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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未出版及其与传播的关联

2023-06-22李频

现代出版 2023年1期

李频

关键词:未出版;出版意向;意向效果;未出版的编辑史;出版要素

DOI:10.3969/j.issn.2095-0330.2023.01.010

出版是出版理论的核心概念。如果套用黑格尔观点,核心概念的逻辑展开构成理论,出版理论是以出版为核心概念而合逻辑地展开的话语体系。这一命题既指明了出版在出版理论中的核心地位,也强调了合逻辑对于理论乃至体系的重要性。

出版到底该如何认识,前人已提出出版三要素说予以内部视角的构成解释。可以肯定这是较有解释力也颇有方法指引意义的。如果换成外部视角,将出版外延于社会,出版又该如何认识,是否形成新的认知呢?

现假定出版是未出版的完成时态。作为人类一项知识生产和传播活动,对于出版的认知只有在时间维度上拓展到出版之前、出版之后,才能更清晰地洞察出版之中。正如只有自觉地站在出版之外,才能认识清楚出版之内。数字传播的兴盛,为人类认识出版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出版理论工作者可以也应该借助时空优势,在数字传播的映照下观察和认识到出版的另一番景观,那是拘于出版之内、出版之中既难发现也难言说的。

出版与传播是出版兴起后一直伴随人类的两类社会活动,既在默会知识意义上相互映照,又在社会实践层面相辅相成。现着眼于出版学之内的核心概念出版,导入未出版,从出版—未出版—传播的三角关系更深入地认识、解释出版。

一、未出版的概念辨析

出版活动由编辑、印刷、发行三个环节组成,并由此认定其为出版活动的三个要素。这已写入中国出版行业通用的专业职务考试用书,可认可其理论的权威性。在这三大出版要素中,复制是出版的必要条件,无复制则无出版。编辑和发行是出版的充分条件。有复制未必成为出版,还要视有无编辑、发行以及什么性质、什么方式的编辑、发行才能确定复制活动是否属于出版活动。本节以出版要素为理论工具,辨析某些与出版相关联的传播现象,以认识出版与传播的差异;尤其是指认、分析出版与传播相交叉的重叠部分,并界定其为未出版;通过发现和引入未出版来深入认识出版。

法定许可出版单位的未出版。这是指政府核准的出版单位实施了选题或审稿等编辑活动环节而因故终止后续的编辑出版活动,进而造成实施的编辑行为没有结果,或者出版物的内在构成明显残缺的传播活动类型,它又分为两个亚类型:作为知识生产终止的未出版,作为知识生产残缺的未出版。这两种亚类型的未出版在后两节以案例形式讨论。

非法定许可出版单位的编印发齐备的“未出版”。国家出版局代局长陈翰伯1980年5月4日在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上专门“讲出版社以外”的问题:

到了1979年,滥编滥印急遽上升,大为泛滥,比1978年年初严重多了。现在非出版单位编印图书的品种,数量、发生范围逐渐扩大,编印单位由大专院校扩展到中学、小学,一直到党政机关、企业、事业,主要是学校、教育部门。编印的东西从升学指导、升学考试复习资料,一直发展到翻印、翻译国内外作品,侵犯别人的著作权和版权。印数原来是3000、5000,现在到了三万、五万、十几万,甚至于几十万。发行范围除了本县、本省以外,已经采用了新华书店的办法,广为征订,由内部发函,发展到在报上登广告,还广播。1978、1979年的“滥编滥印”有当时高考恢复后出版极度短缺,而出版管理又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的特定背景,后被及时有效制止。作为“另一面”,它用以认识出版的“正面”则是颇为典型的。这就是知识需求的正当性与满足需求的出版行为非合法性的矛盾。陈翰伯在大会上审慎地称其为“非出版社出版物”。“非出版社出版物,这个名词是一个比较客气的说法,还有一个名词叫作非法出版物,那就更严重了。”陈翰伯也指出此类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对非出版社出非正式出版物这些现象,为什么会出现,我们也可以分析一下。我们出版社出版的正式读物不能满足读者的需要。”

这类“非出版社出版物”后来简称为非法出版物。认定为其为非法出版物有两个要件:其一,发起并实施编辑行为的单位不是法定许可的出版单位;其二,实施的发行行为获得了出版物发售收入并将发行收入的一部分转移给非法定许可出版单位。非政府许可的出版单位却获得了发行收入,这种编印发齐全的活动被认定为非法出版。行为事实发生但行为不合法而“未出版”。

在数字传播时代,放大拉长了看,这种非法定许可单位的印刷媒介传播形式的未出版,可界定为,采用了印刷媒介形式但印刷媒介生产者非政府许可出版单位,因而其印刷媒介产品为非政府禁止出版物的信息与知识传播行为。

非出版单位合法编印的“未出版”。人类传播的需求总是层出不穷。社会就在产生并满足传播新需求的反复中发展与进步。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国际国内的资本进一步活跃了市场经济。“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资料表明,不包括和路雪、阿尔卡特等著名公司或商务楼内部出版的免费杂志,截至2003年5月,全国正式批准发行的DM免费广告有40家,申报备案的还有200多家。像北京的《生活速递》《目标》《品味》《资讯生活广告》,广州的《新生活》,深圳的Flink Life ,上海的CityWeekend 、Shang Walker 、《生活在HGH》《上海·百花》都頗具影响。”这在当时是既普遍又活跃的印刷媒介传播现象。首先,应该认定这类传播物是合法的。它们在相应级别的工商管理部门完成了工商登记后才在相应区域范围内实施传播物派送。其次,它们虽然有编辑、印刷、派送的行为实质,但派送时免费,没有直接收取哪怕是一分钱的派送收入,因而规避了出版管制。在此意义上称为“未出版”。此类内容无害且不进入出版物市场流通的印刷媒介传播物,自印刷技术发明以来一直伴随着人类,照映着出版和出版管制。

二、作为知识生产终止的有编辑未出版及案例

中华书局流出的档案显示,南开大学教师沈慕函1954年6月21日致信财政经济出版社。当时,新中国成立前成立的旧中华书局是新成立的财政经济出版社的副牌。沈信内容如下:同志:

这里寄上《经济调查讲义》一册。

正如《编者的话》所介绍,还有四章节没写好。原来打算在写好之后,重新编排、整理、加工后,改名《怎样做经济调查工作》或《经济调查的科学方法》,送去出版。但是由于主观的努力不够,一直搁了两年。

上月,在南大财经资料室,看到你社一九五四出版计划目录,才又想起这本讲义。《人民日报》六月二十日的《关于出版社工作的某些问题》文章,给了我勇气。因此,把它寄给你社,请你们专家予以评定,如果认为可能作为预备出版的书稿,提出意见,那么,我就准备在暑假期间完成任务。

另一方面,在你社的目录中,有些“待约”的书名,我可以考虑接受编写的任务,如果你们认为可能的话。因为这些讲义同时可以作为我的思想水平、编写方法、文字技巧和联系实际的样本看。

为节省阅稿时间起见,我建议:先请看第85页至91页的第十三章节和第75页至85页的第十二章节两章节,然后再从头看下去,因为上述两章节是有代表性的。如果认为需进一步商议的话,请早日通知,否则请将原稿退回为盼。

此致

敬礼

天津南开大学东楼一0四号 沈慕函上

六月二十一日

严健羽6月24日批示:“请孟默闻同志审阅并提意见。”孟默闻7月24日拟稿函复。函复事由为“退回《經济调查讲义》。想写的书已向外接洽”。这(54)财编字第842号发文,严健羽7月24日核稿,李国钧7月26日签发。函复如下:

沈慕函同志:

《经济调查讲义》事,已在二十二日面谈过,兹将原稿奉还,请查收。

关于企业管理方面书稿的编写,我社正与有关业务部门接洽中。特此奉闻。此致敬礼!

附件《经济调查讲义》一份。

编辑部

这两则新发现的未刊史料呈现的关键性行为事实是:沈慕函向新成立的财政经济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初审、面谈后走完社内相关程序正式退稿。据此认定为未出版案例。案例解析的目的设定为,揭示未出版所引致的消极性社会效果以认识出版的积极性社会效果。分析路径拟定为:一、循沈信提及的《人民日报》所发表文章理解案例中出版行为的时代背景;二、导入“反事实”推理思考不退稿的可能性;三、退稿对作者和社会的潜在影响。

(一)《人民日报》的出版专业文章激励作者投稿

沈信中提及的《关于出版社工作的某些问题》发表于1954年6月12日《人民日报》。作者陈克寒,时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陈文结合当时出版社书籍编辑出版工作实际阐释书籍出版与中心工作,新中国出版与新中国建设,选题、组稿与出版社工作等方面的理论关系,是当代中国出版历史研究的基础文献。它被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第6卷,就是其历史价值的证明。该文提出了“书籍是保存、传播和发展文化的重要工具”等重要出版理论命题,提出了“团结、组织和培养作家,做好组稿工作,是办好出版社的关键”“选题计划是出版社工作的基础”“选题计划是出版社的具体工作纲领”的重要出版实践命题,在新中国出版理论史上有重要价值。

沈慕函在信中说陈文“给了我勇气”。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思考出版专业问题的理论文章激发一位大学教师投稿,应该说不再是一般的报纸阅读现象,而是颇有意味的出版传播现象。尽管其中的关联关系只能推测和想象,难以确凿落实。作为历史思考的关联对象,它与沈慕函投稿的关联关系主要有:

陈克寒对当时出版业态的现实分析有助于认识沈慕函投稿的出版环境。新中国成立初期出版业“显著的事实是新出版的书籍的种数太少。现在每季所出版的书籍中,旧书重版的约占三分之二,而初版新书只有三分之一左右。无论哪一个门类的书籍都极感缺乏。特别缺乏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来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各方面问题的著作,关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历史的著作,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的普及读物,优秀的满足青年社会生活要求的文艺作品,少年儿童读物,各种有用的教学参考材料,以及各种各样的工具书。在已出版的书籍中,翻译书籍占了极大的比重。翻译书籍的出版是必要的。但是相形之下,我国作家的有内容有分量的著作出得太少了。此外,中国古典著作的整理和出版同样做得很不够,许多优秀的学术和文艺著作受冷落,使得我国人民不能顺利地接受我们祖先的文化遗产。这种状况的存在,不利于我们国家建设的发展与人民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

陈克寒对当时出版业供给不足、需求短缺的社会影响分析极可能转化为沈慕函投稿激励,他因而有意奉献尚未写完的《经济调查讲义》投石问路,以实现其社会价值。“新书品种少,质量低,内容枯燥乏味,这给读者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广大求知欲旺盛的工人、农民和知识青年感到无书可读。许多书籍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以致读者范围狭,限制了智力的发展。他们特别苦的是:不知道如何经过自修,获得社会科学的系统的知识,从而把握祖国前进途中的许多新事物。许多教育工作者跟学术工作者更深感有内容有价值的参考书太少,在工作中缺乏助手。”陈克寒在文中提及“现在不少出版社都在闹‘稿荒”,出版社工作缺位“就更增加了‘稿荒的程度”,也多少增加了沈投稿的自信心。

(二)投稿被拒的知识生产终止分析

投稿被拒,且面谈后被拒,是本出版案例中最关键的行为事件。其行为性质在于,出版社行使权力,以不出版意向否定了作者的出版意向。那么出版社拒稿对作者产生了什么影响呢?表面看来,是原稿没有变成书稿,且未变为出版物,更实质性的影响是,作者的出版意向受挫后,作者终止了相关写作,也就是说,终止了相关的知识生产。

对于前述问题和答案的解释,第一,该明确作者的知识人身份,南开大学教师。第二,由稿件名称《经济调查讲义》不难理解其知识生产的性质:在大学讲授经济调查或相关课程的基础上系统、深化新知识。《经济调查讲义》诚然有待完善,“搁了两年”更意味着1952年完成不完整的初稿后,有冷静批判的时间间隔。第三,由投稿理性表现的知识理性。财政经济出版社向南开大学等单位发布了1954年出版计划目录,并被沈“在南开财经资料室看到”。尽管目前对这份出版计划难知其详,但这无疑是在有限范围内公开的知识生产需求信息。一个月前看到“出版计划目录,才又想起这讲义”,又读到《人民日报》上的文章,“给了我勇气”才投稿,这就是其冷静的知识理性的证明。第四,由出版意向激励而成的内容、写作时间安排:“如果认为可能作为预备出版的书稿,提出意见,那么,我就准备在暑假期间完成任务。”内容及题名调整安排是:“打算在写好之后,重新编排、整理、加工后,改名《怎样做经济调查工作》或《经济调查的科学方法》,送去出版。”可见,从《经济调查讲义》到《经济调查的科学方法》(或《怎样做经济调查工作》)既是知识生产过程的前后两个不同阶段,也是有所差异与区分的两种不同的知识形态。

知网、首都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均不见沈慕函的相关文献,据此推断,因投稿被拒,沈慕函为公众生产公共知识的意愿和活动终止。

(三)退稿引致的出版物空缺分析

关于沈稿被拒的潜在社会影响,也可从作者个体和相关专业领域两个维度推测。就作者个体而言,沈可能心理受挫,放缓甚至延时、中断了经济调查方法的研究,至于信中所说1954年暑假期间补写完书稿的计划则极可能因为拒稿而未实施。就相关专业领域而言,经济调查方法属于经济学科,沈稿被拒是否以及如何影响经济调查专业方向及学科发展,一时难有确论。但一定程度上未满足社会和专业需求,也是可以从侧面推测的。其基本思想路径如下,新中国成立是中国历史上翻天覆地的社会巨变,重新认识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关系,是崭新而重大的时代课题,而认识新中国就要调查研究,从事调查研究就需要掌握调查研究的科学方法,或者说科学地从事调查研究的方法。这是从社会变迁推断经济调查方法的社会需求。毛泽东以中国社会调查及阶级分析为革命起点和动力源泉,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党全国号召并推行调查研究,这是从政治权力维度推断包括经济调查在内的调查方法的社会需求。这方面的供给空白也就是说需求未能滿足可从两年后出版的相关书籍中有限推测。

1955年7月,浙江省食品公司调研股吴桂棠致信财政经济出版社,“希望能找到一些关于调查研究方面的理论书籍,为此奔跑了不少书店、图书馆,但总是找不着。”财政经济出版社7月12日复信吴桂棠:“你希望我们帮助你介绍一些有关调查研究的理论书籍,你的这种钻研业务的精神是很好的,这方面出版的书还不多。”这封复信由陈肇斌拟稿,严健羽核稿,张北辰签发,可谓郑重其事。郑重其事地告知书籍阙如正反映了一年前退稿的失误。

湖北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出版了《农村经济调查选集 》,全书9.4万字,共收录4篇调查报告。计中共中央中南局农村工作办公室撰写的《中南区三五个乡1953年农村经济调查》、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尚店乡调查组撰写的《河南省项城县尚店乡经济调查》、中共粤中区委员会调查组撰写的《广东省新会县北洋乡经济调查》、中共黄冈地委调查研究组撰写的《湖北省浠水县望城乡经济调查》。

《农村经济调查选集 》印刷2千册。后来成为著名经济学家的苏星认可它“是一本很好的书”,“这是一幅用生动的事实和数字描绘农村经济面貌的图画,对做理论工作和做实际工作的同志们都很有用处。”苏星痛感“这几年出版的书目,几乎找不到多少反映我国现实社会生活的调查报告和统计资料”,在1956年6月15日《人民日报》呼吁《多出版一些社会调查材料的书》。针对这种供给短缺,苏星“觉得唯一的原因就是出版界对这件事情重视不够。有些出版社的计划中过多地注意了出版或翻译解释性的小册子,编印已经发表过的现成的文件,而没有认真地考虑出版关于社会调查材料的书籍,其实它的重要性并不亚于那些一般性的小册子和文件汇编。因此,我建议科学出版社、财政经济出版社和其他出版社能够更多满足广大读者在这方面的需要”。两年后指名财政经济出版社间接说明,被拒的沈稿有潜在的学科需求和市场需求,未出版《经济调查的科学方法》所引致的潜在的社会影响也可以适度想象。《农村经济调查选集》的鲜明特征是田野报告,而沈慕函的《经济调查的科学方法》从题目所显的价值是“经济调查的科学方法”,理论性和方法价值更强。如果出版,未必不是填补相应空白。

就发现和捕捉潜在的社会需求而言,沈慕函作为专业人士当然有其一定的专业优势,专业优势又在一定意义上建立了他的“先见之明”。但理解、认同前沿性专业知识生产需要特定的专门制度或路径。从沈慕函信最末段特别提示编辑审读样稿页码看,沈慕函委婉表达了他的专业自信。

(四)审稿人的反事实分析

书稿被拒,即使成熟的书稿也被拒,由另外出版社出版而成为名作的书稿被拒都是中外古今极正常的出版社会学现象。所以如此,就因为在特定的出版历史环境中,书稿采纳与被拒都看似简单实际极为复杂,有多种偶然或意外因素不经意地主导了书稿的采纳与被拒。因此,可以也应该分析沈慕函投稿被拒的另外一种可能。

1954年,中国出版业正进行公私合营改造。私营书店哀鸿遍野,难以为继。公私合营的出版社只有两家,分别是由原商务印书馆公私合营的高等教育出版社、由原中华书局公私合营的财政经济出版社。这两家新出版社成立于同一天:1954年5月1日。这也就是说,沈慕函投稿财政经济出版社的前一月。而财政经济出版社成立当月即向南开大学投寄了1954年出版计划,可见该社新成立时的干劲与气象。

在对出版业实行公私合营改造的同时,中国出版业还实行体制改革,全面学习苏联,走专业化道路。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专业分工是出版大学教材,更具体说是理工医学教材。而财政经济出版社“这个出版机构将密切配合国家经济建设,出版大量的财政经济读物;以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财政经济理论、政策与业务知识、业务生产技术的教育宣传”。就此而言,沈慕函别无选择,只能投稿财政经济出版社。

决定沈慕函投稿别无选择的还有当时新政权对书稿管制的制度性安排。沈慕函投稿被拒的两个月前,也就是1954年4月26日,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机关、团体、学校、国营企业的书稿不应交私营出版社出版的通报》:“今后各地机关、团体、学校、国营企业所有需要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稿,原则上应尽先交给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的出版社出版,不应径交私营出版社出版,如有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出版社不能接受或暂时无力接受出版的书稿,可通过当地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或负责兼理新闻出版社行政事宜的文教机关代为介绍给某些已经核准营业、有适当的编辑机构、出版态度一向比较严肃的私营出版社出版。”

如果审稿人具备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知识背景,沈慕函稿被拒是否有另一种可能呢?

因出版社刚组建,财经专业人员不足,审处财经类书稿难以如文史类古籍类书稿那样得心应手,这也可能对审处沈慕函书稿造成一定影响。这推断基本成立。

审处沈慕函书稿的孟默闻是文史专家,后为顾颉刚助手,他未必熟悉财经,更不用说经济调查这样较细窄的专门领域。这不妨聊备一说。如果新成立的财政经济出版社社内有懂经济调查的专业编辑审稿,审稿意见是否不同呢?偏偏出版社因人才短缺导致知识短缺。在出版社內找不到对口的专业编辑,如果出版社想到另送社外专家评审,审稿意见是否不同呢?偏偏新成立的出版社还没有建立更不用说完备的书稿外审制度。

从财政经济出版社复函分析,7月22日作者与出版社编辑之间曾有面谈。面谈后两天拒稿,且先有严健羽核稿、再由李国钧签发也难以在工作流程上将拒稿视如草率(外审制度不完备另说)。李国钧时任财经出版社副总编辑,原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编译室副主任,由出版总署报请政务院文化委员会后任命。沈慕函满怀希望的自荐稿终于被拒。他个人的经济调查科学方法的前沿专业知识生产因此终止,于他个人、于他所在的社会,都是令人扼腕的损失。未出版造成了本来有望生成的出版物(知识产品)的事实性缺席。

就沈慕函投稿被拒的案例而言,作为知识生产终止的未出版换一个说法就是作为知识事实缺席的未出版。投稿被拒导致作者不继续写作,不完成已有相当积淀的写作计划,因而他个人的相关知识生产终止,在社会上造成知识产品空白。而知识产品空白又妨碍人类对社会和自然的认识,影响社会进步。因此,未出版之“无”从反面例证了出版之“有”的知识价值与社会意义。当然,这一案例发生在出版生产力低下、出版体制转轨的年份,相对后来发达的出版生产力水平,有出版环境的极端性,这种极端性造成了出版作为传播媒介的唯一性和难以替代性。正是极端出版环境下的未出版才更显其认识出版价值的独特视角和独到的出版史论意义。

知识生产的缘由既有个体自我的主观因素,也有个体所在社会环境的客观因素。本节谨举实例细微说明,作者投稿及被采纳或被拒的复杂性,以及出版与媒介、出版媒介与社会知识生产、社会知识生产与社会发展进步之间转换、互动的复杂性。

三、作为知识产品残缺的有编辑未出版及案例

人民文学出版社曾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版了五卷本《周扬文集》。由总编辑韦君宜亲自约稿:“1979年,我到北京万寿路中组部招待所周扬同志住处,第一次去组《周扬文集》的书稿。当时他很踌躇,不肯点头。我肯定地说:要弄清中国现代文学史,就离不开你的这些文章,无论怎么说也得出。为这部稿子,我追了他几年,到后来,终于了解了他整理这些旧稿时痛苦的心情。想起来,我真不应该催他审阅这些旧稿,要出的话,更应该好好地出一部注释。”周扬“作为革命家和文艺理论家,作为革命文艺运动和党的文艺工作领导人之一”,“编辑出版《周扬文集》是十分必要而又具有迫切意义的。”文集的出版价值在《出版说明》中一语道破。文集的编辑体例见于《出版说明》:“本文集所收文章,为保留历史原貌,原则上不作改动。凡出过集子或单行本的,文字以集子和单行本为准;凡发表过而未收集子的,文字以发表时的为准;凡未公开发表过的,文字以内部文件为准,或由当时的记录稿整理而成。”

按照体例,周扬1957年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发表的《文艺战线上的大辩论》应该收入《周扬文集》第二卷。该文重大的社会效果和长远的历史影响是:“文艺界的‘大鸣大放因这篇杀气腾腾、蛮不讲理的文章而定调,它是大批作家被划为右派、受到二十多年政治迫害的理论依据。今天的一些人之所以称周扬为‘文化沙皇,首先是基于这篇文章,它的‘臭名昭著,差不多是文艺界尽人皆知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理论组的编辑们主张:“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这篇文章必须收入文集。”韦君宜否定:周扬本人不同意,她需要尊重作者的意见。责任编辑毛承志和罗君策当时很激动,“与韦老太发生争执,说这篇文章也算是周扬的代表作之一,不收入,那就成了文过饰非,编出的书就不能叫《周扬文集》。韦老太并不和我们理论,她说文章不收,那就是定案,谁争也没用。”

人民文学出版社理论组便软抵抗,久拖不发稿。韦君宜只好向时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的张光年汇报。张光年估量了《文艺战线上的大辩论》重新出版的效果后支持韦君宜:“‘大辩论的一篇还是不收的好,因为文艺界在粉碎‘四人帮后刚刚团结起来,这篇文章旧事重提,会给人刺激,再次挑起矛盾。”

此举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理论组编辑们当时看来,韦君宜是抬出张光年压制编辑们,误解更为加深。周扬去世后,韦君宜撰写了《记周扬》。1995年,《记周扬》收入韦君宜散文集《我对年轻人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98年又收入《思痛录》由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读过《记周扬》,人民文学出版社理论组编辑们才知韦君宜坚决不收“大辩论”一文的内情。周扬迫不得已向韦君宜“说了句很简单的实话:‘这里边有些文章,有些段落,是毛主席改的,还有毛主席写的。那篇大辩论就是。如果要用我的名字发表,我必须一一说明。所以很费事。”“原来周扬并不承认这篇文章是他自己的手笔,因为整篇文章,是经过最高领导人修改定稿的。有些段落重写,有些段落新增,大删大改之后,文章代表的是最高领导人的意志。”这才是“大辩论”不能收入《周扬文集》的根本原因。李昕回忆,周扬“原先曾考虑给此文加一个长长的说明,作为文章的附记,那无非是要标出哪些观点是他自己的意思,哪些观点是最高领导人的意见,可是细想之后,他没敢这样做,因为他担心这样做或许会制造爆炸新闻,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不妨认定为未出版的经典性案例之一。表面看来,这仅是文集有遗漏,知识产品残缺欠圆满,实际内涵更为复杂丰富:

(一)出版和未出版的两难选择所折射的出版困境

就“大辩论”编入《周扬文集》而言,“不收入固然是遗漏了重要史料,但收录则是对作者不公正。”当然,这仅仅是出版关联政治的个案,因为关涉领袖而有某种极端性,但恰恰是这种极端性才赋予了对出版思考的哲学性。

(二)人类社会中出版与传播的紧密关联性与样态差异性

“大辩论”未收入《周扬文集》诚为未出版,但未出版并不必然导致未传播。首先,“大辩论”借助组织和报刊等媒介力量,已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果,却又没有编入《周扬文集》,这残缺的出版事实本身就向核心读者、专业读者传播了信息量极大的空白信息,可能引起强劲的探究反应(研究有无结果是另外的问题)。其次,“大辩论”的修改定稿过程虽然不为中国文艺界广泛知晓,但中国文艺界的核心领导人必然知晓,如不知晓,则难以集体贯彻执行当时最高领导人的思想意图。比如林默涵,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周扬就告诉韦君宜:“我跟默涵说了,我们批评错了很多问题,我们应该认错,我希望他和我一起改。”可见,在《周扬文集》的编辑出版过程中,产生也实施有关“大辩论”的传播意向,但编辑出版者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而半途终止了“大辩论”的出版活动。“大辩论”审定的行为事实从其发生的那一天甚至那一刻起,它就同步进入一定范围的人类社会,开始了它由相应规则以及由规则而主导的相应机制的社会传播过程,这种相应机制的社会传播过程一言以蔽之就是信息把关(屏蔽)机制。因为信息把关机制的存在,“大辩论”审定过程和审定内容便在一定时段内成为非公开知识。这一真实事实性知识只能在一定级别范围内传播,不可以也难以公开出版为社会共享。

由上述分析,不难发现,传播是伴随人类社会活动本身的,人类借传播维系社会,实施社会活动。出版是人类信息和知识传播活动的一种类型。它与传播的差异是,它以印刷复制的形式向社会全体成员公开传播公共知識,而传播则除了出版之外还另有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等多种社会形式,媒介形式除了印刷复制之外,还有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等。

(三)从未出版到延迟出版的可能性

未出版是在一定时段内拘于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而形成的,如果拉长时段,客观条件限制解除,未出版极可能转变成出版。当然,那个时点的出版就构成延迟出版。如此推演开来,“出版—未出版—延迟出版”就约等于新闻传播领域中的“新闻—不闻—旧闻”。所以说约等于,仅因为新闻的传播内容主要为信息,出版的传播内容主要为知识,未出版、延迟出版的知识依然是知识,只是错过了相应的且也许是最应该抓住的出版时机,在出版效果上带来一定的价值折损。

知识产品残缺的未出版就出版结果而言是出版缺席但传播不缺席的未出版。其隐性的另一价值不在于出版结果而在于出版实施的传播过程:在残缺的知识产品(出版物)中内嵌了并不外显的知识生产环节,这种并不外显的知识生产环节已留下人类社会知识活动的痕迹,在未来社会的某个特定条件下,这痕迹得以还原,深刻赓续着人类的知识进步。这又启示人们要关注知识生产和知识传播的另一对矛盾关系:出版缺席但传播不缺席的未出版,有知识生产(至少有相关知识生产的意图意向,且有所实施),但没有新知识传播。因而这种类型的传播不缺席仅指出版过程意义上的不缺席,在传播结果意义上的新知识传播是缺席的,因为此前的新知识生产是未完成的,意图生产的新知识的结果也是未公开的。

四、“未出版的编辑史”及意义

前文第一节从观念史和媒介史辨析未出版,第二、三节举实例分析未出版,未出版作为历史实存已然揭示。本节提议并进一步讨论“未出版的编辑史”。

这里所说的未出版的编辑史是指中国近现代出版史上政府法定许可出版单位实施了选题、组稿或审稿等编辑活动但因故终止了后续活动的出版行为历史事实。它既是中国近现代出版史本原的组成部分,正视而不是忽视其存在,有助于还原出版史的本来面目,也有助于从理论上全面认识出版。

中华书局外流档案显示,著名编辑家程毅中于1964年6月30日就周贻白著《中国戏曲史话》写出了审稿意见。审稿意见全文如下:

《中国戏曲史话》审读意见

这本书写得比较简单扼要,大致勾画出了中国戏曲发展的一个轮廓,可供初学戏曲史的读者参考。但存在一些问题:

大部分章节内容与《中国戏剧史讲座》相同,只是稍加删节,并增添了一些理论性的分析。除最后一章《辛亥革命前后的各地方戏曲》是新写的,其余并没有多少新的见解。这本书的特点是材料少,理论较多而创见不多。基本上可说是一个《中国戏剧史讲座》的修订本。(徐调孚在此处旁批:“此书似乎不再重印”——引者注)

文字不大通俗,简而不明。如作为普及性的读物,则需要作较大修改;如作为研究论著,则还可以省略一些一般性的介绍和解释。

论证不大细致,偶有一些资料性问题。如肯定五折本之《赵氏孤儿》为纪君祥原作,肯定《陈州粜米》为陆登善作,肯定《古名家杂剧》本《窦娥冤》为改本,均未举出论据,似不够谨严。论述戏曲发展过程时,运用辩证法有些生硬,并未能概括出戏曲发展的特殊规律,往往只是套用矛盾斗争的公式。

最后一章讲地方戏,主要是讲形式特点和演变源流,头绪纷繁,眉目不清,恐初学者不易接受。其中有些问题尚待探讨,论证是否确切,我也无法判断。希复审时注意。

程毅中

六月三十日

徐调孚在这意见上批示:“此稿当初系作为历史丛书去组稿的(时期相当早)。现在写信去要求他:(1)改得浅显一些,照顾历史丛书的读者对象;(2)具体问题请他考虑。”

1964年8月4日,程毅中代中华书局文学组拟定了致周贻白的退稿信。退稿信经徐调孚核稿,李姓工作人员8月12日打印,程毅中校对,次日以(64)编字1061号寄发给了周贻白。退稿信如下:

周贻白同志:

尊著《中国戏曲史话》一稿,已拜读一过。我们有一些意见,想请您考虑对此稿作一次修改。

我们原来的想法,《中国戏曲史话》应该是一部比较简要的普及读物。读者对象为中等文化水平的干部和青年学生,而不是专业的戏曲史研究者。从这一点出发,在写法上似应偏重于介绍知识,提供必要的材料,文字也该是比较浅显通俗的。

从尊稿的目前情况看,似乎着重在理论的探讨,具体例证少而论断较多,近似一本专科教材。较之您的旧作《中国戏剧史讲座》,反有更深入一步的趋势。同时又限于篇幅,未能作详细的论证。我们觉得,《史话》不妨就《讲座》的规模加以修订,力求文简而事亦不繁。同时为了与祝肇年同志所著的《中国戏曲》一书又有所区别,似宜偏重于历史的叙述和戏曲文学的分析。这里,我们想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着重介绍中国戏曲史的基本知识,以“史”带“论”,尽量少谈学术上有待讨论的问题。论述时也可以着重谈自己的观点,对别人的错误的学术见解不一定要提出批判。

关于声腔剧种的源流问题不妨少谈一些。如第十七章中所讲各地方戏曲的支派很多,头绪较繁,涉及知识过于专门,恐不易为“外行”的读者接受。有些发展源流问题简单地谈恐怕说不清楚,最好还是在专门著作中去讨论。

文字力求写得简明浅显一些,尽可能避免用文言语汇。戏曲史以外的一般历史知识则可以不必讲解。

稿中强调“民间散乐”与“官方舞乐”两条道路斗争的论点,似未能概括全部戏曲发展的历史,恐需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再加考虑。

此外,稿中尚有个别论点或资料的问题,请参看稿上所贴浮签。我们的意见不一定对,仅供参改。原稿交邮挂号寄奉,请收。改毕仍希早日寄下,不胜感荷。

此致

敬礼

文学组

周贻白是中国戏曲史家,新中国成立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多部中国戏剧史个人专著。1949年后执教于中央戏剧学院,1953年中华书局出版了他的《中国戏剧史》,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年出版了他的《中国戏剧史讲座》,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出版了他的《中国戏剧史长编》。在周贻白的著述中不见《中国戏曲史话》,可以推断该书后来未出版。审稿意见和退修信见证了它已选题、组稿但未出版。

历史错失了大家编大家的佳话。如果周贻白的《中国戏曲史话》后来如期如愿出版,程毅中所撰审稿意见和退修信该导入出版效果予以编辑分析。唯其未出版,出版效果并未显现,因而只能导入编辑意图(编辑出版行为的意向效果)予以分析。

任何编辑出版人一旦实施编辑出版行为,都希望所编出版物能如愿出版。这是包括出版行为在内的人类基本理性。因此,出版效果导向也是出版行为解释人应该采纳的基本理性。同时,实施出版选题受到出版环境的制约,其制约程度与选题的内容、规模、性质以及思想文化意义正相关。因而选题完成总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分析未出版的编辑活动,宜把效果导向调整为意向效果导向。出版实际效果和出版意向效果是两个相关联的不同概念。出版实际效果是出版物发行后以该出版物为中心发生并展开的社会反馈,是已然发生并实际存在的。出版意向效果是编辑出版者通过选题报告、审稿意见、退修信等反映和表达出来的,对拟出将出的出版物的社会反响的构想和向往,是有待实现或验证的。

同一部书稿的审稿意见与退修信,因为交流对象不同而话语策略、话语方式不同,程毅中先生所撰有一定的示范性。就编辑实务而言,先有对《中国戏曲史话》书稿一定的知识创造事实分析,而后有对书稿的退修建议。这先后次序鲜明但在实际审稿、写信的思想过程中缠绕难以辨清。因为审稿意见已经在中华书局文学组内部取得基本共识,程毅中退修信的重点在于《中国戏曲史话》作为新知识产品的构想:“《中国戏曲史话》应该是一部比较简要的普及读物。读者对象为中等文化水平的干部和青年学生,而不是专业的戏曲史研究者。从这一点出发,在写法上似应偏重于介绍知识,提供必要的材料,文字也该是比较浅显通俗的。”并着重指明拟出的《中国戏曲史话》与已出的同类书籍的差异定位:“《史话》不妨就《讲座》的规模加以修订,力求文简而事亦不繁。同时为了与祝肇年同志所著的《中国戏曲》一书又有所区别,似宜偏重于历史的叙述和戏曲文学的分析。”基于知识产品总体定位的新构想,才简要言及“戏曲史话”的内容取舍建议,编辑法度谨严。

未出版的编辑工作在任何一个出版单位都惯常发生。正视其存在就理论意义而言仅为回归常识。任何一个出版單位的历史都沉没了其特有的未出版的编辑史。深入研究它有丰富的出版史论价值。

其一,以过程视角维护出版史形态和学科的完整性。目前通行的出版史最初由图书馆学专家以图书馆学中的书刊流通为主导范式而建构,实质仅为出版物历史,出版机构和出版人点缀或串接其中。如此书写的出版史草创有功,缺陷亦早彰显。今后的出版历史书写首先应该维护出版历史对象的完整性。单维的出版物史仅仅是出版史的外显部分。外显的出版物史和以书稿档案内隐内显的编辑史、包括未出版的编辑史才折射出特定历史时期出版单位内出版人行为、思想及其物化的完整形态。单维的出版物史以出版遮蔽编辑,长此以往便形成出版史的学科偏差。导入未出版的编辑史有望力矫此弊,以实在的编辑出版过程视角还原出版史的整体性。尽管目前依然有大批量书稿档案紧锁密室,但也已有零星披露。整理消化已披露的档案有望推进出版史学的相应发展。

其二,以编辑视角反映并呈现出版史的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本质。编辑总与出版联系在一起,有出版必先有编辑,而有编辑则未必有出版。此当为专业常识。长期以来,编辑出版的史论研究多描述少分析,多笼统概括少行为及环节分析,这导致认识层面上对编辑与出版两者之间少有理论辨析与实践区分。宏观意义上的出版总将编辑包容其中,作为人类文化活动的一种类型,以与传播相对;微观意义上的出版则始于书稿,成于出版物,经由交易物或商品,终于读物。与微观意义上的出版相对相连,编辑始于作者创作信息或原稿,经由组稿、审稿而终于书稿,因而编辑工作是出版工作的实践前提。在工业文明时段的出版实务中,编辑仅为或主要为出版做准备,从无形的创作信息或初步物化的原稿到思想意识社会规范化的书稿就是编辑活动的社会行为区间,正如书稿经由出版物化、商品化成为社会流传的读物是出版活动的社会行为区间。

工业文明时段的出版史伴随着编辑史。细究起来,这伴随性的编辑史如果仅局限于出版物,或者说仅基于出版史就难以完整、较充分还原。因为编辑过的原稿未必都能成为书稿,书稿也未必都能成为出版物,未必及时成为出版物,从书稿到出版物的时滞亦为书稿价值、出版物价值的变量因素。未出版的编辑活动是因故中止的编辑活动(如未形成书稿),也可能已经完成编辑工作(如打出纸型)而仅仅等待印刷发行。这类未出版的编辑活动绝不等同于不存在,更不该被视如不成功的编辑活动,它同样是一种社会存在,已经完成的社会存在,且同样隐含一定的甚至丰富的知识创造价值。正如脱离编辑没法准确、全面认知出版作为人类知识生产传播活动的内在机理,正如编辑史是出版史中知识创造生产的核心部分,当且仅当打捞未出版的编辑史才能还原、丰富人类的知识创造传播史。

其三,以传播转换视角认识媒介传播史。未出版的编辑历史现象是出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对落后的产物。它与社会一定阶段的信息化水平成反比。也就是说,出版生产力水平越低,出版作为媒介的不可替代性就越高,未出版的编辑现象的存在概率也越高。相反,出版传播技术越发达,出版生产力水平越高,出版作为媒介的不可替代性就越低。未出版的编辑现象的存在概率也越低,越少见。因为人类思想的表达、知识生产和传播的需求可以通过出版以外的媒介渠道得到另一种方式的满足。这类出版传播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21世纪初并不少见。因此,未出版的编辑史未必属于编辑史出版史独享的专属领地,它更有可能成为出版史编辑史和媒介史传播史的边缘交叉地带。由此开拓,或许发现传播媒介新景观新天地。

结语

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媒介融合的不可逆转严正要求重新认识出版。所以选择两个极端情境下未出版案例意在解释出版的本质功能是知识生产与传播,并界定出版:政府许可的出版单位为社会生产和传播公共知识而实施的媒介产品创造与流通行为。作为现代出版三个要素之一的编辑极大地放大了其职能,而复制、发行则以零复制、零发行(或接近于零成本的复制与发行)而嬗变、沉潜其中,维持着在定义中的虚位存在。知识服务的公共性是出版的本质属性,与媒介和传播的通约性是其关联属性,出版单位的社会组织性是其与自媒体等的区别属性。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