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
2023-09-01毛静彦
毛静彦
(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12)
0 引言
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是以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以框架为主要结构设计、以模数制为尺度控制和加工生产手段的建筑营造技术体系,不仅体现了中国古代工匠的精湛技艺,凝结了中国古代科技智慧,还通过其构建的建筑及空间,表现出人民对自然和宇宙的认识与审美意象。2009年,中国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今仍发挥着增进文化认同、维系民族情感的重要作用。
1 发展历程
1.1 历史时期
战国至西汉只留存一些建筑遗址(如燕下都、邯郸、临淄等)及间接资料(如铜器刻画的建筑图像、陶器模仿的建筑造型等),当时已有用夯土和木构架结合建造高台的技术。东汉至南北朝资料逐渐丰富,尤其是南北朝的佛教石窟中有大量仿木构雕凿而成的窟廊和图像,这一时期高台建筑已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运用斗栱等木结构方法建造的多层建筑。隋唐五代,我国木结构建筑取得飞跃发展,抬梁穿斗均已成熟,斗栱成为中国古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宋代时广泛使用模数制,形成“殿堂”“厅堂”两种结构,并官方刊发《营造法式》,详细记载了各个木构件的尺寸、做法以及组合,文末附有官式建筑木构梁架图纸。辽金元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营造法式》记录的形式,同时又在探索新的营造技艺,如“减柱”“移柱”“大额式”的做法,斗栱的变化,“叉手”“托脚”“斜撑”的应用等。明清时期中国传统木结构技术发生了较大改变,原先具有结构作用的斗栱趋向于装饰化,模数制从“材分制”转变为“斗口制”,拼合梁柱构件技术快速发展,在这一阶段遗留下来的建筑也是最多和最完整的,尤其是群体建筑的设计达到巅峰,北京故宫就是最为优秀的例证。
1.2 近现代
中国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在古代社会并未纳入文化的高度,其记录仅散落于少量的典籍、各类型的史料与抄本之中。加上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方式系于师徒的口传身授,代代相传,其更迭与消亡更加难以把握。
1912年,出身于木匠世家的姚承祖在苏州积极倡导成立“鲁班协会”,并在苏州创办小学,招收培养建筑工匠,传承香山营造技艺。1923年,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建筑科聘请姚承祖讲授“中国营造法”,第一次将中国传统营造技艺引入学术研究和专业教学,也是我国整理传统营造技艺的最早尝试。
1930年中国营造学社成立,我国首次以现代保护视角关注传统营造技艺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研究,以梁思成、刘敦祯等为代表的第一代建筑学者成为学社的中坚力量。他们根据全国范围内大量的实地测绘,对宋《营造法式》和清《工程做法》进行释读,深入探索宋式和清式建筑的营造制度和方法、构件尺寸和功能、使用者和参与者等多方面问题,并编辑整理出《哲匠录》,采用人物传记的形式,按照时代顺序汇集了营造、叠山、攻守具、造像、营建五类工程方面的相关人物,连载于《中国营造学社汇刊》,因以“人”为观察角度而具有极为前沿的学术眼光。此外还有对专业名词术语的辨析和解读,对营造则例抄本、典籍、古建模型的搜集,以及对匠作传承的记录和研究等。
该阶段营造技艺的保存、研究与保护实践,多以中国营造学社为主要力量,内容集中在官式建筑营造技艺及由此向外生发的相关技艺,民间其他类型的传统营造技艺则相对较少。
1.3 建国后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成立,下设“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1956年更名为“古代建筑修整所”,组建古建筑技术研究小组,先后制作出山西应县木塔、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山西五台山南禅寺大殿等一批精美的古建筑模型,使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掌握了传统营造的加工、安装与结构构造,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古建筑调研,保存了大量资料。
1958年,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成立“建筑理论与历史研究室”,聘请梁思成、刘敦桢为主任,尤其注重对民居等传统建筑的调查和研究,但该阶段对于各地民居与少数民族建筑的探索,并未上升至营造技艺的保护层面。理论研究之外,古建所还完成了北京至全国各地数十项重要的古建修缮工程,陆续举办全国古建修缮工作人员的培训班,与修缮工程密切结合,为我国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培养了一批核心力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建筑史学研究工作逐渐恢复,建筑遗产的保护修缮工作也进入新的层次,主要针对之前阶段的营造技艺相关工作进行整理,相继出版了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陈明达《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王璞子《〈工程做法〉注释》、王世襄《清代匠作则例》等著作;《清代木构建筑的节点和榫卯》《古建筑翼角的构造、制作与安装》等细分领域也得到关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1]《中国建筑艺术史》等集大成者问世,为新时代的文物建筑相关学科奠定基础[2-5]。
21世纪初,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进入更全面的保护实践阶段。2006 年,香山帮[6]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客家土楼营造技艺、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9 年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申遗成功,传统营造技艺开始频繁地进入学界与公众的视野,相应的记录、研究与保护工作得到空前的充实[7-9]。
2 价值内涵
2.1 “木头史书”——还原古代社会
建筑是人类基本实践活动之一,无论个体建筑、建筑组群还是城市规划,都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精确反映着当时社会的现状。
其一,窥得自然环境。中国土地辽阔、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传统木结构建筑采用不同的形制与结构:南方潮湿,发展出远离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北方寒冷雪厚,催生陡峭的屋顶和严丝合缝的井干式壁体。
其二,寻觅人群迁徙。传统建筑既包含着迁出地的特征,又有随着地理环境和周遭文化的变化而产生的变异,如防御功能强大的土楼建筑、符号关联明显的会馆建筑、处于演变过渡期的“九厅十八井”建筑等,就是由中原迁徙至南方的客家人创造的文化景观。
其三,获知当时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状况。通过对具体的建筑构件的形制和碳十四测定,可以证实史料中的“退材”制度,即将退弃的材木筛选后回收备用,这与所处年代的经济政策紧密相关。
其四,追溯营造技艺和生产技术的发展历程。以抗震为例,匠人始终在精进技术,宋《营造法式》已经总结了柱子侧脚(即微微往里倾斜)、暗层设斜戗柱(类似桁架结构)、地栿做法(即连接柱脚形成整体)等抗震技术,近代建筑的“整体浮筏式”基础就是从古代建筑台基发展而来。同时,建筑技术的发展不是孤立的,它与整个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相联系,如铁质金属工具的推广,对于木材采伐、木构件加工和榫卯制作都有着巨大作用;建筑营造中对于工料计算、建筑定位的需求,也反过来促进数学和测量学的快速发展。两者互为标记,互为印证和线索。
2.2 “华夏意匠”——蕴含思想观念
建筑不仅能传达物质社会的信息,更寄寓着当时人们的文化观念和历史思潮。
其一,和而不同的审美。“和谐”是最具有东方智慧的中国传统文化理念,也深深体现在中国传统木结构[10]建筑中,其表现形式即“均衡美”和“韵律美”。均衡的建筑在审美视觉上给人安稳的感觉,有时受制于具体的场地、地形、交通等因素,匠人会通过巧妙的艺术处理,在改变绝对的对称关系后仍保持原有的均衡。如明十三陵,依照山势将神道设计成偏于东北且略有弯曲的形态,靠拢东部体量较小的山峦,将其串联成整体,而远离西部体量较大者,留有稀释空间密度的余地。具体到建筑个体,用相同或相似的构件,按照一定规则排列显示,可以在布局、立面或内部空间获得节奏感与韵律美,如苏州园林的游廊,柱与梁、墙与窗,皆以曲折有序的固定模式定期重复,宛若音乐的不同声符交织,和而不同。
其二,天人合一的风水观念。传统建筑与风水总是分不开的,作为中国术数文化的重要分支,它糅合了阴阳五行的哲理学说,附会了龙脉明堂等形法术语,决定着建筑的选址、布局、形制结构、色彩装修等。如北京四合院多采用“巽门坎宅”,巽位(即东南)为风位,人们祈愿大风将财富源源不断吹入府邸,因此院子大门一般开在东南角。又如天坛祈年殿,中间4根龙井柱象征四季,中层12根金柱象征十二个月,外层12根檐柱象征十二个时辰;圜丘形圆象征“天”,铺砖、栏板、望柱都用九或九的倍数,象征“天”数。风水绝非封建迷信,而是生活经验的抽象化和世俗愿景的具象化,与儒释道等文化观念密不可分。如“巽门”即可在东南风盛行的春夏季节,保持院子温暖湿润,杜绝秋冬季节寒冷的西北风[11]。
其三,富有“礼”的秩序感。周代开始,建筑开始突出强调辨尊卑、辨贵贱的社会功能,并融入审美意趣,构成完整的建筑景观。如《明会典》规定,一品二品官厅堂使用五间(面阔)九架(进深),三品至五品官厅堂使用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官厅堂使用三间七架,构成整个城市的肌理。由于中国传统木结构多以庭院式建筑组群出现,这种庭院族群也与完整的伦理秩序相适应,如紫禁城“居中为尊”,不仅前三殿、后三宫等主要建筑都集中在居中的主轴线上,宫城的主体(前三殿)还置于主轴线的核心部位,层层择中布局。历朝历代对内外檐装修、屋顶瓦兽、梁枋彩绘、庭院室内陈设也都有严格规定,古代工匠更是智慧地将等级秩序之礼制量化,形成尺度单位规律递减的模数制,成为中国建筑史上重要的高光创造。
2.3 “建筑之树”——展现文化自信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欧洲人普遍认为世界建筑的中心和历史的主流在于西方建筑,他们笔下的建筑史称西方建筑为“历史传统的”,东方建筑为“非历史传统的”。英国《弗莱切尔建筑史》中有一张著名的插图——建筑之树,其上中国及日本建筑被视作早期文明的一个次要分枝。中国学者似乎也受到影响,失去自信,总以西方技术为先;民众面对传统建筑拆改逾半也不觉可惜。
然而,尽管中国传统建筑与西方走向截然不同的路线,我们的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依旧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结构上采用框架结构,墙倒屋不塌,抗震性能很好;采用榫卯结构,整座建筑可拆解、移动或搬迁,有需要的话每隔一段时间可以落架大修,原样恢复。又如设计上早已形成纯熟的模数制度和比例关系,营造时一般会先制作建筑模型,是世界上最早的装配式建筑;理念上“以人为本”,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重视现世生活和居住舒适性,更加贴近现代人们的需求等。
中国传统木结构[12]建筑覆盖广、类型多、体量大、意蕴深,高度浓缩了民族特色、宗教信仰、彩画艺术、科学技术、美学思想及历史故事,真实展现着我国文化的饱满与魅力。其所依靠的营造技艺,是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建筑智慧的亮点。在第十七版《弗莱切尔建筑史》中,“建筑之树”的插画最终用“东方建筑”代替了“非历史性风格”的表述,并有西方学者提出,世界建筑文明发展史不是“树”而是“河”——随着国内外认知的纠偏,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和保护传承,它作为历史悠久的一支独特“河流”,与其他建筑文化体系交流共享,相伴汇集于现代世界建筑文明之“大海”。
3 履约实践
3.1 遗产展示
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依靠木结构建筑载体来展示。随即牵扯到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依靠文物建筑来展示技艺,在实践非遗的过程中,是否会对文物建筑的真实性造成影响?
日本遗产界有“落架大修”的制度,每隔一段时间会将文物建筑全部拆卸,再重新搭建。这个制度培养出一批熟练操作的工匠,完美继承了木结构建筑的营造技艺。倘若每隔百年落架一次,平成时代的古建筑到底几分古几分新?是以构件更换的比例计算?还是以添加新材料的多少来计算?将场景换到国内,当传统技艺的展示与文物历史性原则相抵牾,就会导致现状凝滞,举步维艰,传承人只求无过。
实际上日本遗产界对这个问题也有所考量。根据《唐招提寺平城大修4000天全纪录》,唐招提寺是鉴真东渡后在奈良创建的律宗寺院,其主殿金堂创建于8世纪末,经镰仓时代、江户时代、明治时期多次重修保留至今。1998年开始金堂落架大修的前期勘察工作,经勘察设计、解体、调查、维修、组装,至2009年竣工,历时11年,约4 000天。
这部纪录片展示了如何维持原构和更换新材之间的平衡。首先,金堂的屋顶在明治时期大修过,结构发生巨大改变,以前古老的构件部分被丢弃或做成小料,满屋顶都是比利时制造的铁箭、进口的钉子等西洋的东西。这是金堂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将屋顶恢复到最初的中世,还是大修过的明治?最终出于尽量使用旧构件的考虑,金堂选择了明治时期的屋顶作为复原目标。
这时出现第二个问题——明治时期的屋顶以旧有结构已经不能承重了,因此被置入了现代桁架结构(如图1所示)。经历了几百年的蠕变,木材逐渐将不均衡的受力变为均衡,此时贸然改变受力,例如将弯曲的构件拉直,或将错位的节点复原,都有可能导致屋顶的坍塌。那么应该如何以更好的方式支撑屋顶呢?
金堂聘请的现代建筑大师给出了“在大梁左右增加斜撑”的最优方案,却被修缮委员会否决了,意见是不要给珍贵的原构件增加多余的受力。最终选择了在目所不及的平棊之上置入支撑结构,相对独立,不直接作用在原构件上,而且可拆卸,倘若一两百年后找到了更好的加固方法,可以不进行落架就更换掉(如图2所示)。
此时,材料的使用又遇到了困难。以桔木为例,匠人会尽可能使用古代的构件,但端头被压碎的桔木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承力了,必须更换。金堂的木材极其优质,1厘米有21道年轮,而且每一道宽度几乎相同,这种纹理致密的木材是金堂保存长久的最大功臣,作为更换的木材,也要尽可能靠近原有品质。修缮委员会限定使用吉野产的柏木,对购入的木材进行严格把控,第一批69根里只选了17根,其他都退货,大约退货了11次,直到最后一批250根全都合格。这些还是只进入金堂的备选仓库,要存放一个多月再看品质。最终将幸存木材加工成替换构件。被替换下来的旧构件也不会浪费,一些科学组织会用来做研究,例如对檐椽(日本称地垂木)进行压力测试获得它的强度等。
当然,日本唐招提寺金堂落架大修一方面尽力保留旧有构件,另一方面在发现昂(日本称尾垂木)对不上的时候,也是大刀阔斧把承昂的原构件削薄。珍惜每一个构件,同时更以大局为重。这是将真实性从物质层面或构件层面,上升到历史层面或知识层面,私以为可以作为国内实践与展示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的参考。
3.2 问题与对策
我国传统建筑营造技艺[13-14]的文献记载较少,研究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停留在建筑本体的民俗内涵和形制断代层面,对营造技艺关注不够。加上传统建筑行业的社会地位不高,待遇条件较差,传统匠人转行和后继无人,而新材料、新技术的出现使木结构必要性和实用性下降,导致我国传统营造技艺流失消亡现象十分严重。
首先,当今的营造技艺局限在小量特殊项目,缺少从零开始营造的实践机会,很难像一般的手工技艺推进生产生保护;而古建筑的修缮却是数量巨大且具有持续性的。转变思路,将“从零到一”的传承方式调整为“从一到一”,即通过修缮和展示修缮的过程来保护营造技艺,或许是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案。例如也在适当时机划定部分历史建筑定期落架大修,培养高层次专业团队,修缮时尽量使用传统工具和材料,遵循传统工序和习俗。同时,修缮过程可以通过体验类文旅项目、公众科普主题或纪录片形式向社会公开;也可与学校合作,开放爱国教育及建筑文化、民族民俗等教学参观[15]。
其次,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核心都是“人”,工匠是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的重要载体,必须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改善其生存状况,为他们创造良好的传承环境。同时引入学校或培训班教学的传承模式,尽快储备后续人才。不仅应推进职业教育,如聘请传承人授课教学,与古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合作等,还应重视理论研究,如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的课程,收纳高学历人才,深入推进学术建设等。
第三,活态传承的关键是以创新应用的方式发展该非遗,使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融入现代生活,扩大社会影响力。如开发文创产品、举办相关展览、拍摄营造纪录片,以及在新的建筑作品中展现传统材料、构造、手工技术、营造理念等。2008年,“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十年间开展了“百村千幢”等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通过传承人及其团队对古民居、古祠堂、古戏台的修复,既很好地保护和传承了营造技艺,也为徽州祠祭、徽剧、徽州民歌、徽州目连戏等非遗项目的生存空间进行了良性修复,最终依托传统木结构建筑建立非遗展示馆,形成“幢幢有故事、村村有文化”的文化风景线,就是活态传承的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