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绥边区儿童积极参加抗战
2023-07-23李建权程欣瑶
李建权 程欣瑶
抗日战争时期,随着敌我斗争进入更加激烈的阶段,儿童也需动员起来参加抗战。在日本侵略者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重重压迫下,儿童的抗日积极性日益高涨,他们清楚地意识到,只有积极参加抗日武装斗争,才能真正保卫自己,保卫祖国。
一、动员晋绥儿童参与抗战
儿童工作在全面抗战开始时虽没有其他工作出色,但儿童参与抗战的活动则随处可见,在为抗战服务的每一项工作中,都可以看到儿童团员的参与:首先,在反特锄奸方面,儿童团员已普遍参加反特锄奸小组,并切实、负责地执行站岗放哨任务,在洪赵一带蒲县二、三区,可以看到儿童团员站在路旁检查行人;其次,在募捐方面,儿童团员同样发挥较大作用,无论什么时候募捐,都有儿童团员参加,大宁儿童团募捐儿童号飞机时,一月多就募捐8万元;再次,在慰劳方面,慰劳工作大部分是与其他团体一同开展,在蒲县三区,儿童团单独组织慰问团慰劳六十一军,但因年岁小,有些工作做得不是很周全;第四,在优抗方面,春耕时,儿童团员组织生产小组帮助抗属送饭抬水,洪赵二区儿童团则把每个星期日定为宣传日,一面慰问抗属,一面进行宣传,四区的一个小同志在突击作战中慰问了两个编村的抗属,每次都受到好评;第五,其他方面,儿童团员在群众大会及各种纪念日,每次都是帮场人物,特别是“五卅”检阅大会上,蒲县三区儿童得到不少奖品,如政卫队、民中送旗子各一面,六十一军送大洋20多元,高旅长送10元等,这些都可以说明社会人士对儿童救国活动的赞美,“赵城在‘五卅‘五九纪念日,因敌人的扰乱不能开纪念会,但他们——这群小同志,由团长发起动员全村儿童到汾河边写标语、唱歌子。”这些抗战活动很多时候由晋绥儿童自发组织起来,体现了儿童群体抗战积极性与整体意识的普遍觉醒。晋绥儿童在抗战一线的工作热情和发挥的作用,有时候不亚于成年人,但由于儿童群體的特殊性,开展工作时天生带有可爱与真诚的特点,也成为抗战时期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晋绥边区儿童们在战时还需学习军事知识以适应战争环境,使日常生活战斗化,尽量把损失和受害降到最低。他们在敌人的扫荡中仍坚持工作,组织儿童纠察队,检查、督促、帮助空舍清野,配合自卫队和青年队加紧站岗放哨、送情报、探消息,给军队带路、看护伤兵、送饭和掩护中共军队与工作人员,参加战后慰劳、宣传、参加追悼会等。站岗、放哨、盘查行人、帮助春耕、慰劳军队等工作是一般儿救会经常要做的事,最出名的是柳林儿童团,他们每人都有一根木棍,轮流配合自卫团盘查放哨,他们有自己的禁闭室,每天都有不带路条而形迹可疑的人被关进去。起初,大人们总不把孩子们放在眼里,以为孩子们容易被欺骗、威吓,石楼县一个商人故意不拿路条给站岗的儿童看,并且打了几拳头,于是全村的儿童都集合起来,抱住商人的腿围住不放,直到县政府罚商人给儿救会买10把大刀,他们才散开。儿童们认真干事的精神教育了许多落后的大人,在抗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推动晋绥儿童队伍的组织化
在战时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行对敌斗争。儿童群体是中共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部分,为了更有效地领导和团结少年儿童参与抗战、解放自我,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制定一套适合战时情况与儿童特点的组织规章制度。
在晋绥边区,最初儿童队伍的组织类型并不统一,有的叫儿童救国会,有的叫儿童歌咏队。另外,当时的组织形式、组织方法也不同,在中心地区设儿救会干事,属于组织部门,其下县、区、乡村设立救国会,自然村成立大队、中队、小队;里面的分工是文化教育、组织部署,各部门的干事根据临时的特殊情况聘请;自然村的大、中队部内设正副队长,小队内设小队长1人,小队以下是3至5人组织;儿歌队则比较简化,从县里到乡里都是队长制。由于不符合上述组织原则,没有正式颁布组织法。虽然两个组织在形式和组织方法上不一致,但在内容上没有区别,组织的年龄也一样。
1939年2月,在临县召开的晋西北青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成立了晋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此次大会共58个代表到会,代表着23个青年儿童组织和31215名青救会员。大会“确定了‘动员青年参战‘改善青年生活‘巩固青年组织‘加强儿童工作‘开展敌占区青年工作为青年组织的基本任务,而巩固组织则为当前的中心工作”。
晋西青年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儿童团的组织一度较为混乱,有的分为小队,有的分为团、营、连、排,有的班以下设小组,有的还设团长、指导员、教官。组织不统一,也没有正式的儿童工作干部。实际情况是儿童干部没有从生产中分离出来,大多由年轻的青救会干部和工作组负责儿童干部的日常管理活动。
1940年8月19日通过的晋西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章(草案)中,儿童团和青年队、学校等共同为村青救干事会下设的组织。其中提到:“本会基本组织为村青年救国联合会。村青救会由抗日青年队、抗日儿童团、小学校及其他各种组织(如识字班、优抗小组……)等为基本组织单位。村青救干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主席一人、青年队队长、儿童团团长三人共同组成之。”代表大会确定了组织简章,规定了统一的组织“按团、营、连、排的编制,区为儿童团、行政村为儿童营、自然村为儿童连或排,下再分班。团设正副团长各一人,营、连设正副营、连长,排设排长一人。儿童团是村青联、区青联组成部分之一,县以上在青联设立儿童部,领导儿童工作。在改造儿童组织时还普遍进行了组织教育,说明为什么要取消政治系统,什么是儿童团的任务、信条。有的通过小学教育,有的在训练班进行。“如岚县三区上王家掌村,每一个儿童都懂得五指礼是什么意思,都会敬五指礼,都懂得什么是日常任务,能背出和讲明‘五要五不要信条。”
与此同时,晋西于1940年12月至1941年6月还提拔配备了县区儿童干部,让有学识的干部指导儿童工作。兴县配备县干部赵源,19岁,初中毕业,此外6个区每区各配备1名干部。北临配备县干部刘玉生,19岁,高小毕业,此外配备3名区干部。东临一区和三区有两名区干部。离石配备县干部陈莱丰,18岁,高小毕业,另有5名区干部。河曲县干部为高小毕业的康官仁,16岁。保德县干部为16岁的高小生刘久一。静乐县干部为王炳刚,同时配4名区干部。岚县和文水各配备有3名区干部。交城配备有1名区干部。清太徐配备有1名县干部和3名区干部。晋西各县区总计配备7名县干部,30名区干部。
1941年4月26日至5月1日,晋西举行了一次儿童观摩会,这是晋西有史以来第一次举行的儿童代表的盛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临县、临南、兴县、离石、离东、岚县、岢岚、河曲、保德、静乐、宁武等县代表和小学教师,甚至文水等县也派出儿童代表远道而来。此外,还有离石的一个儿童剧团,共约100人。代表们进行了丰富多彩的作品表演展示,如仿字、作文、日记、墙报、漫画作品等。大会还举行了当地儿童的演讲、歌唱等比赛,以及政治测试、体育比赛、野营演习等,儿童代表们情绪高涨,各机关小组都给予嘉奖。大会怀着团结抗日的热情,给贺龙、关向应、续范亭、牛荫冠等各军政领导写了慰问信,并写信与延安儿童团、晋察冀和晋东南儿童团联系,团结抗日,相互鼓励。5月2日至4日,又召开了儿童团扩大会议,听取全国各地儿童干部的汇报,讨论儿童工作。这些工作对促进抗战时期的儿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成立晋绥地区的抗日儿童团
儿童是青年工作的一部分,在晋西北受到特殊的爱护与培养。以晋西北为例,早在1937年4月即决定把儿童吸收为青救会员。动员儿童首先需要一定的规章制度,尽管不算完善,但仍有相对成文的儿童团组织大纲出台。如1938年3月31日发布的《第二战区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抗日儿童团组织大纲》明文规定:
“1. 本团完全为抗日救亡儿童团。
2. 本团以练习儿童自治能力,发动爱国情绪,养成抗日救亡精神为宗旨。
3. 本团由动委会组织部领导。
4. 本团设正副团长各一人,办理本团日常事务。
5. 凡战区儿童年在七岁以上,十六岁以下,志愿参加本团者,均得为本团团员。
6. 本团每周举行团员大会一次。
7. 本团动委会聘指导员、政治主任各一人,分别指导本团工作,训练本团团员。
8. 本团经费随时向各地爱国志士募捐。
9. 本大纲如有未尽事宜,得由团员大会修改之。
10. 本大纲自团员大会通过,经动委会组织部核准后施行。”
通过这个组织大纲可以看出,儿童团注重培养儿童的抗日救亡精神,时刻为抗日救国做准备。儿童团的称呼在抗战初期并未统一,有的叫儿救会,有的叫儿童队或儿童团。在1938年10月至11月于延安召开的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抗日儿童团正式成立并通过《儿童团组织章程》。组建儿童团的政策出台后,各县都先后成立了抗日儿童团,儿童工作取得惊人成绩。1940年12月至1941年6月间,晋西组织了5万以上不同性别、不同成分、不同地区、不同爱好的农村城镇儿童。其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有:临县北有儿童10430名,组织了5761名;离石有儿童9923名,组织了6493名;保德有儿童5595名,组织了4243名;河曲有儿童9769名,组织了4881名;岢岚有儿童3270名,组织了2260名。晋西半年左右的时间总计组织儿童55253名。
抗日战争时期,青年也有自己的组织形式和团体。其中,中共领导的晋西北青年抗日救亡团体名为晋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简称青救会。儿童是青年的后备军。青救会和儿童团之间的关系是:青救会直接领导儿童团,并对儿童部负责。儿童团由青救会领导,但区以下的儿童团组织仍保持其独立的原貌。儿童是青年的后备军,年轻的孩子们在政治、文化和各方面都需要青年人的帮助。战事紧张时,青救会应领导儿童团的工作,充分发挥儿童团的抗战作用。同时,青年的性格和年龄与儿童相似,青年组织的工作性质和风格也与儿童相同。青年人在军事教育和唱歌游戏方面有自己的特点,适合教育和引导儿童。因此,儿童团应该由青救会来领导。抗战时期儿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和加强现有组织,配合青救会工作。
晋西区党委在1940年7月18日《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战区青年工作的指示”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儿童工作,十三岁以下之儿童均编入儿童团。儿童团的经常工作,主要在于进行文化教育,克服以往把儿童团认为半军事自卫队中一个组成部分的偏见。在各级儿童团应按工作之需要和发展,配备干部负责。”在《晋西北青年救国会工作纲领》中,其中一条明确指出:“5.帮助推进儿童团的工作。”可见青救会对儿童团工作的重视与领导。在晋西北青救会的组织系统中,县级的组织部、宣传教育部、体育军事部和儿童部由县青救会领导下的县代表大会产生;区级的宣传教育股、组织股、体育军事股和儿童股由区青救会领导下的区代表大会产生。因此,晋西的各级儿童组织受各级青救会及其代表大会领导,并对各级青救会及其代表大会负责。
兴县青救会为迎接1941年“四四”儿童节,特集中各区儿童团长,组织儿童工作团,并在儿童干部会议中部署了春耕期间的工作,主要为:“(一)发动儿童上学,恢复各行政村小学。(二)培养训练儿童干部,健全儿童团。(三)发动儿童优待抗属,组织儿童优抗队。(四)在學校中建立生产队,每小学种地三亩至五亩。(五)在学校里每一个儿童团员植树一株,并在适当地点建造儿童林。(六)积极准备四四儿童节,各区儿童团举行大检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