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家庭生命周期视角的宅基地退出与再利用路径研究
2023-06-11张静张文张丽芳
张静 张文 张丽芳
摘要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使用退出机制。随着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产业化发展,宅基地管理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基于家庭生命周期视角,探索形成期、初创期、成熟期、满巢期、衰老期不同阶段下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差异,提出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类型下“货币化+政策化”“集中安置”“以地养老”等宅基地退出模式,并明确差异化再利用的路径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 家庭生命周期;宅基地;退出;再利用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3)10-0235-06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3.10.053
Abstract The new Land Management Law explicitly allows rural collective commercial construction land to be put on the market, and explores a voluntary and compensated withdrawal mechanism for the use of residential land.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farmers living standar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industrialization, the management of homestead appears new situations and new problems.Based on the family life cycle perspective, to explore the formation and initial, maturation and full nest stage, size of peasant household land under different phase exit will difference, put forward some homestead exit mode under different types of family life cycle such as“monetization + policy” and “concentrated placement”, “land based elderly care the pension”,and clarify the path and policy recommedations for differentiated reuse.
Key words Family life cycle;Homestead;Exit;Recycling
改革開放以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2]。伴随着农民对生活和居住条件改善需求日益增加,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工作生活,农村的居住用地却不减反增[3]。如何引导闲置宅基地有序退出,促进土地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是目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4-5]。
淮安市地处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农用地占比较高,从2012年开始,全市就启动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调研,2017年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得到了原国土资源部批复,全市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工作。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完善了农村宅基地制度,允许在城市定居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打破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法律壁垒[6],为市场化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7]。宅基地有偿退出已在各地探索实践多年,但实施过程中部分农户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8-9]、补偿标准难统一、有偿退出机制不健全[10-11]等问题,导致宅基地退出难度大、粗放利用现象仍较为突出。笔者基于家庭生命周期视角,从农户家庭这个微观单位出发,探讨农户对于宅基地退出的意愿态度,据此不同家庭生命周期阶段宅基地差异化退出路径,以期为农村建设用地合理可持续利用提供新的思路。
1 理论分析框架
1.1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及阶段划分
家庭生命周期最早是由美国人类学家Glick提出,他认为家庭生命周期是一个家庭从初创、发展直至消亡的全过程,具体分为单身、新婚、满巢、空巢、退休和鳏寡6个阶段。
由于中国乡村人口数量仍然占到比较大的比重,而且农村家庭观念较为浓厚,因此家庭生命周期也广泛应用于在农村问题研究上。根据已有研究,笔者借鉴吴立珺[12]对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方法,结合该研究特点和目的,将农村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5个阶段,详见表1。
1.2 家庭生命周期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理论关系
中国是家庭本位的国家,由于农村地理分布的特征,容易形成小规模的团体,因此农户决策时通常是从家庭目前的状态特征出发。家庭生命周期实质上是家庭人力资源的综合体现,随着生命周期阶段演变,家庭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相应地在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农户家庭的状态特征不同,如劳动力数量、经济状况、家庭供养情况、兼业情况等有所不同,从而导致农户家庭对于宅基地的价值认知和依赖程度不同,随之影响了其对于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决策(图1),根据李敏等[13]的研究,其家庭生命周期与宅基地退出意愿之间存在如图1所示的理论关系。
农户宅基地的退出实质是家庭资产的重新配置,追求的是家庭生命周期内福利最大化[9],因此家庭结构不同,对于宅基地退出的决策和意愿有所不同。家庭生命周期是根据家庭人口结构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因此随着家庭规模结构的扩大或者减小,都将引起家庭对于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变化。
形成期家庭的主要特征是有2个年轻的家庭成员并且没有需要抚养的小孩。夫妻双方比较倾向于外出就业,而外出就业的机会更多,就业面也更广,促使年轻夫妻更加愿意留在城市,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意愿较低,因此这类家庭宅基地退出意愿往往会较高。
初创期的家庭特征是夫妻育有未成年的子女,这类家庭相比较形成期家庭而言,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也有需要抚养的子女,因此更希望能有稳定的居所,这类家庭与形成期家庭相比,对于宅基地退出的意愿更低一些。
成熟期家庭的主要特征是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已经长大成人,更希望能够安居乐业,具有较强的恋土恋乡情节,更倾
向于留在家乡或者家乡周边地区就业,大多数这类农户会通
过兼营的形式,为家庭获取更多的经济资本。宅基地是家庭重要的居住保障,可见与初创期的家庭相比较,成熟期家庭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更低。
满巢期家庭的主要特征是家庭人口增多,家庭结构更为复杂,承担着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供养负担和经济压力逐渐增重,大多数青年夫妻外出打工,以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因此比较依赖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及其提供的低廉的生活成本,从而降低了宅基地退出的意愿。
衰老期家庭的主要特征是家中仅有老人独居,其对于宅基地的资产属性以及认知都在减退,而更加希望能够居住在医疗便捷、与子女距离比较近的地方,甚至有子女在城市定居的老人,更希望能够将宅基地的资产显化,可以进城与子女同住或者进入条件更好的社区中心。这一类型的家庭其宅基地退出的意愿又会增大。
由此可见,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类型的农户其对于宅基地退出的意愿认知和行为决策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上述家庭结构的差异、劳动力差异以及供养负担的变化等,即家庭生命不同周期与宅基地退出意愿之间呈现出以下特征:形成期、衰老期退出意愿>初创期退出意愿>成熟期退出意愿>满巢期家庭退出意愿。
2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以江苏省淮安市穆店镇为研究区。穆店镇是宅基地改革的重点区域,是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重要参与主体、穆店镇宅基地退出可以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地方政府推动宅基地退出的积极性较高。因此选择淮安市穆店镇为研究区,搞清楚农户不同的家庭类型对宅基地退出的影响,能够更好地推动地方改革实践和政策实施。
2.1 研究区概况
2.1.1 自然地理位置。
穆店镇地处江苏省中西部、淮安市盱眙县城东南、淮河下游,洪泽湖南岸(图2),紧邻县经济开发区,该镇对外交通便利,G334、G235、新扬高速、盱明高速等公路穿境而过,区位条件优越。镇域内耕地资源丰富,境内有特色果蔬种植,“虾稻共生”“虾莲共生”种养基地面积已达66.67 hm2,形成以高效农业发展区为主的产业结构布局;山水资源丰富,生态基底优质,共有水库8座,主要水系4条,构建“一源聚翠,两轴贯绿,四廊交汇,蓝绿成网”的生态安全格局。
2.1.2 研究区农村宅基地现状分析。
(1)农村宅基地在建设用地中占比较高。
穆店镇镇域总面积为15 586.41 hm2;其中农用地13 945.01 hm2,89.47%;建设用地1 331.50 hm2,占8.5%;其余为未利用地309.90 hm2。在建设用地中,其中以农村住宅用地面积规模最大,为568.84 hm2,占建设用地的42.72%(图3)。
(2)户均宅基地面积较大,宅基地整理潜力大。
据统计,穆店镇下辖8个行政村共有农户1.06万户,平均宅基地占用面积为500 m2,户均宅基地面积最大的是大圣村,其户均宅基地面积达到1 014.61 m2,除了大圣村之外,桃源村和龙王山的户均宅基地面积分别位居第二、三位,分别高达787.72、708.32 m2;永华村的户均宅基地面积为356.31 m2,是所有行政村中户均宅基地面积最小的村,其户均宅基地用地面积仍然大于江苏省200 m2的标准。因此,若按照宅基地的标准面积进行整治和再布局,将能释放出大量的村镇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2 數据来源
为进一步探究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类型对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针对淮安市盱眙县穆店镇及江苏省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农户问卷调查。此次调查问卷主要包含以下4个方面内容:①农户的个体特征与家庭结构;②农户的经济收入与支出;③农户宅基地状况和房屋特征;④农户对政策的了解程度。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共获得有效调查问卷241份。
3 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分析
3.1 模型设定
由于宅基地退出意愿是一个二分类变量,因此采用对数线性模型中的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定义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概率为P,则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概率为1-P,以宅基地退出的农户意愿作为因变量,以家庭生命周期作为特征变量,还包括家庭改善住宅需求、劳动分工和供养负担,以及控制变量,包括个体特征、政策和环境因素。
3.2 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及分析
根据不同家庭生命周期对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机理,该研究中对于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构建主要围绕4个方面构建: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类型、改善住宅的需求及住房特征、个人及家庭特征、对政策认知,具体内容详见表2。
根据指标体系的构建以及定义说明,基于241份农户调查问卷,对其各指标的分布情况及特征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详见表3。
从家庭生命周期来看,此次调查样本中形成期家庭类型家庭为0,也就是说所调查样本的家庭生命周期只体现了初创期家庭、成熟期家庭、满巢期家庭以及衰退期家庭4种类型,且在这几类家庭类型中,以满巢期家庭数量最多,其平均值达到了0.431 535,其次为成熟期家庭,平均值为0.278 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