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的几个问题
2023-07-05王宇宫文婧
王宇 宫文婧
摘 要: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迅速在中国东北建立了以关东军化学部(通称号:满洲第五一六部队)为核心的化学战基地,公然违反国际公约研发、使用化学武器,中国人民深受日军化学毒剂之害并延续至今。关于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的历史沿革、人员编成等问题是研究日本化学战史的重要内容,囿于部队的特殊性、绝密性和隐蔽性,且关键证据链缺失致使相关研究难以深入开展。新近發现保存在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的《关东军化学部略历》等新资料、新证据,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可与我国馆藏档案相互印证,也为解决满洲第五一六部队存疑问题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关键词:“满洲第五一六部队”;齐齐哈尔;毒气战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3)03-0047-04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占领黑龙江省当时的省会城市齐齐哈尔,一方面积极对苏备战,另一方面把东北作为侵略全中国的战略后方。其中,以“满洲第五一六部队”为核心的化学战基地与“满洲第七三一部队”秘密合谋,研制化学毒剂,培训专业人员,并通过“特别移送”将大量中国人、苏联人用于人体实验,以牺牲抗日志士和平民百姓的生命为代价,获取大量化学武器研发及实验数据,为在全面侵华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提供了前提条件。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化学战贯穿于侵华战争全过程,芥子气、路易氏气、光气等致命毒剂被广泛应用,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
一、关东军化学部是日本陆军化学战研究及培训机构在中国的分支
关东军化学部是日本在中国战场最重要、最特殊的一支化学战部队。关东军勤务令有明确说明:第94,关东军化学部长隶属关东军司令官,负责向关东军提供化学战的准备,进行化学战的资料的调查、研究、试验;第95,关东军化学部为执行上述任务,在得到关东军司令官允许后可指挥迫击联队长、特种汽车队长,同关东军气象队队长及其他队长协商后,亦可使用其部队[1]。
(一)部队沿革
1937年8月,日本关东军把从事兵器研究和化学武器实验的顶尖专家集结到齐齐哈尔市,成立了关东军技术部,下辖的化学武器班负责科学实验,主要进行化学战剂方面的应用研究,也研究检疫医学、防疫医学、兽医学以及相关的气象、毒气防御等。1939年8月技术部预谋迁址到伪满洲国新京(今长春),化学兵器班剥离并直属于关东军司令部,改称关东军化学部。
(二)机构设置
关东军化学部建成之初内设六个班,分别为庶务班、兵器班、实验班、病理班、病理及防护班、气象班,后扩充为八个科和一个办事处。关东军化学部旁边的迫击第2联队(“满洲第五二六部队”)作为附属的练习队,配合关东军化学部实施野外实验和各种任务,后移驻到富拉尔基区小北屯。
(三)人员构成
关东军化学部初始编制250人,以技术军官为主,来自日本陆军习志野学校或日本陆军科学研究所,负责试验、研究、培训关东军等任务,承载着“实践基地”的功能。关东军化学部是习志野军校在中国的分支,是日本化学兵工厂的中转站,为关东军培养生化作战士兵,在日本军队的生化战教育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
纵观关东军化学部部长履历,从首任胜村福治郎,次任小柳津政雄,三任宫本清一,四任山胁正男,到五任秋山金正,任期都很短暂,与当时战争环境密不可分,部长卸任后均得以晋升将军级,除胜村福治郎死于战争,其余人在日军投降前均安全返回国内,战后获得日本政府庇护,并未接受军事法庭审判,而进入大学任教或科研院所工作,在中国实施活人实验的研究成果变为讲习的教案和医学著作。
二、职能转变预谋实施化学战
(一)在齐齐哈尔市设立生化基地的原因
日本关东军选择把“满洲第五一六部队”设立在齐齐哈尔市主要具备了以下几个有利条件。首先,日本国土面积小,人口密度大,毒气试验范围掣肘,限制了演习的规模和效果。反之中国东北地区幅员辽阔,人口分布相对稀疏,特别是日军占领区管理严格,中毒的消息即便流出也很难有效传播,日军视中国人命为草芥,可以随意用活人进行实验。其次,黑龙江地理位置上与外蒙古(今蒙古国)、苏联形成战略犄角相互牵制,日本随时准备对苏联作战,中国东北与苏联纬度接近,气候相似,可以更准确模拟对苏作战效果,特别是1933年防冻芥子气(黄1号丙)在齐齐哈尔市改进成功,给日本打了一支强心剂。“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生产的武器配送给日军部队,但绝大多数生化武器作为战略储备,以期未来对终极目标——苏联发动全面战争,苏联是日本头号假想敌。再次,日本关东军在张鼓峰战役、诺门罕战役中都使用了生化武器,虽以失败告终,但战后分析认为其原因归咎于生化武器的研发不足,这是设立毒气战基地的重要原因。最后,齐齐哈尔市作为黑龙江重要大城市,交通便利,是侵华日军侵略中国的大后方。
(二)毒气研制与实验
“满洲第五一六部队”主要研究以下几种类型毒气及其变种:
1.神经性毒剂:致死机理和其他神经类毒气类似,通过妨害突触间隙神经递质的作用麻痹肌肉,包括呼吸系统所必需的肌肉,从而造成窒息。中毒后瞳孔收缩、大量唾液分泌、抽搐、大小便失禁,并导致呼吸肌的控制丧失而窒息死亡。常见的有沙林、塔崩。
2.糜烂性毒剂:通过呼吸道、外露皮肤及各器官侵入人体,破坏细胞内的核酸及酶使人全身糜烂。日军使用最多的是“芥子气”和“路易氏气”。芥子气是一种重要的糜烂性毒剂,学名二氯二乙硫醚,呈油状液体,因味道近似芥末味,得名芥子气。因其臭味不明显,容易被忽略,故日军的作战部队经常使用这种毒剂,在空中、水井、河流、百姓的炕或锅中布撒,使被害人员的耳、鼻、喉、眼、肌肤糜烂,严重削弱战斗力。在战史上使用量、普遍性和杀伤力最大,故被称作“毒剂之王”。“路易氏气”是美国化学战专家路易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发明的一种伤害很大的糜烂性毒剂,一战中并未使用。日本将其技术引进并进行制式化生产,也将“芥子气”和“路易氏气”混合装填,使其威力更大,伤害程度更高。
3.血毒性毒剂: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造成细胞内窒息。此种毒剂在空气中挥发很快,可致人眼、皮肤灼伤,吸收引起中毒。如“氰化氢”“氯化氰”等,能使人全身同时发生中毒现象——皮肤红肿、疼痛如割、不断抽搐、口舌麻木、呼吸困难等,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氰化氢会阻止血液的基本分子再形成,使人在15分钟内死亡。
4.失能性毒剂:也叫“心理化学武器”,是造成思维和行动功能障碍,使受袭者暂时失去战斗力的毒剂。它能在一定时间内使正常人精神失常或陷入昏睡状态。该毒剂呈烟雾状,不构成人体生理损伤。
5.窒息性毒剂:一种伤害呼吸器官的毒剂,它能给人的肺部造成水肿,使人窒息而死。日军最常使用的有氯气、光气。它们进入人体后,造成呼吸困难、皮肤青紫、吐粉红色泡沫。这类毒剂在空气中持久性差,只在密封的坑道中才能发挥威力。
6.刺激性毒剂:可分为催泪性和喷嚏性两种,是严重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的毒剂,它能刺激呼吸系统和视觉系统,使人不停地打喷嚏和流眼泪,失去正常的反应能力。例如,“二苯胺”“二氯甲基胂”这两种喷嚏性毒剂,它们可以通过眼、鼻和各敏感的神经末梢进入人体,中毒后会出现咳嗽、呕吐、头痛等症状,在一定时间内失去战斗力。
(三)毒气的野外实验与演习
侵华日军研究毒气的前期采取偷偷施毒,暗中记录实验结果,这种方法效率很低。“满洲第五一六部队”成立后,因为“满洲第七三一部队”有用于活体实验的大量“囚犯”,所以“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立刻如蚁附膻联合“满洲第七三一部队”一起从事活人实验,人体实验“成果”这两支恶魔部队共享。
“满洲第五一六部队”成员渡边国义的笔供:1940年7月,在富拉尔基区东4公里的郊外,奉教官中尉小笹胜次之命,指挥10名新兵在通往村庄的路上和草甸上布撒100公斤的糜烂性毒气,覆盖2 000平方米,5名男性村民路过中毒,身体被腐蚀而死,另有25名村民手脚被毒气腐蚀中毒[5]443。1942年5月至6月,“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练习队(“满洲第五二六部队”)在扎兰屯西南6公里处进行布撒糜烂性毒气训练,致使平民3人中毒死亡,另有70名居民不同程度中毒[5]445。1943年7月至8月,“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练习队在碾子山区东3公里处试验糜烂性毒气,约53名居民中毒,其中死亡3人[5]445。1944年8月,“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练习队在富拉尔基区东4公里处布撒毒气100公斤,造成2 000平方米地区污染,致使约24名居民中毒,其中4人死亡[5]445。1945年6月,“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练习队在富拉尔基区某地,发射赤筒30发,造成10人中毒[5]445-446。
(四)教育培训
1939年6月10日至16日,“满洲第五一六部队”主持举办了“第一次关东军集合教育化学战专业人员训练班”。此次参训人员来自关东军16个野战部队的82名军官,其中佐级军官64人,尉级军官18人,参训规格非常之高。通过一周的现场教学,让参训人员了解了瓦斯效力、资材、红绿弹射击、各种防护物料、急救、编制装备用法、搜索、制毒等化学战特有的方式与方法等[6]。
三、化学战危害
(一)战时人员伤亡
依据不完全的统计:抗日战争期间,在正面战场国民党军队中毒人数合计应为4.7万人以上,因中毒致死6 000人以上[7]254。在敌后战场八路军中毒人员的总数在3.7万人以上,中毒死亡1 400人以上[7]257。
(二)侵华日军对中国平民使用生化武器
侵華日军在占领区进行残暴的毒气试验,在“扫荡”中对平民多次用毒。1942年6月日军以毒气杀害地道内的800多平民,制造了震惊国际的北疃惨案。据统计日本在侵华战争中使用毒气造成中国军民中毒9.4万人以上,其中死亡人数超过1万人[7]259。
(三)战争之后的危害
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匆忙从中国撤离,生化武器因其隐秘性无法直接交接,许多毒弹、毒气罐来不及销毁,就地挖坑深埋,或者投入到江河之中。由于日遗化武的物理性和化学性相对稳定,通常情况下,在自然界难以降解,且长期危害人类健康、污染生态环境。加之日遗化武数量大、所涉范围广、且仍有相当数量的化学武器不知所踪,导致日遗化武隐患重重。如今,化学武器在我国已超过半个世纪,其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对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齐齐哈尔市曾发生多次毒气泄漏事件。
1950年8月,亲历者崔英勋回忆:“黑龙江省第一师范学校(现齐市二中)修建校舍,挖出两只毒气桶,一名工人以为是酒,误尝中毒”[8]。1953年2月,工业部所属的“北满钢厂”在富拉尔基昂昂溪一带收购废炮弹炼铁,在运输途中汽车颠簸使毒弹的毒液外溢,致70多人中毒[9]。2002年5月4日,工人在建华区永盛委一处民房挖菜窖,发现147枚炮弹,公安二级英雄模范于尚清排爆时面部被溢出毒气灼伤。2003年8月4日,龙沙区北疆花园小区施工挖出5个金属罐,毒液外泄使40多人受到毒气感染,收废品的李贵珍抢救无效死亡,于尚清到场清理,左手被毒气烧伤。中日联合专家组认定:“这5个金属罐为日本侵华日军遗留的芥子气毒剂罐”。据不完全统计,抗战胜利后齐齐哈尔市被日军遗留的毒气弹致伤的民众超过百人。
四、结语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近80年之久,然而“满洲第五一六部队”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却是贻害至今的活历史,永远不能忘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是唯一在战场上使用毒气武器和细菌武器的国家,违反国际联盟于1925年6月17日在日内瓦达成的《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践踏了人道主义的原则,亵渎了人类文明的准则。1945年8月日军败退前,“满洲第五一六部队”为掩盖其反人类罪行,不仅销毁罪证而且将大量化学武器遗弃。东京审判中,美国为获取日本进行毒气战和人体实验数据,无视其反人类罪行,致使“满洲第五一六部队”成员逃脱了战争审判,导致国际社会对日本化学战罪行清算的严重缺失。我国人民不仅在战时饱受殖民统治之苦,在生化实验中付出了巨大牺牲,更在战后仍时刻遭遇日遗化武的潜在威胁。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既是中日两国间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关系到中国人民生命安危的现实问题。2019年10月16日,侵华日军第516部队遗址作为日本侵华期间以战争为目的进行化学武器研究、开发及使用的实物罪证,是日本准备和实施化学战的历史见证,被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从国家层面对日本化学战暴行的历史固化。侵华日军第516部队遗址也将作为日本生化战的重要历史证据和独特人文标志永远警醒世人珍爱和平、远离战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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