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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现状及对策

2023-08-23胡小荣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3年14期
关键词:工业集聚工业园区深圳市

胡小荣

(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00)

引言

工业园区作为工业企业发展的核心载体,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也是环境污染物排放的主要集中区域,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方面扮演着关键性角色。自1979年蛇口工业区成立以来,我国工业园区经历了40余年,并得到了迅猛发展,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步凸显。近年来,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系列管理要求,2012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9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20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明确了方向。2021年6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为深圳市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了奠定法制基础[1]。

据初步统计,目前深圳市共有各类工业园区约7 200个,总用地规模超2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量的1/5,承载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例约3/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约4/5。然而,因社会发展和历史原因,深圳市工业园区呈现出粗放式发展的状态,普遍存在环保主体责任不明确、环境管理不到位、污染防治能力不足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其作为企业入驻“守门员”的源头防控作用,不符合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在当前全国大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发挥工业园区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中的“核心纽带”作用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现状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2]。

1 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现状

1.1 逐步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近年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圳市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先后制定印发系列法规政策,强化政策支撑。2020年12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集中治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园区规范化建设,推动工业企业污染集中治理。2021年,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随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加强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基本摸清辖区工业集聚区的底数情况与环境管理状况,依法实施分类管理[3]。

1.2 进一步明确规范化建设要点

深圳市先后印发《深圳市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建设指南(试行)》和《深圳市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分类管理要点》,根据产业规划发展定位、进驻行业企业类型等因素,将工业集聚区分为三类,从基本要求(环境准入、机构建设、企业进驻)、环境日常管理要求(环保巡查、台账档案)、环境污染防治要求(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管理要求(风险防控)及其他要求(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共五大类十三个指标明确了工业集聚区规范化建设具体要点,完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技术体系[4]。

1.3 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

深圳市自2021年起积极探索推进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组织各区开展试点,积累工作经验。2022年10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建设试点的通知》,确定20个工业集聚区作为第一批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有序开展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建设。20个工业集聚区分布在全市11个区(新区、合作区),主要建设内容大致包括“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其中“软件”主要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管理台账、环保档案等;“硬件”主要是根据园区实际现状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运贮存场所、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运贮存场所、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等,为全市后续全面推进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积累实际经验。如图1所示[5]。

图1 深圳市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业集聚区分布图(第一批)

2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现状底数不清晰,生态环境监管难度大

全市缺少对深圳工业园区的全局统筹和统计分类工作,缺乏系统化、专业化、长期化的跟踪研究,现掌握数据仍是2009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统计资料,全市共有工业园区3 752个,业园区主要形成时间在改革开放以后,且以20世纪90年代建设工业园区最多,大部分分布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等地区。其中占地面积大于10 km2的工业园区有4 个,1~10 km2的工业园区有10 个,0.5~1 km2的工业园有1 030 个,0.2~0.5 km2的工业园有1 321 个,0.1~0.2 km2的工业园有903个,小于0.1 km2的工业园区有484个。另外,园区污染排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管理能力等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且全市工业园区数量较多、分布较分散、园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要实现对工业园区实施分类差异化监管难度较大[6]。如图2所示。

图2 深圳市工业园区占地面积情况(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2009年统计数据)

2.2 园区发展规划滞后,产业聚集程度低

因历史发展问题,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建设滞后,尤其是原特区外老旧工业园错综分布、无序发展,现存有部分村级工业园,其自身本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且绝大部分园区无明确的园区发展规划,园区的选址、规划、产业布局定位等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未能进行定性、定量评价,致使园区建设时不注重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主导产业与产业结构不清晰,基本上有租即入,更遑论园区规划环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匮乏之间的矛盾逐步加深,生活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的界线越发不清晰,布局上的矛盾冲突已经严重影响城市人居环境和风貌形象,导致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致使环境监管压力增大[7]。

2.3 园区环境管理责任不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目前我市大部分工业园区日常管理主要针对物业管理、企业招租、安全消防等,且《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印发前并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职责,大部分工业园区环保意识薄弱,无园区环境管理意识,无环境管理机构与环境管理人员,未建立园区环境管理制度,日常环境管理不到位,导致园区内企业问题不明,即使园区内企业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或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工业园区业主或物业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园区加强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工业园区出于成本角度考虑,往往缺乏主动加强环境管理的积极性[8]。

2.4 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不足,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规划环评滞后,无法对园区提出合理的工业企业布局,更无法对园区的污染物集中治理、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输送转移等进行指导和制约,导致现有大量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于园区的发展,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老旧工业园区普遍未设置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等,同时普遍存在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整体污染防治能力不足。

2.5 园区环境管理基础薄弱,环境管理能力欠缺

2021年7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作出明确要求,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建立入园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入园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登记等情况,对入园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巡查等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但因历史欠账较多,条例中的相关罚则难以执行,且宣传不到位,当前工业园区环保意识薄弱,环境管理水平仍较低,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园区环境管理职责。

3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对策探讨

3.1 进一步摸清现状底数

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各区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对全市工业园区现状及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全市各工业园区分布、园区内主要企业类型、园区内企业涉污情况、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日常环境管理水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基本情况,并按照工业集聚区环保规范化分类管理要点对各园区进行分类与规范性评估,建立健全全市工业园区环境规范化管理台账与整治清单。

3.2 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打好了法制基础,应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细化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以及环境管理规范建设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差异化监管制度,明确工业园区监管要点,规范园区工业企业差异化监管举措。研究制定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管理评价方法,明确工业园区环保规范化管理的信息收集、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开与运用等。

3.3 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体系

转变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思路,将工业园区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管,督促各工业园区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并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强化执法保障,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与罚则,以罚促建,营造工业园区积极守法、自觉履职的氛围。实行差异化监管,对规范化园区内外涉污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针对位于规范化园区外的工业企业,尤其是涉污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入园发展,并加大监管力度、加密监管频次、加强打击惩戒。

3.4 进一步加强工作绩效考核

进一步巩固试点建设成效,全面推行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统筹,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生态文明考核,组织各区做好各辖区工业园区现状排查工作,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分阶段分类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技术指导与抽查,定期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倒逼工作做实做细。

3.5 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保障

强化宣传指导,结合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相关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资料,充分利用园区宣传栏、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的环保意识。加强技术支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同各区组织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法律法规与技术要点培训,提供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能力。加大资金保障,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对建设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资金补贴予以优先保障,并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

4 结语

深圳市近年来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发展问题,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仍较低,管理部门亟须进一步从摸清底数、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监管执法、加强考核督办、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环境规范化建设工作,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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