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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的发作性睡病患者

2023-07-27谭冰格

世界博览 2023年14期
关键词:中文系室友红楼梦

谭冰格

我对“记事”其实没什么概念,有些儿时的记忆也不过是母亲不断念叨再经过我的大脑重组的结果。勉强追溯我自己的记忆,大概是从每晚辽宁电视台的评书连播开始。由于评书实在很长,一部往往要听上大半年,每天等得心焦难耐,印象比较深的只是《杨家将》和《瓦岗寨》。

我的阅读历险记

在农村里生活几乎是看不到书籍的,突然有一天,我在姥姥家的厦子里(东北对杂物房的称呼)看到一本《小将杨文广》,那仿佛是发现了新大陆,原来还可以看书的!不用焦急等待,这本《小将杨文广》我不到一天就看完了。从此姥姥家的厦子成了我的乐园,我在布满灰尘的杂物中好像寻宝一般,见到书就看,不过大部分都是如《呼家将》《三侠五义》这样的历史演义类书籍,此外还有《瓦岗英雄》。后来就连姥姥家日历每页下面的名人名言,我也没放过,把那一部分剪下来贴到旧本子上,直到高中写议论文,那些信手拈来的名言警句,都是那本日历的功劳。

大概是由于发作性睡病,有段时间我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分不清梦境和现实,而那段时间皮皮鲁和鲁西西又频繁入梦,我会把童话里的故事当成自己经历过的,于是就彻底沉沦在郑渊洁先生创造的冒险世界里。直到有两次母亲指责我在外面“撒谎聊屁儿”,我才想明白是自己把梦里的情景当成真事说出去了。从那以后我不敢随便说话了,人也变得沉默。以前总喜欢去同学和邻居家玩,慢慢变得不愿意去别人家,自然而然就跟小伙伴们疏远了,也越发喜欢一个人看书。

我的母亲当年是知识青年,返城工作后就一直跟我父亲异地分居,我不到四岁就离开爸爸跟妈妈一起生活,直到十一岁那年寒假她带我去探亲一家人才再次团聚,但是此时爸爸对我来说就是个陌生人。爸爸是个病人。他很瘦,整天咳嗽,我有点怕他,但是爸爸有个书房,书架上有很多书,这让我对爸爸产生了一些亲近感。那个寒假我读了他所有的藏书,都是《林海雪原》《红岩》《青春之歌》这类革命作品。然而爸爸这里的书和我之前看的那些杂书完全不同。他有一个笔记本,写的都是繁简体对照字,字迹漂亮,我很喜欢那个笔记本,想跟他要却没敢开口。没想到这竟是我跟父亲的永别,第二年冬天父亲就过世了,我们赶到时父亲已经下葬,并没能见上最后一面。我想要的那个笔记本找不到了,从那之后我有了看《新华字典》的习惯。一开始我只看繁体字和各种生僻字,后来是每个字包含几个读音、几个意思包括词组和成语释义,从头看到尾,真正把《新华字典》当成一本读物。字典是按音序排版,由于母亲名字里有个“瑛”字,我逐渐发现王字部都和玉有关,我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兴奋不已,为此还在我最珍视的笔记本上归纳了王字部字的特点和规律,这也算是我人生写的第一篇论文吧。

2019年8月7日,上海,一辆停靠在浦东图书馆户外的“包豪斯大篷車”免费向读者开放。“高颜值”“高内涵”的大篷车吸引了很多不同年龄的读者前来参观。

后来我们搬了家,有个属于我家的小小院落。院子是用煤渣垫实的,无法种植,我和姐姐就沿着院墙挖出一条长形深坑,从对面玉米地里运来松软的泥土,种上了喇叭花和葫芦。刚一入夏,喇叭花就开到房檐上,拉一根绳子,喇叭花就开成一道花檐,花下随之成了我阅读的新场所。

我背诗的场景主要在山上。大致情况是,新换的体育老师总是打骂同学,东北人护犊子,作为班长的我一面组织大家上课不穿运动鞋,向体育老师抗议,一面组织同学们早起跑步,提高体育成绩。别的没记住,我只记得那年“一二九”越野赛中,男生前十名有九个是我们班的。这次小小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最后怎样了,我没有太多记忆,但我却因此爱上了晨跑。同学晨跑的路线是在一座大桥做折返,我自己晨跑则改到了山腰上的水塔,那里不但可以看日出,还有台阶可以坐着看书。

每到天蒙蒙亮我就从家里跑到山脚,那有一道铁栅栏门,翻过铁门是一段台阶,一口气登到尽头就是水塔。对面群山之间,只见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也只有这个时候太阳是可以直视的,我每天看着这一幕,都会生出一种豪情壮志来。虽然我已记不清当时那个小女孩到底有着怎样的豪情壮志,但直到今天我还觉得家乡日出的太阳最大,可能也不是错觉,毕竟我的家乡叫丹东,太阳不大,何以丹东呢?看完日出我就开始背诗,从“春江潮水连海平”到“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从“枫叶荻花秋瑟瑟”到“落花流水春去也”,从“十五从军征,八十使得归”到“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所有诗篇都和日出的画面浑然一体,激起我对文学的真正热爱。就是这样,我下定决心以后要读中文系当个诗人,这个愿望算是实现了一半,最后我有幸考入了南开大学的中文系。

作者曾经几次返回母校,重温美好的阅读时光。

在上下学路上边骑车边睡着

我是一九九七年参加的高考,如果用一个形容词来形容那一年,我会用“沉睡”这个词。在年初我家发生了一次重大变故,我也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情绪低谷。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这与自己的沉睡和情绪有关,只是觉得要高考了还总睡觉很焦虑,越焦虑就越睡不醒,导致高考前的半年都陷入了沉睡期,也出现人生最长时段的记忆空白。高考结束后我第一次独立生活了半个多月,可是我对这段时间一点记忆都没有。甚至是第一次独自远行,我一个人坐上火车去大学报到,至开学后的一段时间,我也只记得两件事。一件是排队报到时我背着行李不方便,请一位阿姨帮我看着行李,发现我前面的女生也和我一样是中文系的,后来又发现帮我看行李的阿姨就是送她来的亲姨,我自然和这个女生产生一种宿命感,日后也成为好友;另一件就是我经常赖在床上睡觉,总能听到室友说“小声点,她在睡觉”,那和家里妈妈姐姐说“小华在睡觉”的语气一模一样,自然我也就爱上了我的室友们。

刚开学那段时间我完全像木偶一样,室友叫我去食堂我就去食堂,叫我去教室我就去教室。那时候我们在分校区,直到室友带我去主校区图书馆,我才感觉彻底从一九九七的沉睡中清醒过来,只一层图书馆的一排排书架,就足以像家乡日出那样给我带来心灵深处的震撼。我属实没见过那么多书,甚至都没想到过这世上会有那么多书。高中时学校有个小小的图书馆,还锁起来不让人进,可眼前偌大的图书馆我可以随意进出,还有这么多书可以随意翻看,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当时我又升起一股豪情,我要把这里所有的书看完。

不消说这份豪情就是个笑话,我的看书场所很快从图书馆缩小到阅览室,在那里我开始通读《中国文学大系》和各种文学期刊杂志,后来又缩小到中文系的阅览室,这里安静又舒服,经常是看困了伏案而睡,睡醒了再接着看。发作性睡病的睡意是突然发作的,并没有一个犯困的过程可以去克服睡意,而且全过程根本不知道自己睡着了,只有在睡醒后才暗暗自責怎么又睡着了。当然总是坐着睡毕竟很不舒服,所以我后来索性直接躺在床上看书。于是我的主要读书场所就转移到了宿舍。上大学前我连除夕晚上都熬不过十二点,但上了大学要准备蜡烛,经常看书看到熄灯后还爱不释手,我便点上蜡烛继续看。到了毕业季,会有师兄在我们宿舍前整夜的弹琴唱歌喧闹,我喜欢一边听他们的歌声和琴声一边看书,好像这样也能分得一点他们旺盛的生命力。至今我仍喜欢在热闹的地方看书写作,既能让我尽最大程度的保持清醒,又仿佛别人的热闹生活也有我的一份。

当然最愉快的时光还是每年放长假不用去上课,室友们也都走光了,我一人在宿舍里甚至都不去吃饭,整天赖在床上看书,那感觉就像鱼儿游入了大海。我记得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阎连科的《日光流年》、王小波的《青铜时代》这些书,都是在假期一口气读完的。

对于读书顶饿这回事,最初我是从高三数学老师那领会到的,他说我们读书之所以会犯困,就是因为吃太饱穿太暖,要是又冷又饿,就能保持头脑清醒也知道好好学习了。当然,我想他也是没听说过发作性睡病才有这番言论的,但是我把这话放在了心上,发现果然饿肚子会保持清醒,所以我能不吃饭就不吃饭。很快又发现饿肚子时看书,过一会儿就不觉得饿了,于是我悟出数学老师原命题的逆命题也成立,并从此奉“饿读”为读书之信条。

大学时我时常逃课。虽然从小患有发作性睡病,但是从小也读到过鲁迅在书桌上刻“早”的故事,我被大先生的精神深深打动,所以上大学前我从未迟到早退过。到了大学,我发现有的老师讲课内容和某本书里一模一样,而看书只需要几天,听老师讲课却要一学期,于是我开始逃课。我依然是喜欢晨跑后看书,最常去的湖边也是情侣约会的胜地,别人成双成对,只有我埋头看书,然而不管谈恋爱还是看书,我们都很投入,谁也不会尴尬。晨读后再去上课我还是睡觉,干脆在宿舍睡个回笼觉再去教室,慢慢便不觉得逃课是可耻的,逃课也就成了日常。我记得学校里还有一处小花园,有一棵梨树是我的最爱,每年春天梨花开的时候,我是宁可一天不去上课也要赖在小花园里看书的。不过现在能够再次在网络上看到教授们的课程,我才知道当年错过了多少精彩时刻。

说到大学最爱的读书场所,不能不提到厕间。上大学之前,我用过的都是农村的旱厕,不分男女,总是提心吊胆,最怕中途有人来。大学分开了男女厕,又有隔间,简直就是到了天堂,在这里看书有十足的安全感。尤其是临考前,由于平时不认真上课,净看闲书,上课也只是睡大觉,所以我会在考试前一晚躲到厕间把要考的教材捋一遍,第二天就上场考试,每次成绩都还不错,也是教授们善良。我从小到大都没怕过考试,却在大学留下了考试恐慌症,直到现在偶尔还能梦见自己考前一晚全没复习,那种恐慌可比现实真实多了,醒来后颇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之感,可见糊弄得了教授,糊弄不了自己。

大学补全《红楼梦》 人生因此而改写

大学生活颇为穷苦,当然免不了去书店蹭书看,等到做家教领了薪水,偶尔也要装腔作势买上一本书。我买的第一本书是《红楼梦》,学校图书馆的《红楼梦》永远借不到,作为中文系学生,这又是必读书目,我只好在学校附近一家小书店里蹭着看。书店里允许只看不买的《红楼梦》只有厚厚的一册本,我看到最后竟然发现这本书最后一页纸是空白的,结尾没有印上。大概也是没人把这本看完过,老板也没发现这是残缺本,最后我用五块钱买了这本《红楼梦》,在空白页上手抄补全残缺的部分。那时我还不了解《红楼梦》并不完整,后四十回其实是“程高”二人续写的,等知道后也不禁唏嘘,本来就是残缺的,我又何来补全一说呢,这很有一种玄之又玄的微妙感。不过大学期间要看的书太多,尽管买到这本《红楼梦》,也基本是束之高阁,偶尔翻翻,再也没完整地看过第二遍。毕业前,为了筹集路费,我把闲书都摆出来售卖,这本书也在其列。一个带着女儿的父亲询问这书,我半开玩笑说以后我成了大作家这本书就是珍贵的手抄本,没想到大哥最后真的买下这本书。卖了五块钱,这是我最会做生意的一次,原价进出,中间白白拥有了它四年。

然而我和《红楼梦》的缘分随着这本书的卖出,却真正开始了。毕业前我收到一所高中的回复,要我试讲《宝玉挨打》。我并不是师范学校毕业,本来就不知要怎么讲,当时又借住在学法律的同学宿舍里,她们宿舍也没人有《红楼梦》,想熟悉一下内容都没办法,而且第二天就要去试讲,我索性大睡一觉,养足精神,第二天把我所能记住的红楼诗词背诵一遍,再稍加分析,勉强撑过了四十五分钟的课堂。谁想到最后竟然收到了入职通知。后来我才知道角落里的“小老头”是特级教师,他自然也是很爱红楼的,所以给了我很高的评价。没想到《红楼梦》竟成为我入职的钥匙,在我心中自然有了一种特殊感情。

开始工作赚钱的我,也终于学会了和友人一起过正常人的生活。由于第一年我要还大学的助学贷款,第二年才买了手机,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赶忙把号码告诉了几个好友。有一次周末,我和室友正在商场里闲逛,突然收到大学同乡师姐的短信:“华,你说活着为了什么?”接到这条短信,我心里咯噔一下,不敢有一丝怠慢,立刻回复她:“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活着,所以才要活下去呀。”师姐很快就回复我:“不愧是中文系的才女。”我这才稍微安心了一点。虽然师姐对于我给她的答案还算满意,但是我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自己只是狡辩,从此我对这个问题也有了思考,但一直也想不到答案。直到有一次闲翻《红楼梦》看到开篇,让我心头猛然一震,顿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之感。

波士顿公共图书馆的中央阅览室,这里总是有很多人在读书。

《红楼梦》开篇一句是:“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是呀,人生就如紅楼,说起根由就已经是荒唐的,还追求什么意义呢?与其向大处追问人生意义,不如从细处追求人生趣味。如果这时候师姐再问我这样的问题,我一定会追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些让她感觉到无趣的痛苦的心累的人和事,我一定会坚定告诉她能抛弃就抛弃,不能抛弃就放手,人生走这一遭就是青埂峰的石头、太虚幻境的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来人间一游,好玩最是要紧。

如此我便真正地爱上了《红楼梦》。我是个很迟钝的人,实在想不通八岁开始读《红楼梦》的张爱玲怎能如此早慧,我感觉自己到了中年才能窥得《红楼梦》一隅。孔子说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诚不我欺,年过四十之后我终于认定自己毕生要做的事情就是研读《红楼梦》,如果能够让更多人对《红楼梦》多些喜欢和了解,我这一生大概就不虚此行了。

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孩,成长过程中少不得有人这样说:咱还是好好读书吧。好像是因为长得丑才不得不读书一样,无形中把读书冠以功利目的。我也厌恶“貌丑就要多读书、寒门也能出贵子”这样的说法,好像长得漂亮又富有的人读书才是美好的,又丑又穷的人读书就不纯粹了。我是爱读书的,是那种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爱,是那种柴米油盐粗茶淡饭的爱,换句话说,我其实就是那个又丑又穷又纯粹的读书人。

(责编:常凯)

如今对你的阅读造成最大障碍和干扰的是什么?

阅读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种日常,没什么特别的障碍和干扰。

你的最佳阅读场景是什么?

早晨起来爬山,伴随日出的山上。

深度阅读对你个人造成怎样的影响和改观?

刚上大学时教授说,“中文系是培养学者的地方,而不是培养作家的地方”。我当时不能理解这句话,如今随着对经典阅读的加深,已经开始体会到做学问的乐趣。

你认为电子阅读设备可以带来深度阅读吗?

可以的,而且可以随时随地温故知新,很方便,我现在最常用的网站和APP就是古诗文阅读类的。

阅读带给你最大的忧虑是什么?

对我来说阅读就是最好的解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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