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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以法治方式助力区域营商环境建设

2023-08-22刘志成

上海人大月刊 2023年8期
关键词:普陀区法治化营商

刘志成

7月25日,普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人靠谱(普),事办妥(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本届普陀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就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顺应时势,谋定而动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初,本市召开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市委市政府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区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以凝聚社会共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2月底,区人大财经委、法制委联合成立工作组,逐一明确了《决定》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各个环节的具体任务、重点内容及时间节点。随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调研和《决定》起草工作紧锣密鼓地全面铺开。

深入调研,反复研磨

《决定》相关调研及起草工作,前后历经了近半年的时间。

工作组首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等,深刻领会国家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精神。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3—4月,围绕市场环境、政务服务、企业服务、监管法治和企业感受等6个主题,会同区发改委分批召开了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部分民营企业家、企业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召开7次座谈会,28家职能部门、12家民营企业、13位企业家人大代表参会交流。邀请12位人大代表、4位营商环境体验官、1家专业机构参与走访调研,共收集意见建议110条。通过调研,听取政府相关部门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了解中小微企业对本区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和意见建议,以及园区在服务企业、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和瓶颈问题。

“《决定》一定要把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角度,紧贴普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充分体现普陀特色。要把调研成果体现进去,做到工作要求准确、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对高质量起草制订《决定》提出了要求,工作组字斟句酌,对每一条提法新不新、措施实不实、靶向准不准,都进行了仔细研究。《决定》初稿形成后,工作组马不停蹄走访有关专委会委员、区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小组成员单位,就《决定》有争议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根据征集意见修改完善。

从4月底着手起草到7月底正式上会表决,近3个月的时间里,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6次专题会,研究《决定》起草情况。《决定》草案集中修改20余稿,经过逐条推敲、反复论证、精心打磨后,最大程度凝聚了各方智慧和共识,一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事项决定呼之欲出。

紧贴实际,体现民意

表决通过的《决定》包含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完善法制机制保障、依法推進“放管服”改革、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法治宣传等6方面内容。

《决定》紧贴普陀实际。作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近年来,普陀区积极探索以信用赋能营商环境,通过首创“信用联盟”,为入选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纳入区“信易贷”白名单、减少抽查等专项服务权益。为进一步推动信用赋能,《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为打造营商环境高地,普陀区首创提出营商环境特邀体验官制度,邀请企业家代表、科研院校及各界人士代表担任“营商环境体验官”,通过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体验官团队,发挥其作为政企“连心桥”和营商环境“晴雨表”的作用,合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这个做法在《决定》中也得到了体现。《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由社会各界组成的‘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完善营商环境投诉机制,主动听取企业对区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及时受理、按责办理、限时办结。”

《决定》充分体现民意。调研过程中,大家提出的大量意见建议都在《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比如,智普投资、睿洁保洁、施耐德、新柏石等公司提出:“建议进一步搭建好平台,加强供需对接、产业协同,探索跨区域资源共享,加强技术场景化落地。”《决定》为此明确:“进一步健全政企沟通、企企沟通机制,坚持‘以四到四办换四心,做深做实分层分级联系走访企业,通过政企沟通‘早餐会‘下午茶等举措,及时倾听、回应市场主体合理诉求。”

比如,积家汇公司、劲力律师事务所提出:“希望加大法治环境建设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决定》为此明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协同、合作、共享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再比如,天地软件园提出:“内部人员权责机制还不完善,企业专管人员服务企业多、任务重,而企业违法违规后的责任大,难以兼顾服务与管控。”《决定》进而明确:“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对符合免责条件的,应当依法不作负面评价和不予追究责任。”

“《决定》打出了一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为普陀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赋能增效以及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制度基础,提供了重要的体系保障。”区人大代表林东品表示。

强化宣传,督促落实

《决定》出台后,区人大常委会将首先重点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学习宣传《决定》情况,推动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决定》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营造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明年,将通过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的方式,重点监督《决定》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发挥曹杨新村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决定》实施监督中的作用,持续加大对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支撑,指导立法联系点收集好人民群众对《决定》实施的意见建议,做好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立法修法征询工作,切实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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