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及分布的新态势
2023-06-29徐世英李京洮
徐世英 李京洮
摘 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并结合历次人口普查民族人口资料,研究了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以及人口分布的变化趋势、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在人口总量方面,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335.08万人,增长了11.92%,是同期全国大陆人口增幅(5.77%)的2.07倍,这个比值仅低于大量更改民族身份的1982—1990年。主要原因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少数民族登记人口低于真实值。2020年人口普查采用了身份证登记措施,加上国家开展精准脱贫工程的原因,使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比较准确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另外,当前逐步增长的各民族族际通婚率使得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出现了较高的增长。在人口分布方面,东部地区少数民族快速增长,2020年已经成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第二多的地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发生了显著改变。
2010年全国有5个县级行政区划
没有少数民族人口分布,
2020年达到全部县级行政区划均有少数民族人口分布。2020年55个少数民族中有49個民族县级行政区划数量比2010年有了显著提高,6个民族有所减少。
研究构造了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指标,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为38.25%,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为60.34%,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3.59个百分点、2.87个百分点。在人口分布变动的影响因素方面,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率达到26.90%,每10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数达到11596人。人口流动和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少数民族人口从传统聚居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扩散,最终影响了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当前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格局,研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现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键词:少数民族人口;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人口普查;交往交流交融
中图分类号: 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23)03-0001-19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23.00.019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是一项基本国情研究。2021 年 5 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公报,之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公布了省级行政区划的七普公报,2022年6月出版了《2020中国人口普查年鉴》,其中涉及最新的、权威的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数据,这为全面及时了解我国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的最新动态以及准确作出形势判断提供了必要的数据基础。本文利用七普数据,分析了最新少数民族人口态势、少数民族分布情况,并结合历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数据资料,通过纵向和横向对比,研究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变化趋势、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当前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格局的详细特征,为把握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态势以及国家民族事务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一、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规模变动及增长原因
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总人口共140977.8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31.57万人,占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总人口的比重为8.89%[1]。2020年,我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相差悬殊,人口数量最高的民族为壮族,达到1956.85万人,人口数量最少的民族为高山族,人口数为0.35万人。人口千万以上的民族有5个,按人口数量高低依次为壮族(1956.85万人)、维吾尔族(1177.45万人)、回族(1137.79万人)、苗族(1106.79万人)、满族(1042.33万人);人口100万至1000万之间的民族有13个【 依次为彝族(983.03万人)、土家族(958.77万人)、藏族(706.07万人)、蒙古族(629.02万人)、布依族(357.68万人)、侗族(340.6万人)、瑶族(330.93万人)、白族(209.15万人)、哈尼族(173.32万人)、朝鲜族(170.25万人)、黎族(160.21万人)、哈萨克族(156.25万人)、傣族(133万人)。】;人口10万至100万的民族有18个【 依次为东乡族(77.49万人)、傈僳族(76.3万人)、畲族(74.64万人)、仡佬族(67.75万人)、拉祜族(49.92万人)、水族(49.59万人)、佤族(43.1万人)、纳西族(32.38万人)、羌族(31.3万人)、土族(28.19万人)、仫佬族(27.72万人)、柯尔克孜族(20.44万人)、锡伯族(19.19万人)、撒拉族(16.52万人)、景颇族(16.05万人)、达斡尔族(13.23万人)、布朗族(12.73万人)、毛南族(12.41万人)。】。
1949年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增速较快,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也逐步提高。历次人口普查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见图1。
1953年新中国举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了调查登记办法。全国自报的少数民族名称达到400多个,经过民族识别工作,确认了39个民族成分[2]。39个少数民族和未识别民族的总人口为3401.3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89%。为了制定第三个五年计划,1964年举行了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的数据当时没有公布,直到1981年,国家统计局将《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的九项主要统计数据》发布在当年第5期《统计》杂志上。1954—1964年是全国民族识别的高潮阶段,新确认15个少数民族,并将74个不同称谓的少数民族归并到53个少数民族中。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53个少数民族及未识别民族的总人口达到3988.3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5.77%。
1965—1978年,经过民族识别新增珞巴族、基诺族两个民族,全国少数民族达到55个。1982年进行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55个少数民族及未识别民族的总人口达到6643.4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62%。1982—1990年,国家恢复、更改了部分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主要是满族、土家族、侗族、苗族和贵族、云南两省的其他一些少数民族。1990年进行了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因民族身份更改原因,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大幅增长,55个少数民族及未识别民族的总人口达到9056.72万人,比1982年增加了36.33%,远高于同时期全国总人口的增幅(9.87%),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从1982年的6.62%增加到8.01%。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突破1个亿,达到10449.0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8.41%。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开始大规模地流动和迁移。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达到11379.2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49%。由于人口流动产生民族身份错报,使得六普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比真实人数要少,2020年人口普查采用了身份证登记措施,获得了比较精准的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信息,使得按人口普查计算的2010年至2020年我国少数人口增长幅度比真实情况偏高。与2010年相比,2020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335.08万人,增长了11.92%,是同期全国大陆人口增幅(5.77%)的2.07倍,年均增速是全国人口年均增速的2.01倍。2000—2010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数量为673.97万人,2010—2020年提高到1335.08万人,提高了0.98倍。2000—2010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62%,2010—2020年提高到1.13%,提高了0.82倍,见表1。
1949年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速呈现出一个逐步提升的过程,到1990年达到顶峰,后增速逐步降低[3-4]。1982—1990年间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2413.29万人,年均增速达到3.95%,是全国人口年均增速的2.63倍,主要原因是这一时期国家放开民族身份更改政策,大量汉族人口改成少数民族身份[5]。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人口总体生育水平逐步向全国水平趋近,最近10年,我国生育政策调整频繁,部分城镇化率低的民族,出生人口数量增长较快,局部边疆地区发生了少数民族多生现象,但这些因素还不能造成我国少
数民族人口如此高的增长态势,也与当前我国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大环境和各民族人口发展进步态势相背离。因此,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增长较快,存在复杂的社会背景因素,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七普采用了身份证登记等新措施,减少了少数民族人口身份错报的
问题。七普启用了电子化方式采集数据,利用公安部门的户籍数据、卫生部门的出生数据,采用身份证来登记项目。这些措施提高了七普的数据质量,使得普查漏报率仅为0.05%[6],达到世界一流质量水平,为了解当前我国人口的客观真实情况提供了更精确的数据[7]。民族身份错报使得历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偏低,七普启用身份证登记项目,减少了以往历次人口普查中少数民族人口民族身份错报问题,给出了我国民族人口总量的精确结果,客观上使得六普、七普兩次人口普查间的人口增速大幅提高。
通过比对六普、七普各民族分年龄数据,发现我国部分民族七普的30—59岁年龄段人口数量高于六普20—49岁年龄段人口数量,其中9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就高出130.21万人,而这9个民族中有6个民族的七普人口流动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6.66%)。
通过六普、七普各民族分年龄数据比对发现,六普少数民族人口出现了漏报现象,并直接导致六普多个民族出现人口减少现象。少数民族人口减少最开始出现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只有两个民族人口减少,当时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组赴新疆进行调查,发现原因是苏联解体后,新疆的跨境民族开始去中亚经商、定居,导致普查人口减少。六普数据显示我国有13个民族人口减少,当时国家统计局利用公安户籍数据进行比对,发现这13个民族中,人口较多民族的户籍人数高于普查数据,最多的高出普查数据30万人,直接说明六普少数民族人口确实存在漏报的问题。
人口普查中少数民族人口漏报,不是全国人口总量的漏报,而是民族身份的错报,将少数民族人口统计到了汉族人口上。调查发现,民族身份错报问题具体分为两类:一是主动错报,主要发生在城市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并且是发生在人口流动率比较高的民族;二是无意识错报,主要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更改民族身份比较多的民族中。
其次,精准脱贫工程为提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准确程度提供了帮助。我国偏僻的山区、牧区交通不便,人迹罕至,导致以往人口普查存在漏查、漏报情况。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解决这个问题,保证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和普查资料的完整性,实行了普查的提前登记工作。如2010年9月5日云南省贡山县独龙江乡启动了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避免了独龙江乡每年10月进入冰雪封山期的影响。全国约700个存在类似情况的边远乡镇在2010年9月份陆续启动了人口普查的提前登记工作[8]。
六普解决了边远乡镇级的人口普查问题,但还存在部分村寨的漏报问题。笔者调查发现,我国西南地区有些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寨,普查仍没有涉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了精准脱贫工程,干部下乡驻村,将偏僻地区人口迁移到交通方便的地区定居,彻底摸清了这些偏僻村寨的人口数量,客观上促进了七普少数民族人口的精准程度,使得七普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有所提高。
再次,当前我国族际通婚所生子女的民族身份选择增加了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较大的另一个因素是族际通婚所生子女的民族身份选择。在我国现行民族政策下,族际通婚夫妻所生子女的民族身份选择倾向于得到优惠照顾的民族。研究显示,当前我国族际通婚的子女身份选择是“汉少从少,少少从小”[9],因此族际通婚显著提高了少数民族新生人口数量。
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族际通婚率为25.61%,比2010年提高了4.1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族际通婚80%以上是与汉族通婚。处于生育旺盛期的少数民族人口族际通婚率要高于这个数值,七普数据显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少数民族人口,族际通婚水平在20%左右,80年代出生的少数民族人口族际通婚水平上升到30%,90年代出生的少数民族人口族际通婚水平达到35%。另外,我国少数民族族际通婚率与受教育水平呈现正相关关系[10],七普数据显示,少数民族本科学历人口族际通婚率超过50%,研究生学历人口族际通婚率超过70%。如果按七普的族际通婚率计算,以通婚夫妻的人口数量按比例分配通婚所生子女的民族身份,推算出2010—2020年少数民族出生人口中有200万以上的民族身份为汉族,即少数民族出生人口将减少200万人以上,2010—2020年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将降低2个百分点。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民族政策的分民族差异将逐步取消,如全国执行统一的生育政策;高考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幅度逐步缩小,一些省份已经取消高考民族加分。这些新政策的实施,使得在我国18岁前更改民族身份的情况大量减少,同时,民族地区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医疗条件大幅改善,少数民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全国水平的差距也在逐步缩小,未来少数民族人口与全国人口的增长幅度差异将更多取决于生育水平。
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总和生育率为1.53,高出全国水平0.23,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前我国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而少数民族的人口生育水平相对汉族较高,可以为国家保持一定的生育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今后国家将持续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努力缩小发展差距,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民族能够参与到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共享国家发展成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二、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及变动
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部分百万人口以上的少数民族在全国分布较广,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特点是聚族而居、高度集中,特别是一些人口较少的民族绝大多数集中在一个省区,甚至一个省区中的几个县、几个乡内[11]。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民族人口迁移的规模越来越大,迁移距离也越来越远,人口的空间分布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各民族人口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12]。
1. 我国四大区域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及变动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从1.04亿增长到1.25亿。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地区民族人口占比呈现两种不同的变化。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但占全国民族人口比重逐步降低,从2000年的71.3%、2010年的71.01%,下降到2020年的70.22%;中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民族人口比重也呈现逐步降低趋势,从2000年的10.32%、2010年的9.58%,下降到2020年的9.08%;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变动比较剧烈,不仅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减少,且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下降较快,从2000年的10.48%、2010年的9.06%,下降到2020年的7.68%。從下降趋势看,东北地区下降速度最快,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缓慢下降。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变动趋势与其他三个地区相反,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也快速提高,占比从2000年的7.91%、2010年的10.35%,提高到2020年的13.02%。2010—2020年,全国人口年均增长0.53%,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0.98%,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达到4.00%,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的4.08倍,是全国总人口年均增长率的7.55倍。2020年全国四个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及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详见表2。
从七普数据看,2010—2020年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48.07%,高于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幅度(11.92%),也远高于东部地区总人口的增长幅度(11.36%),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也分别高于各自地区的总人口增长率,东北地区的总人口和少数民族人口均呈现净流出态势,但少数民族人口下降幅度低于东北地区总人口的下降幅度。
近年来,受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影响,中国人口空间分布格局发生快速转变,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和重点城市群集聚,东部地区人口出现明显的机械增长。我国大量少数民族的青壮年人口加入这一趋势中,从传统聚居地区向东部发达地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经济圈迁移,逐渐融入国家现代化发展潮流中。
(1) 我国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变动趋势。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以东部地区为世居地的少数民族只有黎族、畲族两个民族,另外回族在全国分布比较广泛,在东部地区也有比较多的人口分布,其他民族人口在东部地区分布比较少。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吸纳全国优秀人才向东部地区迁移。各民族人口从中部、西部、东北向东部地区迁徙流动,使得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远高于其他地区。2000—2010年、2010—2020年两个10年间,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分别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幅度的4.55倍、4.03倍,是东部地区总人口增长幅度的2.25倍、4.23倍,说明最近10年少数民族人口向东部地区迁徙的势头在增强。2010—2020年,在东部地区10省市中,除河北省、海南省原有少数民族人口比较多,其增长幅度略低外,其他8个省市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幅度均在20%以上。广东省以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68.48万、增长幅度高达129.87%,高居东部地区10个省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量、增长幅度第一名;浙江省和江苏省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量、增长幅度分别位列第二名、第三名,具体数据见表3。
东部地区各省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变动主要来自机械增长,从七普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路径来看,广东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来自世居地为广西、云南、贵州、湖南的少数民族,浙江、江苏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来自世居地为湖南、湖北、贵州的少数民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主要来自世居地为北方的少数民族。
(2)我国中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变动趋势。2020年我国中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为1138.22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9.08%。与2010年相比,中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9.96万人,增长了5.56%,具体数值见表3。
2000年以来,中部地区总人口增长缓慢,低于同时期全国人口增长幅度。中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同样缓慢,但2010—2020年间中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有所提升,达到中部地区总人口增长幅度的2.5倍。
(3)我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变动趋势。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2020年少数民族人口为8799.45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0.22%。与2010年相比,人口增加了803万人,增长了10.05%。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主要来自自然增长。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超过千万,居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前四名。
2010—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少数民族人口增量超过百万,居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量前3名;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分别达到17.28%、16.92%、16.24%,居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幅度前三名,详见表3。
(4)我国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变动趋势。2020年我国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为963.01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68%。与2010年相比,人口减少了57.35万人,减少了5.62%,具体数值见表3。
2010—2020年,东北地区总人口大幅减少,减少了10.04%。2000—2010年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6.77%,少数民族人口减少发生时间早于東北地区总人口,但2010—2020年间东北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减少幅度低于东北地区总人口的减少幅度。
2.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省域分布及变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口流动趋势的增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从传统的聚居地向全国各地扩散,各民族人口居住的分散程度逐步提高。1990年北京市成为我国第一个55个少数民族齐全的省级地区,2000年、2010年55个少数民族齐全的省级地区分别增加到11个、20个[13],2020年55个少数民族齐全的省级地区增加到27个。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人口分布的民族分别为18个、22个、28个、43个,2020年达到51个,呈现逐步提高态势。
民族八省区【 民族八省区指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多民族省。】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主要的居住地,其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逐步降低。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民族八省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分别为68.90%、64.99%、63.41%、62.98%[13],2020年降低到61.48%。2010—2020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人口总量分别减少2.64%、12.31%、16.87%,三省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别减少了3.34%、4.49%、18.44%,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受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口变动幅度与总人口趋势比较一致,呈现明显减少趋势。2010—2020年东部地区的广东、浙江、江苏三省少数民族人口增幅处于全国前三位,分别达到129.82%、82.46%、61.32%。2020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及变动情况见表4。
3.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县域分布及变动
2020年在我国18个百万人口以上民族中,17个民族有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超过2000个。回族是我国人口分布最分散的少数民族,2020年其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数量最高,全国仅有4个县级地区没有回族人口分布;苗族和土家族其次,在全国仅有24个县级地区没有人口分布;蒙古族第三,在全国仅有30个县级地区没有人口分布。
从2010—2020年,我国18个百万人口以上民族中的17个民族有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数量呈现增长态势。增长数量最高为白族,达到1134个;侗族和布依族增长量排在第二、三,增长数量分别为965个、600个。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数量及变化见表5。
2020年其他37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差异比较显著,其中东乡族等9个民族的人口数量在31.30万至77.49万人之间,另外28个民族人口低于30万,规模在0.35万人至28.19万人。
一个民族有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数量与一个民族人口总量有关,也与其人口分布均匀程度有关。37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有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数变动见表6。
2010—2020年这37个少数民族中有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数量介于219—2551间。有32个民族的人口分布县级地区数量呈现增长态势,水族增长数量最多,达到1138个,东乡族、仡佬族排在第二、第三,增长数量分别达到925个、900个。
三、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均匀程度分析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在全国各级行政区划上的人口数量已发生明显的变动,分布地区数量显著增加。但受传统分布格局影响,各地区间的人口数量差异显著。为直观、简单地把握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空间分布变动特征和变动方向,本文构造了一个综合性定量指标对此进行刻画。
1. 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计算方法
为计算我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在省、县两级行政区划分布的均匀程度,本文利用信息熵的定义,引入了人口分布均匀度的概念,其计算公式如下:
H=-ni=1pilnpi(1)
其中,H为一个少数民族的人口分布均匀度,pi为一个少数民族在第i个地区的人口数占该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数的比重。n为全国某一级行政区划数量,在计算省级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均匀度时,公式中的n=31,表示我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计算县级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均匀度时,n为人口普查时点我国的县级行政区划数,2020年为2990个。
一个民族人口分布均匀度的数值大小,取决于不为零的pi的数量大小和pi的均匀程度。当一个民族全部人口居住在一个行政区划内时,H值最小,为0;当一个民族的人口平均分布在所有行政区划时,H值达到最大。H值越大表示一个民族其人口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的分布越分散、越均匀;H越小表示一个民族人口分布越集中,聚居程度越高。
人口分布均匀度的数值可以用于各少数民族间的横向比较,但不方便进行直接观察和理解,因此,本文构造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S=Hlnn*100%(2)
这里的lnn为最大熵,表示一个少数民族其人口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平均分布时的人口分布均匀度,即在全国的空间分布最分散、最均匀的数值结果。S的取值范围为0—100%,表示一个民族在全国的实际人口分布均匀度相对于该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最均匀程度的百分比。
2. 各少数民族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及变化
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为38.25%。55个少数民族的省级
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数值介于3.14%—89.21%之间,相差比较悬殊。相对人口分布均匀度超过50%的少数民族有4个,依次为回族(79.07%)、苗族(57.41%)、土家族(55.04%)、高山族(89.21%),表示这些民族在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分布较为均匀,详见表7。
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低于10%的少数民族有7个,分别为塔吉克族(3.14%)、维吾尔族(3.15%)、哈萨克族(3.48%)、柯尔克孜族(5.50%)、基诺族(6.34%)、乌孜别克族(7.28%)、普米族(8.71%)。2020年这7个民族在其主要聚居地省份的人口占到其民族总人口的比例均超過95%,其中塔吉克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在新疆的人口占其民族总人口比重分别为98.71%、98.72%、98.54%、97.49%、96.54%,基诺族、普米族在云南的人口占其民族总人口比重分别为97.09%、95.67%。2010年和2020年两次普查期间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及变化情况见图2、图3。
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有所提高,整体上增加了3.59个百分点。55个民族中,43个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有所提高,其中仫佬族、布依族、仡佬族、水族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回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土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赫哲族、门巴族12个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有所下降。
3. 各少数民族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及变化
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总体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为60.34%。55个少数民族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数值介于11.66%—76.26%之间。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超过60%的少数民族有9个,依次为回族(76.26%)、高山族(72.84%)、苗族(69.24%)、满族(66.60%)、蒙古族(65.40%)、彝族(64.60%)、藏族(64.28%)、朝鲜族(60.61%)、畲族(60.51%)。2010年和2020年两次普查期间各少数民族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及变化见图4、图5。
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数值低于20%的少数民族有4个,依次为独龙族(19.63%)、塔吉克族(19.49%)、门巴族(19.42%)、基诺族(11.66%)。
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总体的县级相对人口分布均匀度提高了2.87个百分点。在55个民族中,49个少数民族的相对人口分布均匀度有所提高,其中,仫佬族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京族、怒族、赫哲族、塔塔尔族、回族、哈萨克族6个少数民族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有所下降。
4. 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增长情况分析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总体上呈现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特点,最近10年,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既呈现居住地区增多态势,人口分布均匀程度也明显提高。根据各少数民族人口省、县两级相对人口分布均匀度数值结果,结合当前各少数民族人口相关数据,得出各少数民族人口空间分布的如下特征。
(1)整体上,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在省、县两级尺度上的人口分布相对均匀程度均有所提高,县级尺度上的人口分布相对均匀程度高于省级尺度上的人口分布相对均匀程度,2020年省、县两级尺度上的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分别为38.25%、60.34%,后者高于前者22.09个百分点。
当前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状况主要是由传统的人口分布格局加上近年来的人口迁徙流动而形成的。各少数民族的传统分布格局是在主要聚居地省域内的人口分布较多,且分布于省域内多个县市。而人口流动的发生都是由近及远,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的省内流动人口数量高于跨省流动人口,各少数民族跨省和省内人口流动强度的差别,导致各少数民族首先在省域内各县市的人口分布趋向均匀化。
以2020年人口流动为例,全国少数民族省内流动总人口为2295.55万人,跨省流动总人口为1071.75万人,省内流动人口数量是跨省流动人口的2.14倍。在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中,苗族、布依族的跨省流动人口数量高于省内流动人口数量,其他16个少数民族的跨省流动人口数量均低于省内流动人口。如2020年98.72%的维吾尔族人口居住在新疆,分布在自治区内全部106个县(县级市)。近年来,新疆大力推进南疆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北疆经济发达城市就业,2020年维吾尔族在自治区内流动人口达到160.44万人,是同期跨省流动人口数量的17.10倍,比2010年增长了120.29%,这些变化使得维吾尔族的县级相对人口分布均匀度远高于省级相对人口分布均匀度。
分民族来看,在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高山族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低于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说明这两个少数民族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较均匀,但分县级区域的分布均匀度有所降低。其他53个少数民族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均高于其省级
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主要特征是在其主要聚居省域内人口分布较分散,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察的人口分布相对比较集中。
(2)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的提高,其成因可以分为“各地区间分布趋向均匀”及“地区间分布趋向均匀和居住地区增多两种因素并存”两种类型。从省级人口分布方面来考察,2010—2020年间我国少数民族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3.59个百分点,有43个少数民族的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12个少数民族的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下降。在43个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的民族中,其中36个民族2010年、2020年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人口分布,它们的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的提高,成因是这些少数民族人口在31个省(市、自治区)的“地区间分布趋向均匀”;其他7个少数民族省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的成因包括两方面:一是该民族各地区人口占该民族总人口的比重趋向平均,二是该民族居住地区增多,是“地区间分布趋向均匀和居住地区增多两种因素并存”所造成的。
从县级人口分布方面来考察,2010—2020年间我国少数民族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了2.87个百分点。49个少数民族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有所提高,6个民族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下降。在49个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的民族中,有3个民族在2010—2020年间的县级分布地区减少,他们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的成因是在已有人口分布的县级地区中,这些民族的人口“地区间分布趋向均匀”。其他46个少数民族的县级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提高的主要原因是 “地区间分布趋向均匀和居住地区增多两种因素并存”。
2010—2020年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降低有两种原因:一个是人口分布呈现集中趋势,人口分布的省级地区没有减少,人口分布县级地区大幅减少;二是人口分布进入“后均匀”阶段,即人口分布从“向全国扩散”到“开始收缩并向经济发达地区集聚”阶段转变,使得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指标值降低。
四、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影响因素的变动分析
人口流动、受教育水平是当前影响我国各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分布的主要因素。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率已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超过1/4的少数民族人口在流动,显著改变了各民族人口在全国的分布。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大量少数民族青年进入高校学习,毕业后进入城市工作、生活,实现了从民族聚居地区到城市的人口迁移。
1. 人口流动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影响
2020年全国流动人口达到37581.68万人,流动人口占比提高到26.66%,即全国每四人中有一人在流动。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到3371.30万人,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8.97%,高于少数民族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8.89%)。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比重为26.90%,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6.66%)。
2020年我国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的总人口为11738.51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3.67%,流动人口为3148.07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93.38%。其中,有10个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占比超过全国水平,按流动人口比重高低依次为:布依族(35.78%)、侗族(34.02%)、蒙古族(33.54%)、苗族(32.66%)、土家族(31.81%)、朝鲜族(31.26%)、满族(27.98%)、瑶族(27.66%)、彝族(27.07%)、壮族(26.98%)。
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上升到一个新台阶,流动人口增加了1869.05万人,增长率高达到124.42%,是全国流动人口增长率(70.03%)的1.78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重从13.52%提高到26.90%,增长了13.3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流动人口增幅(10.08个百分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活跃,流动人口增长迅猛,流动态势发生了全新变化,带来了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的快速转变。2010—2020年间我国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占比变动情况见表8。
当前,各少数民族迁徙流动的人口规模、迁徙流动的网络复杂程度、涉及的民族和地区数量,都达到空前繁荣的状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務工作,促进了各民族人口的大流动,形成了城镇化快速提升的新局面。
2. 受教育水平提高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影响
随着全国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教育进步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人口比重的增加。来自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生到城市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到发达地区、城市生活和工作,直接改变了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
2010年我国少数民族每10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数为7139人,2020年增加到11596人,10年间增加了4457人,增长率达到62.43%。2020年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中,蒙古族、朝鲜族、满族每10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的每10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数变动情况见表9。
2010年到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每10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数的增加值仅为全国增加值的62.98%,蒙古族的进步幅度超过全国进步幅度,其他17个民族的进步幅度均低于全国进步幅度,提高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水平,缩小教育方面差距任重道远。
分年龄段看,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25—30岁人口的高等教育人口比例为28.35%,比2010年该年龄段人口的高等教育人口比例提高了11.64个百分点。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4%,2021年增长到57.8%[1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今后大量少数民族青年去城市接受高等教育,到全国各地就业,必然会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城镇化率,也使得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继续发生变化,从而推动全国各民族大融居格局的形成。
五、结论
本文利用七普数据、以往历次人口普查的少数民族人口数据,给出了当前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现状及变动情况,并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速较高的原因作了初步分析;构建了人口分布相对均匀度的度量指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均匀程度进行研究,给出了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变动的特征和影响因素,得出如下主要结论。
第一,七普给出了准确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七普采取了身份证登记等新措施,减少了民族身份错报现象,获得了1949年以来历次人口普查最准确的少数民族人口数据。2010—2020年,少数民族人口于全国人口有了较高速度的增长,这其中既有少数民族较高生育水平因素的影响,也有六普少数民族人口因民族身份错报而导致的人口数量偏低因素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实施精准脱贫工程对七普的我国偏远地区各民族人口的精准确认同样产生作用,另外逐步增长的族际通婚率所带来的通婚子女少数民族身份人口大幅增加也是重要影响。
第二,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发生了显著改变。2010—2020年受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影响,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空间分布格局发生快速转变,各民族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和重点城市群集聚,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出现明显的机械增长,其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开始超过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改革开放前期,少数民族人口从传统聚居区向全国扩散,其驱动力是摆脱贫困生活。进入21世纪以来,少数民族人口迁徙流动的驱动力是谋求更好的发展、追求幸福的生活,迁徙流动的路径发生明显改变,开始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迁徙流动。
第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比、高等教育人口比例的大幅提高,直接影响了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变化。七普数据初步研究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比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超过1/4的少数民族人口在流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人口比例大幅增长,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每10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数增长了62.43%。这些因素的变动,促成了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的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快速现代化进程推动了我国民族人口的迁徙流动,使少数民族人口空间分布格局快速变动,客观上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七普数据给出了明确的证明,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我国各民族差异巨大,部分民族自发产生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还很困难。局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聚居程度高,人口生育意愿旺盛,呈现出人口高速增长,大量农村青壮年剩余劳动力向全国流动存在难度。未来,应当从少数民族青少年入手,促使其加强基础教育,转变观念,适应现代生活方式,推动他们到内地求学、就业,融入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这有利于实现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和边疆地区长治久安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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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 Situation of the Number and Distribution for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in China:Analysis Based on the Seventh National Census Bulletin
XU Shiying, LI Jingtao
(Department of Science,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data of the seventh national population census and the ethnic population data of previous population censuses,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hanging trend,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number and distribution of
minority population in China.From 2010 to 2020, the number of
minority population in China increased by 13.3508 million, an increase of 11.92%, which is 2.07 times that of the mainland population (5.77%) in the same period. This ratio is only lower than that of 1982-1990, when a large number of ethnic identities were changed. The main reason is that the registered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of the sixth national census is lower than the real value. The adoption of ID registration measures in the 2020 census, coupled with the country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roject, has enabled the seventh national census to obtain a more accurate number of
minority population. In addition, the increasing intermarriage rate among ethnic groups has led to a relatively high growth in the population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In terms of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ethnic minorities in the eastern region have grown rapidly. By 2020, it has become the second largest minority population area in China, and the distribution pattern of the national minority population has changed significantly.
In 2010, five 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had no minority population, and in 2020, all 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had minority population. The number of 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in 2020 for 49 of the 55 ethnic minorities has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compared with 2010, while that for 6 ethnic minorities has decreased.
49 of the 55 ethnic minorities were distributed in 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where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ver 2010. At the same time, the number of 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with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increased from 214 in 2010 to 513 in 2020, with an increase of 148.13%.
The index of relative evenness of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has been studied and constructed. In 2020, the relative evenness of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is 38.25%, and the relative evenness of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at the county level is 60.34%, which is 3.59 percentage points and 2.87 percentage points higher than that in 2010 respectively. In term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changes, the mobility rate of
minority population
in China reaches 26.90% in 2020, where the number of people with college education level will reach 11596 per 100000 population. The improvement of population mobility and education level have promoted the spread of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from traditional residential areas to economically developed areas, and ultimately affected the distribution of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in China. At present, the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presents a pattern of great mobility and integration. The research has laid a realistic foundation and provided a strong support for building a strong sense of the Chinese national community.
Keywords:minority population;relative evenness of population distribution;population census;communication and blend
[責任编辑 武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