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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明确支持科企

2023-07-06王红茹

中国经济周刊 2023年12期
关键词:初创期初创科技型

王红茹

國务院总理李强6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会议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

《行动方案》的出台,不仅标志着国家对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视,更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贯彻和落实。

初创科技企业融资遇到了较大困难

金融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之一。国常会在这个时间点强调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在业内看来,不仅必要而且意义重大。

“虽然当前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一些成就,开发了一些创新产品,但是在诸多原创环节依然薄弱,急需金融政策支持。《行动方案》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有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和支持,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全国人大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交易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表示。

他从3个方面论述了当前提出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必要性:首先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而实体经济中的头部即产业链的高端,就是科技型企业。其次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从我国的产业结构看,虽然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但是科技创新能力仍显不足,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就是要依靠科技创新。最后是大国博弈的需要。在当前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要想把握主动、赢得未来,只能依靠和发展科技。

天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策略首席刘晨明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认为,我国正处在新老动能转换的关键窗口期,过去以初级劳动力、土地驱动的发展模式,将逐步切换至由数据、技术要素、高端人力资本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数据、技术等新增长要素的确权、定价和流通,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得以实现。发展金融市场,能够更高效地盘活有限的金融资源,为科技企业赋能。

“《行动方案》的出台对于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首席专家刘健钧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表示。

“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必须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这种创新主体。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科技型企业具有‘轻资产,经营不确定性更高的特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对突出,因此需要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作为创投体制奠基人,刘健钧1993年便参与了中国第一家创业投资基金——淄博基金的管理工作,他对此问题感受深刻。

民营企业家曲敬东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这肯定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也反映出当前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在企业融资方面遇到了比较大的困难和问题。”

曲敬东参与发起多只股权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已投资高科技企业超过100家,对高科技企业融资遇到的问题比较了解。

“现在大量的资金来自政府和国有资本,但是政府国有资本的资金,对风险的包容度较低。科技型创新企业早期拿到投资的难度相当大,整个创投行业非常缺钱,政府一定是看到了投资机构市场化募资难度大这些问题,所以出台办法解决。”曲敬东说。

在“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方面,不乏探路者。海捷控股集团作为我国知名的投资机构,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董事长储慧斌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表示,通过资本和投资改变我国半导体产业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海捷控股正在筹备设立新一期的海捷半导体基金,继续在集成电路和芯片领域进行产业投资和深度布局,通过以产业为主的资本运作和资源整合,填补中国半导体产业空白,助力国家在半导体核心技术和先进制程等领域尽快实现突破突围,完成我国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进口替代”的科技发展战略目标。

何为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

科技型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其在前期的研发投入较多,技术突破及应用、盈利的不确定性较高,传统的融资模式很难匹配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模式。

此次国常会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天风证券首席分析师宋雪涛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全生命周期意味着,要鼓励金融机构基于自身特点,为处于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支持。

多元化则意味着,需要引导各个类型的金融机构基于自身的风险偏好、负债结构来对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方面的支持,避免科技企业过度依赖某个单一的融资渠道。

接力式则与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相匹配。科技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对资金的需求并不完全相同。在技术探索的初创阶段,需要引导风险偏好最高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提供最初的资金支持;在技术初步成型、从研发到应用的阶段,需要风险偏好相对较高股权投资进行接力;在技术应用基本成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阶段,则需要风险偏好相对较低的银行、债券基金、保险机构通过债权融资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

刘纪鹏对全生命周期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全生命周期主要指四大周期,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在四大生命周期中,科技型企业的第一棒即初创期只能是股权投资,第二、第三、第四棒才是贷款、发债和保险。

“股权投资只有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才肯干。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要想接力,初创期只能依托私募股权投资。此次国常会提出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这就意味着,接下来有可能进一步出台鼓励发展私募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刘纪鹏说。

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

当前,在土地、资本、人口等要素对经济增长的驱动效率逐渐下降的情况下,经济结构转型需要以技术突破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前提。

“要想尽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恰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初创科技企业越多,就意味着在新的技术方向上的探索越多,实现技术突破的概率也就越大。”宋雪涛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此次国常会明确强调,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这是抓住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关键。”刘健钧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融资难、融资贵是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普遍面临较难逾越的“死亡谷”。在这个阶段,企业既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也尚未建立起起码的资信,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

在刘晨明看来,初创型科技企业在融资方面主要面临两个难题:一是供给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高标准考核制度,以及民营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弱,导致很多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敢帮”。二是发展难。民营企业自身高风险,高成本不利于商业成长的可持续性,难以保证利润,难以发展壮大。

“由于技术、产品、营销和管理都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以获取财务回报为目的的创业投资基金也较少介入。所以,现在尤其需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刘健钧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中,有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以创新为主导,致力于开发和应用新技术。金融机构如何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开源证券中小盘团队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表示,应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从政策层面看,应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第二,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各类机构的作用,精准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三,资本市场需引入多元化金融工具,满足不同类型“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需求。第四,从企业层面看,应积极落实业务聚焦与全球化发展战略,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持续增长。

前期以各类股权投资为主,后期“股贷债保”跟进

国常会提出“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多位业内人士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这是基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提出的对策。

初创型科技企业往往是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很多人寄希望于国有主导的金融体系来服务科技型创新企业。

刘纪鹏对此并不认同,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由于投资初创型科技型企业周期长、风险大,国资主导的金融体系服务的大部分是“债贷保”,在初创型科技企业根本上不了手。

“由于国有企业承担着更大的社会责任,不如民营资本那样敢冒风险,央企内部的各种创投基金,在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中也是恐惧风险,这是初创型科技企业最忌讳的。”刘纪鹏表示。

在刘健钧看来,完整的科技金融体系包括两大类融资工具:一是股权融资工具,主要包括天使式个人创业投资主体所提供的天使资本、各类基金化创业投资主体所提供的创业投资资本;二是债权融资工具,主要包括银行及银行类机构提供的贷款支持,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类债权融资主体所提供的风险保障,以及公司债券等债权性直接融资工具。

“虽然各种债权融资主体、类债权融资主体,以及公司债券等债权性直接融资工具也可能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创业贷款、创业担保、创业保险,以及发债融资等债权性融资支持,但其基于‘被动风险管理的机制,对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有两方面局限性:一是通常仅选择相对成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二是债权融资无法与企业共担风险。”刘健钧说。

与之不同的是,各类创业投资主体基于“主动风险管理”的机制,则能有效克服债权类融资主体的两方面局限性。“一是能够有效支持早期企业创业。二是能够为企业提供‘风险共担的资本金支持。”刘健钧说。

曲敬东亦发表了相同看法:“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第一笔钱风险很大。国有型投资机构,受自身监管要求,一般偏向于投资中后期或即将上市的一些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的定增,他们觉得投资这些风险比较低。早期阶段,只有市场化的机构和类似我们这样的天使投资机构才会去投第一笔钱。”

在前期各类股权投资资本发挥先锋队作用后,刘健钧认为,后续也需要“贷债保”跟进支持。“这样,一方面可以迅速扩大融资规模;另一方面提升股权投资的资本回报率。就此而言,构建‘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贷债保联动支持,才利于企业实现又快又好的可持续发展。”

要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

初创型科技企业对于当前的经济转型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初创型科技企业往往缺乏融资抵押物,是制约其间接融资的重要因素。

宋雪涛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建议:“为解决其缺少抵押品的问题,可以由政府在融资过程中为符合发展方向的、优质的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帮助其度过初期融资困难的阶段。”

初创型科技企业处于发展的初期,科技成果、技术积累、资产规模尚处于早期阶段,在进行股权融资的时候,缺少议价能力,往往面临着不对等的条款约束。而对于科技企业来说,最宝贵的资源恰恰是其研发能力和研发成果。

国常会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这就提醒初创型科技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在融资过程中丢失研发成果的风险。”宋雪涛说。

国常会同时强调,要统筹做好融資支持与风险防范,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在刘纪鹏看来,做好融资风险防范,应注重3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门槛。“主要应针对一些有承受能力的机构大客户,而不是把一般的百姓全盘吸收。”

其次,要加强信息的全面披露,让投资人对风险知情,对管理知情,对金融的政策法规知情。“这是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助力科技发展初创期的关键。”

第三,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开辟绿色上市通道,“尤其是科创板和创业板,作为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要以科技型企业为主,在这两个市场中,多给私募股权助力的科技型企业绿色通道,支持上市”。

“支持实体经济是金融的使命和天职。但是,金融运行难免会遇到风险,特别是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面临更高的不确定性。因此,尤其需要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只有金融业自身稳健了,才能有效维护金融稳定。”刘健钧说。

刘晨明则提醒,初创型科技企业在股权融资实践中,要尽量避免股权的过分稀释,尤其是控制权的转移,要通过设置防稀释权来最大程度上保护创始人在经营管理中足够的话语权,还要尽量避免业绩对赌最大程度上保证自身利益和安全。

责编:姚坤 yaokun@ceweekly.cn

美编:孟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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