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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

2023-07-28

中国科技纵横 2023年2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市场化用电

方 源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遂宁 629000)

0.引言

所谓的电力交易服务,就是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关于电力的交易组织、合同签订、结算等多方面的服务,借此为市场主体提供可靠的市场感知,使得经济市场能够稳定运行,同时也能够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因此,相关电力行业应该对电力交易服务加以重视,并且要对其进行市场化,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化的交易平台,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相应的载体,而且还要结合电力交易服务的具体工作情况,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完善电力交易体系,有关部门还应该设立专门的电力交易机构,并加大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的监管力度,减少交易服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将该工作本身所具备的实际效用充分发挥出来。

1.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概述

就实际情况来看,电力市场交易主要是分为电力批发、电力零售这两种交易形式,其中电力批发交易主要是指相关发电企业利用市场化这一方式,与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之间进行电力买卖的一种活动总称。现阶段,主要是指相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不同市场主体,通过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多种方式,进行中期或者是长期的电量交易。而电力零售交易则是指相关售电企业与一些中小型的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买卖的活动称呼。

当前,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处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与此同时,发用电计划也会逐渐开放,电力用户也会逐步参与到电力市场化交易之中,这也是电力行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目前,目录电价要按照刚性政策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开展,则能够促使广大电力用户直接与发电厂、售电企业针对购入电量进行议价,这样也能够获得相关发电企业的传递让价,进而节省出更多的用电费用,这一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有效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能够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换

句话来说,就是让买卖双方进行直接交流,通过合适的市场交易方式,对电力资源进行合法买卖,这样不仅能够改善传统电力企业调度决定输电量的现状,满足电力用户的实际需求,也能够为相关用电用户节省一笔电力费用。

2.电力市场交易方式分析

2.1 现货交易方式分析

在当下的电力会场中,所谓的现货交易就是指发电企业或者是售电企业,提前一天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电量的买卖。就具体情况来看,该交易方式具有实时报价、交易的优势,不过,在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价格频繁波动这一情况,而且这种价格波动的幅度相对比较大。在一天的时间内,若是处在用电高峰期,电力价格通常会出现大幅度的增长情况,致使电力价格达到顶峰。若是处在用电低谷时期,那么用电幅值则会处在价格比较低的区位[1]。

2.2 远期合约交易方式分析

通过分析发现,远期合约交易这一方式主要是针对电力电量的具体买卖,签订相应的交易合约。在使用该交易方式时,电力交易双方则能够针对电力使用时间、交易价格等多方面达成一致。在具体的远期合约交易中,买卖双方应该在合约内容中,明确各自的义务以及权力,比如,在远期交易合约中,对于违反合约的电力用户,要停止其用电,而且要终止其对电力资源的使用。另外,要加大对交易合约的管控,提高对合约内容明细的重视度,在具体的合约内容中,需要对供电量、供电时间、用电价格等予以明确,若是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交易的另外一方则有权向其进行索赔。此外,在对远期交易合约进行签订时,会涉及双边谈判、强制性计划、拍卖这3 种形式。比如,在双边谈判中,就是卖家与买家双方进行谈判,通过会谈谈判这一形式对交易合约予以签订。

2.3 期货交易方式分析

这一方式就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价格进行电力资源交易,而且是在未来的某个时期进行电力买卖,这就是所谓的电力期货交易。不过,在期货交易过程中,会受到电力商品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交易过程中出现价格波动现象。对于电力商品而言,其传输规模相对比较大,便利性也比较高。在开展期货交易活动时,要对电力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予以参考,这样也能够为不同用户提供多元化的电力交易服务。在这一过程中,若是电力商品本身具备期权交易这一性质,则可以针对这一电力商品进行期权交易。电力产品本身比较独特,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通常不会对其进行存放应用,因此,在交易过程中,通常是采用现货交易方式。不过,期货交易则能够降低电力运行成本,并且还能够针对未来电力供应关系进行精准预报,为相关参与交易的人提供可靠的参考,以此保障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2]。

3.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开展的有效措施

3.1 发挥制度导向作用,完善交易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的交易规范。相关部门应该根据电力市场的具体运行情况,制定出科学完善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并且要设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对于相关方案的具体内容及指导思想予以明确,同时也要规范年度的电力市场交易目标、实际交易方式、交易准入范围等。另外,为了市场化的电力交易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交易各方能够对当下的市场化交易政策予以全面了解,深入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市场内不同主体对于电力的实际需求,这样也能够更好地制定出合适的电力交易规范,避免市场化的电力交易过程出现问题,促使电力市场化交易能够顺利进行。此外,在制定交易规范时,还需要对交易双方的合同签订、执行等多个方面予以全面考虑,并对其进行严格规定。同时也要对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大宣传力度,使得不同用电用户能够对该工作产生正确且全面的认知,借此使得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市场化的电力交易工作之中,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工作进程。

(2)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细则。相关部门若想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规范性及有效性,还应该针对具体的交易情况,完善相应的交易细则,要求交易各方能够按照相应的细则开展市场化的交易工作。基于此,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应该以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发电企业等多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成员为主,结合其交易服务需求,针对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对其进行职责分工,明确不同单位、部门、班组以及专责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职责,对于市场准入信息核对、成员注册、交易开展、合同签订执行及终止、统计分析等诸多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管理标准要求等予以明确规定,以此对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电力交易工作进行科学指导,促使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能够达到长效目的[3]。

3.2 发挥主观能动性,构建政企合作机制

(1)为市场主体搭建交易平台。为了积极响应电力供应侧改革,并努力应对该项改革政策引发的市场变化,相关发电、售电企业则应该与广大电力用户进行直接交易,这样既能够满足电力市场的发展需求,也能够满足电力用户的实际需求。而若想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质量及效率,相关政府部门则应该与供电企业进行协商合作,而且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发电以及售电企业、用电大用户等多方代表,开展市场化的电力交易座谈会,为市场主体提供可靠的交易平台,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以及公正性。在会议现场,各方也可以针对交易意向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推进电力交易工作发展,促使市场各主体之间能够达成愉快的合作,这既能够实现电网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有效合作,也能够树立共同、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的良好形象。

(2)为市场主体严格把关。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进程时,还需要对电力用户的入市资格加以重视,并且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加强企业联动,并与市发改委进行积极配合,以此开展有效的市场主体入市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核电力用户的入市资格及条件,并为符合入市条件的有关电力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审核过程中,应该对不符合入市条件的电力用户,予以严格剔除,以免对电力市场化交易产生不良影响。

(3)把控市场主体信息关。在用户注册、申请入市等多个环节应该加大管控力度,有些电力用户在申报入市时,会出现提供错误名称的情况,导致电力用户的实际申报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出现不相符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则应该及时对相关用户进行处理,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电力用户,对错误的名称予以更改,这样也能够确保相关电力用户符合入市条件,并且能够参与到年度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活动,进而实现对电力用户经济利益的有效维护,促使广大电力用户对市场、政府部门的信赖度得以增强[4]。

3.3 发挥智能定位,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1)加强引导,促使市场主体进行平台注册。为了满足当前数量不断增多的市场主体的实际电力交易需求,相关政府部门可以为不同县市的有关企业开放一定的权限,要求相关企业针对电力用户的具体注册信息、变更信息、上传附件资料信息等多方面予以严格审核,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对于注册不够及时、且信息缺乏完整性的电力用户,则需要对其进行通报考核。而且要对相关市场主体所提出的密码查询申请,必须要在两个工作日以内对其进行回复,对申请注册变更的电力用户,也要在两个工作日以内进行高效的审核以及审批。

(2)科学引导,促使市场主体之间能够理性交易。在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时,还需要对市场主体的历史用电量予以全面分析,针对一些符合具体交易条件的电力用户,需要对峰谷平条件下的历史交易电力均价予以明确,并将其与非峰谷平条件下的市场化交易电价进行科学对比分析,针对历史均价明显在交易电价谷段电量电价之下的电力用户,则需要进行预警提示,以防其自身的用电成本出现上升的情况,或者是出现违约风险,保障二者之间的有效合作。

(3)宣传引导,鼓励市场主体掌握有关政策。相关政府部门在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管理时,应该对有关政策予以大力宣传,而且还要深入学习并理解有关政策,时刻跟进政策动向,并且还要在市场上进行政策宣传,促使众多市场主体能够了解更多的政策,这样也有助于发挥出政策导向的作用,确保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水平得以提升。另外,对于市场主体针对电力交易政策的咨询,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回复。与此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可以组织电力用户代表,参与相应的电力交易政策、平台应用等多方面的培训工作,促使参与培训活动的电力用户,能够对最新政策产生正确的了解,切实掌握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具体流程,进而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帮助,提高市场化电力交易的高效性及规范性[5]。

(4)正确引导,规范市场主体的合同签订。在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时,需要交易方签订相应的合同,针对合同签订环节,有关部门也要进行严格规范,以免出现问题,引发经济纠纷,保证市场化的电力交易能够合法进行。基于此,可以对原有的合同签订模式予以科学创新,原来签订的合同是三方购售电的形式,在对其进行改进时,可以将其转变为市场化的三方交易确认单这一形式,这样也有利于提高合同签订的效率,减少问题。

(5)合理引导,促使市场主体能够积极参与结算。在开展市场化的电力交易工作时,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相应的引导工作,使得有关电力用户能够主动进行交易结算数据信息的核对,使其能够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对结算电费进行准确计算,减少麻烦,也有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4.结语

针对电力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采用合适的措施开展有效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能够打破传统电力行业统销统购的固定市场模式,实现多种形式的电力交易,满足不同市场主体对于电力的实际需求。然而,想保障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相关政府部门也要注重对市场的监管,规范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对于交易中心予以严格规划,以此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的有效性及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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