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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中央与西藏地方之间的权力结构探析*

2023-08-29

西藏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西藏地方班禅达赖喇嘛

冯 翔

“结构”一词在不同语境下拥有不同的含义,在本文研究中指的是:事务与现象背后的显著影响,甚至决定全局的系统与规则;是该事务与现象所包括的基本社会关系与要素的总和。(1)笔者参考了“结构主义”的研究对“结构”的定义。参见周英雄:《比较文学与小说诠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6页;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7页。“权力结构”并无一个明确的定义,可以先参考社会学家对“社会结构”的定义,如特纳引用《社会科学大辞典》的观点认为:“对专门化的、彼此依存的社会制度,以及由各种职位和(或)其行动者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组织的特殊性安排”;(2)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第126页。布朗将“社会结构”定义为“实际存在的这个社会关系的网”。(3)拉德克里夫·布朗:《论社会结构》,刘达成等译,《民族译丛》1992年第5期,第24页。那么结合“结构”一词的含义,本文将“权力结构”定义为:实际存在、运行中的政治权力关系中,网罗了各种职位与权力要素,对国家、社会的全局构成系统性影响的网络。具体到近代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上,可以将其视为一种“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如图1所示:

图1:“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简图(6)文章结论部分有完整结构图。

图2:民国时期中央与西藏地方之间的权力结构图

受限于统治技术、交通条件等因素,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联系在特定历史时期有被削弱的情况,但始终保持在该权力结构之下。应指出的是“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不仅存在于西藏地方,类似的情况也会在国内其他地方显现,这是一个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问题。在“大一统”格局的长期作用下,即使在混乱时代各地方也会显示出对中央“授权”的认同,而西藏地方的特殊性在于:第一,地理条件上,西藏地方交通不便,限制了中央力量的进入;第二,清代治藏政策中,对藏传佛教的利用始终是清朝中央政府制定、落实政策的重要一环,清朝皇帝常以藏传佛教最高统御者的形象出现,(4)“文殊大皇帝乃一切政教之主”,参见章嘉·若贝多杰:《七世达赖喇嘛传》,蒲文成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第42页。促进了国家最高统治者代表“中央”的形象在西藏地方的具象化;第三,清末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治理有明显世俗化的倾向,各方面措施向内地看齐,但西藏地方并未建省,中央在藏的民事、军事力量相较于已建省的边疆地区薄弱;第四,近代边疆危机视域下的“西藏问题”,本质上是英国对中国的侵略问题,但英国不同于俄日等列强追求对土地的大规模侵占,英国所常用的政策是扶植地方亲英势力,以为英国的利益服务,这也使得“西藏问题”更为复杂。以上各点,构成了晚清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的特殊性,而这样的特殊性也被民国时期的历届中央政府所继承。对于民国时期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学界已经进行过非常详实的讨论,(5)如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方面的研究,在地方通史性著作中进行了非常详实的论述,参见喜饶尼玛主编:《西藏百年史研究(上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陈谦平主编:《西藏百年史研究(中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周伟洲主编:《西藏通史·民国卷(上册)》,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7年。但少有以“权力结构”的视角进行阐释的,这样的研究有助于穿透历史的表层,分析隐匿结构背后的本质。

一、十三世达赖喇嘛时代的权力结构

旧西藏处在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之下,但并不意味着西藏地方所谓“神王”的权力是先验的、自然而来的,或者“神授”的。相反,从历史进程中可以清晰看到,这种权力的授予是来自于历届中央政府,无论是帝制时代,还是辛亥革命以来。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达赖喇嘛世系中的五世、七世和十三世真正握有权力,可以逐一检视。五世达赖喇嘛时,正值三藩之乱,面对吴三桂的拉拢,五世达赖喇嘛回信:“我自己曾亲身到朝廷,得到无量的恩赏,其情形平西王你也是知悉的,因此我在梦中也没有起过犯上作乱之心”;(7)五世达赖喇嘛阿旺洛桑嘉措:《五世达赖喇嘛传(下册)》,陈庆英、马连龙、马林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第149页。事后亦向朝廷上奏解释:“如反叛朝廷,我等僧俗愧对圣上,即愧对世人,故未应允”。(8)《五世达赖喇嘛为申辩未允与吴三桂同叛朝廷奏书》(康熙十七年十一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2册,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257页。七世达赖喇嘛时,“受历代文殊大皇帝法王之恩抚,委以持理黄帽圣教和藏地十三万户之重任”;(9)章嘉·若贝多杰:《七世达赖喇嘛传》,蒲文成译,第134页。对于《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的颁定,七世达赖喇嘛下令“一切僧俗须知:持金刚达赖喇嘛为雪域藏地惟一怙主,大皇帝为宏扬佛教和一切众生安宁,如往昔第五世达赖喇嘛时期一样, 一切授权于持金刚达赖喇嘛,尔上师、僧众和第巴、官员等藏地一切僧俗若感戴圣恩,虔心尊敬持金刚达赖喇嘛则时时福乐;倘若违之,大皇帝法令严明,汝等务必慎之,须善取舍,永享福乐”。(10)章嘉·若贝多杰:《七世达赖喇嘛传》,蒲文成译,第289页。可以看到五世、七世达赖喇嘛都明了,自己的权力来自于“大皇帝”。五世达赖喇嘛与七世达赖喇嘛的表述对比可以看到,七世达赖喇嘛对权力来源的表达更为世俗化,显示出中央治藏力量的加强。

清末局势风云变幻,但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态度也是明朗的。如1901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在给沙皇的信中已经写得非常清楚,指出了他是隶属于清朝大皇帝的。(11)AVPRI,Fund Chinese desk,file 1448,p.70,Tatiana Shaumian,Tibet:the great game and tsarist Russia,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8.到1910年底依旧如此,“在当今我的转世期间,我的西藏遭到外族入侵,我向清政府求援,却遭到拒绝。尽管如此,我前往北京以证明我对清王朝的忠诚。”(12)1910 г.ПисьмоДалай-ламыНиколаю II,привезенное в марте 1911 г.изДарджилинга в Петерб ургпрофессоромФ.И.Шербатским,оботказеЛондонапринятьПервосвященника и просьбой к русскомуцарювз ятьнасебязаботупорешениютибетскоговопроса,E A Беловой,Святецкая,Т Л Шаумян,Институтвостоковеден ия.РОССИЯ И ТИБЕТ СБОРНИК РУССКИХ АРХИВНЫХ дОКУМЕНТОВ(1900—1914),Москва:Восточнаялитература РАН,2005,p.159.可以看出,作为西藏地方的政教领袖,历代达赖喇嘛均效忠于皇权代表的中央政府,这是其权力的来源。这样的权力结构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一些历史事件及善后,如廓尔喀之乱与之后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金瓶掣签制度则加速了这种权力结构的巩固。这种由中央政府通过诏令、政令或仪式,授予西藏地方政教领袖权力、职位、头衔等,正是“中央—授权—地方”权力结构的具体体现。

1910年2月12日,刚晋京回到拉萨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因恐惧、不满驻藏大臣联豫对其世俗权力的改革要求而再度出逃,但逃往印度则有很大的应激成分,并且身在印度的十三世达赖喇嘛仍想要再度晋京。据《十三世达赖喇嘛年谱》记载,“达赖喇嘛接到一份文书内称:‘只保留教务权力’,未提及管理政教事务的词语。虑及现在和将来等情况,欲经水路前往北京向大皇帝陈奏事情原由”,“在此期间从印度报纸得知清政府已宣布革去达赖喇嘛名号,另寻新灵童代替和驻藏大臣联豫张贴布告之谕等等以及自加尔各答曾七次向北京外务府打电话(13)似为错译,应为“电报”。请求‘不得再向西藏派兵’,但均未得到答复。因此,达赖喇嘛心想如再次去北京面陈,亦不会有何结果”,(14)《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年谱》,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北京: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118—119页。之后才不得已在大吉岭住下。

我们今天仍不知道这份“文书”从何而来,如果单从年谱的内容来看,确实像某种程度的开脱之词,但同样的内容还出现在十三世达赖喇嘛派密使给俄国驻华公使馆的信中。对此,俄国驻华代办世清(М.С.Щекин)向其外交大臣的紧急报告中转述:“联豫所采取的暴力行动及对动乱的恐惧,使得达赖喇嘛将财政的管理权移交给了甘丹赤巴,他自己则决定走海路前往北京,并将如此重大的国事报告给皇帝……但在到达英国边境时,他得知联豫对他进行了虚假的控诉,使得他被废黜,与凡人无异。之后,达赖喇嘛向外务部发了7封电报,(15)值得注意的是,俄国方面档案中关于7封电报的记载与《十三世达赖喇嘛年谱》所述一致。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由此他认为不适合再前往北京,便在大吉岭安顿下来。”(16)ИзложениеписьмаДалай-ламы,приложенное к депешеМ.С.Щекинот 5 июля 1910 г,E A Беловой,Святецкая,Т Л Шаумян,Институтвостоковедения.РОССИЯ И ТИБЕТ СБОРНИК РУССКИХ АРХИВНЫХ дОКУМЕНТОВ(1900—1914),p.153.基本可以判断的是,十三世达赖喇嘛的确有意晋京,而非投奔英国人。此外,无论是十三世达赖喇嘛,还是赵尔丰、联豫,甚至革命党人,没人能预料到辛亥革命会在1911年10月爆发,而十三世达赖喇嘛在北京的经验——正如柔克义的看法:达赖喇嘛只是中国皇帝的臣民。(17)AMERICAN LEGATION,PEKING,CHINA,November 8,1908,程龙编:《晚清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涉藏档案选编:汉英对照》,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16年,第144页。如果单纯是为了前往印度,那可以预料,他将失去所有权力;而再度晋京,则是对抗封疆大吏,恢复权力的唯一手段。这样类似的情况,在鹿传霖主导的“收瞻之议”(18)相关研究可参见康欣平:《从“收回”到“赏给”:1896—1897年间清廷处理瞻对归属事件析论》,《西藏研究》2013年第1期,第17—26页。中已经发生过一次,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三世达赖喇嘛派人直接到北京请求赏还瞻对,光绪帝下旨“所有三瞻地方,仍着一律赏给达赖喇嘛收受,毋庸改土归流”,(19)《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上谕》(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6页。结束了鹿传霖想要把瞻对收归川属的构想。可见在十三世达赖喇嘛心中,授予其权力的是代表清朝中央政府的皇帝,“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清晰、明确。

辛亥革命之后,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拉萨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使得十三世达赖喇嘛极为愤怒,甚至惩处了帮助川军的丹吉林寺与支持联豫的擦绒·旺秋杰布。(20)擦绒·旺秋杰布(1866—191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光绪二十八年(1902),锡金侵入后藏甲岗地方。他奉驻藏大臣之命与英国人谈判,遭拒,未果。光绪三十四年(1908),同驻藏大臣张荫棠与英政府在印度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宣统二年(1910),钟颖率清军进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离藏出走,他和策默林·罗桑丹必坚参等管理拉萨政教事务。十三世达赖喇嘛回藏后擦绒·旺秋杰布被杀,十三世达喇喇嘛命其贴身侍从达桑占堆入赘到擦绒家族,继承擦绒家族称号,并成为一家之长。有学者注意到民国初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对护理驻藏办事长官陆兴祺(21)陆兴祺:字韵秋,生卒年月不详,广东客家人,19世纪末20世纪初陆兴褀就已经在印度加尔各答活动,经营天益商行(Thinyik Trade Company)。清末时即与驻藏官员往来颇多,甚至被驻藏大臣联豫任命为驻印采办委员。辛亥之后,由于西藏局势急剧变化,钟颖离藏,陆兴祺被任命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频繁参与涉藏事务。的称谓是“中华命使”,而非对应清代的“钦差总理西藏事务大臣”。(22)参见《藏事抄送陆兴祺来往电文》(1913年6月25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西藏议约案,档号03-28-005-01-022。否认一位重要官员的身份当然意味着权力正在改变,此时十三世达赖喇嘛在两次失去权力之后已经开始自行管理西藏地方,自然没有必要承认一位在印商人为其“长官”。那么十三世达赖喇嘛展现出的态度是否对深层次的权力结构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置身历史情境,十三世达赖喇嘛1913年初返回拉萨后需要面对的情况是:对新一批川军向西藏进发(23)指尹昌衡西征。的恐惧与可能再一次失去权力的不满,对权力问题依旧做出了最本能的反应——尽一切手段保住手中权力。毋庸讳言,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大权独揽是以引入英国势力为代价的,正如俄国驻加尔各答总领事指出的:“问题的实质在于,达赖喇嘛不付出代价,英国人就不打算赶走汉人军队、修筑铁路、扣留前往拉萨的任何可疑人员。”(24)1912 г.декабря 27.Секретноеписьмогенеральногоконсула в КалькуттеКД.Набоковазаместителюми нистраиностранныхделА.А.Нератову о реакциипрессыБританскойИндииназаявлениеАгванаДоржиева о возмо жностиустанавленияпротекторатаРоссии и АнглиинадТибетом.E A Беловой,Святецкая,Т Л Шаумян,Институтвостоковедения.РОССИЯ И ТИБЕТ СБОРНИК РУССКИХ АРХИВНЫХ дОКУМЕНТОВ(1900—1914),p.190.但随着时间的推进,想要偏离“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而保持自身权力,是难以持续的。

由于缺乏来自中央政府的授权,地方之间极易因为利益的纠缠而爆发冲突。特别是引入了英国势力之后,这种冲突更因为偏离了“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而难以避免地被其他地方势力掺入“讨逆”的成分。如1919年9月,唐继尧得知北洋政府外交部已经与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就“西藏问题”有过接触之后,通电表示准备征讨西藏地方:“滇省军队业已陆续开拔,刻又电催熊督,饬川军速谋进行”。(25)《收云南唐继尧电》(1919年10月26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北洋政府外交部,档号03-13-070-05-001。这当然裹挟了地方势力间的争斗,但也对西藏地方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1917—1918年的第二次康藏纠纷中,由于战事的反复,“藏军”方面陷入了焦灼,档案显示位于前线的“藏军”总司令、噶伦喇嘛强巴丹达已心生厌倦,期望战事尽早结束。(26)“From Charles Bell,Political Sikkim To The Foreign and Political Department,The Government of India,New Delhi.Dated August 26,1920.”IOR L/P&S/10/716,British Library.回顾民国期间康藏纠纷的数次战事,强巴丹达无疑是战绩最佳的“藏军”指挥官。他应该非常清楚,川边军的失败很大程度上只是由于四川局势的混乱;长期消耗对西藏地方毫无益处,西藏地方内部难以支撑这种大规模军事冲突所需的成本。这样的消耗只会导致西藏地方社会矛盾的加剧。1915年,西藏地方成立盐茶局进行征税,这也是“十三世达赖喇嘛新政”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但征税问题引发了寺院集团的骚动。(27)周伟洲主编:《西藏通史·民国卷(上册)》,第152页;查尔斯·贝尔:《十三世达赖喇嘛传》,冯其友译,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1985年,第270页。川边镇守使陈遐龄也探查到了该情况:“该番迭与哲蚌寺因缴枪事互相战斗,屡次失败,旋将昌都统兵噶布伦调藏,闻与此项乱事尚未解决”。(28)《谨将关于边藏外交军事意见鉴核》(1919年12月12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北洋政府外交部,档号:03-28-016-02-006。之后更因征税问题,直接导致了九世班禅出走内地。1924年,西藏地方发生了亲英“藏军”军官疑似兵谏未遂事件,(29)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杜永彬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第45—63页。加剧了十三世达赖喇嘛对英国的警惕与不信任。为了自身权力的稳固,十三世达赖喇嘛必须回到“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之下。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但它早已不是帝制时代的清朝中央政府,这一变化可以成为我们观察分析十三世达赖喇嘛主政下的西藏地方政府重新转态的一个重要窗口。

早在1923年被十三世达赖喇嘛派往北京雍和宫的贡觉仲尼就负有联络中央政府的重要任务,(30)周伟洲主编:《西藏通史·民国卷(上册)》,第174—180页。但贡觉仲尼一直在观望等待。十三世达赖喇嘛想要向中央政府寻求授权所带来的稳定,但前提是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在辛亥革命之后,作为“一统江山”标志的“大皇帝”被打倒了,而民初袁世凯称帝失败,后继军阀们未能构建起一个至少表面统一的中央政府,这就产生了一个对“中央”认可转换的真空期。但真空不意味着垮塌,布朗认为:“在实际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一般结构形式却有可能在较长或较短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即使在革命剧变的情况下,结构的某种延续性仍会继续得以保持”。(31)拉德克里夫·布朗:《论社会结构》,刘达成等译,第25页。事实上,在1919年英国逼催北洋政府重开涉藏会议失败之后,十三世达赖喇嘛就已经准备抛开英国人而与中央政府进行商谈了。(32)其实十三世达赖喇嘛明确知道1914年的“西姆拉条约”实质上“尚未议结”。可以看到,十三世达赖喇嘛就曾对甘肃代表团表示“西母拉条约草案,亦可修改”。参见朱绣:《西藏六十年大事记》,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藏,1925年,铅印本,第58页。但在南北对立、政府频繁换届、军阀轮流上台的时代,缺少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从一些新材料中可以看到,十三世达赖喇嘛已经在等待一个统一、稳定的中央政府出现。1924年十三世达赖喇嘛给德尔智(33)德尔智(Agvan Dorzhiev,1854—1938):俄国人,蒙古族,1854年出生于布里亚特,后前往拉萨哲蚌寺学经。1888年,德尔智获得最高等级的格西拉让巴学位,被指派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七个侍读经师之一。因参与揭露“第穆阴谋”而获得十三世达赖喇嘛的高度信任,逐渐成为其最信赖的心腹。以往普遍认为德尔智与十三世达赖喇嘛的联系因英国人的干预而中止,但俄国方面的档案材料却显示他们之间的秘密联系一直持续到十三世达赖喇嘛晚年。对于德尔智的身份,学界还有争议,但正如他的英文传记作者约翰·斯内林(John Snelling)所说:“德尔智是一个高度政治动物”。这在他20世纪20年代与布尔什维克的合作中表现得相当明显。的信中表达了对此的期待,“你来信说首任公使加拉罕(34)加拉罕(Lev Karakhan,1889—1937):苏联外交官。1904年加入孟尔什维克,1917年加入布尔什维克党。曾任苏俄政府副外交人民委员(即副外长)。两次代表苏俄政府发表致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两政府的宣言。1923年9月率苏联外交代表团来华,次年与北洋政府签订《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恢复了两国正常外交关系,随后任第一任苏联驻华大使。1926年8月回国。1927—1934年再度任副外交人民委员。1934年任苏联驻土耳其大使。1937年在苏联“肃反”中遭枪决。去北京与汉人官员讨论有关蒙古和西藏的问题……我希望出现一个稳定的局面,但很难预测会发生什么。”(35)No Title,OF 18593,the auspicious 13th day of the 11th month of the Tibetan Wood-Mouse year (December 14,1924).JampaSamten and Nikolay Tsyrempilov.From Tibet confidentially:Secret correspondence of the thirteenth Dalai Lama to Agvan Dorzhiev,1911—1925.New Delhi:Indraprastha Press,2011,p.98.北伐开始后,情况有所改变,据曾在拉萨学法的法尊法师记载,北伐时期“达赖及三大寺的大喇嘛们,频频赞叹蒋委员长,表示着一种很想合一的态度。”(36)法尊法师:《我去过的西藏》,汉藏教理院印行,1937年,第36页。

因此,当南京国民政府基本稳定了局势,重新形成一个至少在表面上统一的中央政府后,“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有了接续的土壤。贡觉仲尼也迅速与南京方面取得联系,开始试图重回“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轨道。

当然,在现实种种因素的制约下,南京国民政府并无清朝中央政府那种强力推行政令的权威。一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有“统一”之形,却无解决“西藏问题”的能力之实。另一方面,十三世达赖喇嘛寻求与南京恢复旧有关系,主观上是想要稳固自己的权力。但“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一旦从旧有体制(帝制)上嫁接至新的政体(共和制),立即就将传统与现实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

这突出表现在十三世达赖喇嘛对中央代表的接待上。1930年贡觉仲尼以持有“国府特派状”(37)《贡觉仲尼等领取入藏特派状及蒋介石致达赖喇嘛书等收据》(1929年9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486页。的中央政府代表身份回藏,并谒见十三世达赖喇嘛、交予蒋介石的亲笔信。陈庆英认为此时贡觉仲尼拥有中央政府代表与回藏述职的西藏地方外派人员的双重身份,(38)陈庆英:《解读西藏驻京堪布贡觉仲尼到京任职的几份档案》,《西藏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第13—19页。而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接见贡觉仲尼时“起立顶礼接受带交文件,表示尊重政府之诚”,(39)孔庆宗:《回忆国民党政府对西藏政务的管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93辑,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第89页。显示出对中央政府代表的特别重视,背后所反映出的自然是对中央政府的认同。此时,拉萨城中也出现了“宣统或许是个假文殊”,而“恐怕委座即文殊的化身”的传闻,(40)法尊法师:《我去过的西藏》,第37页。这样的传闻显然也是自上而下的。可以看到,此时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已经将以往代表“中央”的皇帝与此时南京“中央”的政治领导人蒋介石对应起来,蒋介石代表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重新具象化,“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在1911年之后又由幕后走到台前。

二、西藏地方势力博弈中的权力结构

在十三世达赖喇嘛与南京的一系列互动中可以看到,西藏地方开始重新回到“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之下。这一权力结构随十三世达赖喇嘛系统与九世班禅系统在南京展开竞争而显得更为突出。

虽然多方面的材料显示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个人之间无大隔阂,如十三世达赖喇嘛在给德尔智的信中称:“师徒之间的冲突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全知之人(指九世班禅——引者注)自己怎么可能自愿做出这种愚蠢的举动,而打破师徒之间长期以来的关系以及当前的联系!在一些随从和因果报应的邪恶影响下,他误解了这些。”(41)No Title,OF 18604,the auspicious day of the 11th of the 10th month of the Tibetan Wood-Mouse year(November 12,1924).Jampa Samten and Nikolay Tsyrempilov.From Tibet confidentially:Secret correspondence of the thirteenth Dalai Lama to AgvanDorzhiev,1911-1925,p.95.九世班禅到达内地后在给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信中也强调是十三世达赖喇嘛身边之人制造了麻烦,十三世达赖喇嘛也对此表示了认同。(42)周伟洲主编:《西藏通史·民国卷(上册)》,第164页。但当利益涉及整个活佛系统时,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事实上,十三世达赖喇嘛在两次失去权力期间,都对九世班禅系统的一些动作十分在意。(43)如九世班禅曾在1905年赴加尔各答会见了当时还是威尔士亲王(英国王储的称号)的乔治五世;而1910年联豫也曾迎请九世班禅前往拉萨。1912年底,十三世达赖喇嘛返回拉萨途中对九世班禅开展了一系列展示权威的行动。(44)如九世班禅本来打算在江孜城欢迎十三世达赖喇嘛,但十三世达赖喇嘛却要求九世班禅到热隆寺会晤,有一种强调自己权威的含义。1923年,征税问题更极大激化了两大活佛系统之间的矛盾,导致九世班禅出走内地。九世班禅到达内地时,还是北洋政府时代。北洋政府虽然也给予九世班禅极高礼遇,安排九世班禅住锡中南海瀛台,但两大活佛系统还没有相互攻讦之举。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并在形式上统一中国之后,双方的摩擦却公开化了。这是一个值得分析的情况。

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在经过一段真空期后开始重回正轨。在这样的情况下,十三世达赖喇嘛系统对于九世班禅系统人员进入中央政府任职是非常不满的。蒙藏委员会藏事处的处长及其他科室官员由九世班禅系统人员担任后,贡觉仲尼即呈文:“该处以西藏反动分子所组织,凭借国家行政机关之权能,以供私人政争之根据,分布党羽,奔驰各地,造谣生事,摇惑军政……现闻将畀班禅之以宣抚使名义,与以西陲政治上地位,势必播其将来重大纠纷之种子,而启其阋墙之争,不惟增中央西顾之忧,且恐予强邻东侵之隙,其流弊不可胜言。”(45)《西藏驻京办事处处长贡觉仲尼等为办事备受牵挚陷入困境引咎辞职事致蒙藏委员会呈》(1931年6月2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康藏纠纷档案选编》,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第146—148页。九世班禅身边的官员同样不甘示弱,呈文行政院,列举十三世达赖喇嘛十大罪状。(46)《班禅驻京办事处为陈述西藏政情历数达赖之罪并请讨伐达赖等情事致行政院呈》(1932年6月7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628—2633页。

双方争吵不休时,对于中央政府授予封号问题,又成为争执焦点。1931年6月12日,戴传贤(47)戴传贤(1891—1949):初名良弼,后名传贤,字季陶,笔名天仇。原籍浙江吴兴(今浙江湖州),生于四川广汉,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元老,中国近代思想家、理论家和政治人物。早年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追随孙中山,参加了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曾先后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国立中山大学校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考试院院长等职。对于边疆问题颇有研究,与九世班禅来往密切,是蒋介石的忠实“智囊”,被称为蒙藏委员会“太上皇”。将蒙藏委员会关于“给予班禅以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的请求,提交到国民政府会议上进行议决。文曰:“查该会所称班禅精通教理,了澈世谛,在国民会议期中,并派代表列席参加,拥护中央,矢忠民国,确属实情。前日,贤与班禅详细问对,居心仁厚,陈义忠贞;而对于教理、教义,尤能阐发精微。现在全国统一,允宜各予崇褒,期以赞敷至化,嘉惠黎元。”(48)《考试院长请授予达赖班禅名号事致国民政府会议函》(1931年6月12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第25页。1931年6月24日,国民政府下令,“封授班禅额尔德尼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49)《国民政府封授班禅额尔德尼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令》(1931年6月24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第28页。事实上,戴传贤同时还“拟请中央给予达赖以护国普化广慈大师名号”,(50)《戴传贤请准授达赖喇嘛班禅名号事致国民政府会议函》(1931年6月12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607页。但这一时期正是第三次康藏纠纷之时,授予称号一事被蒋介石批示:“先发表班禅称号,达赖暂缓。”(51)周伟洲主编:《西藏通史·民国卷(上册)》,第207页。这引发十三世达赖喇嘛系统的极大不满,甚至由贡觉仲尼等人以“集体辞职”的方式相威胁。(52)《蒙藏委员会为贡觉仲尼等不可因班禅条陈有所疑难而遽然辞职请饬其安心供职事致达赖喇嘛函》(1931年8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615页。

九世班禅经费的问题,也是十三世达赖喇嘛系统重点攻讦的目标。1931年6月,国民政府任命九世班禅为西陲宣化使,预备设立行署,规定“行署经费每月定为一万五千,警卫队经费每月定为一万五千,均由中央发给。班禅额尔德尼年俸定为十二万元,由中央按月发给”。(53)《特派班禅为青康宣化使办法》(1931年6月24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610页。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笔巨款,甚至十二年之后,有报刊仍在发文感念,“第九世班禅却吉尼玛,在国民十九年时,每月薪水即为一万元,年俸达十二万之钜。是时民国政府之特任官,月薪不过八百元,班禅薪水,不特为特任官所不及,亦竟超过国府主席,(54)根据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最高的特任及以上官员每月薪俸为800元。参见《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考试院公报》1933年第9期。且为民国史上之创例,足见政府对边疆人员之特别优遇也。”(55)《班禅之薪俸》,《康导月刊》1943年第2、3期。1932年5月,贡觉仲尼转来三大寺及民众大会宣言书,表达对于班禅系统获得如此高位与高薪的不满,并对班禅的地位进行贬低,“班禅在藏中不过一宗教师,与一般教徒同隶于达赖喇嘛统属之下,初无若何特殊地位。上年中央以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及印册、俸银等优给班禅,使其骤跻于与达赖喇嘛匹敌之地,藏人已不胜其骇诧。”(56)《西藏驻京办事处为陈述班禅种种谬举吁恳解决并译录三大寺及民众大会宣言书致行政院呈》(1932年5月20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620页。为平衡双方,国民政府基于稳定边疆的需要,在全面抗战前给予西藏地方政府驻内地机构与人员以优厚的待遇,其驻南京、北平、康定的费用一年也超过十二万,(57)《班禅驻京办公处为陈述西藏政情历数达赖之罪并请讨伐达赖等》(1932年6月7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631—2632页。与班禅行辕旗鼓相当。

从上述两大活佛系统在南京的一系列博弈可以看出,他们都争相在中央政府处取得优势地位,不愿对方占优。在“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下,谁真正代表了“地方”,谁获得了“授权”变得极为重要,哪怕“威服全藏”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同样需要向中央政府寻求权力。“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也在两个“地方”系统的竞争中,轮廓更为清晰。

同样的,我们可以用英国人作为反例。1930年,中央政府派贡觉仲尼入藏商谈,向十三世达赖喇嘛提出八个政治问题。其中之一是:“班禅回藏,达赖如何欢迎,中央如何护送”。(58)《蒋介石为派员赴藏宣慰事致达赖喇嘛函》(1929年9月23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483页。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有档案记载,十三世达赖喇嘛先列举九世班禅身边官员的不是,继而认为1904年时“班禅到印度与英国人密谋策划,但他的努力都属徒劳”。(59)李铁铮:《西藏历史上的法律地位》,夏敏娟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8页。可以先不论十三世达赖喇嘛对九世班禅“与英国人密谋策划”的看法是否正确,但不难想见,对权力问题非常敏感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无疑在怀疑英国人与九世班禅身边之人在密谋夺权。那么结合两大活佛系统在南京的博弈可以看到,其对英国是怀疑、不满,对中央政府则是“争宠”。说到底这是一个“国家内部权力授予”(60)清末时十三世达赖喇嘛要求直接奏事权也是如此,对于这一问题,是有历史连贯性的。与“外来势力干涉权力”区别的问题,这样“正是以一种反观方式确认了社会的现存结构关系”,(61)马敏:《政治象征》,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109页。突显出西藏地方深度嵌入到“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之中。

三、西藏地方上层视域下的权力结构

上文提到民国初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对陆兴祺的称谓是“中华命使”,(62)《藏事抄送陆兴祺来往电文》(1913年6月25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西藏议约案,档号03-28-005-01-022。而非对应清代的“钦差总理西藏事务大臣”。在某种程度上这是服务于十三世达赖喇嘛独揽权力之用的,但西藏地方并非铁板一块,陆兴祺以在印华侨商人的身份在西藏地方并不受重视,(63)杨芬曾经报告:“陆长官兴祺出身商贾不服番人之信望”。参见《条陈藏事》(1914年7月20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西藏议约案,档号03-28-009-02-034。在漫长历史进程中自然形成的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授权”,必然带来相当一部分人仍对内地及中央政府抱持亲近态度,特别是寺院集团。在1913年局势较为紧张、混乱之时,扎什伦布寺与哲蚌寺的僧人仍不时向陆兴祺报告一些西藏地方的情报。(64)《转陆兴祺呈西藏近情》(1913年11月3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西藏议约案,档号03-28-005-03-038。这是西藏地方社会在巨变的时代中既有矛盾、困惑的一面,又有历史稳定性、过渡性的一面。这样的情况在西藏地方自然也不是孤例。

1912年年中,民国政府派杨芬赴印度联络十三世达赖喇嘛,并提出恢复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封号,但在西藏地方政府(噶厦)给杨芬的回信中提到:“蒙藏局请复封号之电,昨已递到,但不知蒙藏局系何等衙门,处若何地位,何以辄能复还封号?达赖封号乃前清皇帝所革黜,仍需由清帝复还。且皇帝为明智弘善之嘉班阳(藏族人称皇帝为嘉班阳,出佛经),不敢违背,请报大总统筹画。”(65)《姚锡光代呈赴藏劝慰员杨芬报告致袁世凯呈》(1913年7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381页。显然,对于共和体制,西藏地方最初是非常困惑的。当然,这样的困惑并不止于西藏地方。林孝庭曾在其书中引用一个例子,1929年鄂尔多斯地区伊克昭盟的蒙古贵族,向蒋介石呈请将帝制时期授予他的贝子爵位,依照传统晋升为郡王。(66)林孝庭:《西藏问题:民国政府的边疆与民族政治(1928—1949)》,朱丽双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51页。甚至1934年黄慕松入藏致祭时,沿途黄慕松仍被视作皇帝派来的驻藏大臣。(67)黄慕松:《使藏纪程》,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编印《西藏学汉文文献丛书》第2辑,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79页。在拉萨期间,黄慕松与西藏地方政府进行了数次会谈,期间噶厦的表态不乏矛盾之处。一方面西藏地方政府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68)《黄慕松为访泽墨及谈话情形事致行政院等电》(1934年10月6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670页。另一方面又频频提“檀越”关系,即施主与福田的宗教关系。

这种时候,我们不必对一些在今天看来较为“矛盾”的言行感到奇怪,因其背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可以看到,即使在中央政府力量有所不及的特殊时期,困惑中的西藏地方仍保持着对中央政府的认同,西藏地方政府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就是对中央政府认同的表达。而之后西藏地方政府使用“檀越”关系,是在外来势力的干涉压力下的结果。当黄慕松到达拉萨时,英属印度政府也派出诺布顿珠(Norbhu Dondup)(69)诺布顿珠(Norbhu Dhondup,1884—1944):出生于印度大吉岭的藏族人,1904年英国入侵西藏时的翻译,曾先后得到贝尔、古德的重用,1936年至1942年出任英国驻亚东贸易代表兼助理锡金政治专员,1937—1938年,1939—1942年两次出任英国驻拉萨代表,曾获大英帝国勋章和英属印度授予印度籍人士最高荣誉的Rai Bahadur头衔。赴拉萨活动,以此向西藏地方政府施压。从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到频提“檀越”关系,是外来干涉的压力下西藏地方政府对“中央—授权—地方”权力结构表达的扭曲。需要指出的是西藏地方政府对英国再次入侵的恐惧是长期存在的,擦绒曾对苏联秘密派往西藏地方的鲍里索夫(Boris Borisov)表示:“英国人可以在几天内来到这里。此外,他们还有飞机,可以玩同样的把戏,正如他们在阿富汗做的那样”。(70)RGASPI,f 532,op.4,d.343.II.8-17,Alexandre Andreyev,Soviet Russia and Tibet:The Debacle of Secret Diplomacy 1918-1930s,Boston:Brill,2003,p.217.黄慕松在与赤门噶伦交谈中也得到过类似的信息:“英国国势强大,通藏交通便利,一日藏英有事,英军两周内兵力可抵拉萨,即使中央帮忙,增援部队,但交通阻滞,至快非三个月不能到拉萨”。(71)《黄慕松奉使入藏册封并致祭达赖大师报告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黄慕松吴忠信赵守钰戴传贤奉使办理藏事报告书》,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年,第112页。

那么这种时候不应该只看他们说了什么,更应该关注他们做了什么。扭曲的表达,并不能否定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所属关系。在具体的行为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1912年时,西藏地方政府给杨芬的回复是不知道蒙藏局是什么衙门,总统不能恢复皇帝给的封号;(72)《姚锡光代呈赴藏劝慰员杨芬报告致袁世凯呈》(1913年7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381页。二十二年后,他们接受了共和体制的中央政府授予十三世达赖喇嘛“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的封号。(73)《黄慕松为册封典礼日期已定事致国民政府等电》(1934年9月21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十三世达赖圆寂致祭和十四世达赖转世坐床档案选编》,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年,第63页。更何况在这之前还有十三世达赖喇嘛系统与九世班禅系统就封号问题在南京展开的竞争。这背后反映出的是西藏地方在实际行动中对统一中央政权的认同,在“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之下对中央“授权”的追求与接受。

具体的例子还表现在西藏地方其他重要人物身上。1937年时,萨迦法王曾与游历西藏地方和尼泊尔的欧阳无畏(74)欧阳无畏(1913—1991):又名欧阳觉猛、欧阳鸷,法名君庇亟美。1934年,欧阳无畏随黎丹率领的西藏巡礼团入藏抵拉萨,后留藏进入哲蚌寺果芒扎仓学习,同年被国立中央大学校长罗家伦聘为中央大学驻藏研究员。欧阳无畏1941年返回重庆,在国立中央大学与中央政治学校教授藏文。1945年抗战胜利后,兼任国防部边务研究所藏文教员。此后以少将军衔的身份批准入藏收集情报。1948年6月再度经青海入藏,并于1950年考取格西学位。1951年4月,西藏和平解放前夕,前往印度噶伦堡,在罗家伦的协助下前往台湾。于幽室密谈。欧阳无畏以佛教化的语言述说了国民政府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民国建国,乃系根据大佛菩萨化身之孙中山之三民主义,建国大纲,建国方略,以求造成一国内民族完全平等,国家主权在全体人民,国家财富人民公享而无贫苦疾痛,一世界上最强盛、最快乐之国家,亦即佛经所云:西方极乐之现实也!”(75)欧阳无畏:《藏尼游记》(8),韩敬山校对,《西藏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第65页。但萨迦法王仍表示:“然则必须有一福德智慧皆臻十全之皇帝以统御临治之!”(76)欧阳无畏:《藏尼游记》(8),韩敬山校对,《西藏民族大学学报》,第65页。从上述对话中可以看到,无论熟悉佛教经典的欧阳无畏如何解释,都会激起萨迦法王的历史经验——来源于帝制时代“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所提供的历史经验。这种历史经验看起来与欧阳无畏所说的三民主义当然是矛盾的,但它“必定是出于某些事件在适当的心理、历史和社会语境下诱发情绪结晶的能力,这种情绪结晶是在先前即已存在的结构模式中形成的”。(77)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巫术·宗教·艺术·神话》,陆晓禾、黄锡光等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年,第39页。在矛盾的表达背后,依旧是对中央“授权”的结构性认同。甚至当“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处于真空期时,拉萨政治圈中的一些重要人物也意识到了它必然回归的趋势。如,在一定程度上,擦绒已经预见到中央政府的力量必定会重返拉萨,1924年擦绒在写给德尔智的信中表示:“如果汉人重回西藏,对此我希望西藏佛教学者能相应地考虑这一问题;至于我自己,那么我会决定离开我的家园,游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78)To the lord of upholders and disseminators of Dharma,attendant,submitted by KalonTsarong from Nyetang halting place on 20th of the 7th month(August 23,1924),OF 18575-9.Jampa Samten and Nikolay Tsyrempilov.From Tibet confidentially:Secret correspondence of the thirteenth Dalai Lama to AgvanDorzhiev,1911-1925,p.87.

此外,与十三世达赖喇嘛一样,西藏地方的许多政治人物,其行为时刻体现着“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的影响。如,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侄子朗顿向碧松炫耀过去的权势时都要拿出与黄慕松的合影;(79)邢肃芝口述,张建飞、杨念群笔述:《雪域求法记:一个汉人拉萨的口述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251—253页。吴忠信主持十四世达赖坐床期间就被视为“新的驻藏大臣”,(80)“B.J.Gould,the Political Officer in Sikkim to Indian Government,November 14,1939.”IOR L/P&S/12/4197,British Library.很多官员都向其表达了内向的立场。(81)《吴忠信入藏日记》(1940年1月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黄慕松吴忠信赵守钰戴传贤奉使办理藏事报告书》,第239页。俄国的材料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俄国学者亚历山大·安德耶夫(Alexandre Andreyev)在其研究中提到:“由察普恰耶夫(Chapchaev)代表团(82)苏联在1927年派出的一个所谓“苏蒙联合代表团”。参见Alexandre Andreyev,Soviet Russia and Tibet:The Debacle of Secret Diplomacy 1918-1930s,Boston:Brill,2003,pp.239-291.获得的其他情报中,应提及一个相当有意思的文件,俄语称为‘Spisaklits grazhdanskogo i voennogo upravleniia Tibeta’——西藏民事和军事管理人员名单。(83)ARAN,f 725,op.4,d.74,II.1-4,manuscript,undated,Alexandre Andreyev,Soviet Russia and Tibet:The Debacle of Secret Diplomacy 1918—1930s,p.291.另,俄国学者亚历山大·安德耶夫在注释中写道:“如果按字面翻译,文件的标题为:‘人员名单,温柔和苛刻行动的来源,管理着伟大宫殿的事务,拥有一百个伟大国王的乐趣’。文件提到亚谿朗顿作为西藏司伦在1926年4月以后建议编制这份文件,大概是在1927年编译完成的,当察普恰耶夫到访拉萨的时候。”只有一个碎片性的文件在俄罗斯科学院档案馆的舍尔巴茨基(Stcherbatsky)(84)舍尔巴茨基(Stcherbatsky,1866—1942),20世纪上半叶西方佛教学界著名的俄罗斯学者,属于西方佛学彼得堡学派。少年时代即已掌握英、法、德语;青年时代学习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等;精通梵文、藏文,了解汉文、日文。后成为俄国科学院东方学部通讯院士。著有《佛教的逻辑》等书。1942年去世。档案集中被发现,这是一个从藏文翻译过来的草稿,表明这些消息的来源一定是西藏的一些资深官员。该文件非常详细地说明了关键行政机构中的所有已设立职位,并列出了掌握这些职位的最高官员……他们把已经不存在的驻藏大臣,仍称为‘总的管理源’,并放在噶厦之上。最高政府机构中的其他官员按照以下顺序列出:隶属于驻藏大臣的官员,擦绒噶伦、赤门噶伦、阿沛噶伦、扎萨克坚赞彭措”。(85)Alexandre Andreyev,Soviet Russia and Tibet:The Debacle of Secret Diplomacy 1918—1930s,p.291.

可见,西藏地方的政治人物,对于最高权威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是根植于脑中的,当我们穿透其表面的“含糊其辞”与外来干涉压力下表达的扭曲,就可以发现这一真实的权力结构。这显示出,在长期的历史进程里,“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在实际运行中已经足够对个体产生结构化的影响,显示出对中央权力的认同是深入地方政治人物心中的,反过来又巩固了这一结构。

四、激烈政治斗争下的权力结构

时至1946年,这时的国民政府正携抗战胜利、世界五大国之一的光环,影响正大。8月23日,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沈宗濂向蒋介石呈交了一封西藏地方政府前任摄政五世热振呼图克图的藏文亲笔信,(86)此信在档案中还有一份沈宗濂的“译件”,但该“译件”只是沈氏对信息拼凑的结果,并非真正的翻译。关于此情况,可参见冯翔、喜饶尼玛:《对国民政府后期治藏政策的再分析——以五世热振及沈宗濂关系为中心》,《民族学刊》2021年第6期,第82—94页。现将原文译出:

中央政府最高长官蒋主席阁下勋鉴

近来中央政府驻藏代表处处长转来的内容已知悉。中央政府从各方面给予帮助,非常高兴,衷心感谢!我遵从前辈达赖喇嘛的重要意愿,做了西藏全体人民众望所盼的摄政。任职七年,修建前辈达赖喇嘛金质灵塔,设法使西藏地方政府政务平稳、百姓安康,认定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坐床,发展汉藏团结等,尽心竭力、一心为公。此后,为了修一点佛法,当我辞去摄政时,全体西藏人民众望一致地提出两三年后请我再次任职的要求,还把民众会议的公议书递交到我手中。现在的摄政达扎并非西藏民众共同推举出来的,而是我抱着很大的希望全力推荐的。现达扎与西藏许多贵族恶人勾结,做一些对我不尊重的、有违政治法度之事,以权谋取财物,对西藏造成危害,受人贿赂加以任命而不论其学问大小,对国事毫无益处,没有一点公正的想法。我本人鉴于公心,对其劝诫,不但置若罔闻,而且还以怨报德,视我为敌。尤其对我所属的色拉寺杰扎仓施以非常恶毒的处置。西藏历代法王都受过中央政府的恩德,亲如母子。可是,达扎近来背离中央政府,而与英国非常和睦,并把门达旺地区给了英国,让西藏的人民学习英国的语言、礼仪习俗,建立学校等,而不让佛教存在了,善恶不分。此外,您可能已听闻,虽然去年我缓和地劝诫达扎交还摄政,却被他无耻拒绝,没有交还政事给我的打算。目前,达赖喇嘛尚且年幼,达扎与恶人勾结,使得汉藏两方与外国少有缓和,但西藏在达赖喇嘛未到亲政年龄,而达扎因年老未能渡过之际(即达扎虽然年纪大了,但却在西藏的政权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译者注),达扎为了讨好英国,打算使西藏入英国治下。目前,达扎被中央政府罢免,达赖喇嘛未成年前,依旧由我担任摄政的蒋主席之令已经收悉。(87)国民政府并无此令,很有可能是军统情报人员与热振的谈话给他造成了此种印象。如果达扎不执行中央政府的命令,若不强力驱逐的话,由于达赖喇嘛年幼,佛父和我等对中央政府忠心耿耿、言行合一者,可能会自身难保,最终必然会导致非常残忍的下场。请蒋主席亲自定夺,由我本人尽快掌握政权,我一定铭记中央政府的恩情,不让西藏沦于英人治下,顺应中央政府的主张,执行蒋主席的命令,尽心竭力为达赖喇嘛服务,使西藏地方政府政务平稳、民众安康。请您明鉴。钤印卸任摄政达赖喇嘛经师热振呼图克图吉月吉日呈。(88)根据档案中的藏文原件译出。《沈宗濂呈西藏政情及对策并附西藏前任摄政热振呼图克图函》(1946年8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王达札与热振交恶(1),档号:001-059200-0009。

通过翻译,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热振所表达的具有“母子关系”的“中央政府”应该帮助他恢复在“藏政府”中的摄政地位,由此必将“顺应中央政府的主张,执行蒋主席的命令”。热振笔下的“母子关系”,是一种“以父母的力量作为面具”(89)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第198页。的权力结构等级化的外在表现。

与五世热振的情况类似,地方政治人物在政治斗争中寻求中央力量介入的,在治藏历史中并非孤例。1751年清中央政府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叛乱之后,颁行策楞所奏的《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开始逐步建立格鲁派的政教合一制度。平定廓尔喀之后,清中央政府于1793年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详细规定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与权力分配,加强了驻藏大臣权力。自此,可以认为西藏地方的政教合一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如上述提到的,历代达赖喇嘛均效忠于皇权代表的清朝中央政府,这是其地方权力合法性的来源,而“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正是这种合法性的容身之所。(90)王海洲:《政治仪式:权力生产和再生产的政治文化分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82页。对于权力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西藏地方政府上层经常发生争斗,如七世班禅与二世策墨林阿旺降白楚臣之争、三世热振与夏扎的矛盾激化、第穆事件等。但清朝中央治下的西藏地方对“大皇帝”的服从与效忠在多个对内对外的场合均被验证,如1900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在给光绪帝的奏书中表示,“大皇帝之江山因遭外贼联军入侵,为使官兵出师方便,驾幸陕西。达赖喇嘛深感隆恩,上表恭贺,诵经祈祷”。(91)《达赖为光绪帝出走陕西表贡奏书》,藏历金鼠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清末十三世达赖喇嘛档案史料选编》,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第67页。十三世达赖喇嘛也曾在给沙皇的信中写得非常清楚,指出了他是隶属于清朝大皇帝的。(92)AVPRI,Fund Chinese desk,file 1448,p.70,Tatiana Shaumian,Tibet:the great game and tsarist Russia,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8.

民国建立后,西藏地方对于这种现代意义的共和政体是颇为排斥的。对于这种排斥,柳陞祺作为藏事亲历者,有切身的感受,“最使他们感到恐惧的一点,是中央的势力一旦到达西藏之后,他们这特殊阶级的权力是否将被全部消灭。他们不甚明了所谓民主共和的政体是怎么回事,但他们却亲见神圣不可侵犯的清朝皇帝已被夷为平民,所有煌赫一时的王公大臣已销声匿迹,而不知所往。那么等到西藏与内地一般化了之后,是否他们和他们现在的一切亦将随之而不知所往了呢?”(93)柳陞祺:《西藏政治》,《柳陞祺藏学文集》(汉文卷·下),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年,第469页。但这种排斥并不妨碍“中央—授权—地方”权力结构的存在。即使一系列的原因导致了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极不正常,一旦西藏地方出现政治斗争,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在“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之下寻求问题的解决。如邦达多吉对西藏地方政府的反叛,这些事件的发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权力斗争中的一方甚至是双方都需要寻求中央政府的干预,以为自己树立合法性。

在西藏地方的各种政治斗争中,1947年的“热振事件”是最为残酷、影响最为重大的,最终导致了西藏地方政府中的亲英派掌握了大权。五世热振的“内向”态度是真挚的、一以贯之的,特别是在他给蒋介石的亲笔信中,这种态度展现得淋漓尽致,与当时西藏地方政府中的分裂势力形成强烈对比。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94)喜饶尼玛、冯翔:《“热振事件”与国民政府的因应》,《中国藏学》2018年第1期。五世热振最终被国民政府“抛弃”,失去了解决藏事的大好机会,但当我们回到热振的这封亲笔信,就会发现在尖锐矛盾中,国民政府在“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中的“中央”地位也更为突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我们当然不可能期待五世热振懂得现代共和政体的意义,但从其亲笔信的内容上看,他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将蒋介石视为自己权力合法性的来源。(95)《沈宗濂呈西藏政情及对策并附西藏前任摄政热振呼图克图函》(1946年8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王达札与热振交恶(1),档号:001-059200-0009。并非英国人曾经认为的热振对中央政府“用词或许过于礼貌”,(96)“Report by MR.B.J.Gould,Political Officer in Sikkim,on the Discovery,Recogni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the Fourteenth Dalai Lama,23th May 1941.”IOR L/P&S/12/4179,British Library.如果仅是“礼貌”岂会承诺复位之后就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管理西藏地方事务?对于五世热振的态度,一些英国官员颇有微词,黎吉生(97)黎吉生(Hugh Richardson,1905—2000):早年在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学习。1930年10月9日进入印度文官系统,之后被派往俾路支省。1936年至1940年,1946年至1950年,成为英国和独立后的印度驻拉萨代表。就认为“中国(中央政府——引者注)保持对他的支持,终将威胁到西藏的自治”。(98)REPORT ON TIBETAN AFFAIRS FROM OCTOBER 1938 TO SEPTEMBER 1939 by H.E.RICHARDSON,undated.FO 371/24693,The National Archives,Kew.当然,黎吉生口中的“自治”,不过是对其“缓冲国”策略的美化。透过历史的回顾,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五世热振的态度与承诺并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有“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在历史的进程中发挥作用的。

稍远的,如他的前世,三世热振在被迫下台之后也曾赴北京申诉;较近的,如九世班禅的问题,拉萨方面甚至不能接受中央政府给予九世班禅高规格的待遇。这些例子说明无论清代还是民国,西藏地方的政局如何变动,都需要来自中央政府对其“权力”的支持,这样的支持在历史中会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在中央政府力量强大时是直接的政令;即使中央政府力量衰弱,以宗教为外衣的权力结构体系仍在发挥作用,如册封等仪式所展现出的权力授予。这种权力的“授予”对于西藏地方各势力来说是权力是否稳固的最重要支撑;对整个中国来说,这种“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是在西藏有效行使主权的有力证明。

同时这种权力结构亦使得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各民族紧密相连在一起,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即使内部有矛盾、冲突,外部有侵略、战争,依旧为国家的完整性提供了支持。“热振事件”之后,被亲英派把持的西藏地方政府试图脱离“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不断制造闹剧。1949年7月8日,他们制造了“拉萨七八事件”,(99)即历史上称的“驱汉事件”,实际上是驱逐国民政府驻藏人员。妄图阻止西藏解放。但随着内地革命形势的发展,一个全新的中央政府即将建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国再次迎来一个有能力对地方社会进行有效治理的中央政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其第三条规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100)《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951年5月2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83页。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政协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因此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执行“十七条协议”,也标志着“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开始重回正轨。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完全回归正轨,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五、结语

辛亥之后,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极不正常,但这种“极不正常”并未滑向“分裂”,“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在艰难时期,为承载中华民族所居住的主权国家实体提供了完整性的支持。根据上文的论述,可以形成完整的权力结构图: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包括十三世达赖喇嘛在内的历代达赖喇嘛,均承认、寻求来自帝制时代皇权所代表的中央政府的授权,这种授权常以藏传佛教的形式出现,把皇帝视为藏传佛教的最高统御者。

辛亥革命之后,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独揽大权,但这样以引入英国因素为代价所形成的权力是不稳定的,造成西藏地方社会力量的变化,引发激烈的社会矛盾。在这样的情况下,十三世达赖喇嘛想要维持权力,就必须回到“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轨道上来。苏联1923年秘密派往拉萨的代表团的领导者、后来升任苏联外交部远东司副司长的鲍里索夫认为,十三世达赖喇嘛 “巧妙周旋于不同强权之间”,(101)Alexandre Andreyev,Soviet Russia and Tibet:The Debacle of Secret Diplomacy 1918-1930s,p.216.但这只是权力运行的表象而已,背后真正的权力结构,体现在国家重新出现了在形式上统一的中央政权之后。从十三世达赖喇嘛对蒋介石当时所代表的中央政府的态度可以看到,十三世达赖喇嘛已经将南京国民政府视为传统的“皇权”替代品,进而将“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嫁接到了共和制的中央政府之上。西藏地方诸多政治人物言行背后的逻辑,也与十三世达赖喇嘛一样,处在“中央—授权—地方”的权力结构之中。在苏联秘密派出前往拉萨的第三支代表团所获的“西藏民事和军事管理人员名单”的情报中,更显示出即使在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极不正常的岁月中,西藏地方上层仍把驻藏大臣视为“总的管理源”,(102)ARAN,f 725,op.4,d.74,II.1-4,manuscript,undated,Alexandre Andreyev,Soviet Russia and Tibet:The Debacle of Secret Diplomacy 1918-1930s,p.291.以及西藏地方的政治人物在政争中寻求中央政府的支持,这本质上是对中央权力的认同。这些问题都生动地显示出各种表象之下真正的权力结构,反映出西藏地方的权力来源——中央政府的授予,显示出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所属关系,充分证明中国在西藏有效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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