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演化博弈与政农互动

2023-07-10刘发蔚赵奕钧姜军松

统计与决策 2023年12期
关键词:农地情形变迁

刘发蔚,赵奕钧,姜军松

(1.湘潭大学商学院,湖南湘潭 411105;2.湖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咸宁 437100)

0 引言

2013 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开启了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尝试,然而这一制度改革并没有迅速推动农地实现规模经营[1]。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学研究了农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二次细分,默认产权接受政府的制度保护,对农地三权分置开展了广泛研究,政府作为制度的提供者在推动城乡二元融合即农地非农化的过程中,暴露出农地经济功能与社会保障功能调试失衡的尖锐矛盾。虽然“诱致性—强制性”[2]的制度变迁分析范式为诸多学者所接受,但该范式与“需求诱致型—供给强制型”[3]都对中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和农户的互动关注不足;对主体认知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如何与制度相互作用并推动制度动态演进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制度仍然被作为一个静态变量而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怎样诠释中国农地制度的变迁?找到一个契合制度变迁的历史实践解释框架十分重要。

1 模型的构建

本文将政府视为一个主体,各种农业经营主体构成不同,但都是农地的具体使用者,包括农民个人、家庭、各种农业合作社等,将上述农地经营主体视为另一个主体——农户,构造政府与农户的非对称博弈分析模型,重点分析农地制度的制定者与各种农地使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对农地制度变迁的影响。

1.1 博弈假设

假设1:政府与农户均为有限理性的主体,在有限信息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假设2:在整个农地制度演化过程中,政府推动农地制度发生变迁的策略集为{积极,消极},其中,积极的概率为x(0≤x≤1),消极的概率为1-x;农户参与的策略集合可以表示为{积极,消极},其中,积极的概率为y(0≤y≤1),消极的概率为1-y。

假设3:政府在积极推动时的期望收益为ν1,消极推动制度变迁条件下的期望收益为ν2,显然ν1≥ν2;农户在积极参与时的期望收益为w1,消极参与制度变迁条件下的期望收益为w2,显然w1≥w2。

假设4:在整个农地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将发生包括设计、改革、实施等多种类型的成本,将制度设计到实施的各种管理成本设为d1(不含协商成本),d1≥0;政府积极而农户消极且农户选择不流转土地将因此产生机会成本c1,c1≥0。

假设5:当政府与农户的策略一致时不存在协商成本,策略不一致时,政府积极而农户消极时的协商成本为d2,农户积极而政府消极时的协商成本为c2,d2≥0,c2≥0。

假设6:当农地流转时政府将因避免土地抛荒获得收益r1,农户将获得流转收益r2,r1≥0,r2≥0;农户在从其他分散户手中流转土地过程中需要谈判,付出交易协商成本c3,c3≥0;而农户不流转土地将获得农地保障预期收益r3,r3≥0。

在政府与农户的博弈过程中,考虑到农地是被使用还是抛荒主要取决于农户,因此,即使政府要求不能抛荒并给予补贴,但如果农户仍保持消极态度,土地依然不会流转。本文讨论在不同的制度变迁成本与收益条件下博弈双方的策略演化。基于以上假设,双方的收益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收益支付矩阵

1.2 博弈模型构建

根据上文提出的假设和表1的收益支付矩阵可知,政府在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中积极推动和消极推动情况下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农户在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中积极推动和消极推动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她显得很沮丧,豆大的眼泪滚出来,脸上出现了一条清晰痕迹。这个老女人,到底是化妆品擦多了,而且还是劣质的化妆品。

由此给出模型的复制动态方程[4]:

令F(x)=0,F(y)=0,可以得到稳定点为(0,0)、(0,1)、(1,0)、(1,1)、(x*,y*),其中,点(x*,y*)为鞍点,,但复制动态方程的稳定解并不都是演化博弈系统的稳定点[5],因此对于F(x)和F(y)分别求x和y的偏导,得到双方博弈系统的雅克比矩阵:

由此可得到上述雅克比矩阵行列式det.J和雅克比矩阵行列式的迹tr.J分别为:

博弈均衡点所对应的雅克比矩阵行列式和迹的表达式如表2所示。

表2 博弈均衡点雅克比矩阵行列式和迹

当雅克比矩阵行列式大于零且行列式的迹小于零时,政府与农户的演化博弈才有稳定策略。为了便于分析,令政府新旧制度之间的收益差额为Δν=ν1-ν2,农户新旧制度间的收益差额为Δw=w1-w2,博弈均衡点的稳定性如表3所示。

表3 博弈均衡点分析

1.3 博弈稳定性分析

从式(1)至式(10)可知,随着政府、农户的策略选择概率x和y在0或1的方向演进,政府、农户的演化博弈模型在不同的制度收益和成本条件下可能达到多个平衡稳定状态。

情形1 的假设条件下,Δν

情形2 的假设条件下,Δν>d1+d2,政府的制度变迁收益大于制度变迁实施成本与协商成本之和,政府将积极参与到农地制度的变迁和实施过程;但Δw+r2

情形4 的假设条件下,Δν>d1+d2且Δw+r2>r3+c2+c3,政府的制度变迁收益大于实施成本与协商成本之和,农户的制度变迁收益加流转收益之和大于协商成本、机会成本、保障成本之和,政府与农户都将积极参与农地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顺利实施,系统达到新的均衡状态。

1.4 模型仿真模拟

在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作为建构主导者,农户作为实施推动者,保证双方收益不降低的条件下增加一方或双方收益的帕累托改进,是农地制度变迁得以实现的前提。本文运用Matlab 软件对四种情形进行数值模拟分析。根据政府与农户之间各个参数大小关系赋予初始值,讨论政府和农户在不同的农地制度期望收益、流转收益、协商成本、机会成本、农地保障预期收益等条件下政府决策与农户个体认知的演化路径。x 轴代表时间轴,y 轴代表政府和农户随着时间推进参与制度变迁的概率。

1.4.1 农地制度变迁迟滞情形(情形1)

情形1通过设置政府与农户博弈的初始值,模拟农地制度变迁的情况。后续农地制度变迁的其他情形将在此基础上对模型参数进行调整,以观察政府、农户在不同的制度收益/成本条件下,经过反复博弈最终达到的演化均衡状态。在情形1中,政府与农户面临同样的农地制度环境和相似的农地制度收益/成本条件,对于政府而言新旧农地制度之间的收益差额小于农地制度变迁实施成本,即Δν

图1 农地制度变迁迟滞情形

从图1可知,政府与农户均处在制度变迁综合收益小于综合成本的情形中,这种情形不仅抑制了农户个体的创新意识,同时也抑制了政府进行农地制度变迁的动力。由于无法获得系统各方的积极响应,制度变迁不会发生,农地制度即使从(0.6,0.6)初始状态启动变迁,也将最终演化至(0,0)的状态,即旧农地制度得到维系,整个系统陷入无效的停滞状态,制度变迁失败。情形1中的农地制度收益/成本仿真模拟条件下,农地制度的部分变迁成本并不高(机会成本c1=0.5),但由于农地制度变迁给政府和农户带来期望收益过低(Δν=0、Δw=0),政府和农户将消极推动农地制度变迁,这样的情形下无法激发制度变迁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从而无法有效地促进制度向更高效的状态演进。

1.4.2 政府主导的农地制度强制性变迁(情形2)

该情形中,由于巨大的制度变迁成本,农户无法从中获得让自身满意的综合收益,因此失去参与和推动农地制度变迁的动力,即Δw+r2d1+d2,促使系统从初始状态(0.6,0.6)向(1,0)均衡状态演化。为模拟政府主导的农地制度变迁,提高政府新旧农地制度之间的收益差额Δν=1.5;保持农户新旧制度之间的收益差额Δw=0;农户采取消极态度造成协商成本上升,令c2=1、c3=1;政府主导带来实施成本和政府协商成本下降,令d1=0.3、d2=0.3;控制其他参数,令r1=0、r2=0.5、r3=1.5、c1=0.5;系统演化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政府主导的农地制度强制性变迁

从图2可知,当农户无法从农地制度变迁中获得符合自身预期的综合收益(Δw=0),或者旧农地制度的变迁成本对于农户而言非常高时,农户将失去参与农地制度变迁的内生动力。相反,政府由于能够获得较好的期望收益(Δν=1.5),将积极参与和推动农地制度的变迁。在博弈演化过程中,政府的积极参与可以带来政府协商成本下降(d2=0.3),而且政府作为农地制度的建构者和主要践行者,政府态度积极还能够促使制度变迁实施成本获得有效地降低(d1=0.3)。在此情形下,即使农户对农地制度变迁持消极态度,造成农户协商成本上升,政府也仍然能够主导农地制度朝着既定方向演变,实现农地制度变迁从初始状态最终达到(1,0)的演化均衡状态,此时体现为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1.4.3 农户推动的农地制度诱致性变迁(情形3)

该情形中由于存在较大的制度成本或者说是只能获得较小的制度收益,即Δνr3+c2+c3,表现为系统从初始状态(0.6,0.6)向(0,1)均衡状态演化。为模拟农户推动的制度变迁,保持政府新旧制度收益差额Δν=0;提高农户新旧制度之间的收益差额Δw=2.5;保持r1=0、r2=0.5、r3=1.5、c1=0.5。政府由于“路径依赖”带来实施成本、协商成本升高,令d1=1、d2=1。农户积极推动带来农地制度变迁中的相关协商成本降低,令c2=0.2、c3=0.2;系统演化情形如图3所示。

图3 农户推动的农地制度诱致性变迁

从图3可知,在农地综合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形下,农户通过追逐收益产生积极参与制度变迁的自发动力,农户参与制度变迁的各项协商成本也明显下降(c2=0.2、c3=0.2),农户选择推动农地制度变迁的概率不断增加。表现为农户从自身收益出发,推动农地制度向收益增加的方向变迁。由于农户收益增加带来了系统的帕累托改进,政府将不会阻碍这样的系统改进,但政府在路径依赖的作用下不会去主动参与和推动农地制度变迁,相关变迁成本升高(d1=1、d2=1)。该情形下,只有农户推动制度变迁带来的综合收益足够高(Δw=2.5),才能有效克服各种制度成本。在农户期望收益提升克服制度变迁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之后,系统形成由农户积极推动的制度变迁形态,博弈系统最终演化至(0,1),此时体现为农户推动的诱致性变迁。

1.4.4 政府与农户互动型农地制度变迁(情形4)

该情形中,变迁前后政府与农户都能够获得满意的期望收益,综合收益大于综合成本,即Δν>d1+d2,Δw+r2>r3+c2+c3。政府、农户都具有参与农地制度变迁的动力和积极性,能够有效推动制度变迁。为模拟政府、农户互动下农地制度变迁,提高新旧制度之间的收益差额,令Δν=1.5 、Δw=3.5 ;保持r1=0 、r2=0.5 、r3=1.5 、d1=0.5、d2=0.5、c1=0.5。农户由于“禀赋效应”导致协商成本上升,令c2=1、c3=1;系统演化情况如图4所示。

图4 政府与农户互动型农地制度变迁

从图4可知,即使农户由于“禀赋效应”造成协商成本增加(c2=1、c3=1),在制度期望收益大幅提升(Δν=1.5、Δw=3.5),制度变迁综合收益大于综合成本的情况下,政府、农户将选择使自身收益增加的博弈策略,形成政府、农户一同参与的系统帕累托改进。图4显示,农地制度变迁的正收益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对制度变迁的支持力度,同时也能够有效激发农户参与制度变迁的动力。在该情形下,农地制度变迁一旦启动,政府与农户都将获得收益的正反馈,从而形成对农地制度变迁的一致支持,达成制度参与者与制度系统的良好互动。在该情形下,政府与农户都积极参与和推动农地制度变迁,制度能够从初始状态演化到(1,1)的有效均衡状态。

1.5 理论模型的实证检验

中国农地制度的变迁是在没有既定模式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期间历经曲折和波澜,但总体是朝政府、农户互动关系越发紧密的方向演进。纵观中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人民公社、两权分离和三权分置三个阶段都获得了理论模型的解释,仅有情形1变迁迟滞情形没有出现。新中国成立后,农地制度经过三年过渡期很快进入了人民公社阶段(1953—1978 年),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高期望驱使下积极推动制度变迁;相反,农户加入人民公社后丧失了几乎所有的土地收益,只能采取消极策略,在农户高协商成本的博弈条件下,人民公社阶段的制度演化类似于模型仿真模拟的情形2 政府主导的农地制度强制变迁。此后,中国农地制度进入两权分离改革阶段(1979—2012年),农户在政府默许下根据土地收益的主体认知自发进行农地制度变革,体现为农户的高预期收益和低协商成本。政府由于政治诉求坚持“不能分田单干”表现为明显的路径依赖,造成与农户之间较高的协商成本。政府追求的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在“两权分离”后仍然没有实现,这一阶段类似于模型仿真模拟中出现的情形3 农户推动的农地制度诱致性变迁。三权分置阶段(2013 年至今),政府在高预期收益推动下,通过各种方式对农地制度改革进行补贴,政府协商成本不断降低,但农户对于土地的“人格化”理解带来了明显的认知偏差,产生农地“禀赋效应”[6],农户的协商成本被推高。而且农户的流转收益主要取决于流入方的土地经营回报,流入方在土地经营产出较低的情况下只能负担有限的流转费用,这样有限的流转费用将无法促使承包经营者放弃农地的经营权,农地仍然具有为承包者提供生计的保障功能。可以看到,目前“三权分置”阶段政府、农户的收益成本情况正在接近模型仿真模拟中的情形4政府与农户互动型农地制度变迁,但仍然存在农户协商成本高、农地保障预期高等问题。农户由于自身流转预期收益高,将选择消极参与农地流转,需要通过制度改革提升农户流转收益的同时尽量降低农户过高的流转预期。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与农户的互动关系影响着变迁进程,由于路径依赖、认知偏差等原因,二者在不同的制度预期和结果反馈下对制度变迁有着截然不同的策略选择,形成了不同的博弈结果和均衡状态。博弈过程中的期望收益、流转收益、协商成本等如表4所示。

表4 人民公社、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农地制度变迁

2 结论与建议

不同于“诱致性—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二分法,也不同于制度的供给需求分析范式,本文构建了政府—农户互动视域下农地制度变迁的演化博弈模型。基于模型的理论仿真模拟可以产生四种博弈均衡情形,除第一种制度变迁迟滞情形(情形1)外,模型的三种情形(情形2至情形4)较好地解释了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三个不同阶段。因此,本文认为演化博弈模型为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提供了更为有效的解释。政府与农户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或成本最小的过程中进行反复博弈,最终使系统达到稳定均衡状态。这种均衡是博弈双方在不同收益预期条件下达到的动态均衡,包括系统一方综合收益提升而另一方综合收益不减的帕累托改进。相较经典稳定均衡状态,中国农地制度达到政府或农户一方期望收益实现的次优状态更具有现实意义。从人民公社阶段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推动的诱致性变迁,中国农地制度相关参与方的有效互动都能够促进制度效率的提升,直到制度的阶段性锁定被下次互动突破。亦如三权分置改革赋予农户更多的自主策略选择,促进中国农地制度再次向更高效率的状态演进。理解政府与农户的互动关系,成为推进下阶段农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充分尊重农户的主体认知,形成政府、农户对农地制度的一致预期。目前我国农地实行集体所有,一方面是农业兼业户和非农兼业户合计已经超过农户总数的65.8%[7],农户对自身的收益成本有着明确的主体认知和选择。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农地集体所有和农户使用之间的认知偏差,对于土地归属问题农户有些不知道,知道的也存在村民委员会、地方政府和国家等不同的回答[8],实现对于农地制度的一致预期将成为下阶段农地制度改革的重点。

二是政府主动降低协商成本提升农户综合收益。变迁成本、农户认知、政府决策的一致性决定了制度变迁的快慢[9],只有将农户的自我认知与农地制度改革统一起来才能够有效降低当前农地产权“三权分置”改革中过高的协商成本。本文在模型分析中发现单独的农地流转收益很难直接促成农户放弃农地生产,政府必须将农户的兼业收入、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纳入考虑,制定出使农户转入非农产业并且促进农户综合增收的有效政策,才能实现农地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是政府要努力提高农户社会保障力度,降低农户对于农地的保障预期。农地对于农户而言不仅是生产资料,在农业相较于其他非农产业收入有限而又存在着“靠天吃饭”的自然风险情况下,农户不仅将农地视为生存的依靠同时还将农地视为发展的机会来源。这样的农地不仅承载了生产功能,还承载了农户的发展功能,对于农地过度的功能承载就使得农地改革推动实施成本高昂。为此,应不断增加农村的社会保障投入,通过降低生活成本减少农户对于土地过度的生存和发展依赖,有利于农地回归最为根本和基础的生产功能,促使农户增加生产投入获得更高的农地产出效益。

猜你喜欢

农地情形变迁
避免房地产继承纠纷的十二种情形
四种情形拖欠劳动报酬构成“拒不支付”犯罪
40年变迁(三)
40年变迁(一)
40年变迁(二)
清潩河的变迁
小田变大田破解农地零碎化
出借车辆,五种情形下须担责
当前农地出租趋势的实证分析
拟分裂情形下仿射Weyl群Cn的胞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