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设计领域“文化挪用”现象的价值探究
2023-07-31谢梦利康洁平
谢梦利 康洁平
摘 要:在世界种族文化问题愈发敏感的背景下,“文化挪用”已成为时尚界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探索“文化挪用”在时尚设计领域正确的价值引导作用、体现“文化挪用”为社会带来的人文关怀,文章首先对“文化挪用”概念进行了梳理,其次探讨了“文化挪用”给当前时尚设计领域带来的积极与消极影响,最后从人文关怀视角进一步探索“文化挪用”的社会价值,为当代时尚设计师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如何准确传达文化内涵、提高设计的伦理性提供支持。
关键词:时尚设计;文化挪用;价值探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项目“‘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中国服饰文化译介研究”(SM201910012004)研究成果。
一、文化挪用的概念
2022年7月,法国奢侈品牌迪奥(Dior)一款售价2.9万的裙装被指挪用中国传统马面裙的事件在社交媒体广为传播,由此将“文化挪用”的概念引入了中国大众认知领域。“文化挪用”最早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一个概念。根据《牛津英语词典》,“文化挪用”意为个人采用拼贴、抄袭、复制等手法侵占其他文化的行为。基于这种较为消极的观点,并不难理解为何网络上有关“文化挪用”的新闻大多具有舆论负面效应。后殖民主义时代,这种观念引发的种族文化问题尤为尖锐。美国学者詹姆斯·O·扬(James O. Young)在《文化挪用与艺术(Cultural Appropriation and the Arts)》一书中认为“文化挪用”对当代艺术的发展至关重要,部分艺术作品之所以受到非议是因为没有进行适当的挪用。詹姆斯·O·扬从哲学角度探讨了“文化挪用”的道德和美学问题以论证他的观点,引用了约尔·费恩伯格的“深度侵犯”与“侵犯”概念,他认为许多关于“文化挪用”的艺术都是具有侵犯性的,这种侵犯性可能在艺术家无意识的创作行为中便发生了,所以并不能就此认定“文化挪用”是具有主观错误的行为,而具有深度侵犯性质的“文化挪用”则一定是错误的,因为它是一种刻意的、带有侮辱性的行为[1]。
国内研究时尚设计领域“文化挪用”现象的文献并不浩繁。在“文化挪用”一词还尚未在国内引起重视的时候,向开瑛便在《叛逆与挪用——维维安·韦斯特伍德早期时装的文化解析》[2]一文中将维维安·韦斯特伍德的时装设计模式归为元素的挪用与形式的颠覆,她认为韦斯特伍德的这种创作模式对朋克运动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并直接导致了韦斯特伍德历史主义的设计面貌。其后,吴郑宏在《行走在“文化挪用”的纵深——Kim Jones服装设计艺术解读》[3]、《从设计视角看“文化挪用”理论的中国价值》[4]、《“文化挪用”在时尚设计视域的创建研究》[5]三篇文章中由浅入深地对在服装设计行业中的“文化挪用”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吴郑宏认为:“正是对文化元素的不断挪用构成了服装设计发展的历史主义。”因而不能仅就部分不当“挪用”现象的发生而否定“文化挪用”的价值,“因噎废食”只会导致人类文明的固步自封,但也不能因此落入文化殖民主义的圈套,因此构建中国社会“文化挪用”话语权的理论影响力与实践价值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中国美术学院尹菲菲的《当代服装设计中的文化挪用现象研究》[6]、北京服装学院倪禾田《时尚设计中的“挪用”现象研究》[7]、胡娅娅的《后现代语境下服装设计中的挪用探析》[8]等学位论文均从不同的视角、以不同的方式对时尚设计领域中的“文化挪用”现象进行了解析。从前人的论述来看,还尚未有学者从设计的人文性角度探讨“文化挪用”的价值,“文化挪用”的理论体系构建还尚不完善,作为时尚品牌与文化正在崛起的大国,为了不落入西方文化殖民的陷阱,同时展现一个东方古国的文化担当,建立属于中国本土的“文化挪用”理论价值体系至关重要。
二、时尚设计中“文化挪用”的积极作用
(一)文化融合与创新
作为艺术与审美思想载体的时装,自古便与文化的交流与挪用息息相关。16世纪伊始,欧洲初与中国交往时便一直着迷于东方的神秘意象,曾经凡尔赛宫的贵族们被一种名为“Chinoiserie”的东方风格所吸引,华丽的色彩、中国画中的花鸟鱼虫与自然主义的园林风靡了整个欧洲世界。“Chinoiserie”发源于法国,根据詹姆斯·O·扬的“真实性”理论,“Chinoiserie”并不是“真实的”中国文化产物,而是一种存在于欧洲想象之中的被浪漫化的中国风,是法国化的“中国情调”,受到整个西方世界的追捧是因为它带有中式贵族趣味的法国式的时髦品味。至今我们仍能在凡尔赛宫看到那些充满东方意蕴却具有法国式浪漫的艺术作品,这正是那一时期中西文化交流与融合的产物。
时尚设计是审美与创作并重的领域。时尚系统的形成对设计活动具有高度的依赖性,时尚系统主题的设计活动被确定为实现时尚创新的一个因素。而正是文化间的不断交流碰撞从而产生了设计创意的源泉,促进了设计史的向前推进。可以说,由于人类、文化、观念、政策、电影、艺术等新的不可思议的融合而带来的混杂、交融、渗透和改变,才使得我们的世界成为如此惊奇的一道景观。挪用与杂糅对设计创作来说一直都十分重要,而到了当代,它具有了更新的意义。千百年来的文化传统将在今世焕发新的生机,以更加现代性的方式呈现,使得艺术传统得以重生。
(二)设计思想的颠覆与反叛
在文学创作领域,有一种挪用手法叫作“戏仿”,其以意为将源文本所表达的含义进行反向运用从而达到戏谑的效果。在时尚设计领域,“戏仿”也是常见的设计手法,它主要是指设计师通过对源文化的反向挪用从而达到与原本意义完全不同的效果,具有极强的颠覆与反讽意识,表达了设计师对于传统艺术的反思。早期朋克运动的始祖维维安·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便是利用拼贴和挪用的手法来表达这种反叛效果的,在她的第一个时装系列“海盗”中,维维安·韦斯特伍德将18世纪英国绅士服饰元素、北美印第安人以及法国19世纪时期的服饰融入设计之中,呈现出对时代的戏谑和叛逆。这种将不同文化进行融合的手法紧接著在她的“野人”和“水牛”系列中相继出现,韦斯特伍德将印第安土著、非洲、秘鲁、洛可可、新古典主义等元素进行融创,使作品呈现出完全不同于原文化的特点,带有强烈的隐喻性特征。
自古以来,模仿、反叛与思考,就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向前推进的关键动力[9]。在当前艺术全球化和商业化的背景下,设计师在追求自我表达的过程中渴望寻求从传统文化的理想国中得到心灵的慰藉,来自于不受商业熏染的、极度纯净化的艺术元素受到设计师的青睐。将时尚设计视作纯粹的创作,脱离历史框架的限制成为设计师前卫与现代性的表现。2007年约翰·加利亚诺受歌剧《蝴蝶夫人》的启发,以平克顿先生和乔乔桑的爱情故事为灵感为迪奥高级定制系列制作了一系列日本歌妓风格服饰。时尚杂志《Vogue》在评述这个系列服饰时写到,“和服,欧比斯(obis)和艺妓妆容都被迪奥化了,变成了精致的迪奥风格的佩普拉姆(peplum)”[10]。2004年汤姆·福特(Tom Ford)为圣罗兰(YSL)品牌1977年推出的“中国系列”致敬所设计的以旗袍、龙纹、盘扣、中国传统花鸟纹样等元素所创作的高级定制系列,将龙纹刺绣在女性旗袍上面,打破了中国传统观念中龙元素多为男性所使用的限制,将旗袍裙摆加长的做法开创了旗袍晚礼服的先河,对中国元素进行了重新诠释,呈现出极致美妙的中西文化碰撞。
三、时尚设计中“文化挪用”的消极影响
(一)符号表象化
当探讨时尚设计中“文化挪用”的内在逻辑时,我们有必要引入符号学理论来探讨设计中的创作思维。根据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每一个符号都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我们可以将时尚设计过程中所挪用的文化元素和设计方法看成一个符号系统,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对来源于自身以外的文化符号进行重新编码,在这个过程中,该文化符号脱离其原有文化背景而被重新应用来传达设计师的创作理念,由此实现符号的意义变迁,而时装产业随着时代的发展更新得越来越快,因此设计师就需要不断寻找新的文化符号去创作,因此形成了“文化挪用”愈演愈烈的现状。
另一个引人深思的现象是,许多文化符号在被挪用的过程中失去其原本的内涵而沦为审美的表象,这也正是时尚界多年来“文化挪用”问题的根源所在,在这種情况下,“文化挪用”成为一种异文化思维背景下对本土文化的误读与错用[11],将本土文化元素所具备的符号特点从源语境中抽离再将其置于一个全新的文化语境之中,从而失去其原本意义与内涵沦为符号化的表征,正如旗袍就是中国、和服就是日本、纱丽就是印度,这样的符号意指下把文化群体视为同质化的个体赤裸裸的刻板印象。在一些信奉宗教的地区,宗教有着神圣的象征,擅自使用宗教符号来创造时尚产品也是不合适的,这将可能损害被挪用地区原住民的宗教信仰与情感。
(二)媚俗化
“媚俗”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艺术领域,旨在形容由于商业化的发展而产生的伪造和粗制滥造的艺术品。根据克莱门特·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的观点,媚俗艺术(kitsch)是一种替代性的经验和伪造的感觉[12],从这个定义来看,它与“文化挪用”有着一定意义上的相通之处。相比于艺术领域,时尚设计有着更加商业化的本质,因而无疑会陷入媚俗化的争议,将传统手工艺术在不断的挪用过程中进行现代化、批量化的设计生产,失去事物原本的艺术价值,沦为媚俗的商品,使得时尚界沉迷于一种乐观主义的幻觉。一种不仅能满足最简单、最广泛的流行审美怀旧感,而且能满足中产阶级模糊的美的理想的力量。
随着设计产业的高度商业化,“文化挪用”现象所导致的商品媚俗化也在迅速发展。服饰的更新迭代愈发快速,时代的快节奏促使设计师们不再像从前那样会认真去研究一种文化的起源发展及内在含义,而是从流行趋势素材库寻找可以挪用的素材去进行创作,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被挪用的文化元素极易失去其原有的文化含义而沦为一种单纯的商业工艺品。因而我们得以看到随着互联网的崛起,大量有关“文化挪用”的负面案例在网络上发酵。2016年内衣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Victorias Secret)以中国风为主题,将龙纹、青花瓷及凤凰等纹样与内衣设计相结合并搬上T台,然而此次设计却受到广大中国网友的声讨,原因在于龙和凤凰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是中华民族象征祥瑞的图腾,而将其置于内衣上显然有违中国传统惯例。这种为了进军中国市场而设计的产品极具媚俗化倾向,也并未受到中国消费者的青睐,且被认为严重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情感。
四、后现代“文化挪用”的人文性
后现代时期,人文主义的理念开始不断被提及,表达对某一群体的关怀或某一现象的反思成为设计师创作的手段。从人文价值的角度来看,即使是在尊重原文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挪用,依然有可能涉及道德问题。在极度商业化的时装领域,当一个强势文化成员未经许可使用另一种弱势文化的元素,使其脱离原来用途和意义的行为变得越来越不可接受,设计师们再也无法忽视由于挪用和商业化土著文化而引起的负面评论。尽管许多民族文化都是没有版权的,任何使用者都不需要为其付费,但是设计师将这些文化进行商业化的转换后却可以获得巨大利润,而该文化的所有者却无法获得任何补偿。2019年,卡罗琳娜· 赫雷拉(Carolina Herrera)品牌的新任创意总监韦斯·戈登(Wes Gordon)在墨西哥被指控“文化挪用”,因为他的设计出现了属于原住民社区的传统设计和刺绣。然而拥有该传统艺术的社区并没有以任何方式参与作品的制造或收取版税。墨西哥文化部长认为,特南戈人民最终将被完全剥夺他们独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其中包括他们的世界观、创始神话、社区和家庭生活。尽管这一指控显得颇为极端,但是品牌已经无法忽视来自原住民对于“文化挪用”的声讨。
网络媒体的发展促使越来越多的原住民开始意识到保护他们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这不仅关乎他们的权利,也是保护他们后代可以享受到文化遗产的权利。早在198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科教文组织就携手拟定了《保护民俗表现形式不受非法利用和其他有害行为影响的国家法律示范条款》,该条款承认了民俗是每个国家的重要文化遗产,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特别重要,因为它是原住民文化特性的基础,也是原住民群体在自己的社区内和与周围世界的关系中自我表达的手段。然而当今许多土著民俗艺术正在世界范围内因“文化挪用”这种手段而被商业化,并没有充分尊重其源文化地区的文化发展与经济利益,也没有对拥有这些传统民俗艺术的地区进行补偿,这也是当前对于“文化挪用”现象的主要批评之一。
2016年巴西设计师奥斯卡伦(Osklen)和亚马逊的阿沙尼卡(Asháninka)之间的合作则有效解决了以上问题。作为对允许改编他们的纹身和传统织物的回报,奥斯卡伦向该部落支付了版权费,有了这笔钱,阿沙尼卡人已经能够进行各种改进,包括建造一所学校。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亲善大使,这位设计师也在努力宣传阿沙尼卡人与非法伐木者以及原始森林环境恶化的斗争。按照奥斯卡伦的“文化挪用”理念,尊重他人的文化,并在考虑到其传统知识的情况下,找到一种为公众再现文化的方法,这一点非常重要。尽管法律并没有规定设计师挪用文化需要向原住民支付版权费,但我们仍然可以以这种方式展现人文关怀。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调查,民俗艺术不仅需要静态的保护,更需要合作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更要尊重他们的身份与价值。要知道,那些精彩美妙的文化是由人类创意的思维所创造,以更加良性的方式去使用这些文化,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继续发展下去,才是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至今来看“文化挪用”依然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文化挪用”在时尚设计领域的创作一定程度上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自古以来,正是文化的不断交流与融合,才形成了当今文化大繁荣的局面,一味地保守只会陷入固步自封与边缘文化主义,从而限制人类社会的发展。正如詹姆斯·O·扬所说:“文化遗产方面的个人主义应当杜绝。”文化从来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更像一个关系网络而不是一个实体。回望服饰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于“文化挪用”行为的要求从尊重理解原文化与原住民,到进一步与民俗艺术原有社区合作以促进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时尚行业的人文价值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客观地看待与分析“文化挪用”造成的影响将有助于在当下社会达到设计的发展与人文价值的平衡。一方面,原文化群体对文化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由于权力体系而导致的退化现象不应该被忽视,对文化挪用的批判性考察及其背后的新殖民主义观点也不应该被否定。另一方面,文化挪用在启发性和创造性设计方面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根据不同的观点梳理澄清各种影响,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加客观地审视“文化挪用”所带来的价值意义,而非刻板地将“文化挪用”等同于“文化剽窃”。
参考文献:
[1]扬.文化挪用与艺术[M].杨冰莹,译.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19.
[2]向开瑛.叛逆与挪用——维维安·韦斯特伍德早期时装的文化解析[J].装饰,2012(6):86-87.
[3]吴郑宏.行走在“文化挪用”的纵深——Kim Jones服装设计艺术解读[J].设计,2019(11):100-101.
[4]吴郑宏.从设计视角看“文化挪用”理论的中国价值[J].美术观察,2019(8):67-68.
[5]吴郑宏.“文化挪用”在时尚设计视域的创建研究[J].美术大观,2020(10):142-145.
[6]尹菲菲.当代服装设计中的文化挪用現象研究[D].杭州:中国美术学院,2020.
[7]倪禾田.时尚设计中的“挪用”现象研究[D].北京:北京服装学院,2020.
[8]胡娅娅.后现代语境下服装设计中的挪用探析[D].北京:北京服装学院,2019.
[9]潘长学,胡新叶.从当下存在看艺术的未来——当代挪用艺术创作美学维度的理论溯源与审美批判[J].艺术百家,2021(1):49-58.
[10]Christian Dior Spring 2007 Couture Collection | Vogue[EB/OL].[2007-01-21].https://www.vogue.com/fashion-shows/spring-2007-couture/christian-dior
[11]Pozzo B. Fashion between inspiration and appropriation[J].Laws,2020(1):5.
[12]卡林内斯库.现代性的五副面孔:现代主义、先锋派、颓废、媚俗艺术、后现代主义[M].顾爱彬,李瑞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5.
作者简介:谢梦利,北京服装学院文理学院研究生。
通讯作者:康洁平,北京服装学院文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