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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研究

2023-08-30程丽婷董传升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3期
关键词:生态化居民主体

程丽婷,董传升

(1.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2.沈阳体育学院 科研处,辽宁 沈阳 11010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1]社区作为社会健康治理的基本单元,在健康中国行动体系中居于“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地位。社区是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活动平台,居民健康行为养成与发展深刻影响着社区健康治理水平,因此需要不断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2]。

相关研究显示,体育不仅可以有效防控慢性病的产生和蔓延,加速疾病康复进程,而且可以有效提升人们的健康水平[3]。基于长期跟踪研究,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敦促各国政府把推动大众体育的发展作为公共健康与社会政策的组成部分,并明确提出“使体育成为健康生活方式的基石”的倡议[4]。然而,我国社区健康治理仍然以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为主,注重疾病的预防与治疗,缺乏对健康关口前移下由体育驱动的健康行为养成的积极回应。因此提高社区健康治理水平,需要构建“医疗健康+体育健康”的大健康治理体系,积极推动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养成与优化。

然而,受传统社区管理体制下线性、强制性、垄断式治理思维[5]的束缚,我国社区忽略了对居民体育健康行为养成问题的有效治理。据此,本研究以健康中国建设为背景,根据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养成规律,基于生态系统理论,探讨如何构建整体性、民主性、协作性的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化治理体系。

1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1 体育健康行为的内涵

体育健康行为是体育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主动健康为目标、以运动为基本手段、以构建体育生活方式为基本任务而生成的一种解决慢性病防控和健康治理需求问题的体育行为。

体育健康行为是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以来基于主动健康治理理念和治理活动提出的。主动健康是近年来我国学者探讨亚健康和慢性病蔓延防控问题时提出的一种新型的健康观,是将以运动为基本方式、以健康为目标的生活方式作为具体内容的健康干预活动[6]。体育健康行为是对主动健康理念的回应,也是主动健康治理的重要内容。

1)体育健康行为是以主动健康为目标的体育行为。体育行为作为体育活动开展的基本载体,既可以是健身、娱乐、教育的基本手段,也可以是学科建构的基本逻辑[7]。体育健康行为则不同,是在遵循“推动健康关口前移”[8]原则下形成以主动健康为目标、具有明确健康治理指向的一种独特的体育行为方式。2)体育健康行为是以运动为手段的体育行为。主动健康治理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在推动健康关口前移的基础上,既要积极主动防控慢性病蔓延,又要通过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来实现健康有效治理的目标。因此,在因工业化、城镇化而形成的轻体力时代,运动几乎成为唯一能够有效促进身体有负荷活动的手段。通过科学负荷的持续刺激,生理代谢、心理促进、关系互动和行为规范等人体活动才有可能进入一种良性的运行状态。也唯有如此,人们才有可能真正有效实现健康生活的目标。3)体育健康行为是以重构生活方式为基本任务的体育行为。体育促进健康必须以经常性的身体活动为基础,通过自身持续接受负荷的有效刺激来实现。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有效身体活动,是指每周参加3 次及以上、每次不少于30 分钟并达到中等以上强度(微微出汗)的身体负荷活动。很显然,这需要参与体育活动的社会个体在原有的生活方式中,不仅要有计划地预留体育活动的时间,而且还要为支持体育活动而展开其他活动,如购置体育用品、联络运动伙伴、预约运动场地等。因此,只有重构人们的生活方式,体育健康行为才有可能产生、持续和优化。4)体育健康行为是以全人群为对象的体育行为。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与居民日常生活的融合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不仅实现了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有效覆盖,而且逐渐形成了基于人们生理、心理、社会适应、道德关怀和积极干预的独特的行为方式。5)体育健康行为是一种科学运动行为。从运动基本规律来看,任何体育项目或体育活动都具有其特定的规则及动作规范。从事体育活动的社会个体必须严格遵守规则和规范,方可顺利达到健康的目的;反之则可能损害健康,带来不必要的健康安全隐患[9]。

1.2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基本内涵

“生态化(ecological)”概念最早是由苏联学者提出的,是对类自然生态系统的一种形象化、拟态化描述。生态系统是指在特定时空环境中,生物种群之间及其与环境之间彼此影响、相互协调所构成的统一整体,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状态,具有系统性、整体性、自组织性、开放性、协同进化、复杂非线性等特征[10]。根据生物演化中变异、选择与遗传的基本规律,人类社会与自然世界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与可比性,在创新、选择与复制的过程中形成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基本元理论基础[11]。这符合自然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伴随着数字信息化、协同化、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进,生态学的基本原理逐渐渗透到社会科学、行为科学等领域,并根据自然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关系思维、系统思维、整体思维、平衡思维来思考与解释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无法用一元、线性、简单因果关系思维解决的现实问题,进而形成了广义的生态系统观,用于描述一种动态平衡状态。

在广义生态系统观的指引下,围绕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养成的核心所形塑的社区多元主体间及其与社区内外部环境间的互惠共生的关系网络,本质上构成了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系统。因此,本研究依据生态化内蕴的系统性与整体性理念探寻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的答案。据此,本文将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化治理界定为围绕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养成的核心及规律,以构建优良的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系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生态系统的构造原理与运行规律,按照生态学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以生态学中的整体系统观、动态平衡观、可持续发展观等为指引,审视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存在的问题,重新梳理和建构生态主体间及其与社区内外部环境间良性互动的生态联结关系,协同打造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共同体,实现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的善治。

2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困境及根源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体育健康行为养成的重要平台。社会个体行为(behavior)的养成是个性特质(personality)与环境(environment)互动的结果,勒温将之归纳为一个行为公式,即B(行为) =P(个性)·E(环境)。因此,通过积极开展社区体育活动,构建有利于人们体育健康行为养成的社区环境,激励居民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并将体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最终形成体育健康行为。这就需要构建良好的社区体育生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活动。然而,受传统社区管理惯习的束缚,当前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面临重重困境。

2.1 健康治理囿于传统,难以形成支持生态

社区健康治理理念及其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深刻影响着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产生和发展。然而,受传统观念和惯习的影响,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治理难以高质量开展。1)积极的行为干预的主动健康观念仍然没有普及,致使以医疗为主的被动健康观念仍深刻影响着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和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价值走向,居民对健康的认知仍然以“无病”“医疗”等观念为主。2)运动健康知识尚未普及,社会对于主动健康观念以及居民应如何科学参与体育运动的宣传与教育不到位[12]。全民健身习惯上仅被视为身体健康促进的手段,对体育与健康关系的深刻思考尚未全面开展,致使体育的健康促进功能及多元健康价值被窄化、淡化和边缘化,居民难以形成清晰的体育健康观及科学运动行为。3)受传统文化对“文”的过度推崇和对身体文化贬斥的影响,以及体育竞技观的固化,身体、体育与居民日常行为难以形成契合关系,使得体育健康行为的养成被忽视或被曲解。4)传统的社区规划多从功能和效率的角度出发,侧重于设施配套和景观设计[13],对单一化、同质化体育元素及其数量过度追求,忽视了居民和社区体育环境良性互动与体育健康行为促进间的潜在关系,致使社区内部体育场地不足明显,体育活动单一且普及性不高,体育活动指导与服务基本空白等。社区内部体育元素的缺失导致其难以真正形成体育健康文化生态,使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养成缺乏应有的环境和氛围。

2.2 线性治理思维主导,难以激发系统动力

目前,我国社区治理仍然是以行政指令的上行下达方式[14]为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分别隶属于相应的主管部门[15]36。尽管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街道社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社区体协、体育活动站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但本质上仍延续着传统科层制惯性下行政命令式管理惯习。基层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社区运动资源调配,并以职能为中心对社区体育活动进行着制度安排,呈现出“一条线”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结构样态。

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存在因其在与多主体合作中所出现的模糊化、属地化等而掣肘发展[16]的现象。多数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也各有不同的行政隶属关系,它们都在本系统内部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育行政组织[15]36,不仅形成了单方向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而且几乎都是基于本部门的职能来给予社区体育活动、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关注,缺少与社区政府组织间的积极沟通和互动。

受线性管理思维的束缚,社区相关治理主体发挥作用的空间十分有限,如体育活动场地设施配套建设大多成为象征性的附属项目[17]。基层社区体育治理转型伴随着“内卷化”的发生,政府借助行政手段重新将其权力延伸到社区,社会成员不断被纳入体制管理的行政化过程中,本质上仍是在原有线性化治理范式的基础上对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纵向“行政-命令”式科层制治理的补充和完善,加之受机构规模小的束缚,社区在精准捕捉居民体育需求方面力不从心,这就导致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治理活动难以产生系统而持久的动力。

2.3 治理主客体关系松散,难以实现共治共享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综合体,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对其进行治理理应通过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才可能产生令人满意的成效。然而,从社区治理的现状来看,治理主体各自为政的特征仍然十分突出。

从政府主体来看,不仅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与制度整合,社区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的职责不清、权限边界模糊等问题突出,其工作的开展常常以“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自身喜好决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18]。受限于自上而下的执行思维,社区常常将“对上”执行行政命令嵌入基层作为“对下”满足居民体育需求的行动导向[19],居民的体育需求难以有效满足。从社会主体来看,尽管部分体育社会组织也参与了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活动,但是常常远离政府而独立开展活动,由于缺乏政府支持和资源投入等问题,导致其在社区体育健康行为治理中仍然难以真正发挥效用,基本上退出了社区体育健康行为服务供给体系。从市场主体来看,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和完善的制度环境,部分体育健康促进类企业出现了短视行为和投机行为[20]73。从居民主体来看,居民因其自治动力不足而导致参与公共体育事务治理的意识普遍较弱[21]。尽管居民自发形成的草根体育组织在组织广场舞、暴走等典型体育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政府和社会网络的有力支持,不仅导致体育健康自治行为难以持久,难以达到科学化要求,而且难以形成对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主动引导、有效激励和行为固化。

社区多元主体各自为政,关系松散,导致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难以产生令人满意的成效。仅从社区体育健康服务问题来看,其服务水平不仅受供给主体自身所具备的硬技术和软技术的制约,还受其利用环境和条件与客体之间进行沟通的有效程度的深刻影响[22]。因此提高社区体育健康行为服务水平,不仅需要解决供给主体自身的问题,而且要充分考虑主客体之间的协同关系。但是政府、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居民之间沟通的缺乏导致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出现碎片化现象,难以形成社区体育健康的共治共享局面。

2.4 政策环境匹配性差,难以实现有效治理

目前,作为健康治理“最后一公里”的社区,顶层设计的目标定位与底层回应的执行效应之间存在偏差的问题较为突出[23]。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在制定社区体育治理相关政策时,通常仅提出一些模糊、抽象的政策信号,把治理的灵活性赋予地方政府。当地方政府从不同视角对政策战略进行解读时,政策理解和执行之间的偏差便由此产生。通过多层级的政策传导,社区层面对相关体育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必然存在匹配度偏差问题,导致政策执行效果逐级下降[24]。

究其缘由,主要是体育政策与社区治理环境间缺乏良好的契合度:1)由于社区将本层级的工作绩效放在第一位,而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短期不易显现政绩,使得社区缺乏对体育政策执行的关注,因此很少科学裁量体育政策的执行问题,更缺乏对执行效果的监督与评估,使有关政策无法真正贯彻落实。2)上级政策接续落地的基础条件欠缺,导致社区对体育健康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也很难将之纳入社区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基本工作任务,即使仅有的体育活动组织工作也常常因为缺乏专门性的制度、方案和保障措施,而使之难以得到持续的有效开展。3)由于缺少整体规划和统筹,社区体育治理结构严重失衡,使社区管理者利用有限的政府财政拨款进行资源配置中选择性地减少体育支出;社区能力不足,但一些职能仍然难以实现“放管服”;部分社会力量缺少参与路径和有效的回报机制,加之属地化发展倾向,致使其投入社区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的热情不高,发展受限;居民近乎完全的自治行为,又常常因为难以接触相关体育政策而无法得到政策的有力支持,社区体育政策难以得到有效落实。4)由于“权小责大”,社区在执行体育政策遇到困难时,或者在面对未被政策明确规定的任务时,常常选择性执行,因此难以形成有效的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成效。

3 生态化治理: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的逻辑生成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形成是社会生态、社区生态等多种生态综合作用的结果。针对社区生态而言,社区体育文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体育生态的构建与运行能够对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养成产生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突破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困境,需要积极探索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养成的逻辑和规律,从社区体育生态治理入手,高质量开展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活动。

3.1 生态化治理的客观依据

3.1.1 治理的互依性 依照生态学的层次观、整体观和系统观的核心思想,生态系统由特定时空范围内一系列动力强大、相互依赖的有机要素组成,生态过程则是多维度、多层次生态要素共同作用的过程。因此,若使生态系统都能按自身的规律生长、发展,那么其治理活动必须是多维、互依的而非单维、孤立的发展,呈现出所有生态要素共同创造的聚合状态。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行为文化现象,其养成不仅受居民自身的体育健康行为素养水平的影响,还离不开政府、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提供的体育场地、资金、组织、活动、指导、宣传教育等支持。居民与社区体育环境的互动形成了要素间互依互惠的生态关系。因此,遵照生态化内蕴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重新梳理居民主体与其他主体间的关系,建立居民与社区体育环境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3.1.2 治理的复杂性 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种群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位置及与相关种群的特有功能关系即“生态位”,从功能的角度可将其划分为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三大基本类群。在此引入生态位的概念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中所存在的网链化关系与差序化治理结构的特征。现阶段,我国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治理主要存在着以街道为代表的分解者、以体育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生产者、以居民为代表的消费者。同时,因目标取向、任务配置以及多边市场关系的存在,各主体的角色和身份可能发生改变,如居民可兼作生产者,体育社会组织可兼作分解者。这意味着各主体间的互动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其信息递送与资源传输是上下联动、横纵交错着进行,形塑了复杂嵌套的、动态非线性的多边网链化关系。此外,各主体由于自身性质、角色功能、互动逻辑等方面的差异,致使其在治理力量、参与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使治理系统呈现出“差序化”的结构特征。考虑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的正外部性,以及现阶段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素养普遍不高的事实,整体上仍应由政府来主导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居民要积极协助政府,自觉参与到治理行动中。因此,必须摒弃传统的线性治理思维和政府行政主导的单一治理模式,基于生态位原理,通过多元主体的分工与协作,充分释放各类主体的活力、动力与潜能,形成系统合力。

3.1.3 治理的协变性 生态学认为,一个物种的进化必然会导致另一个物种及相关物种发生协同变化,这种相互适应、相互作用的共同进化被称为协变性。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治理则顺应着这种协变的规律,将各类具有异质性、互惠性关系的主体聚合在一起,通过资源竞争和协作共享形成了主体间共生与协变的关系特质,保障了各主体间治理行动与互动关系的秩序性。这就决定了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治理既要考虑各相关主体,更要考虑主体间的协变性关系,不是针对某个或某类主体的单向管控,而是一种惠及所有治理参与主体的制度安排和价值闭环,应避免治理主体的各自为政,通过民主、协商、合作等方式,促成各类主体间的互动与互治,形成相互支持的体系,达到共治与共享的目的。

3.1.4 治理的自适性 任何一种系统只有坚持开放性,通过多种机制进行系统的各要素间及系统与外部宏观环境间的互动,并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自我调适,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同样,一个更持续、更健康的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系统也必定是建立在系统边界开放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政府、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居民各子系统均具有自身、集体以及系统发展的特性与需求,其治理实践必然要求打破各自的治理边界,兼容并蓄;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系统的子系统,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系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外部政策环境的引导与保障,从而为各主体自觉进行调适和革新注入充沛的能量和动力的同时,也为提升系统的复杂适应性、抗干扰性与胁迫性打下坚实基础。

3.2 生态化治理的客观生成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不仅是由自身的生态特性决定的,也是有效解决其治理困境的客观选择。人的行为是多维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25],对健康最好的理解是在生态中,有效的健康促进计划不仅关注处于危险中的人群,而且关注对健康和健康行为起重要作用的环境条件[26]。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总是以生态系统的方式存在。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增强居民的体育与健康意识和技能,养成体育健康生活方式等,涉及体育、教育、卫生、环境支持等多个子系统[20]70。相关主体基于自身性质和角色功能差异,相互耦合与嵌套,建构了复杂交织的关系网络和多元的利益诉求格局,并通过与社区内外部环境间的互动使其治理活动呈现出互依性、复杂性、协变性、自适性等典型的生态特质。因此,需要遵照生态化内蕴的整体性、系统性来重新梳理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要素间的关系。伴随着科学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各相关主体间及其与内外部环境间的关联不断加强,这种普遍联系使其治理的外部性愈趋显现,进而演变为一种需要全民负责和参与的治理活动即生态化治理。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从一个更广泛的视角来审视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养成问题,既强调相关主体的共同参与和民主协作,也明确了各主体与其内外部环境间的互依关系,改变了传统科层制模式下刚性、反应滞后、传导失真的治理特征,形成了良性运行的一体化、系统性的关系网络,激发了治理系统的活力和动力,推动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实现了由割裂转向整合、由碎片走向一体的发展。

3.3 生态化治理的现实超越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是一种灵活性、稳定性、内生性、整体性的全过程治理范式,是对该领域现行治理范式的优化和升级。一方面,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将各相关主体纳入统一行动的框架中,相对于传统的科层制管理,在权力分配、责任分担、资源共享等方面显现出自身的灵活性。更为重要的是,各主体间的高度非线性特质及其所驱动的复杂系统的“连续适应”趋向和集体效应,使系统的价值增值成为可能,破解了单一主体能力不足的问题,增强了治理系统的适应力与应变力,提升了治理系统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潜质。另一方面,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以各主体间的互惠共生关系为前提和基础,使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成为一种常态。这意味着各主体必须以整个系统的健康发展为前提来追求自身的健康发展,将价值创造的方式从基于行政强制的单向输送模式转向基于各主体间协商的多边网络模式,价值获取的范围由一方主导情境拓展至多元共享的系统层次,内生出并自觉强化、规制自身的协同意愿及治理行为,主动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法,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治理系统生成动态调试和持续优化的“自组织、弱制衡”机制,促使各主体间的良性互动与互治、调适与自适、共治与共享成为可能。

4 积极应对: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体系构建

4.1 树立主动健康理念,引领生态化治理全过程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治理理念彰显了体育价值认知和取向,决定着其治理活动的主旨思想与总基调,对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养成具有重要影响。

从文化建设的角度出发,基于民众的需求,推动体育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空间建设,合理规划居民文体圈、公共活动圈、生活圈的体育功能,做好场地设施等的养护与更新升级工作,将体育元素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的各个场景之中;搭建公益培训、健康咨询、健身讲堂等常规活动,社区全民运动会等重点活动,“贺新春”“庆端午”“迎国庆”等仪式性活动的社区体育活动体系,营造社区天天有活动、周周有比赛、月月有主题的参与氛围,丰富居民的集体记忆和社会关系网络;搭建社区体育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便捷地为居民提供体育场地、组织、指导、活动、赛事、教育、政策宣传等信息服务,通过大数据建模,深度挖掘居民体育健康行为与社区体育环境间的关系及规律,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运动方案,助力居民科学运动。同时,有序推进社区体育健康信息服务平台适老化服务,使其真正惠及社区每一位成员;借助大众传媒、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面向社区各类组织和人群,围绕体育健康理念、价值、方法、要求及相关主体的责任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育居民正确的体育观、健康观、生活观。

4.2 构建全面的生态化治理格局,形成系统合力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生态化治理旨在由传统的零散化、割裂式、强制性的治理转向整体性、一体化、协商式的治理,重构各主体间的关系,打造社区体育治理情境,故要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进行全盘考虑和系统布局。

宏观层面,将社区体育发展纳入社区发展规划、议事日程及街道年度工作报告和财政工作规划;统筹社区体育场地、组织、活动、赛事、指导、教育等领域发展目标于社区发展规划之中,明确阶段发展计划和目标,结合地方实际科学设定考核及奖惩规则,优化社区体育资源配置,建立具有支持性的社区体育治理情境;响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向,推动社区体育治理数字化、智慧化转型。

中观层面,在社区体育发展规划的指引下,成立融合街道和基层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等的社区体育健康促进委员会,下设宣传教育、资源统筹、行动协调、监督反馈等业务小组,作为对外沟通和服务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居民的窗口。同时,在体育部门的牵头下定期召集各方代表组织会谈,通过搭建数字平台等方式充分了解各方的治理难题和需求,协商统筹体育资源和行动,保障治理方向统一和治理行动效率,形成多元协同共治的格局。

微观层面,基于共治共享原则,多措并举赋予各类主体参与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的价值感和获得感。例如:以备案登记替代许可审批,保障公民的结社自主权利[27],激励和引导其建起来、动起来、活起来;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应用声誉或信用机制,支持各类组织就体育健康行为资源形成基于自身利益的公平、有序竞争;采用自评、互评、组织联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星级体育达人评选,使体育模范引领社区体育新风尚。

4.3 建立共治、自治、互治相结合的协同治理机制,形成网络效应

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的生态化治理应综合考虑社区相关主体的性质和优势,形成定位清晰、关系嵌套、功能互补的“差序化”治理互动逻辑,更好地发挥协同治理的网络效应。

第一,街道政府通过规划、引导、监督等方式发挥主导作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秉持“体育生活化”观念,认真宣传和执行社区体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明晰购买服务事项,普及体育健康教育,优化体育生活圈建设;转变线性思维,以一种开放、包容、合作的姿态与其他主体互动并主动接受其监督,变限制式管理为监督、服务式治理,依法依规引导和规制其他主体的行为。例如:通过政府“背书”、购买服务、财政支持等方式专项扶持和规范草根体育组织有序发展;通过创新委托、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市场组织参与服务,提升体育健康服务供给的数字化、精准化、多样化水平;增设常规体质测试制度和服务站点,为居民提供持续、精准、系统的体育健康行为管理服务和保障。

第二,体育社会组织特别是草根体育组织契合我国群体文化,洞悉并迎合居民的体育心理及需求,已成为长期、便捷地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的“骨干”。应不断完善其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捋顺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提升自身的健康服务质量、专业水平和组织规范,从而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通过商业化途径,加强与企业间的合作,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走进社区开展体育志愿服务常态化,针对社区各类人群主动设计安全性高、趣味性强、多样性的体育活动,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引导居民科学参与体育运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归属感和认同感,实现自我规范、自我发展、自我服务。

第三,市场组织有专业的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技能培训与指导、产品研发与运营管理等优势,是提升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专业水平的重要载体。应立足长远,增强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性,积极承担政府购买体育服务,通过捐赠、资源置换等方式主动与社区各类组织合作与互动,勇于探索面向社区全人群且贴近居民生活的体育健康服务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开发面向居民生活化、多样化、特色化的体育健康服务及产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第四,居民的自我激励与自我养成对体育健康行为的治理成效具有决定性作用。作为治理主体,应践行公民精神,积极关注社区体育公共事务并主动表达诉求,为改善社区体育治理提供方向。作为治理客体,应践行“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自觉学习和掌握科学的体育健康行为知识和技能,主动参与体育健康行为及活动并融入日常生活中,积极开展自我治理。

4.4 强化生态化治理的政策保障,形成宏观支持环境

在中央层面,明确主动健康治理的方向及体育健康的基础价值地位,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行动纲领,以“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指示精神,将体育健康融入有关政府部门政策,推动各部门政策的有机融合,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体育权利和责任清单;推动实施体育健康行为治理系列工程,包括全民体育健康教育工程、体育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工程、体育健康行为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国家体育健康数据库及平台建设工程、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体医融合试点工程等。

在地方层面,配合推进体育健康政策及各项工程的落地与执行,完善社区体育健康行为的发展规划与部署,并将体育健康行为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目标和政府工作报告中,设定体育健康行为发展的阶段任务及考核指标,完善草根体育组织和市场组织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区体育健康服务工作,加大对社区体育发展的财税支持、购买支持、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体育管理的服务下移、权限下放、资源下沉至社区。

5 结语

面对我国社区体育治理理念滞后、线性治理思维顽固、治理主客关系松散、政策环境匹配差等导致的治理能效低下问题,必须对社区体育治理体系进行系统审视和重新布局,构建一种遵循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内在规律的治理体系。这体现在坚持主动健康理念,构建全面的社区居民体育健康行为治理格局,建立共治、自治、互治相结合的协同治理机制,强化生态化治理的政策保障,以实现该领域治理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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