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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联盟企业间默会知识共享的影响因素分析

2023-07-10姚佳慧

现代企业 2023年6期
关键词:吸收能力隐性意愿

姚佳慧

在知识经济时代,默会知识共享问题是企业组建研发联盟并利用知识创造效益的关键。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对影响研发联盟企业间默会知识共享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过程为:首先简要阐述研发联盟知识管理目标,接著从知识发送方、知识接收方、知识共享平台、知识本身属性及研发联盟氛围五个角度分析影响因素,针对不同影响因素提出建议并给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促进研发联盟企业间的默会知识共享。

一、引言

研发联盟能够集中整合分散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并进行优势互补,提高联盟中各企业在外部市场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知识协同效应是研发联盟发挥作用的基础,拥有高效的知识管理模式是研发联盟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前提。默会知识共享问题对研发联盟能否达成知识协同效应起着关键作用,它是研发联盟内各企业进行深层次知识交流的表现形式,默会知识共享程度越高,各企业合作过程越有效,也就越能达成研发联盟的战略目标,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文献综述

研发联盟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知识资源能够在联盟内有效流动,通过进行知识共享与知识迁移实现知识创新目的。研发联盟作为当下热门的组织形式,国内外学者从多种角度对其进行研究。一是从激励机制的角度,陈黎琴(2008)的研究表明研发联盟是企业进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一种合作模式,该模式下,企业能有效增强各自的竞争力。Kanter(1990)认为尽可能取得更多利润是绝大多数企业建立联盟的前提。二是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研发联盟是同行业竞争者之间结合的产物。李东红(2002)将研发联盟看作拥有契约关系且任务是实现共同战略目标的组织形式。Kim&Inkpen(2006)认为联盟成员之间具有以实现技术创新为主要目标的技术互补关系。在实际中,联盟成员不局限于企业。例如在产学研研发联盟中,高新科技企业为研发新产品与拥有科研优势的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利用优势互补来达到研发目标 。

1958年,在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2000)的著作《个人知识》中,默会知识的概念被首次正式地提出,他认为,我们能用言语表达出来的知识远少于我们实际所掌握的知识,而那些知而不可言者就是默会知识,即隐性知识。在知识科学研究专家野中郁次郎(1999)构建的SECI模型中,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化的过程被明确划分为社会化模式(潜移默化)、外部化模式(明示)、联合化模式(组合)以及内在化模式(内化)四种类型。在这两种知识相互渗透、交互作用下,知识实现螺旋式上升并得到创新。麦肯锡的高级咨询专家Lowell L Brayan(2006)曾指出,能够管理好知识的企业才会有未来,能够管理好知识的企业更具有持久的竞争优势。参与研发联盟的企业无疑是明智的,在降低成本、分散风险的同时,又使自身知识得到升华。总之,研发联盟要实现价值创造,就要想办法推动联盟内默会知识的共享进程,而明确联盟知识管理的目标以及分析默会知识共享的影响因素就成了关键问题。

三、研发联盟知识管理目标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1999)曾指出“对于新的经济体系而言,人才、资本、土地等社会资源无一可与知识相提并论,只有知识才是唯一有意义的资源。知识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就是资源本身,而不仅仅只是其中的一种。”研发联盟知识管理以联盟战略为指导,以默会知识共享为渠道,以实现知识转移、知识创新以及知识应用为目标。

首先,是实现知识转移。知识转移可以理解为“由知识势能高的主体向知识势能低的主体转移知识内容的过程”。在研发联盟内,知识转移意味着有偿的价值让渡,知识接收方需要以具有相当研发价值的默会知识作为代价,回报给知识发送方,默会知识在发送与接收之间实现其共享。其次,是实现知识创新。研发联盟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与研究,知识创新是研发的核心动力,是实现联盟任务的重要保障。再其次,是实现知识应用。知识应用目标要求联盟将经过转移融合、突破创新两个阶段的默会知识良好地应用于实际研发工作,这是默会知识发挥价值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研发联盟实施知识管理最终的也是最重要的环节。

四、研发联盟默会知识共享影响因素

信息论及数字通信之父Shannon(1949)曾指出,知识转移的阻力来自于知识主体之间的通路障碍,语言、文化、外部干扰或其他因素都有可能成为障碍,成功的知识转移需要去除这些通路障碍。本文将这些障碍归类为参与研发联盟默会知识共享过程的五个关键要素层面,它们分别是知识发送方、知识接收方、知识本身属性、知识共享平台以及研发联盟氛围。

(一)知识发送方

知识发送方是影响研发联盟默会知识共享的首要因素,发送方的个性特征与能力水平能直接体现在共享过程,起到促进或抑制的作用。

1.知识发送方知识传递意愿。知识发送方作为特有默会知识的掌控者,其知识传递意愿是实施默会知识共享的前提条件。在同一研发联盟内,当盟友相互之间是同一商品市场领域内的竞争对手时,知识发送方的知识传递意愿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企业为了保障在商品市场上的核心竞争优势,对自身的独家知识技术具有极强的安全保护意识,与竞争对手进行无保留合作的可能性极低。因此,知识发送方的知识传递意愿强度与默会知识转移的发生概率呈正相关关系,发送方的传递意愿越强,默会知识共享发生的概率越大,反之则会严重影响研发任务的完成。

2.知识发送方知识资源储量。梁启华和余光胜(2006)指出,知识具有“路径依赖性”,企业若想要增加知识,先决条件是拥有一定的知识存量。默会知识自始至终都贯穿于知识累积的过程中,企业必须掌握相关的默会知识才能汲取吸收新的知识。因此,研发联盟成员企业的默会知识资源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共享知识的数量与质量,是联盟进行知识创新的基础。知识发送方所掌握的研发技术越多,在有传递意愿的情况下,可供其传递的默会知识也就越多。当联盟内部交流的默会知识累积到一定的数量时,知识实现螺旋式上升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容易提高联盟整体技术素养,达成知识协同效应,加速研发目标的达成。

(二)知识接收方

知识接收方是研发联盟内除知识发送方以外的另一主体要素,需要考量其学习意图以及知识吸收能力。

1.知识接收方知识学习意愿。学习意愿指知识接收方愿意接受并学习知识的一种傾向性,是其知识接收积极性的衡量标准。默会知识转移除了需要知识发送方具有较强的传递意愿意,也要求接收方有相应的学习意愿。正如野中郁次郎(1994)在研究中提出的,学习意愿对组织内部顺利进行知识创新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当接收方具备这种意愿并达到一定强度时,它更能有效克服知识共享过程中其他影响因素所带来的阻力,以实现研发联盟内知识转移。

2.知识接收方知识吸收能力。学者Zahra和George(2002)认为,“组织的知识吸收能力蕴含在一系列动态行为中,具体表现为组织对知识的获取、内化、吸收和利用方面”。Cohen(1990)认为企业的知识吸收能力指对于外部信息,企业认识其价值并吸收和应用于商业中的能力。因此,对接收方而言,其知识吸收能力表现为能够识别盟友传递的默会知识的价值,将其转化为可供自身理解的明晰知识,消化、掌握后运用于研发实践的能力。知识接收方的吸收能力与默会知识迁移的效率成正向变动关系,企业吸收能力越强,迁移后的知识越有效,进而对知识共享起到促进的积极作用。

(三)知识本身属性

知识是研发联盟知识共享的对象,属于客体因素。作为连接发送方与接收方的纽带,其本身属性对知识转移过程有很大的影响。

1.知识的内隐性。根据是否具有内隐性,可以将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可编码性强,易于传播,不具有内隐性,与之相对应,那些不明确的、难以表达的具有高度内隐性的就是隐性知识,即默会知识。默会知识之所以具有内隐性,首先是因为它通常来源于个人智慧,具有高度个体化的特性。其次是默会知识一般难以规范化,不存在任何编码系统可以使其高速有效传递,可传递性弱。在研发联盟中,当默会知识的内隐性越高时,其个体化程度就越深,越难被表达与传递,因此接收方体验到知识内涵所耗费的时间与精力也就越多,知识转移与共享越难实现。

2.知识的复杂性。学者Zander和Kongut(1995)认为,由于知识的使用者之间存在能力距离,导致知识应用结果出现差异化,这种差异化就是知识复杂性。营销学专家Simonin(1999)认为,当企业具备特有知识或资产时,会因此而生成企业独自拥有的设计程序、生产流程、人力资源、技术知识或是某些其他独特资源,生成的产物规模越大,则认为知识越复杂。因此,知识的复杂性与企业能力及实际应用后知识创造的价值有关,在一定程度上,知识的复杂性是知识创新型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源泉,这就导致在研发联盟内,复杂性越高的知识往往越难被分享。除了战略层面的保护意识,知识的复杂性也增加了知识分享在技术上的难度。

3.知识的情境性。知识的情境性指知识的产生、应用与再创造都是以企业所处的特定情境为背景的,失去它的特定情境,知识将发生减值甚至不再具有任何意义。研发联盟内默会知识具有鲜明的个体化属性,当进行知识共享时,知识接收方应该以发送方的知识背景为学习出发点。但实际上要全面了解对方知识背景几乎是不可能的,既受到知识发送方配合程度等主观因素影响,也受到发送与接收双方文化背景差异、地理上的距离等客观因素影响,尤其在国际研发联盟的跨国界合作中,企业内外部环境都具有极大的差异性。因此,知识情境性对研发联盟默会知识共享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四)知识共享平台

在研发联盟默会知识共享过程中,建立合适有效的知识共享平台是知识转移的重要保障,是联盟成员间存在契约或合作关系的基本依据。

1.平台的层级化要求。对于研发联盟而言,知识共享平台应该是多层级的,要既能保证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知识共享,企业与盟友企业之间的知识交流,也要保证联盟与外界高端技术能够顺利接轨。这些层级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发展,各个层级呈阶梯形逐层上升,最终达到研发知识创新的目标。

2.平台的技术要求。由于联盟成员在地理位置分布上具有差异性,以及知识共享具有及时性、便利性等要求,借助网络、通讯工具的线上知识共享平台必不可少。又因默会知识不可编码的特点,要实现默会知识转化,主要还是得依赖线下实体平台,即联盟成员以面对面的方式完成知识发送与接收。线上、线下两种平台交流模式在研发联盟知识共享过程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五)研发联盟氛围

研发联盟的成员构成比较复杂,而良好的联盟氛围能增强联盟的凝聚力,它是影响联盟默会知识共享过程的又一关键要素。首先,协作氛围是研发联盟知识共享的基础,团队创新是团队协作的应用与发展。正如专家Scott(1994)所表示的,团队氛围与团队创新绩效密切相关,团队氛围是团队知识创新的关键要素,创新氛围对联盟顺利达成目标起关键作用。其次,良好的联盟氛围有赖于团队成员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Milliman(2002)等指出,当研发联盟成员的文化背景具有较大差异性时,容易给团队协作带来负面影响,如成员相互之间由于跨文化交际而产生的误解会拖延默会知识共享进程。因此,需要在联盟内建立有效沟通渠道,营造公平公正、互相信任、彼此尊重等团队氛围。良好的联盟氛围能够有效解决研发期间发生的冲突,推动默会知识共享,从而促进知识创新,提高研发效率。

五、研发联盟默会知识共享的建议与对策

知识发送方、知识接收方、知识本身属性、知识共享平台、研发联盟氛围这五种要素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研发联盟企业间默会知识共享过程。弥补各要素中的短板,能使整个研发过程更为高速有效。针对上述若干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具体有以下四点:一是在研发联盟成员之间建立股份合作制度,通过股份的牵制,使成员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二是联盟成员可以在企业内部实行激励机制,以员工个人默会知识为组织带来的价值大小为依据,对其进行不同奖励;三是建设有效的线上线下知识共享平台,尽可能打通个体之间、个体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交流渠道;四是引导研发联盟营造创新协作氛围,培养成员的合作精神以帮助实现联盟成员共同的战略目标。

六、结论

本文以研发联盟知识管理目标为切入点,从联盟企业间默会知识共享五个关键要素的角度,依次分析对共享过程起重大影响作用的因素:知识发送方的知识传递意愿、知识资源储量;知识接收方的知识学习意愿、知识接收能力;知识本身的内隐性、复杂性及情境性;知识共享平台的层级化、技术要求;以及研发联盟氛围。针对各种因素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对促进研发联盟企业间的默会知识共享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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