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发现材料看李大钊1923年五四纪念大会上的讲演
2023-06-17韦磊曹昱阳
韦磊 曹昱阳
摘要:1923年5月4日,北京学生联合会组织召开五四纪念大会,李大钊在会上发表演讲。1949年之后,学界在编辑李大钊著作时,基本上都是以《晨报》报道为藍本。实际上,当时多家报纸都对此次纪念大会及李大钊的讲演给予了详略不同的报道。其中,新发现的《京报》等报道较《晨报》报道更为翔实。通过对新发现材料的整理、研究,可以看到李大钊在讲演中不仅阐述了他对孙中山领导的护法运动的看法,而且阐述了他对中国革命的相关认识。新发现材料对于深化这一时期李大钊的相关思想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新发现材料 五四纪念大会 李大钊 思想
Abstract: On May 4, 1923, the Beijing Student Union organized a May Fourth Memorial Conference, at which Li Dazhao delivered a speech. After 1949, when academic circles edited Li Dazhaos works, they mostly based on the Morning Newspaper. In fact, multiple newspapers at that time provided de? tailed and different reports on the commemorative conference and Li Dazhaos speech. Among them, newly discovered reports such as the Beijing News? paper are more detailed than those reported by the Morning Newspaper. Through the organization and re? search of newly discovered materials, it can be seen that Li Dazhao not only elaborated on his views on the Law-Protecting Movement led by Sun Yat-sen in his speech, but also elaborated on his relevant views o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The newly discov? ered materials have certain significance for deepen? ing the research of Li Dazhaos related ideas during this period.
Keywords:Newly discovered materials; May Fourth Memorial Conference; Li Dazhao; Thought
1923年5月4日,北京学生联合会组织召开五四纪念大会,李大钊在会上发表演讲。1949年以来,学界在编辑李大钊论著时,基本上都以1923年5月5日发表于《晨报》第三版的《昨日之五四纪念大会》一文,作为研究这次讲演的依据。实际上,当时多家报纸都对此次纪念大会及讲演给予了详略不同的报道。本文通过梳理不同报纸对讲演的报道,尝试解析李大钊讲演所体现的相关思想。
一、报界、学界对讲演的记述
1923年5月4日,在北京石驸马大街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由北京学生联合会组织举行了五四纪念大会。大会公推韩觉民为主席,并由他报告开会宗旨。之后,朱务善报告近期全国学生运动情况。随后,李大钊发表讲演。对于李大钊此次讲演,多家报纸给予了报道。1949年之后,学界在编辑李大钊论著时也高度重视,纷纷收入此次讲演内容。
(一)报界对讲演内容的不同报道
关于此次五四纪念大会情况及李大钊的讲演内容,除广为学界熟知的1923年5月5日的《晨报》报道外,还有多家报纸也进行了报道。仅笔者所搜集到的,至少就有四种类型的报道。一是以5月5日《晨报》为代表的报道。与《晨报》报道内容类似的,还有5月8日《申报》以《京学界举行五四纪念》为题的报道,《时事新报(上海)》以《五四纪念大会议决实行驱彭》为题的报道。二是以5月5日《京报》为代表的报道。[1]与《京报》报道内容类似的,还有《时言报》5月5日以《五四纪念大会详情》为题的报道。三是以《社会日报》为代表的报道。[2]四是以5月5日《益世报》等为代表的简略的报道。与这类报道类似的还有5月6日《时报》以《京学生之五四纪念》为题的报道,5月8日《民国日报》以《北京学生之五四纪念》为题的报道等。
通过比较可见,《京报》《时言报》的报道较《晨报》《社会日报》报道更为翔实。《京报》关于李大钊讲演内容的报道如下:
今天是“五四”纪念日,是学生加入政治运动之纪念日,也是学生整顿政风的纪念日。因为政治不澄清,使我们不能不牺牲求学之精神,出来干涉政治。民国到现在十有余年,革命事业,还未成功,这些继续革命事业的人,就是我们。不是纪念先哲所能之事。但是我们做这种事业,必须抱定一个目的和宗旨不可。在西南革命元老,因不得国民的援助,所以只好讲和平来保留残喘的势力,但是他们的革命的精神,未尝稍懈,我们应该组织民众,来援助他们。
所以现在学生应该做的事有二种:(一)组织民众,以为达到大革命之工具;(二)对现政局立于弹劾的地位,因为我们先组织民众是不行的,他们是可以破坏我们组织民众的事业。
假如强迫大利害,只好直接引起来,也就是智识阶级的责任。智识阶级弹劾当局,已有先例,前清御史,就是个例。民国之御史,就是学生。孙中山先生之五宪精神,把人民放在政府之上,把国会做立法部,其余行政司法合为政府。无论如何,主权是在国民大会。他把“权”“能”分开,权在国民,司法行政立法经劾考试。孙先生之宪法之精神在权能分开。我们现在一面要负责纠察当局的责任,一方面要有组织的民众。如此做去,将来收效一定扩大。我们对于劳苦的群众,应该尽力替他们去做。至于民生,我和孙先生谈话,他说,我在英和俄国人谈话,他问中华革命,何时可以成功?我答十年。他说十年就可成功器吗?我们俄国百年始能成功,中国这种精神,真令人佩服。所以我们只要图永久的效果。我盼望诸君的努力,我与诸君共勉。
《京报》等报道比较完整地展现了李大钊講演的内容和基本逻辑:辛亥革命已经十余年了,但是革命事业还未成功。因此,我们必须要投身政治活动。虽然孙中山等为革命事业不断付诸努力,但是革命一再失败,究其原因是缺少民众支持。因此,为达到革命事业成功的目的,我们应该做两件事:组织民众和弹劾现政局。至于达到革命目的的步骤,首先应该是弹劾现政局,促使政府向孙中山先生设计的五权分立方向发展。同时,也要准备组织民众援助革命。至于革命斗争的根本目的则是在十年内实现民生革命。
与前两类报道相比,《社会日报》比较注重对李大钊关于孙中山革命及其政治主张的论述。这部分内容是《晨报》的报道所没有的,其所表达的思想与《京报》等报道比较一致,但其他内容则基本没有涉及,因而也显得较为简略。
(二)学界对讲演的记述
1949年之后,学界对李大钊此次讲演给予了高度重视,编辑的各类李大钊著作都收录了摘自《晨报》报道的讲演,但收录时的具体情况是有所不同的。1959年版的《李大钊选集》、1984年版的《李大钊文集》(上、下)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的《李大钊全集》等,收录时使用的标题是《纪念五月四日(在北京学生联合会讲演)》。其中,《李大钊选集》收录时落款为“1923年5月4日‘晨报”。《李大钊文集》(下)收录时落款为“1923年5月5日‘晨报”。同时,《李大钊文集》(下)还加写了编者的题注,说明了此次讲演的时间,以及《晨报》报道的时间和标题等,题注还指明“题目是编者加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的《李大钊全集》在收录时也有类似说明,但未指明“题目是编者加的”。由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的《李大钊全集》等则以“在北京学生联合会纪念‘五四大会上的演讲”为题收录该讲演,并作题注对5月5日《晨报》报道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通过梳理学界对此次讲演具体情况的记述可见,学界记述还存在诸多不准确的地方。
一是关于讲演的题目。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学者在编辑李大钊著作及其目录时,明确提出此次讲演的题目为“纪念五月四日”。有学者提出:“1923年5月4日在《晨报》发表《纪念五月四日》一文。”[3]“5月4日,北京学生联合会开展了隆重的纪念五四运动四周年活动。李大钊参加了他们组织的‘五四纪念大会并发表题为《纪念五月四日》的演说。”[4]关于此次讲演的情况,除当时的报纸报道之外,尚未见到其他相关记载。纵观当时报纸报道,均未提及李大钊讲演的题目。可见,有关学者认为此次讲演题目为《纪念五月四日》,并不准确。出现这类误差,应该是受到1959年版《李大钊选集》等影响造成的。
二是关于讲演内容在《晨报》上发表的时间。有学者误认为,该讲演在《晨报》的发表时间是5月4日。北京大学历史系编的《中国现代历史人物研究参考资料(一)》等资料在提及本次讲演时,所作说明是发表于“《晨报》1923年5月4日”[5]。这类认识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晨报》于5月5日第三版刊载了关于纪念活动及李大钊讲演内容的报道。出现这类误差应该是编者按照1959年版《李大钊选集》所刊载内容照录,而未对《晨报》原文加以核实造成的。
三是关于讲演的署名问题。有学者在编辑李大钊著作目录等资料时,给此次讲演加上了“署名T.C.L.”。[6]纵观当时报纸对此次讲演的报道,都是使用的“李守常”,并未见任何关于此次讲演署名为“T.C.L.”的报道。可见,学界认定此次讲演“署名T.C.L.”,并不准确。
四是相关文字校勘。《晨报》在对此次李大钊讲演内容的报道中,有如下表述:“因为我们先组织民众,是不行的,他们是可以破坏我们组织民众的事业。”对于其中的“先”字,有关学者在编辑李大钊论著时,认为是“光”字之误,将其直接改为“光”字。[7]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的《李大钊全集》等,则将其注明为“光”字之误。在张静如等编的《李大钊生平史料编年》、杨琥的《李大钊年谱》中则按照《晨报》原文给予收录,未加改动,亦未指出其为“光”字之误。实际上,纵观当时各类报纸对讲演内容的报道,均用的是“先”字,而尚未见到任何用“光”字的。可见,有关学者在编辑讲演内容过程中的改动与实际情况是有出入的。
由于相关学者编辑对于此次讲演的史料存在上述不准确的情况,也导致学界在叙述和理解此次讲演时出现了相应的错误。
二、从《京报》等报道看李大钊对孙中山革命的认识
孙中山是近代中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1923年5月,孙中山正在广州坚持护法斗争。同时,中国共产党已经确立与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的政策。此外,作为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始终对孙中山的护法斗争及其革命思想、政治理念给予高度关注。与《晨报》报道存在显著差异的是,《京报》、《社会日报》等比较充分地报道了李大钊关于孙中山所领导的护法运动的论述。
(一)关于护法运动多次失败的情况及其原因
李大钊在讲演中首先阐述了孙中山领导的护法斗争遭到北方军阀镇压而不断失败的情况:孙中山“虽躅于西南一隅。而北方军阀尤欲将其扑灭,最近真有孤城落日之慨。”[8]“在西南革命元老,因不得国民的援助,所以只好讲和平来保留残喘的势力”[9]。孙中山于1917年7月发起护法运动。1918年5月,孙中山被迫辞去大元帅职务,离开广州去上海,第一次护法运动失败。1920年11月,孙中山发起第二次护法运动。1922年6月,陈炯明公然背叛孙中山,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1923年3月2日,孙中山在广州重建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1924年1月4日,孙中山宣布:“现在护法可算终了,护法名义已不宜援用”[10]。1923年5月,孙中山还在广州坚持护法斗争。李大钊在讲演中阐述的就是这段时期孙中山领导的护法运动失败的情况。
护法运动中孙中山采取的基本方法是依靠一部分军阀打倒另一部分军阀,以达到革命目标。这种方式最终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对于孙中山的这种方法,李大钊早在1919年12月《“裤子”》一文中,就含蓄地给予了批评,将其称为:“中国的无裤党魁,却要和那武装戴鸡毛的人一路走”。[11]1922年6月,孙中山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6月1日,李大钊等联名向少年中国学会提出的提案中,明确指出:国民党“常为军阀所驱逐(袁世凯、陈炯明、陆荣廷等)以至失败,然而这是我们人民不能帮助他们的缘故。”[12]在此基础上,在1923年5月4日的讲演中,李大钊明确指出,护法运动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不得国民的援助”。
(二)充分肯定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和精神
李大钊在讲演中指出:“他们的革命的精神,未尝稍懈。”[13]“中山先生现在年纪虽老,而改革之精神,尤似少壮时之猛进。”[14]这就充分肯定了孙中山的革命奋斗精神。护法运动前后经历了六年多时间,期间虽然不断遭到失败,但是孙中山的奋斗精神并没有动摇。
对孙中山所领导的护法运动及其坚持斗争的精神,李大钊给予高度关注和肯定。1917年7月,孙中山发起护法运动后,李大钊就以发表文章和采取实际行动等方式给予支持。在第一次护法运动期间,李大钊撰写发表了《辟伪调和》《此日》《暴力与政治》等三篇文章。“这三篇文章,都是与孙中山的护法斗争密切配合的,或者说,就是为护法而写的。”[15]7月初,李大钊前往上海,以实际行动支持护法运动。即使在第二次护法运动失败后,李大钊在政治上还是支持孙中山的护法主张。1922年9月,李大钊针对中国时局提出:“我以为应恢复合法的国会、护法总统、护法政府”。[16]可见,此时李大钊在恢复中国政治秩序方面,是支持孙中山的护法运动的。正因如此,李大钊在讲演中对孙中山革命斗争及其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体现李大钊对孙中山政治建设目标的阶段性认同
讲演中,李大钊还阐释了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等相关政治思想及其政治目标。李大钊一方面肯定并强调了孙中山关于五权宪法,特别是主权在民的思想,指出:“孙中山先生之五宪精神,把人民放在政府之上,把国会做立法部,其余行政司法合为政府。无论如何,主权是在国民大会。”[17]另一方面,李大钊肯定并强调了孙中山“权”“能”分开的思想,指出:“他把‘权‘能分开,权在国民,司法行政立法经劾考试。孙先生之宪法之精神在权能分开。”在此基础上,李大钊强调要以实现孙中山的这一政治目标作为当下的阶段性目标:“吾人从事改革,仅就中山先生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而论,欲将其实现,亦足使吾人运动一生。”[18]可见,这一时期,李大钊是将孙中山的政治建设目标作为自己的阶段性目标而认同的。
李大钊的这一认识是他对孙中山政治思想认知的直接体现。1927年4月,李大钊在狱中自述中写道:“钊则亲赴上海与孙先生晤面,讨论振兴国民党以振兴中国之问题。曾忆有一次孙先生与我畅论其建国方略”。[19]从李大钊的自述中可以看到,在与孙中山的接触中,建国方略是二人讨论的重点内容之一。这一时期,李大钊对孙中山所提出的政治建设目标不仅十分熟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认同的。孙中山曾把五权宪法比作一部治国机关的机器,“直接民权又是机器的制扣”[20]。1923年1月,李大钊在《平民主义》中则明确指出,“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21]李大钊的这些认识,带有明显的孙中山的色彩。
(四)提出要“援助”孙中山领导的革命
如果說在护法运动第一阶段,李大钊主要还是采取撰写文章和有限的实际活动支持孙中山的斗争,其基本动力还是来自他对民主共和政治的理解的话,到1923年5月,李大钊明确提出要“援助他们”,则是基于他个人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而且,此时中国共产党和李大钊对孙中山的支持,也不仅是停留在口头和道义上,更是采取了与国民党合作的实际行动予以支持。1923年6月,中共“三大”强调:“须努力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中国,使全中国革命分子集中于国民党,以应目前中国国民革命之需要。”[22]
可见,1923年5月,正是实现国共合作的关键时期,此时的李大钊也正在致力于这一工作,这就使李大钊讲演中所说的“援助他们”具有丰富的实际内涵,其核心就是帮助国民党实现改组,从而将国民党改造为一个拥有坚实群众基础的“团体”。1922年9月,李大钊在与记者的谈话中就明确指出:“我目前正在改组中国国民党,使本党能有更多的工人参加进来”,“归根到底是要把它建成一个群众革命的先锋组织”。[23]1923年4月,李大钊发表《普遍全国的国民党》一文,文中明确提出:“一个政治革命的党,必须看重普遍的国民的运动。要想发展普遍的国民的运动,必须有普遍的国民的组织。”[24]
三、从《京报》等报道看李大钊的相关革命思想
1919年,李大钊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后,就开始立足于马克思主义角度思考中国革命相关问题。相较于《晨报》,《京报》等报道还体现了李大钊对中国革命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关于解决中国问题的依靠力量
在1923年的五四纪念大会的讲演中,李大钊分析并指出孙中山护法运动失败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找到正确依靠的力量,他们“不得国民的援助”。因而,李大钊在讲演中提出:“我们应该组织民众,来援助他们。”在李大钊看来,实现改造中国社会的目的,必须要依靠中国的民众势力。
李大钊的这一认识是受十月革命的启发和影响的结果。十月革命后,李大钊逐步意识到,解决中国问题要依靠民众力量。在《“少年中国”的“少年运动”》一文中,李大钊强调:“只要山林里村落里有了我们的足迹,那精神改造的种子,因为得了洁美的自然,深厚的土壤,自然可以发育起来。”[25]可见,受十月革命启发,李大钊意识到,知识分子必须要深入民众之中,向民众传播思想,对民众进行启蒙,从而动员民众参加到改造社会的运动之中。在此基础上,李大钊找到了实现改造中国社会的主要动力,即民众势力。1920年,李大钊明确指出:“无论何人,应该认识民众势力的伟大;在民众本身,尤应自觉其权威而毅然以张用之。”[26]
(二)关于斗争的方向
在讲演中,李大钊提出:“因为政治不澄清,使我们不能不牺牲求学之精神,而来干涉政治。”[27]这既体现了李大钊对中国现状的认识,也表达了他对于斗争方向的看法。李大钊表达的斗争方向就是变革政治,结束军阀统治,实现国家统一,恢复政治、社会秩序。
在李大钊看来,中国正处于一种腐败、堕落、混乱的境地。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军阀统治造成政治混乱、社会失序。1919年3月,李大钊指出:“试看那强盗军阀,那(哪)个不是忙着搜括地皮,扣侵军饷”。[28]因此,改变中国现状,斗争的方向首先是变革政治,结束军阀统治,进而实现国家统一,恢复政治、社会秩序。1921年3月,李大钊指出:“中国社会腐败到这个样子,又不能不急求改革。”[29]1922年12月,李大钊明确指出:“政治愈无人改革,愈不能好,社会也愈不能改良”。[30]因此,在讲演中,李大钊号召学生投入两项斗争之中:“组织民众”和“对现政局立于弹劾的地位”。这两项斗争的方向重点在于“弹劾当局”。
(三)关于斗争的方式
对于如何达到变革中国政治的目标,李大钊在讲演中论及了两种方式:弹劾当局和大革命。李大钊认为,在组织民众和弹劾当局这两件事中,弹劾当局应该置于首位。李大钊指出:“所以现在学生应该做的事有二种:(一)组织民众,以为达到大革命之工具;(二)对现政局立于弹劾的地位,因为我们先组织民众,是不行的,他们是可以破坏我们组织民众的事业。”[31]显然,在李大钊看来,如果没有改造政治就开始组织民众,很可能会遭到军阀的镇压和破坏。
这一时期,李大钊高度重视青年知识阶层在变革政治中的作用。从《京报》等报道可见,李大钊强调的重点在于“智识阶级弹劾当局”。1922年9月,李大钊明确指出:“我们青年的群众运动,就是社会革命的先锋。”“我们决不能把政治离开不顾,任一般坏人去做。”[32]因此,“弹劾当局”即以学生为先锋的民众运动,对现当局施加压力,迫使其进行政治变革是第一步。
此外,这一时期,李大钊认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将暴力和非暴力斗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1922年12月,李大钊在北京中国大学哲学读书会上的演讲中,分析了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他指出,解决社会问题有两种方式:“社会改良派”和“社会革命派”。进而,李大钊在分析这两种方式的各自利弊的基础上提出:在这两派之间,出现了新的倾向,即“一方面向大的目标做去,一方面有小的机会亦不抛弃。既不像第一派专等机会,也不像第二派太失机会。”[33]可见,李大钊认为,达到斗争目标既可以采取非暴力的和平斗争方式、改良方式,也可以选择暴力的革命方式。至于选择何种方式达到目的,要取决于客观条件,不能放弃任何能够达到目的的机会。因此,在讲演中,李大钊也强调非暴力斗争方式改造政治要与准备组织民众开展大革命斗争密切结合起来。所以,“我们现在一面要负责纠察当局的责任,一面要有组织的民众”。
(四)关于斗争的目标
《京报》等报道还展现了李大钊对斗争目标,即民生幸福的认识。李大钊在讲演中一方面指出:“我们对于劳苦的群众,应该尽力替他们去做。”[34]这就表达了要为“劳苦的群众”谋幸福的斗争目标。另一方面,李大钊在演讲中通过转述孙中山与俄国革命者的相关谈话,阐述了实现民生幸福这一奋斗目标。李大钊在讲演中说道:“至于民生,我和孙先生谈话,他说,我在英和俄国人谈话,他问中华革命,何时可以成功?我答十年。他说十年就可成功器吗?我们俄国百年始能成功,中国这种精神,真令人佩服。所以我们只要图永久的效果。”这里,李大钊对孙中山谈话的转述,表明二人在谋民生幸福这一目标方面,有着较为一致的认识。1924年1月,孙中山在《國民政府建国大纲》中强调:“建设之首要在民生。”[35]李大钊则强调至于民生,“只图永久的效果”[36],实际上就是彻底解决中国人民的民生幸福问题。1927年4月,李大钊在狱中回顾其投身国民革命,特别是加入国民党的原因时,强调:“我的目的在建设良好政府、恢复国权、定出新经济政策,用国家的力量发展财力,使国民贫富阶级不至悬殊。”[37]可见,李大钊号召青年学生投身政治活动,并不是其最终目的。其最终目标是要通过学生整顿政风、组织民众,达到改造政治的目的,并最终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
综上所述,李大钊在1923年5月4日五四纪念大会上的讲演,当时的报纸给予了高度重视,进行了多种报道。其中,《京报》等对于李大钊讲演的报道,较《晨报》报道更为详实。《京报》等报道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时期李大钊对孙中山领导的护法运动等革命斗争、国共合作的认识。同时,相关报道也反映了李大钊对中国革命斗争相关问题的认识。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李大钊建党思考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2STA030)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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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见北京大学历史系编《中国现代历史人物研究参考资料(一)》1981年版,第66页;李大钊年谱编写组编《李大钊年谱》,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3页。
[6]参见李大钊年谱编写组编《李大钊年谱》,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3页;韩一德,姚维斗著《李大钊生平纪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5页。
[7]这方面以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李大钊选集》及1984年版《李大钊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李大钊全集》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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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校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