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研究
2023-06-22姚珊珊徐煜晖
姚珊珊 徐煜晖
摘要:虚假新闻作为新闻史上的沉疴痼疾,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对象。新媒体时代,在数字技术与商业营销的双重逻辑推演下,虚假新闻数量增多,广为诟病,造成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危害。研究国内虚假新闻的产生原因和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需要从多维度对其进行分析。文章分析2022年上半年的十大代表性虚假新闻案例的特点,从中总结四大规律:一是融合新闻产品占据主导地位,混合型媒介系统加速虚假新闻传播;二是虚假新闻成为社会热点和群众情绪的另类映射;三是多主体故意造假,社会矛盾激发网络民粹主义;四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和公众的信息依赖加速虚假新闻泛滥。进而阐明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拟态环境构建传播主体多元化、认知偏差和证实性偏差导致受众盲从以及媒介经济利益驱使商品化,其社会危害涉及病态的流量崇拜、正义幌子下的情绪生意、新闻敲诈的犯罪事实等三方面。最后从新闻行业、新闻从业者、受众这三个角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新闻行业要以社会效益为先;新闻从业者要回归新闻人本位,坚守新闻基本原则和新闻职业道德;受众要培养“经过思维”,不断提升媒介素养。
关键词:虚假新闻;产生原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G21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3)03-0-03
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历来是新闻实践和新闻研究的重中之重。然而在新媒体时代,数字技术和商业营销的双重逻辑演绎,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下信息传播环境的变化,使虚假新闻屡见不鲜,新闻失范事件频发。受众群体情绪传染迅速,辨别新闻真假也愈加困难。因此,研究国内虚假新闻的产生原因和防范措施有一定的价值。本文结合2022年上半年十个具有代表性的虚假新闻案例进行分析,探究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报道的产生机制、社会危害及其防范措施。
1 2022年上半年十大代表性虚假新闻案例分析
多年来我国学界持续关注虚假新闻的治理问题,《新闻记者》更是每年都会推出十大假新闻榜单,供广大新闻从业者学习并引以为戒。然而,随着移动终端及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虚假新聞不断涌现,无论是采取人工新闻核查方式,还是推行政府惩戒措施,都很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笔者收集整理了2022年上半年具有代表性的十则虚假新闻案例,并进行特点归类和举例(见表1),目的是从中总结出当前虚假新闻的产生原因和社会危害,并于下文进一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1.1 技术赋权:融合新闻产品占据主体,混合型媒介系统加速虚假新闻传播
新媒体时代媒介技术衍生出新样态,如5G、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都与新闻业高度融合。首先,从新闻传播渠道来看,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主体增加,专业媒体、自媒体、政务媒体等涌现,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社交媒体积极介入新闻信息的流动[1]。其次,就新闻内容形态而言,新媒体时代社交媒体平台以图像和视频为主要载体的融合新闻产品在新闻生产和传播中逐渐占据主要位置,形式各异的虚假新闻也陆续登场。一些非专业的信息采集者为获取流量,拼接短视频、图片,配上具有情绪煽动性的文字,吸引大量关注,成为虚假新闻的策源地。
1.2 公共情绪:虚假新闻成为社会热点和群众情绪的另类映射
社交媒体时代,新闻失实向公共领域蔓延,关涉社会敏感问题的宣传报道虚假新闻高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社会热点和群众情绪的另类映射。如2022年1月27日“江苏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震动舆论场,部分网民渲染“我们与小花梅只有一闷棍的距离”,使得一些与社会安全有关的谣言,如“南大碎尸案告破”等甚嚣尘上。那些危及大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更能激发人们的共情,从而得到分享和扩散,而分享越多其可见性就越强。后疫情时代,很多广为流传的虚假新闻都精准地契合了当时的社会情绪[2]。
1.3 主观炮制:多主体故意造假,社会矛盾激发网络民粹主义
一些自媒体专业认知不足却受利益驱使,疫情期间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有意编造虚假新闻,煽动非理智民族情绪,污染网络空间生态。如“柬埔寨血奴案”等虚假新闻的发起者可能就具有谋取经济利益的意图。虚假新闻发布者擅长运用一些社会敏感话题掠夺公众的注意力,激化社会矛盾,以获得流量,引爆舆论场。受上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日趋泛滥,它敌视精英,大肆宣扬普通民众是政治改革的唯一合法化来源和决定性力量。
1.4 信息疫情: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和公众的信息依赖加速虚假新闻泛滥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激发了人们对信息的渴求,与这场公共卫生危机平行发生的“信息疫情”也引发了人们对低质量信息泛滥的担忧,强化了公众对信息的依赖。新冠肺炎疫情凸显全球矛盾,国际霸权、单边主义、逆全球化思潮等暴露出来[3],疫情期间虚假新闻的数量明显增加。随着疫情放开,确诊病例数不断攀升,处于焦虑、恐慌中的人们迫切需要获取更多准确权威的信息以消解不确定性,这恰恰加速了虚假新闻的泛滥。例如,“核酸报告过期3分钟无法登机”“猴痘病毒导致数百万人死亡残疾”。
2 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与带来的社会危害
2.1 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产生原因
2.1.1 拟态环境构建传播主体多元化
1922年,沃尔特·李普曼在其著作《公众舆论》中首先提出了拟态环境理论,指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新闻和信息的选择、加工和报道,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所提示的环境[4]。而进入新媒体时代,传统的拟态环境开始被自媒体解构与重构。受众身处以情感化真相为基础的拟态环境中,凭借主观想法判断新闻真相,其判断结果往往和真相相悖。再者,拟态环境的构建传播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包括自媒体、公众号、普通用户以及传统媒体等。传播主体对新闻真实性的辨别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参差不齐也助推了虚假新闻的传播。
2.1.2 认知偏差和证实性偏差导致受众盲从
受众产生认知偏差即只认识到新闻的部分真相,更有甚者利用受众的认知空洞,将其转化为具有更大社会危害性的虚假新闻,以谋取更大的利益。由于新媒体时代特有的写作手法和较高的煽情程度,因此虚假新闻筛选甄别的难度更高。除认知偏差外,虚假新闻的泛滥也折射出证实性偏差,即在求证中人们倾向于默许所求证事件的真实性。他们首先评判的不是消息是否真实可信,而更关注它和自身现有的认识是否一致。
2.1.3 媒介经济利益驱使商品化
我国的传媒产业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若要保持正常运作,则经济效益是必须考虑的因素。然而市场化浪潮的席卷和资本的逐利本质使得部分媒体人背弃初心,忽视新闻的社会效益转而在资本的引领下专注于谋取个人利益。媒介操纵者制作大量具有关注度和话题度的虚假新闻以获取流量,不仅阻碍了受众辨别新闻的真假,而且使得新闻传媒行业逐渐商品化。
2.2 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产生的社会危害
2.2.1 病态的流量崇拜
网络媒体或网络营销号往往未经过规范的新闻职业训练,他们靠不负责任的方式吸引大众眼球,传播纷繁复杂、真假难辨的新闻消息。他们虽然不具备新闻媒体应有的资质与专业素养,但却能够洞察且牢牢把握大众的心理需求,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逐渐成为网络谣言和虚假新闻的策源地,极大地污染了网络舆论生态。
2.2.2 正义幌子下的情绪生意
处于后真相时代的受众极易受到所谓网络“大V”
“意见领袖”的观点的影响,从而困于“信息茧房”之中,囿于认知错误陷阱。部分自媒体账号往往打着正义的幌子,站在道德制高点之上,打着同情弱者的旗号,编造许多极易煽动大众情绪的故事情节,挑起对立,激化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秩序。自媒体的合法盈利方式包括粉丝打赏、知识付费、平台签约、广告费用等等,但是绝不包括造谣诽谤、敲诈勒索。
2.2.3 新闻敲诈的犯罪事实
虚假新闻和新闻敲诈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它们的危害程度有所不同。虚假新闻主要属于道德层面的违规,新闻敲诈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新闻敲诈是以发布新闻或可能发布新闻为要挟,致使被曝光者产生精神压力和心理恐惧,勒索被曝光者被迫交付财物的犯罪行为[5]。新闻敲诈的主体涉及广泛,如传统媒体人、职业媒体人、公司机构或普通公民等。新闻敲诈者往往会对当事人实施精神压迫和精神暴力。
3 虚假新闻的防范措施
新媒体时代,彻底清除自媒体平台上的虚假新闻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任何事物都是相生相克的,随着信息传递速度的加快与信息传播渠道的愈发丰富,多信源传播的“无影灯效应”凸显,从新闻行业、新闻从业者和受众这三方面进行规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虚假新闻的产生,降低虚假信息的危害程度。
3.1 新闻行业:以社会效益为先
作为以传递正确价值观为主要导向,向受众传播真实权威、积极向上的精神产品的媒介组织机构,应该以社会效益为先,兼顾从合法合规的途径获取经济利益,为构建健康正能量的网络舆论生态作出贡献。应该建立健全新闻体系中的奖惩机制,对捏造传播虚假新闻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主体给予相应的处罚,激励引导其生产制造优质的、多元的新闻内容。此外,也可以引入数据技术治理虚假新闻,促使治理高效化,如阿里集团推出的AI谣言粉碎机。
3.2 新闻从业者:回归与坚守
不论是传统媒体人、职业媒体人还是网络媒体人,都需要回归新闻人本位,坚守新闻职业道德,守好舆论主阵地。从新闻的生产和审查方面来说,新闻从业者要运用批判性思维、秉持真实性原则去审视新闻,以减少新闻反转给媒体和受众带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从媒体人的专业素养来看,新闻从业者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还要主动学习和运用新技术,分析各平台的特质。从职业媒体的示范作用来看,职业媒体以捍卫广大人民的利益为目标,具有新闻公信力、媒体权威性和国际话语权,理应始终占据舆论主阵地,及时、敢于、善于发布新闻报道,避免虚假新闻泛滥。
3.3 社会大众:培养“经过思维”,不断提升媒介素养
新闻不论是生产阶段还是传播分享过程,都需要受众具备一定的辨识能力和批判性思维,需要受众在传播与转发信息的过程中停顿几秒,进行思考判断,有学者曾提出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经过思维”。受众依托“经过思维”不仅可以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網络社区公约,还可以降低虚假新闻的传播速度,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与此同时,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开设相关专业课程,让普通大众不断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新闻知识,展开社会公德和道德教育,让大众学会以专业解读新闻的视角去看待网络空间中泛滥的信息。
4 结语
虚假新闻泛滥使新闻行业陷入困境,污染了网络生态,甚至会对国家和社会的舆论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虽然不能彻底消除虚假新闻,但是我们仍需坚持抵制和防范虚假新闻的生产和传播。因此,全体社会成员和相关部门需要在抵制虚假新闻方面达成共识,构建健康的新闻传播环境,以推动良好网络生态的形成,加强我国网络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 魏思超.智媒时代新闻传播的实践与思考[J].新闻研究导刊,2019(18):172-173.
[2] 付玥璐,马铁护.后真相时代下的新闻失实研究:以《2020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中的两则新闻为例[J].视听,2021(8):166-167.
[3] 骆正林.社交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社会危害与治理路径[J].未来传播,2022(1):37-47,128.
[4] 李林容.网络智能推荐算法的“伪中立性”解析[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8(8):82-86.
[5] 郑保卫.论新闻敲诈的表现、危害、成因及治理[J].新闻研究导刊,2014(5):4-5,7.
作者简介:姚珊珊(2000—),女,江苏南京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徐煜晖(1999—),女,江苏扬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
向:绿色新闻、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