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23-08-18艾勋辉
艾勋辉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 福州 350005)
0 引言
竣工结算审核是实现事后控制的关键手段,审核质量直接影响项目整体造价管理水平。结算审核阶段,应对项目推进各阶段的造价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找出错漏内容,保证结算的准确性,保护业主和施工方利益[1]。本文依托连江县港里大桥(撤渡建桥)及接线公路工程,分析路桥项目竣工结算的作用及审核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 路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作用
路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不仅能控制成本支出、审核建设过程成本,还能保护业主和施工单位利益。
1.1 控制成本支出
公路工程竣工阶段结算的主要作用是审核和计算量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阶段产生的施工成本,以审查施工方出具的结算报告中的错漏内容,准确确定工程总成本,保证竣工结算金额达到预期控制目标,实现对工程总成本的有效控制。
1.2 审核建设过程成本
路桥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成本是项目成本的主要构成。施工成本的有效审核,可通过对成本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审核工程成本的合理性,实现对成本的有效监督。通过竣工结算审核的方式,对公路工程建设阶段成本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可查找事中控制的缺漏,弥补事中控制的不足,实现对过程成本的全面把控,有效控制过程成本[2]。
1.3 保护业主和施工单位利益
路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能够使结算金额更加客观合理,保证竣工结算的准确性,保护业主和施工方的利益[3]。以业主的视角看,可实现对不合规结算金额的有效审核,避免成本错漏,减少成本浪费和成本损失,保障业主方利益,确保项目投资符合预期。以施工方的视角看,结算审核可对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进行有效认定,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金额提供支持,保护施工单位利益。对业主和施工方来说,可明确存在争议的施工成本,提高双方协商效果。
2 竣工结算审核的实施步骤
(1)竣工结算审核准备阶段,应做好资料收集,掌握项目投资、工期控制、设计变更与签证信息,为结算审核提供信息支撑,保证审核的客观性;送审方应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信息见表1。
表1 送审结算资料一览表
(2)对送审方提交的审核结算信息进行整理,找出结算信息中的争议内容,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掌握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保证结算审核的准确性。
(3)审核人员应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结算审核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熟悉审核流程,准确计量计价,提高结算审核效率和审核质量。
(4)将审核后的工程量信息、结算金额信息汇总成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报给建设方和施工方商讨,根据商讨结论,形成最终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归档保存。
3 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工程概况
连江县港里大桥(撤渡建桥)及接线公路工程,实际总工期1921日历天。路段类型有两种,类型一:东岸线DK0+000~DK1+100、港里大桥段及西岸线XK0+000~XK6+798,路基全宽12m(其中港里大桥全宽14m,其他中小桥全宽12.5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km/h;类型二:桃源溪~贵安段提升改建工程K6+798~K8+694.465(该部分设计包含了190m高尔夫隧道),路基全宽24m(部分设置人行道路段全宽30m),按二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60km/h。项目沿线建设桥梁6座及隧道1座。
3.2 审核存在的问题
该工程为政府督办项目,审核时限紧迫,送审资料复杂,设计变更繁多,不仅要做好审核前期准备工作,还要正确对待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3.2.1 审核主要争议点
(1)关于100章内容核定问题:该章节的清单子目涉及按预算基数取费、暂估价费用、包干价费用、定额组价费用等类型,而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并未对其结算计价准则进行描述。例如预算时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取费基数乘以1.5%来计费,但结算计价规则并未约定。送审方采用预算规则计算此费用,而审核方建议按实计算,计费角度产生争议。
(2)关于桥梁混凝土灌注桩嵌岩增加费的问题:本项目预算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计取各规格每米桩基的综合单价,单价已包含各岩层的钻孔费用。送审方根据桩基施工记录按实计取嵌岩费用(桩基施工记录示意钻入坚硬岩层深度较预算定额的数量有所增加),而审核方建议参考原地勘报告,计费角度产生争议。
(3)关于配合比问题:由于施工图未明确混凝土部位外加剂的使用量,在会商会议后,预算拟定混凝土构件可按一定比例的外加剂计列,但并未约定结算的计费方式。送审方采纳原预算单价,审核方认为配合比资料不充分,外加剂的费用需扣除,计费角度产生争议。
(4)开工时间的问题:根据结算送审资料,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与开工令的批复时间信息相矛盾。开工时间认定的不一致导致延误工期计算产生争议。
(5)清单子目计量的问题:本项目隧道周围回填透水性材料、背贴式止水带等施工设计变更增加的内容,送审方根据设计变更后的竣工图上数量表计取工程量,而审核方建议根据图纸重新计算工程量,计量角度产生争议。
3.2.2 审核准确性待验证
送审资料的复杂性要求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要高,但审核时限的紧迫必然会使审核准确性出现一定程度偏差,项目复审工作的推进势在必行,金额调整的大小是衡量复审质量的标尺。
3.3 解决措施
3.3.1 加大结算审核管理力度
为提高前期准备的质量,审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审核机制,贯彻落实相关审核制度,加大结算审核管理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审核工作落实。
(1)审核方应及时告知送审方资料缺件情况,并要求其如实上报、补充结算材料;对已初步满足结算条件的,应督促结算团队加速变更审批速度;
(2)根据项目结算审核需求,科学制定前期审核方案计划,合理选用审核方式,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本项目采用全面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工作;
(3)计划定期汇报审核进度,反映结算审核难题,寻求人力、技术支持。
3.3.2 过程争议解决对策
(1)关于100章内容核定问题: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的计费问题,可参考2013年6月出版的《福建省普通交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4.3.7第4点结算方式:①交通安全设施、防护用具的结算:施工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应及时提请监理、建设单位一起,共同组织验收并填写《项目交通安全设施,用品计量清单》。②安全人员费用的结算:施工单位需如实填写《安全人员费用结算单》,并报监理单位审批。③培训费用的结算:施工单位应提前十天将安全培训计划报监理、建设单位,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费用按此计量和结算。安全隐患评估、整改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监理单位审核结算。当期发生的所有安全专项费用经审核汇总后,填入《项目安全专项费用汇总表》,计入工程量清单102-“3安全生产费”细目。综上所述,审核采用按实计取的方式来确定此费用。
(2)关于桥梁混凝土灌注桩嵌岩增加费的问题:在确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没有更改的前提下,审核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指出桩基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原因如下:①地勘报告与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用的版本一致;②合同类型为固定单价模式,且单价已包含各岩层的钻孔费用;③施工单位在中标后并未对此单价提出异议;④桩基施工记录的结论并没有得到设计勘查单位的确认。综上所述,在没有变更资料支撑的前提下,单价不予调整。
(3)关于配合比问题:经过各方会商,评审最终认定由于项目实施的时间跨度长,在实施过程中,同一个标号在不同时期,使用不同的材料会有多种配合比。本项目符合交工标准,已通过正式竣工验收,说明施工配合比能达到设计对配合比的要求标准。审核时需按原设计配合比计,不作配合比调整,但建设单位已经明示未添加外加剂的,则予相应扣减。
(4)开工时间的问题:经过核对商议的意见如下:①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期是指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期限,开工时间需按开工令批复的时间为准,工期延误的计算起始时间按开工令的批复时间计算(实际开工时间早于开工令批复时间)。②在实际开工时间点至开工令批复时间点的这段时间段内材料调差增加费用不予计取。
(5)清单子目计量的问题: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数量需按实计取,施工单位认为盖过竣工章的图纸数量表数据是可以被认定的。审核结合送审资料,提出数据表的数量不可作为实际竣工数量,原因如下:①所提供的竣工图的图形是可计量的;②竣工图形与变更图形有区别,但两者数量表却一致,数据表准确性有待核实;③该清单子目没有提供工程量确认单,数量认定的过程未闭合。综上所述,审核建议在补充提供签证单的前提下,重新确认竣工图的真实性,才能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3.3.3 完善复审机制
项目复审是保证审核质量的重要措施,选用合理的复审方式,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规避数据错漏造成的金额误差。在复审过程中,加强对结算资料内各类数据总和复审,注意纠正数据错漏、偏差,保证结算材料的准确性,确保所有结算材料有据可依,所有计费费率、造价计算方式符合合同约定;同时,针对工程变更、签证费用等,进行多方审核校对,保证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4 结束语
路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管控竣工结算成本支出的重要举措,可有效揭露过程成本管控的缺漏,弥补过程成本管控的不足,保障竣工结算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保护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利益。应重视结算审核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的结算审核制度,丰富结算审核方式,为审核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应完善审核质量考核机制,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归属,增强审核人员责任意识,保证相关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保证结算审核质量,提升项目整体成本控制水平,提高路桥工程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