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影响机理与对策
2023-06-11白福萍梁博涵刘东慧
白福萍 梁博涵 刘东慧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 数字技术渗透到企业成长的各个环节, 越来越多的企业试图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自身的价值创造能力。数字化转型改变了企业价值创造的方式, 为利益相关者实现价值共创提供了新途径。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价值共创理论, 探讨数字化转型赋能各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过程, 构建“资源—连接—互动—绩效与反馈”的数字化转型下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 提出企业数字化转型下多元主体参与的价值共创模型, 进而揭开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黑箱”。由此, 提出强化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对策, 为实现数字化情境下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 共生与共赢提供理论基础与经验借鉴。
【关键词】数字化转型;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数字技术赋能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3)12-0131-6
一、 引言
随着以人工智能、 区块链、 云计算、 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可以突破时空边界和产业局限的新经济形态迎来更深层次的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高瞻远瞩地指出了我国数字经济和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方向。数字经济改变了传统资源配置方式, 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与发展韧性, 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及企业发展新的增长动力(陈德球和胡晴,2022)。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深刻影响着企业的组织结构、 管理模式和治理方式, 数字化趋势要求企业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以及数字化转型所蕴含的变革利益相关者价值创造的强大力量(戚聿东和肖旭,2020)。经过数字化转型, 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更为高效, 信息壁垒被穿透, 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使得企业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创造模式迎来新的变革(马永开等,2020)。数字化转型增加了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机会, 使不同利益相关者实现多维度的价值共创成为可能, 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工具增多; 数据驱动深化了价值共创的程度, 提高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创体验和参与度, 提升了利益相关者之间价值共创的积极性, 打破了利益相关者的身份边界(张洪等,2022)。由于全球经济环境不断变化, 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在生产、 供应链、 成本、 社会舆论等各方面面临着极大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 打通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在数字经济时代价值共创的堵点, 实现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价值创造的有效赋能, 是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鉴于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发展的强大推力, 众多学者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动因及数字化转型的经济后果进行了研究, 主要围绕数字化转型的动因(孙国强等,2021)、 数字化转型与绩效(何帆和刘红霞,2019)、 数字化转型与创新(蔡跃洲,2021)等方面。现有文献普遍认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有利于提高企业整合、 利用资源的能力, 能够增强企业的行业竞争优势和长足发展能力(肖土盛等,2022)。因此, 以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作为研究主体, 将数字化转型和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置于同一研究视角中, 揭示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数字要素影响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内在机理, 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 研究综述
企业数字化转型概念的出现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Negroponte等(1997)首先提出数字化转型的概念, 认为数字化转型分为三个方面: 对企业生产资料的数字技术渗透、 生产关系的数字化重构、 商业模式的数字化创新。21世纪以来, 由于人类信息技术的井喷式发展, 学术界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 目前较为系统的是Vial(2021)阐述的概念, 即数字化转型旨在整合信息技术、 计算技术、 通信技术和连接技术来触发实体属性的重大变革和改变企业价值创造的过程, 进而提高对外部环境的反馈能力。该定义包含数字化转型四个方面的属性: 目标实体, 手段方式, 变革的范围, 程度和预期的结果。
价值共创作为一个描述多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协同合作的重要概念, 已经引起大量学者和管理从业者的关注。管理学中的价值共创理论主要演化为两个分支。一是基于消费者体验的价值共创理论, Prahalad和Ramaswamy(2000)注意到互联网对客户与公司关系的影响, 认识到客户是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来源之一, 最早提出了基于消费者体验的价值共创概念, 即价值共创是指消费者凭借其技能和知识积极地参与服务过程和价值创造的行为。二是服务主导逻辑的价值共创理论, Vargo(2008)在市场营销领域对服务主导逻辑的价值共创概念展开有力研究, 据此提出“服务是一切经济交换的根本基础”这一核心概念。服务主导逻辑为价值共创分析提供了很好的基礎, 因为它以参与者、 过程和资源为中心, 这些参与者、 过程和资源相互作用以共同创造价值。Vargo和Lusch(2011)以服务主导逻辑为基础, 将价值共创的焦点由“企业—顾客”间的二元交换关系转向“A2A”( Actor to Actor)的网络交换关系, 并发展出服务生态系统这一新的服务化研究框架来解释价值共创。服务生态系统理论强调服务化及其价值创造的过程不能从单个企业的角度来理解, 非线性的价值创造过程涉及众多参与者及其掌握的资源, 且不受任何单独个体的控制。Storbacka等(2016)认为在服务主导逻辑下, 服务生态系统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是动态变化的, 同一主体会在不同的价值创造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角色。王昊等(2021)从行动者网络视角出发拓展了服务生态系统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理论, 揭示了服务生态系统的价值共创具有时序性、 动态演化性, 明确了非人类利益相关者在服务生态系统中的作用。目前, 服务环境趋于复杂, Fehrer和Vargo(2022)的研究提出服务管理4.0理论, 将服务主导逻辑的战略和方法应用于促进价值共创的过程和更广泛的参与者协作, 价值共创的未来是以人为中心的技术、 智能化的服务生态系统、 包容性和自然性的服务集合体。
已有研究表明, 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可以降低成本、 提升效率、 增强创新能力, 从而实现绩效增长。第一, 数字化转型赋予企业更强的信息交互能力, 减少企业与各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 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肖静华等,2015)。第二, 数字化转型促进企业分工细化, 加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作, 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赵燕,2022)。第三, 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数据要素的激发作用, 为企业整合创新提供催化剂, 深度释放企业潜在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活力(肖土盛等,2022)。现阶段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机理的文献仍较少, 本文基于服务主导逻辑下的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研究, 构建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网状模型来解释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影响机理。该模型中价值共创的来源是多元化的, 价值共创机理是非线性的, 各价值共创主体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其他价值共创主体发生连接, 各价值共创主体所掌握的资源发生耦合, 在联合生产的过程中各主体发生互动, 最终实现符合各利益相关者价值需求的价值共创。
三、 数字化转型影响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机理
(一)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消费者价值共创的机理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价值共创理论认为,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与消费者共创的价值并非交换价值, 而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实现的使用价值, 产生于消费者的使用和消费阶段(Li等,2022)。企業通过数字化转型获得的高效信息传递能力让其与消费者的连接变得更为宽泛与频繁, 消费者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中扮演着核心角色。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消费者价值共创的机理如图1所示。
1. 数字化转型可有效消除消费者与生产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将传统的“生产制造—库存—销售”模式转向“以销定产”的制造模式, 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 企业可以将订单数量标准化、 产品种类个性化, 快速响应消费者的个性化、 碎片化需求, 提高生产精准度, 提升企业个性化制造能力和定制效率, 降低信息不对称水平和减少资源浪费, 在节省成本的同时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的价值共创。
2. 数字化转型使消费者身份转变为“产消者”。数字化转型提高了企业动态获取消费数据的能力, 企业可以更高效、 准确地收集消费者购买量、 消费需求变换、 产品多样性发展等数据。企业使用数字技术收集的消费者数据帮助其建立精确到个体的消费者画像, 并以此概括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偏好, 然后根据消费者画像的特征点不断调节自身产品定位、 改进营销策略、 优化店铺选址和装修等。在数字经济时代, 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消费者身份的边界逐渐扩张成为“产消者”, 线上平台的发展将消费者群体社区化, 产品消费者在线上平台的信息互动改变了单一的“生产消费”价值创造关系, 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 提出的建议成为价值创造的重要窗口。
(二)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供应商价值共创的机理
企业的采购活动是其供应链生态中最为核心的管理活动, 是企业内部与外部连接的重要桥梁之一, 采购活动将外部的供应商与内部的产品研发、 设计、 制造、 营销等部门连接起来。服务主导逻辑下, 供应商在与企业实现价值共创的过程中扮演着价值促进者的角色, 负责提高供应质量、 提出价值主张、 提供资源(武文珍和陈启杰,2012)。在数字经济时代, 企业与供应商的价值共创活动不再局限于单一的“采购—供货”关系, 数字化转型为企业采购活动降本增效、 对接供应商网络实现业务创新、 降低供应链风险等创造了可能(薛铃琦等,2022)。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供应商价值共创的机理如图2所示。
1. 数字化转型协助企业提高寻源效率, 寻找优质供应商。受益于数字技术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特性, 数字化转型企业通过数字技术建立起自己的数字化供应市场, 在同一时间内企业可以选择和处理大量的订单数据, 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 更广的地域里挑选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期许的高质量供应商, 然后通过数字化市场的在线竞价、 招标等形式挑选质优价廉、 信用良好的供应商, 并在线完成具体供货细节的协商与合同签订。数字化供应市场让企业寻源效率显著提高、 购货成本显著降低, 能更好地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 也让供货商节省了销售时间和产品储存成本, 实现更智能的库存管理(薛铃琦等,2022)。另外, 企业对接数字化的供应商生态网络可以提高其与供应商的协作程度, 将自身产品的创新研发、 设计制造深度融合到供应商生态网络之中, 实现供应商参与式的全流程协作化生产, 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优化产品、 调整成本结构、 改善设计, 最终将企业的供应链升级为能实现数字化价值共创的数字价值链(肖静华等,2015)。
2. 数字化转型优化供应链风险管理能力。首先, 企业依托大数据对供应商的信用进行评估, 实时获取供货企业的违约、 违法记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协助企业获得更全面的供应商风险评估报告, 为企业选择供应商、 议价、 签合同提供保障。数字化管理平台为企业建立智能化的供应链风险调控体系, 确保供应链风险管控的时效性。其次, 数字化转型减少了企业采购业务的监管盲区, 管理者通过区块链、 云计算技术动态核查供应商供货情况与供应合同的一致性, 确保采购支出与供货量的统一, 确保供应商合规供应, 避免内部人员道德风险。
(三)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政府价值共创的机理
1. 数字化转型下国家治理出现路径创新。数字技术由于其典型的易扩散性、 强适应性、 可复制性, 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被广泛应用、 普及, 因此企业可以迅速地打造新的价值链, 在整个社会中形成“需求导向”和“规模导向”的数字经济发展机制。数字化转型改变了市场整体的供需关系、 产业关系、 供应模式, 促使政府推动国家治理路径的创新——建立健全数字技术监督体系、 保障公民数据安全、 加速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完善数字型政府建设, 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数字化和现代化(刘淑春,2018)。企业数字化转型不仅提升了自身的运作效率, 也为政府优化治理路径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现实保障。
2. 数字化转型助力简政放权。自2013年提出简政放权的改革方案以来, 政府积极利用数字技术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审批效率, 缩短企业办事等待时长。第一, 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接政府数字化平台, 企业管理者足不出户、 无需排队即可高效办理一系列事务, 数字化转型对政府工作流程的优化也进一步减少政府自身的人员冗余, 优化政府的机构设计, 让政府服务变得更为亲民和“接地气”。第二, 政府利用数字技术构建的多层次政策信息公示平台, 通过数字技术将新政策更快地传达给相关企业, 降低了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水平。大数据也可以直观地反映企业发展状况以及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以使政府实时评估政策落实效果, 并及时修订政策细节, 便于政府发挥更大的效力, 有利于政府与企业协同创造最大化的社会价值。
(四)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员工价值共创的机理
企业与员工的价值共创是以员工的努力工作为基础的, 员工通过各种形式的努力创造价值, 为企业带来效益, 并获得企业给予的工资、 福利、 培训、 归属感等。企业与员工的价值共创是一个互惠互利的雙向结构, 而非简单的努力与激励关系(李正东,2022)。在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 企业与员工间的价值共创机理变得更为丰富和智能, 数字技术拓宽了企业与员工价值共创的路径, 丰富了员工创造价值的内涵。
1. 数字化转型将企业目标明确传达给员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将企业数据要素产业化, 包括企业运行过程中累积的关于员工绩效、 责任、 风险等一系列与企业目标密切关联的数据要素, 数字化转型将这些数据指标应用到员工的管理上, 应用大数据技术量化员工对组织的收入贡献和成本分摊, 实现内部绩效评价与企业目标的密切结合。在员工层面, 企业数字化转型明晰了其努力的方向和绩效提升路径。在企业层面, 数字化转型激活了企业的数据要素, 通过数字化的绩效考核机制赋能员工价值创造, 降低了员工管理成本, 完善了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
2. 数字化转型助力研发人员提质增效。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将企业的销售数据、 市场调研数据、 行业发展数据等能决定企业研发方向的数据要素清晰地呈现给研发人员, 减少了研发人员在错误研发方向上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企业数字化平台收集的用户反馈数据有效指导研发人员改良旧产品, 挖掘更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功能。大数据、 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将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原料成本、 仓储费用等反映产品成本结构的数据反馈给研发人员, 有利于协助研发人员在产品设计中合理规划产品生产成本, 提升产品价格的竞争力, 扩大企业盈利空间。
3. 数字化转型促进员工内部创业。企业提供的数字化要素在为企业带来长足发展机会的同时, 也会大大提升员工个人的创新创业能力及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内部创业员工利用企业一线经营获得的市场数据、 用户需求数据来挖掘能够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创业机会。另外, 企业员工内部创业可以通过数字化的云上平台共享与交换信息, 在实战中锻炼员工的运营及管理能力, 实现员工的全面发展, 为公司发现具有领导潜质和创新思维的优秀员工提供数字化考核路径。
(五)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管理者价值共创的机理
数字经济时代, 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深刻影响着管理者的工作模式和价值创造过程。管理者利用数字技术实现更为智能的决策, 改变了传统的盲目决策和经验主义决策模式, 让决策过程有迹可循、 有理可依(王诗卉和谢绚丽,2021)。数字化转型降低了企业内部纵向和横向的沟通成本, 数字技术高效的信息处理能力帮助管理者省时省力地监督组织运行状态, 精准地关注员工的工作情况, 确保管理人员有效管理更多附属部门和员工, 在企业规模逐渐扩张的同时还可以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 保证合理的企业管理层级和快捷的信息传递, 保证了企业扁平化的优势, 让企业更为民主、 富有活力。
相较于传统的管理模式, 数字技术可以为管理人员提供海量的决策参考信息, 管理者的决策已经发展为一种智能辅助的决策形态。依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 企业拥有基于数字化软件的决策流程, 这种流程整合了数字技术的准确性、 规范性与管理者自身经验的预判性、 敏感性, 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因管理者感性因素引起的盲目决策风险, 为企业战略制定及计划实施提供了正确的道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也是管理者学习提升自身数字化领导能力的过程。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管理者的价值创造亟须领导者富有远见和战略思维, 勇于变革和接受新事物(王新光,2022)。管理者只有不断地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锻炼数字化领导力, 提升数字化实践经验, 敢于变革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企业文化, 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创造更大的价值。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与管理者价值共创的机理如图3所示。
四、 数字化转型影响各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总体框架
在传统经济时代, 学术界研究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时大都停留在关注企业与消费者的价值共创, 这与传统经济时代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沟通较少且价值共创机理不明显有关。在数字经济时代, 数字技术将企业的多元利益相关者通过便捷、 高效的数据传递机制连接起来, 尤其是消费者、 供应商、 政府、 员工、 管理者构成的多元主体逐渐成为企业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 人工智能、 云计算来进行价值共创的利益相关者主体机制。具体而言, 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对所掌握的资源进行数字赋能, 在企业内部形成数字化的管理机制, 打造数字化企业战略, 在企业的各流程进行变革式的数字化创新, 企业整体的数字化意识不断提升。同时,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各种驱动因素的作用下, 向追求以数字技术实现价值增值靠拢, 以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连接和整合能力、 降低信息搜寻成本、 提高信息透明度、 降低风险等各种价值实现形式为目标, 与企业发生数字介质下的“连接—互动”并产生价值增值, 最终各利益相关者获得显著的绩效与反馈。为了更具体地进行分析, 本文从数字化转型角度出发, 基于利益相关者和价值共创理论, 绘制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的网状影响模型(如图4所示)。
五、 对策建议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要与时俱进, 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共创。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重点在于数字的产业化, 企业应重点关注数字能力的产业化应用, 挖掘数字技术的应用途径, 实现与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共创对接, 深化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 共赢、 共享”的程度。针对此, 本研究根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一)企业层面
1. 推动大数据技术赋能企业生产制造模式革新。一是企业要提高数据收集能力, 提升数据准确度, 在兼顾数据获取成本的同时适当增加数据收集频次, 提高大数据技术的精准预测能力。二是改进大数据传输流程, 在企业的各分支机构和部门设立高效率的大数据处理中心, 保障企业大数据传输的速度与效率。具体而言, 在产品设计阶段, 企业应依托大数据强化数字化定制能力, 获取消费者的产品需求及消费痛点。在原材料采购阶段,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数字化寻源能力, 建立更全面的供应商信息数据库, 并对目标供应源进行归纳分级, 筛选出优质供应商。在生产制造阶段, 企业應推进“以销定产”制造模式的革新升级, 保证大数据技术对市场行情把握和预测的及时性, 企业内部要建立、 完善产品数据库, 将产品参数编码化、 数据化, 让顾客更便捷地定制个性化产品, 推进智能化大规模定制流程建设, 建立数字化的柔性生产线, 提高生产线的生产规格范围, 赋予生产线更丰富的产品生产模式。
2. 促进数字化营销模式蝶变。促进企业数字能力与营销活动的深入融合是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实现持续增长的核心之一。企业应当努力丰富与消费者的数字化接触渠道, 在传统“购销”关系的基础上, 企业可通过会员制销售模式、 社区化分享平台、 在线顾问式销售等各种基于数字技术的销售与服务模式搭建起与顾客深入沟通的生态系统, 让企业、 顾客、 面向顾客的员工参与对话, 形成持续、 反复的产品创新环节及产品价值增值体系。整合人工智能、 AR场景体验等数字化营销手段, 提高消费者的产品体验价值, 提高基于体验的消费者参与产品设计水平, 将各利益相关者的探索认知、 能动意识、 身心参与通过数字技术有机结合, 借助数字化营销形成联系更为紧密的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生态系统。
3. 加强数字化管理能力, 重视人的数字化能力成长。企业应强化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 提高数字技术在企业决策中的参与程度, 建立企业的管理活动参考数据库, 改进企业管理决策算法, 保证数字要素能科学、 有效地辅助管理人员的智能决策。企业在管理人员选择上, 要注重数字领导力, 完善管理者数字领导力的评估模型, 纳入更多有意义的评估指标。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数字技术使用培训, 开展员工数字技术交流论坛, 促进员工内部数字技术使用经验分享和使用方法创新。
(二)政府层面
1.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配套, 建设政企价值共创平台。一是政府应加大对5G、 人工智能、 云计算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促进更多的数字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实施, 不断加大数字技术创新培育力度, 在关键技术领域如集成电路、 半导体等关系到社会整体数字化进程的领域加快人才培养和项目实施, 为更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成本问题和设施问题, 引导数字技术渗透到生产、 消费、 供应链等各个方面。二是政府应建立覆盖范围更广的开源数据库, 为企业的数字技术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促进数字技术提升社会整体数据赋能效率, 释放数据要素刺激社会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动能。三是政府应推进政务流程数字化, 促进政府工作效率提高, 完善政府数字化服务平台, 搭建更多数字化政企对接平台, 打通企业与政府价值共创的数字途径。
2. 完善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一是政府应制定数字化转型行业法规和指导意见, 调研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 切实改良数字化转型的相关规章制度, 扫除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障碍。二是政府要支持、 鼓励企业数字技术建设, 为有利于数字技术发展的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模范企业提供政策补贴, 鼓励和引导传统制造行业进行数字化转型, 为数字技术相关企业和数字化转型中的企业提供适当的税收优惠。三是政府应规范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挥好监管作用, 规范企业的数据应用权限, 防止消费者数据被泄露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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