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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消联勤”工作背景下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策略研究

2023-08-20吴秋野

消防界 2023年4期
关键词:基层队联勤救援

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消防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为有效应对困难,必须推动监督部门与救援部门实现深度融合。“防消联勤”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消防工作新模式。本文分析了当前基层“防消联勤”对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以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完善信息网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培训、强化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等对策,以推进监督与救援融合,构建高效的消防工作格局,提高消防部门的工作效能。

关键词:

防消联勤;消防监督;灭火救援;消防基层队站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消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各类火灾隐患日益增多,火灾事故高发;另一方面,消防监督力量相对有限,很难实现全面覆盖。为有效应对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困难,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监督部门与救援部门之间实现深度融合。“防消联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一种新的消防工作模式,它要求防火监督部门与灭火队伍之间打破条块壁垒,建立常态化工作协作机制,使监督与救援形成合力,提升工作质效。为此,必须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以“防消联勤”为重要切入点,牢固确立防消融合理念,加快推进防消一体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消防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一、“防消联勤”工作模式的概念与重要意义

(一)“防消联勤”的概念

“防消联勤”是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之间建立的一种工作联动模式[1]。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等日常消防监管工作。消防救援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火灾的扑救和其他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防消联勤”的核心理念是防火監督和灭火救援相结合,消防监督与消防救援相融合,使监督促进救援,救援又反馈监督,形成良性循环,其核心理念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职责对接、联防联动[2],使监督管理工作和救援工作能够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具体工作内容如表1所示。

(二)“防消联勤”对消防监督与应急救援的重要意义

1.扩大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

防消联勤实现了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弥补了监督力量有限的不足,对实现火灾监管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消防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各类场所、建筑物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但是由于监督力量和资源有限,往往难以实现全面覆盖。通过与消防救援部门开展联勤工作,消防救援部门可以协助监督部门对更多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使监督部门及时获知新落成的场所、新增的火灾风险点等,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全方位掌握管辖范围内的火灾风险点位,实现无缝监管[3]。

2.提升火灾应急响应效率

当发生火灾时,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对于减轻损失至关重要。防消联勤工作机制的建立,可以大大缩短消防救援部门的应急反应时间。消防监督部门通过日常检查可以掌握管辖区域内各类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尤其是对重点场所、火灾高发区域的信息,通过部门间互通共享,使救援部门不需要重新调查勘察就可以快速了解火场详情,快速制定针对性预案。联合值勤下,一旦发现潜在火灾隐患或险情报警,监督部门可以第一时间通知救援部门,使其提前做好装备准备、人员调配等,进入紧急响应状态,从而缩短出动时间[4]。

二、当前基层队站“防消联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

在“防消联勤”工作模式下,各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已成为制约消防监督管理效能提升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消防监督部门与消防救援队伍之间缺少业务工作联动机制:(1)消防监督部门在排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难以融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日常演练与业务内容,消防救援队伍在执勤、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难以反馈给消防监督部门跟进处理,导致双方业务存在脱节;(2)上下级消防监督部门之间工作联动不足,基层消防监督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缺乏反馈渠道,上级部门也难以针对基层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基层监督工作执行不一致、监督效果参差不齐;(3)同级不同消防监督部门之间缺乏横向协同合作机制,各部门只关注本部门监管范围,存在监管盲区,监管合力较差,降低了监管效率。

(二)基层队站人员不足,联勤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在推进“防消联勤”工作过程中,基层消防救援队站的人员配备与能力素质问题制约了防消联动的监督效果:(1)基层消防队站普遍存在队员数量不足的问题,经历“三定落编”改革转制后[5],一方面老队员陆续退休离开岗位,另一方面新队员招录计划缩减,加之各类业务培训、技能考核、竞赛备赛等导致队员常常无法满勤,员额问题影响日常监督执法、灭火救援等工作任务;(2)基层队站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基层队站消防员的文化程度较低,多为高中及以下学历,低学历队员虽有一定操作能力,但缺乏专业基础;(3)基层队站缺乏系统的防消联勤综合培训,现有消防培训侧重灭火救援的实战技能,未能形成涵盖应急处置、消防监管等知识体系的综合性防消联勤培训课程,人才梯队培养机制不够科学,激励机制缺位,队站人员自我提升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基层防消工作缺乏统筹,实用机制尚未健全

在基层队站开展“防消联勤”工作过程中,防消工作整体统筹不足,实用化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1)防火与灭火工作由不同部门分开领导管理,工作内容和任务基本自成体系,没有建立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协调机制;(2)防消联勤工作缺乏系统的实用机制,各级仅停留在文件部署和会议强调阶段,没有形成涵盖组织模式、操作规程、责任清单、信息互通等全面的工作机制,培训内容不明确,未能形成适合不同层级队员的具体培训纲要[6];(3)未能建立统一的防消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追究制度,消防监督与灭火救援部门之间未能形成工作计划对接和进展考核机制,部门之间缺乏制度约束。

三、“防消联勤”背景下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消防信息网络,建立部门间共享沟通平台

通过构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定期共享制度、反馈机制、业务指导机制等,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消防系统内部信息共享不足的问题,提升消防监督效能:(1)构建统一的消防监督与救援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应具备信息汇聚、展示和数据分析功能,整合消防监督部门对各类消防设施、建筑物、公共场所、重点单位等的检查结果,汇聚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巡查信息,为监督检查和救援实战提供信息支撑;(2)建立消防监督部门与救援队伍定期信息共享制度,如每周进行一次重点单位设施检查结果共享,每月进行一次辖区内新消防设施、建筑物的信息共享,并设立配套的纠错机制,定期汇报,交流分析信息应用情况;(3)建立救援实战对监督检查的反馈机制,消防救援队伍在实际作业中,要将发现的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失效、建筑结构变更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及时反馈给监督部门,促使监督部门针对问题加大巡检力度;(4)建立监督部门对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机制,监督部门要针对新出现的场所类型、新建筑材料等,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增强救援队伍的应变能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规范,推进防灭主责一体融合

明确消防系统内部的职责划分,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有助于从体制机制上促进防火灭火工作的深度融合:(1)明确划分消防监督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的职责边界,在政策文件中明确防火监督与灭火救援的工作重点和监管范围,避免出现职责交叉或职责空白[7];(2)制定统一的监督检查标准和救援预案编制规范,通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章,使监督检查和救援预案的要求達到统一标准,齐步推进,建立监督结果与预案联动机制,形成工作闭环;(3)探索消防监督与救援大队合并的新模式。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试点将监督与救援功能合并到同一部门,打破职能壁垒,推动防消责任主体在工作机制上的深度融合。

(三)加强防消知识培训,打造“监督+实战”复合型人才队伍

完善的防消培训体系是实现监督与救援融合的基础,要采取多种措施,培养队伍中“既懂防火又会救火”的复合型人才,以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防消融合发展的要求。为加强消防系统内部的防消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统一的防火监督与灭火救援培训体系,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课程标准,组织监督与救援人员交叉培训,课程设置要全面覆盖监督规定、法律法规、救援技战术、消防装备、建筑知识等内容;(2)改革培训方式,强化实战演练,充分利用消防训练基地、演练场所等资源,设置模拟监督检查、模拟救援演练等联动实操课程;(3)做好防火监督与灭火救援的职务轮岗,使人才在管理与基层一线之间流动,基层队站要安排人员到监督部门挂职锻炼,监督部门也要选派人员下到基层一线,在拓宽视野的同时积累不同领域的工作经验[8]。

(四)强化先期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机制

通过对消防工程设计审核和系统验收全过程的先期监管,可以最大限度确保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系统真正满足灭火救援的实战需求:(1)上级监督部门在审核建筑消防设计方案时,应组织当地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提出意见,充分考虑当地消防救援队伍的车辆装备情况(如登高车最大作业高度、伸臂长度)及建筑的防火设计参数(如消防车辆专用通道宽度、架设高度、转弯半径、路面承重等),保证救援车辆进场、操作顺畅无阻;(2)消防系统验收要重视检验实用性,在建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监督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核意见和相关消防规范,全面检测建筑消防系统,着重对消防车辆通道进行实地检验,模拟救援车辆进场试运行,检查消防水源的流量压力等指标,对建筑相关的消防控制室、疏散指示系统等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完全符合救援需要,验收合格后及时将相关竣工资料和记录录入当地“双随机、一公开”的监测系统,以便消防部门查询。

结语

“防消联勤”是消防工作机制创新、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它展示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乃至部门融合的消防事业发展趋势。“防消联勤”的实践为消防监督管理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要求监督与救援部门之间加强协同配合,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新型消防工作格局,发挥综合合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邵骏飞.武进区西湖街道“联动联勤”工作机制优化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20.

[2]韩波,肖乐,陈恩灿.消防救援机构“三员融合”工作模式探究与实践[J].今日消防,2021,6(08):5-7+12.

[3]冯波.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过程中有关防消联勤工作的几点思考[J].居业,2014(08):44-48.

[4]房芳.对当前消防执法工作现状分析及改进消防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思考[J].今日消防,2021,6(07):62-64.

[5]郑一维,王文根.关于增强消防基层队站“防消联勤”工作质效的几点思考[J].今日消防,2023,8(02):118-120.

[6]李胜宽.浅谈如何做好消防救援队伍转制后的大队级防消联勤工作[J].中国消防,2022(S1):165-167.

[7]崔凌浩,张源.新时代“防消联勤”工作探讨[J].消防界(电子版),2020,6(06):67-68.

[8]冯波.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过程中有关防消联勤工作的几点思考[J].居业,2014(08):44-48.

作者简介:

吴秋野(1983- ),男,汉族,辽宁沈阳人,硕士研究生,教导员,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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