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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印发《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2023-06-16

国资报告 2023年1期
关键词:区属省属党总支

1.上海市国资委印发《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上海市国资委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2018年印发的《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的基础上,参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结合上海国资国企实际,在广泛征求监管企业、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办法》共八章,四十八条,从企业合规管理实际出发,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覆盖、坚持权责清晰、坚持务求高效”的原则,聚焦合规管理组织和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问责等六大部分,对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2.安徽省国资委发布2022年版授权放权清单

2022年11月,安徽省国资委发布《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加大向省属企业授权放权力度,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一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清单》共涉及重大财务、工资总额管理等7个方面44项事项,较2019年版清单增加13项,增幅超40%。二是突出差异化管控。增加对“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分类授权放权。三是回应企业关切。聚焦工资总额、薪酬分配、股权激励等事项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占授权放权事项总数的36.4%。四是堅持有放有收。对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所有境外投资项目进行事前备案管理,对省属企业实施的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从严管控。五是加强授放权事项监管。在授权放权同时,探索建立授权放权监管清单制度,完善评估和调整机制,确保授得下、接得住、行得稳。

3.河南省国资委出台《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实施中长期激励的指导意见》

为推动企业规范实施中长期激励,2022年12月,河南省国资委出台《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实施中长期激励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体现改革新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建立系统思维3个原则,紧扣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精神和河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重点提到的五种中长期激励方式均有政策支撑,在借鉴吸收国务院国资委和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同时,注意与其他改革政策有机衔接,力求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用好用足用活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建立反应灵敏、运行高效、激励约束对等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4.贵州省推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

2022年12月15日,贵州省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推进会在贵阳召开。会议指出,国有企业党外知识分子数量多、分布广、层次高,在推进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以及科技管理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法宝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各国有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企业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里。

5.陕西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2022年12月2日,陕西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督导推进会在陕西省国资委召开。会议指出,在各有关方面的努力下,陕西省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距离陕西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亟须加速推进。会议要求,各有关厅局和企业,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倒排工期,务必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按照陕西省政府审定的工作方案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实现全面收官。各接收企业要认真研究部署与移交企业的融合发展、深化改革、保值增值等工作,确保接得稳、管得好、行得远。

6.甘肃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央企和发达省份企业挂职

2022年12月13日,甘肃省委组织部、国资委在兰州召开省属企业优秀年轻干部赴央企和发达省份企业挂职工作座谈会,会议对挂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围绕“学什么、怎么学”对挂职干部提出具体要求。甘肃省委高度重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培育工作,经报请中组部同意,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分层次选派了29名省属企业优秀年轻干部到26户中央企业和2户上海市属企业开展为期1年的挂职锻炼,学习借鉴中央企业和发达省份企业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现代公司治理以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先进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发达省份企业与甘肃省的深度合作。

7.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出台《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

2022年10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为区属国有企业独立法人党支部(党总支)制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指引》按照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与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情况,将党支部(党总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分成集体研究把关和多种方式参与决策两种方式。同时,从修订章程、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提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水平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提出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和纠错改正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科技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2022年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联合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新疆将建立特色鲜明、要素集聚、活力迸发的国有企业创新体系。国有企业研发平台明显增加,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特色品牌,发明专利逐年递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力争突破100家,国有“专精特新”企业力争突破50家。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R﹠D)力争达到3%,原创技术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力争达到20%;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重点行业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力争达到7%。

(原诗萌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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