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等
2023-08-07
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其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临时党支部如何组建或撤销?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进行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党员具有哪些情形应给予除名处置?
党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1)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場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2)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4)为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5)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对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6)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如何把握刑满释放人员的入党
问题?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入党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注重本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的原则,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这部分人员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一贯表现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入党。
如何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发展对象应具备什么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 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等内容的教育。
3.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预备党员是否参加民主评议
党员?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基本与正式党员相同。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以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党员中需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在收缴下级党组织或党员的党费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要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
2. 党费的收缴必须公开、透明。收缴党员个人党费必须认真登记,作为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凭证。党支部应当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
3. 手续必须完备。党小组长、组织委员和专兼职党费管理人员等党费收缴人员,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按规定要由收款人、经手人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缴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组织处置的方式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不合格党员,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