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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唱响和谐征迁“主旋律”

2023-08-14杨雪

区域治理 2023年16期
关键词:舒城县主旋律房屋

杨雪

舒城县土地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土地和房屋征迁矛盾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征迁工作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土地和房屋征迁过程中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拆迁户接触、了解和支持征迁工作,以维护其自身合法利益,成为和谐征迁的关键。

一、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的现状

2016 年以来,舒城县完成安置952 户、实物安置1106 套、12.18 万平方米,极大地加快了安置房分配步伐,加快了安置速度。2018 年,舒城县实现了从征迁到安置的第一个闭合,圆了3000 多户群众的搬入新居梦。这不仅扭转了安置房分配滞后的局面,而且实现了民生改善、环境提升、经济发展的多赢效益。但是,舒城县在土地和房屋征迁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征迁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中村改造力度的加大,舒城县房屋征迁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仅2022 年以来,舒城县启动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8 个,完成房屋征收798 户、共计17.89 万平方米。依法征收集体土地3414.8 亩,安置房分配2896 户、4273 套,安置面积已达38.8 万平方米;拟定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8个批次、拟征收集体土地7972.16 亩;发布征收土地公告10 个批次、依法征收集体土地2226 亩。土地征迁速度的加快以及规模的扩大,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做好相应预案,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有效疏解负面情绪,消除潜在信访风险,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土地和房屋征迁新氛围。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受到征迁增速过快和规模过大的影响,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中暴露出方法简单、粗暴,与群众沟通交流不足的情况。为应对上述问题,确保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高质量开展,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等主体,要快速调整工作思路,转换工作方法,打消群众思想顾虑,引导其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征迁工作,有效应对征迁梗阻性问题。

(二)房屋征迁后,不仅对部分被征迁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和经济纠纷

第一,被征迁人失业、下岗的问题。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部分房屋被征迁人以无固定收入为由,提出提高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或给予门面做生意等不合理诉求。第二,被征迁人在家庭内部产生继承矛盾。一些被征迁人因征迁产生财产分割不均,无法与征迁主管部门签订协议。第三,部分被征迁房屋债权债务抵押、产权人下落不明等问题。被征迁人失业、下岗等社会性问题,如果没有妥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引起征迁人员出现系列消极情绪,过度关注于个人利益的短期性得失,忽视了集体利益,对正常土地和房屋征拆活动有序开展产量妨碍作用,不仅推高征迁工作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人力成本,还延缓了整个征拆活动进程,对于经济开发、城市建设带来了消极作用。

二、舒城县实行和谐征迁的必要性

系统性探讨舒城县开展和谐征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有助于引导主管部门、企业等主体快速转变观念认知,能够从全局的高度出发,立足群众诉求,兼顾城市发展,准确把握和谐征迁工作要点,厘清和谐征迁工作要素,推动和谐征迁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做好土地和房屋征迁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和谐舒城的必然要求

土地和房屋征迁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在整个征迁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等主体,需要与相关群众进行对接,了解其利益诉求,确定合理的征迁标准,实现城市发展的集体利益与征迁群众的个人利益有效联动。但是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征迁矛盾处置难度较大,推进难度较高,一旦处置不力,疏导不当,将会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以往经验,当被动的、固有的、细微的利益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就有可能上升为主动的、新生的、严重的群体性冲突。征迁过程中主要存在群众家庭内部矛盾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经济利益纠纷为主的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矛盾类型的复杂性以及涉及主体的多样性,无形之中,增加了矛盾风险处置难度,整个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进行矛盾处置,以保证征迁工作顺利进行。从实际情况来看,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应以说服被征迁人和化解矛盾为主要目标,围绕矛盾的化解,才能够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减少纠纷。基于这种认知,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需要通过宣传征迁政策、与被征迁人对话协商,使其转变思想、接受征迁补偿安置结果,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有机统一,为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基于土地和房屋征迁矛盾的复杂性,使得和谐征迁既是征迁政策宣传释疑与引导的过程,也是被征迁人情感传递与心理调适的过程,通过解答困惑、心理调节等多种手段,在保证群众合法权益前提下,引导更加全面,使得群众逐步摆脱错误观念的影响,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正确处理被征迁群众的家庭内部矛盾,多方协调土地和房屋征迁的各种利益冲突,是建设和谐舒城的必然要求。

(二)做好土地和房屋征迁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是保障被征迁户合法权益的基本需要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对群众过往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严重冲击,影响了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节奏,因此部分群众对土地和房屋征迁有着明显的抵触情绪。同,相对于政府与开发商来说,被征迁户是弱势群体,尽管其维权意识较强,但维权方式单一,维权过程中,由于方法选择不当,极易诱发负面舆情,造成工作被动。为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制度优势,维护公平正义,政府职能部门要立足群众合理权益,站在弱势群体一方,合法合规帮助群众维权。在较长一段时间周期内,对于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以及房屋拆迁中所引发的一系列恶性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吸取过往有益经验,从经济补偿和教育引导多角度出发,有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征迁群众合法权益与城市发展诉求的全方位兼顾。具体来看,政府职能部门一方面应当善于运用市场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以及法律手段进行处理,维护被征迁户的合法利益,对故意侵害征迁群众合法权益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对于以不正当利益为诉求,故意阻挠土地和房屋征迁的个人也进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树立正确导向,引导正确社会舆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与拆迁户“对话、协作”的方式来处理征迁纠纷,通过更为柔和的方式化解矛盾风险,消除矛盾分歧,推动舒城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总而言之,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群众立场,坚守政府部门的职责使命,“时刻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的工作理念,笃实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探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舒城土地与房屋和谐征迁[1]。

(三)做好土地和房屋征迁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是促进舒城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切实解决土地和房屋征迁中面临的各类矛盾风险,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展被征迁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要把握工作要点以及关键环节,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系列工作,确保群众思想政治效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重大作用。基于这种实际,舒城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持续调整方法举措,设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打造全过程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模式。具体来看,政府职能部门首要确立工作理念,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征迁任务,将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作为促进舒城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开展全局性调度。相关部门应当引导被征迁户全面客观地接触与了解拆迁工作,构建解决这一特殊领域社会矛盾的柔性协调处理机制,完善处理群众内部矛盾的制度机制,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建构和谐舒城中“生命线”的作用,为城市建设起到指引、保证、服务三方面的作用。

三、舒城县和谐征迁的思想理念与对策

实践证明,舒城县土地和房屋的征迁数量已经不可小觑,做好和谐征迁是现实需要。与此同时,征迁过程中出现了各种矛盾与社会纠纷,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已是刻不容缓。相关部门应该革新管理工作的思路,建立健全人性化的公平协商机制,妥善处理好征迁过程中的群众工作,才能保证征迁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和实效化。

(一)坚持高位推动,共谋思想“一盘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高规格征迁指挥部,由县委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几个班子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征迁指挥部秉持一日一调度、一天一会商,规划次日工作的理念,为征迁工作出谋划策。县委、县政府等几个班子的负责人均轮流到征迁现场视察、现场上班、坐镇指挥,及时为群众解决各类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二是成立专业部门。舒城县将住建部门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自然资源部门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重点工程管理部门的安置房分配管理职责进行整合,设立专门的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该部门成立的目的在于改变过去在执行政策与资金管理上“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统一政策、统一资金、统一确权,确保专业人管专业事;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要求,旨在搭建起完整的工作架构,确保思想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舒城县设立确权指导组、复核监督组、政策咨询组、合同签订组和资金结算组,构建了“征收部门管政策,属地政府做工作”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阳光公开,统一端平“一碗水”

一是实行法治审核。以法律为准绳,有效约束企业、征迁群众行为,加速推进矛盾纠纷解决。在这一思路指导下,舒城县加强对评估机构选定、未登记建筑认定处理、补偿结果公开、法律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审查,通过审查工作,提升征迁工作合法性与合理性。土地和房屋征迁过程均按照坚持依法决策,履行法定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尊重民意,制定科学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强化法治宣传等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房屋征收的各个环节经得起司法考验;二是统一执行政策。持续凸显征迁工作公平性、正义性,营造思想教育工作良好氛围,不断降低征迁群众的抵触情绪与负面心理。舒城县通过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出台因抢装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认定办法,严厉打击恶意增加补偿内容、企图增加补偿费用等行为。为了统一政策答疑口径,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唯一解释房屋征收政策的部门,确保政策兑现做到前后一致、标准一致,杜绝乱开政策口子、突破政策底线的弊病;三是强化确权监管。在房屋及附属物摸底登记工作中,实行房屋面积电子测量、征收信息数字化管理,对所有违章建筑坚决不予补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完善第三方测绘、评估机构库。实行房屋测绘、土地测量、房地产价格评估、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房屋附属物确权登记的工作机制,将征收业务的监督与确权有效分离,保障房屋确权丈量登记的专业化、统一化、市场化;四是征收信息阳光公开,以促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在征收项目现场设立公示栏,对入户测量结果、房屋认定结果以及补偿安置情况等核心内容实行“三榜”公示,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步公开。通过征收资料多部门共享、允许被征收人查阅征收档案资料等方式,保证舒城县征收环境阳光公正、和谐稳定。[2]

(三)坚持务实作风,拧紧干劲“一股绳”

一是组建一线队伍。舒城县在征收项目现场设立确权指导组、执法(执纪)组、政策咨询组、综合执法(环境保障)组、合同签订(审查)组、资金结算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能是运用“共赢、诚信”的理念,与被征迁户随时联系、及时沟通、并接受其监督,促进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的有效推进;二是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对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公安、住建、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司法等主管部门应当主动介入、先期介入,积极参与违法违章建筑查处,密切配合征迁部门做好相关认定工作,积极为群众做好法律政策咨询、民事调解等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征迁工作秩序。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自身优势,主动服务于征迁工作大局;三是力量投入保证。属地政府抽调熟悉政策、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信得过的精干力量,从事确权指导、复核监督、政策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审查、资金结算、环境保障、执法执纪等征迁工作。属地、业务、保障单位坚持“快节奏、高效率、满负荷”的工作作风,打破常规作息时间,发扬“5+2”“白+黑”的苦干精神,确保任务服从时间;四是主动靠前服务。在房屋征收动迁工作尚未启动之前,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先期介入,提前掌握情况,对群众所思所想做到心中有数。在房屋征收动迁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从确权复核、签订协议、搬迁腾空到领取征收补偿款,为征迁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坚持把征迁与扶贫帮困相结合,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尤其比较突出的年老村民征迁后租房困难问题,属地乡镇党委应该鼓励镇村干部为群众找房源,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3]

(四)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使命“一条心”

一是充分尊重民意。按照“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工作要求,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政策宣传会、方案答疑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内容等群众关心的价值导向,制定征迁政策。征收方案应该以维护和保障群众在征迁中的合法利益为前提,实现对群众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双重尊重;二是调整征收标准。征收部门严格执行集体土地代建户及建房年代的认定条件,力求征收政策公平公正,征收标准动态调整。聚焦征收补偿安置的难题,相关部门可以实事求是地调整临时安置、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标准,增加征收补偿类别,细化各类附属物、构筑物、装饰装潢等补偿标准,微调临时安置费和自建房补助标准;三是加强落实补偿工作。实行集体土地“住改非”安置政策,探索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千方百计确保被征收户长远生计有保障。贯彻“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工作理念,对年老、残疾、重病户等弱势群体给予临时安置保障,并为其提供公租房。明确外嫁女、胎儿、独生子女、未婚单身大龄青年、整户迁出等特殊情形下的人口安置(奖励)政策;四是完善安置政策。出台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办法,建立安置房管理工作台账,加强应用安置房分配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到重拆迁更重安置。在全县率先做好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实现购房券安置、货币补偿、安置房安置的等值化。通过补缴出让金、收益金等形式,打通不同土地性质、不同规划用途房屋产权调换等价值置换的通道,满足群众多样化、及时性的安置需求;五是加强安置管理。开展安置户办证“最后一公里”活动,协调解决历史遗留的办证问题。对“已拆完未安置”情况摸底和房源梳理统计,完善安置房建设新模式,实行多样化安置方式。

结语

土地和房屋征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征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防范化解信访风险,需要加强工作创新,依托群众思想教育等多元手段,实现征迁工作有效布局。舒城县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和谐的惠民方针,以科学征迁、精准征迁、合理安置、多元安置为目标导向,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全县上下建立“重拆迁重安置”机制,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屋征收政策,创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促进以提升功能、完善配套、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乡建设,不断开创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新局面。文章以舒城县为例,通过对其和谐征迁工作方法的深入分析,提炼经验,总结规律,为后续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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