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刑侦剧警察类型化塑造的功能研究
2023-08-09武晶
武晶
新时代背景下,作为刑侦题材电视剧的表现主体,警察形象更像是透视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窗口,其不仅能够让观众体悟传统与现代、法律与道德、理智与情感等二元关系折射出的诸多深刻命题,也能将观众以荧屏审美路径引向更深层、更细微的对人生观、价值观、生死观、荣辱观、情感观的思考。基于此,刑侦题材电视剧如何更好地通过警察形象的呈现来深入表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内涵、精神价值与核心追求,从而实现对观众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般的审美引领,这些“人物论”功能维度的议题有待探索。
一、警察荧屏形象的社会理念引领功能
刑侦题材剧中的优秀警察形象体现出“人民性”的价值意识和精神立场,践行着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以及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完成了新时代语境下的文化人格共同体想象——以人民为中心的公仆形象。这些“人民公仆”在电视剧中的表现发挥着多重社会引领功能。
一是彰显出人民至上的理念。许多刑侦题材剧中警察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深深镌刻进改善民生福祉、维护人民利益的行动中。《湄公河大案》《人民的名义》《巡回检察组》《狂飙》中的“领导型”警察为护佑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义,从宏观层面上重塑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纵横捭阖地协调国际警务合作,依法严厉打击黑暗势力,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神圣的使命;《营盘镇警事》《小镇大法官》《江城警事》《小镇警事》《警察荣誉》等剧中的警察通过“和稀泥”“多费点唾沫星子”等接地气方式调解民事纠纷,和人民“打成一片”,架起了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彰显了为民解难纾困的职业追求。
二是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理念。《人民的名义》《谜砂》《决胜法庭》等剧中警察的具体行政执法行动注重程序的正当性,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在“阳光”下显现,传播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法治理念;《因法之名》《沉默的真相》中的新一代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敢于“刮骨疗毒”,推翻冤假错案,努力捍卫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也生动诠释了“自我纠偏”“疑罪从无”的现代法治精神。
三是体现出坚决改革的理念。《巡回检察组》中以巡回检察组组长冯森为首的新時代法律人以实际行动捍卫并践行着监狱检察方式的重大改革成果——巡回检察制度。剧中,在“九三零案”重启调查中,疑点重重,阻力重重,冯森与驻监检察室主任罗欣然不惧黑暗威胁,不负人民期待,坚决探寻真相,在办案过程中坚守职业精神,最终邪不压正,案件里的层层迷雾被一一揭开。应该说,《巡回检察组》塑造的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拥护了重大改革成果,从而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和权威。
上述刑侦题材剧中的诸多警察形象显现出与西方“警匪片”不同的文化思想光芒——“清正廉明”的“清官”文化与儒家“内圣士风”的“君子”文化。他们身上散发着儒家文化倡导的“为政以仁”“守中达和”“济众爱民”“敬事而信”的君子魅力。这是当代荧屏创作者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适应时代要求的艺术创新。在上述诸多刑侦题材剧中,充满改革/保守、人治/法治、公义/私利、坚守/堕落等二元对立的矛盾,警察形象在一波三折的荧屏叙事中不断获得内涵的丰盈和性格的饱满。这些新时代警察荧屏形象是人民“保护神”的群像谱系。比如,在《警察荣誉》中,“成长叙事的独特叙事价值在于能更好地凸显人物角色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与联系,而在《警察荣誉》中则突出了四位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民警与自媒体时代全民监督的社会大环境之间在价值理念上的矛盾与冲突。”[1]与之对比,《破冰行动》《人民的名义》《猎狐》《冰雨火》《他是谁》等剧中也展现了部分堕落警察的形象,对现实具有深刻的警示作用。
二、警察荧屏形象的类型化主角功能
在刑侦题材电视剧中,警察大都属于叙事学中的“功能性人物”,具有明显的“角色功能”。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才使得刑侦题材剧中的人物塑造有更多规律可循。苏联语言学家普洛普(Vladimir Propp)与立陶宛裔语言学家格雷马斯(Algirdas Julien Greimas)等学者都曾对人物角色功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阐释。结合剧中警察在侦查过程中的角色构成,我们将警察荧屏形象分为主角和配角,其中主角又可分为运筹帷幄的指挥者和智勇双全的执行者。
(一)运筹帷幄的指挥者
新时代刑侦题材剧中塑造了一批领导干部形象,他们在剧中常常是配角,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特别是在案件停滞或万分危急时刻给予主要执行者以一臂之力,在叙事功能上起着加速推进或延宕叙事时间的关键作用。在作品呈现中,这些领导者的正面形象往往是警察群体中的优秀成员、人民公仆、时代的改革者和带头人。他们清正廉明、勤奋务实、关爱下属,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具体来说,他们兼具“棋手”“伯乐”等身份特征。
一种是运筹帷幄的“棋手”。他们本身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善于从大局观上来分析和把握问题。在与犯罪分子的对弈中巧妙布局、精心谋划,为其布下天罗地网。如在电视剧《破冰行动》中的省禁毒局局长李维民富有韬略、善于布局,堪称“围棋高手”。他与李飞、赵嘉良里应外合,接连上演“欲擒故纵”与“釜底抽薪”,将林耀东逼入绝境。正是由于李维民战术得当、布局精妙,才将严密管控、滴水不漏的塔寨村攻克。
另一种是慧眼识人的“伯乐”。他们公道正派、知人善任,善于发现人才并关爱、信任下属。在执行者遇到生活难处或犯下重大错误时,他们也会像慈母一样悉心关怀或像严父一样批评教育。每当主要执行者的侦破进程或者反腐事业遇到无法破解的阻力时,往往是他们的表态、支持和暗中保护,确保了正义事业的顺利推进。例如,《湄公河大案》中的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江海峰能够知人善任、唯才是举,他深知高野是个难得的缉毒人才,能够委以重任。在高野能否加入“10·5联合专案组”一事中,江海峰突破重重阻碍,力保高野加入专案组,并指挥其不断取得侦破工作的新突破。在江海峰的悉心栽培和暗中保护下,经历生死考验的高野也逐渐认同依靠纪律的权威凝聚起来的集体主义精神,从而完成了自我超越的成长蜕变。
(二)大智大勇的执行者
警察执行者通常是刑侦题材剧中的主角角色,是叙事进程中主要“行动元”。他们身上往往凝结着观众的英雄情结和想象投射。这些超凡和平凡的融汇通常执法者智勇双全的审美特征。“智”强调一种吻合的理性与智慧,“勇”则代表了具有阳刚之美的英雄传统。儒家传统中推崇的是刚柔并济,智勇双全则体现着刑侦题材剧对“中国式神探”的审美想象。
第一,“中国式神探”的“智”“勇”品质恰恰体现在其与罪犯/对手斗智斗勇的深度较量中。在这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中,罪犯是设谜者,警察是解谜者。表面看来,警察无疑是主动的,他们在案发后迅速登场、调查取证、审讯嫌疑人、拘捕罪犯。但同时,他们又往往是被动的,自己在明处,对手在暗处,需要经受种种艰难的考验。但刑侦题材剧的叙事逻辑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关键时刻“中国式神探”们集思广益,形成合力,最终“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第二,警察主要执行者的“智”和“勇”并非完全对等,而是在不同作品类型中各有侧重。一方面,以悬念设置见长的刑侦题材电视剧中,“智”是这些主要警察角色的首要特征,过人的智慧、超常的逻辑推理能力是他们的共性。而在重点突出警察“智”的刑侦题材电视剧中,往往将智勇双全的他们置于一种“勇”难施展的险境之中,因此其“智”得到极大程度的彰显。在《莫斯科行动》中,跨国追凶小队队长陈尔力决策果断、自身作战能力强,堪称智勇双全。但在没有执法权、不能携带任何武器、语言不通、犯罪团伙又穷凶极恶的异国他乡,他的智谋往往能在侦查缉凶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另一方面,众多反腐剧以及以塑造孤胆英雄为主的刑侦题材剧则重点突出主要执行者的“勇”者品质。“勇”不仅可以着重突出警察的硬汉气质,传递阳刚之美,也能够着力表现孤胆英雄不怕牺牲的精神以及成长蜕变过程。
第三,部分刑侦题材剧将两位男性角色设置为智勇组合,分别承担“智”和“勇”的彰显功能。一方面,“智”和“勇”天然的区隔和对抗因素有利建构作品的矛盾冲突和戏剧张力。如《心理罪》中犯罪心理分析天才方木与硬汉刑警队长邰伟的“智”“勇”组合。另一方面,“智”“勇”组合的性格转换也能够增强作品叙事的紧张感与悬疑度。如《白夜追凶》中双胞胎兄弟关宏峰与关宏宇的“智”“勇”组合,在解决不同戏剧冲突中显现出不同的“功能性人物”的角色光芒。
三、警察荧屏形象的类型化配角功能
刑侦剧的故事世界不仅需要核心人物形象的立体化、饱满化塑造,还需要众多配角的成功塑造,从而编制起一部荧屏叙事的警察人物关系谱系。在许多作品中,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特征鲜明的配角为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甚至超过作品主角的知名度,成为荧屏故事中的经典形象。在警察荧屏形象的配角构成中,依据格雷马斯的角色模式,我们把和主角有关的警察配角形象按照二元关系分为职责明确的好助手和走向反面的迷失者,这两种角色在推进叙事的进程中各自发挥着重要功能。
(一)职责明确的好助手
与智勇双全的主要执行者相比,刑侦题材剧中的助手角色往往具有某些特定的技能或富有个性的性格特征。作为配角角色的他们也通常具有勾连叙事脉络、丰富叙事情节、调节故事节奏、衬托主人公等角色功能。
从人物形象的专业来讲,他们往往是专业化侦破/检察/反腐/诉讼团队中的一员,性格鲜明、职责明确、专业单一且突出。一方面能够对侦破/反腐/诉讼进程的成功或顺利开展起到关键助推作用。比如,《天下无诈》《莫斯科行动》《猎狐》等剧中均有一支高度专业化的团队,其中的助手成员各有所长且分工明确。另一方面,剧中的助手角色也可能因为单一化的专业背景和性格缺陷,将案件带向错误的方向,对案件侦破造成一定的阻碍。这既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也进一步由配角衬托出主角的胆大心细、稳重成熟。如《清网行动》中的年轻警察鲁齐鸣在一次行动中把人质误伤,在放走真凶的同时也遭到受害者家属投诉;《刑警队长》中的警员林之华在医院看守毒贩时严重失职,致其意外身亡。
从人物关系的建构来讲,剧中作为配角的助手角色,和主要执行者的关系多为上下级关系、师徒关系,为叙事悬念的植入与情感元素的铺陈提供便利。一方面,正因为协助者与执法者的主从关系和年龄差距,彼此之间的分歧与内部摩擦也增强了作品的戏剧冲突。另一方面,剧集也常常会插入一些助手角色与主要执行者之间的爱情、亲情、兄弟情,以丰盈作品的情感元素和艺术能量。比如,“《警察荣誉》在继承《针眼儿警官》等作品對‘社区民警的关注的同时,在故事中嵌入了警察职业、家庭故事与社会情境三种元素相互交织的创新表达”[2]。
(二)走向反面的迷失者
刑侦题材电视剧中的迷失者形象往往职务较高、业务出色、反侦察能力强,是剧中“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所在,常充当一些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自甘堕落地走向反面。例如,《破冰行动》就成功塑造了这种发人深思的角色。“剧中,上至东山市市长陈文泽、公安局副局长马云波,下至刑侦大队队长陈光荣,均沦为毒贩的‘保护伞,与制毒头目塔寨村村主任林耀东同流合污,其腐败程度之深、波及范围之广触目惊心。”[3]这类迷失型人物形象原本都拥有正直善良、无私无畏的秉性,但由于某些诱惑或其它因素,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恶果。因叙事视角的差异,他们在剧中也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功能。在限知视角下,这些堕落者/主角的阻挠者形象在剧集大部分时间处于隐匿的状态,一直维持着表面的良好形象,承担了作品“最大反派之谜”的悬念功能;而在全知视角下,他们常利用权力优势与犯罪分子里应外合,为侦破者设置重重障碍,承担着调节叙事节奏、制造叙事悬念的功能。
一方面,刑侦题材剧塑造了一批因权、财、情而自甘堕落的迷失者形象,主要细分为权欲型迷失者、物欲型迷失者、情欲型迷失者几种。例如,《人民的名义》中的汉东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便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权欲型迷失者,而《善始善终》中的边防局副处长罗同彪则是一个典型的情欲型迷失者。而权欲、物欲、情欲的堕落也并非泾渭分明,他们往往可以合为一体,如《谜砂》中的戴文星、《人民的名义》中的祁同伟都是权、色、利均沾的“全能型选手”。作品通过对这些“蛀虫”贪污受贿、侵吞资产、权色交易行为的批判,在彰显正义的同时也强化了罪与罚的警示意义。
另一方面,刑侦题材剧中也塑造了一批处于善恶之间的“中间型”/灰色堕落者形象,凸显的是人性善恶的反思和恶行背后的纠结。对刑侦题材电视剧创作者来说,塑造良知未泯的匪徒不难,難的是塑造犯错或作恶的警察形象。如若把握不好尺度,既不利于普法宣传,也有将观众引向善恶美丑难辨误区的风险,所以创作该类“反面教材”的迷失者需要慎之又慎。《真爱的谎言之破冰者》《破冰行动》《无证之罪》《猎狐》《沉默的真相》等剧中所塑造的黄伟忠、马云波、骆闻、杨建群、朱伟等“中间”形象让人耳目一新。面对是非、善恶两难抉择,这些背弃自己警察誓言的迷失者之内心矛盾跃然于荧屏。
正如阿马蒂亚·森在《正义的理念》中所言:“秉持一种现实视角,关注人们实际的生活和多样性的现实,承认正义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承认正义存在不同角度和标准,而非寻找一种绝对的、完美的正义标准。”[4]但这种以私利为目的人物必然不能得到法律和道德的救赎,刑侦题材剧通过此类角色作茧自缚的结局,旗帜鲜明地捍卫了社会正义,借助荧屏,警钟长鸣。
结语
新时代背景下,随着法治环境的优化和创作环境的净化,通过电视剧创作者们的不懈探索,许多优质的刑侦题材电视剧脱颖而出,显现出多点开花、多维创新的发展面貌,这些作品从多个角度发挥出应有的社会理念引领功能和荧屏叙事艺术功能。从社会功能来讲,作为取材于中国现实法律案件的刑侦题材电视剧,对时代社会各层面的涉猎广泛,对受众的传播力、影响力、渗透力不容忽视。从艺术功能来讲,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认为“人物的性格要有个性或特殊的情致”[5]许多经典刑侦剧中的警察形象日益典型,性格趋于饱满,在各自“功能性人物”发挥叙事效应的同时构建出类型化的人物谱系。这些富有时代性的优秀作品无疑是我国刑侦题材电视剧在人物论上的创新显现,也为未来荧屏艺术中警察这一人民公仆形象的塑造带来了重要的启迪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碧芸.公安题材电视剧的“小”叙事转向——以《警察荣誉》为例[ J ].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22(04):106-112.
[2]李春雷,林思宇.当代电视剧中警察“故事”的创新表达与叙事拓展[ J ].中国电视,2023(01):30-34.
[3]于汐.新主流电视剧的成功之道——评电视剧《破冰行动》[ J ].文化艺术研究,2020(01):118-123.
[4][美]阿马蒂亚·森.正义的理念[M].王磊,李航译,刘民权,校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64.
[5][德]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