下种养特色经济发展项目,其中桉树是人造板产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通过大面积的桉树种植,可有效加快广西地区人造板行业结构调整。此外,八角属于经济林树种,与畜牧养殖相结合,可有效推动林场内部速生林、经济林和畜牧业的全方位发展,以林场为载体,构建林业功能互补生态圈,打造重点林区产业园,如今该种特色化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广泛应用于广西东门林场、大桂山林场、维都林场、博白林场等多个林场,树立远近闻名的林下经济品牌,同时在林户主动学习林下种养相关技术基础上,林产品、畜牧产品等附加值有效提升。
3.4 龙头企业紧密合作,拓宽林下产品市场销路
大桂山林场在生产林下经济产品时,还应该积极开拓市场,延长产业链,实现林下产品价值增值,改变原本初加工和小规模加工现状,不断实现林下经济产品的深加工,拓宽市场销路,提高销售辐射半径[5]。鼓励林场和当地龙头企业开展紧密合作,以此保证林下经济产品市销对路,与祥盛公司、国贸集团、丰林集团等大型人造板企业展开合作,利用林木原材料,结合家具加工技术、数控技术、橡胶合成技术,延长加工链和产业链,最终实现林业产业转型和升级。还可以充分利用林下资源,与广西盛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多措并举发展林下产业,在乔木林、灌木林下种植金银花、草豆蔻、百部等十余种中药材,通过以短养长,长短结合方式,以技术为支撑,做大做强林药产业,有效缓解市场中药材苗木供求矛盾问题,为该林场提供可持续发展动力,甚至可以通过中草药销售收入反哺森林。
4 结语
综上所述,大桂山林场要想保证林下经济规划顺利执行,应该宣传和解读政府相关政策,做好示范带动,强化保障和配套措施,树立林下产品品牌,构建林业功能互补生态圈,与龙头企业紧密合作,以此保证林下经济产品市销对路,最终实现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