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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2023-07-21王逍霄

群众 2023年13期
关键词:诬告陷害问责纪律

王逍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必须立足职能职责,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的关系,对党员干部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真诚关爱,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树立风向标,把严管的态度亮出来

全面从严治党,“严”是主基调。必须抓重点,强举措,盯关键,优方式,从严从实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明纪律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纪律部队的职责使命,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我们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建设产业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工作部署等重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到具体的人和事。制发深化作风建设“十二条禁令”、服务企业“十要十不准”等系列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注重抓早抓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对干部的真正关心爱护。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教育、警示、预防在先,帮助党员干部在日常提醒“敲打”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我们认真落实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要求,在全市开展年轻干部纪法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年轻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利用忏悔书、家书、献言书拓展办案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协助市委每年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最大限度教育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5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53.3%。

织密监督网络。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是建设过硬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双轮驱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我们聚焦“关键少数”抓牢抓实政治监督,在全省率先实现32235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建立“一点一员”营商环境监督和“纪检监察+12345热线”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市县联动开展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督查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探索开展提级监督,在全市选取12个基层减负监督联系点,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激发原动力,把厚爱的标准立起来

有温度的厚爱才能让严管更加自觉。必须把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执纪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好纪检监察“工具箱”,让吃苦者不吃亏、流汗者不流泪,在新征程上敢为善为、务实落实。

坚持以精准问责树立干事导向。问责是一把“利剑”,不仅在于剑之锋利,更须挥剑精准。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用好问责利器,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我们严把问责入口关和出口关,对出现严重问题地区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有效解决“责任往下推”“板子往下打”问题。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问题会商会审机制,严把性质认定关、责任划分关、量纪尺度关,让干部服气、群众认同。今年以来,已对126起乡科级以上干部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会商会审,给予6名县处级干部、56名乡科级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坚持以容错免责激励担当作为。厚爱“容”无心之失、探索之誤,容错免责就是要让实干干部无“后顾之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不枉不纵,依纪依法实施容错免责,以“组织为干部担当”更好激励“干部为事业担当”。我们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出台《关于深化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尽职免责的工作办法》,严格区分行为性质,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市县联动对75名干部精准规范开展容错免责,通报4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有效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热情。

坚持以澄清正名匡正政治风气。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证明,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亮剑”,认真甄别、精准认定失实举报,充分释放“诬告陷害必有代价,遭受诬告组织撑腰”的强烈信号。我们出台《徐州市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化纠治无事生非、造谣抹黑、诬告陷害、挑拨离间等歪风邪气。今年以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件,为172名党员干部澄清证明,给被反映干部一个“交代”,还群众一个“明白”。

提振精气神,把激励的措施落下来

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目的不在于“惩”,而是要更注重教育人、帮助人、转化人、挽救人,通过暖心回访、真诚帮助,推动受处理处分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细化回访教育,鼓励轻装上阵。监督执纪惩处干部不是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根本。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回访教育列为日常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受处理处分干部真正转化思想、转变态度。我们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分层分类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为“掉队干部”注入“强心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共回访受处分人员513人,进一步释放执纪温度。

强化包容激励,打消心理顾虑。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的目的是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辩证认识惩治震慑与激励保护一体两面、对立统一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改革创新、倡导敢闯敢试,避免“洗碗效应”“佛系躺平”。我们规范容错免责的结果运用,对经认定予以尽职免责的单位或个人,在工作考核、评先评优、廉政意见回复时不受影响,让干部感受到监督和关爱都在身边。对被诬告陷害干部,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因不实检举控告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受到影响的,由组织部门针对性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最大限度减小对干部的影响。

深化容纠并举,推动常态长效。有错不纠即为失职、只容不纠就是放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思维,深入剖析干部犯错背后的思想动机和制度梗阻,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我们注重从问题中深挖制度设计、责任落实、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漏洞,推动完善防范机制,从根本上铲除问题发生的土壤。比如,在工作中发现市新建住宅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尚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有关同志“违规”实施施工图审查等问题,我们在给予相关同志免责的同时,及时启动纠错整改程序,督促市住建部门出台加强住宅项目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有效填补该领域监管空白。

(作者系中共徐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任编辑:冷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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