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门牌 大变迁
2023-06-08刘鹏
刘鹏
《乾隆南巡图》再现了乾隆与太后自乾清宫启銮后,出正阳门经过廊房头条,看到路旁“灯笼铺”,这里曾被称为“灯笼大街”。
《乾隆南巡图》铺面招幌中以牌楼式最为豪华。“万香楼”是出售烧香用品的香蜡店,旁边药店竖起的通天坐地招牌非常醒目。
笔者收藏的老照片、老物件立足于体现老北京人的生活,那些今日已消逝或巨变的古迹街巷、那些胡同消失的叫卖声和四合院的鸽鸣、那些曾叱咤风云而终归于冥漠的人物,林林总总的记忆定格于这零乱而迷离的岁月中,给人以握不住的苍凉之感。笔者收藏有从民国至今的门牌26块,这小小的门牌中,其实也藏着丰富的史料,同时反映着这座城市的变迁。
门牌为钉在大门外的牌子,上面标明地区、街道名称和房子号码等,它就像房子的身份证。从挂在门楣上,标注在地图中,直至最后消失,门牌浓缩了一个时代的特色。而门牌作为悬挂标识,其经历了字号招牌招幌、户口登记、纸质门牌、号码门牌四个阶段。
招牌招幌
据《契丹国志》记载:“燕京析津府,户口三十万大内壮丽,有市,陆海百货聚于其中……”到元代,大都(北京)已成为商业中心。其按“面朝背市”的原则设计,城内商业区主要集中在大内以北的城市中心部分,钟鼓楼周围及城西羊角市一带,钟鼓楼西南的海子是繁华的漕运码头,南来的货船都停泊在这里。海子两岸满布歌楼酒肆,钟鼓楼附近有米市、面市、缎子市、皮帽市等,这些集市中的商户都有各自的名号招牌、招幌。
最初招牌的悬挂没有统一要求,摆设也各有不同,分横牌、竖牌、落地牌、墙牌等。其内容一般表达商业信息,有些字号以姓氏来表达,现在北京许多旧店铺还保留着这一特点,如张一元茶庄、王麻子剪刀铺。招幌大致可分为“ 形象幌”“ 标志幌”“文字幌”,如今已经不多见了。
招牌和招幌的材质有木质、石质、铁质、布质等,有的店铺在建筑时,招牌用石板雕出字号名称。早期的招牌和招幌主要展示商业信息,发挥广告作用,其次才是门牌的作用,所以没有地区街道和房屋号码等信息。据《京师坊巷志稿卷》记载,清雍正五年(17 2 7年)命五城地界诸犬牙相错者勘立界牌。雍正十二年(173 4年),又定设木牌之令。到了清乾隆年间,北京城街巷胡同口,都设有护门栅栏,有兵丁看守,夜晚定時关闭。有这些防盗措施,做到了夜不闭户,今已无存,却留下了“ 大栅栏”等地名。乾隆初年,规定“凡街衢宽者建石碑,其狭巷仍钉木牌”。清政府实施坊巷、胡同安装标志的规范管理,为坊巷、胡同中店铺商户和居民户悬挂招牌或门牌划定范围创造了条件。
从乾隆十六年(17 51年)创作的《乾隆南巡图》中可以看到大栅栏街昔日的繁荣,廊房头条的灯笼街、廊房二条的玉器街、珠宝市的珠宝和银炉、门框胡同的小吃街、施家胡同的银号街等为主题的产业聚集区。店铺房屋悬挂招牌和招幌丰富多样,唯独没有编号。可见当时这些招牌和招幌作为房屋标记起到了门牌的作用。
户籍登记
随着经济的发展,小作坊和店铺字号逐渐增多,明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并置户贴。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等。明朝政府根据行业将铺行划分为13 2行,每一行推选出一人管理称为“行主”。
这是一本明永乐元年(1403年)编造的黄册,册中登记了一户洪姓家庭的丁口情况。明请政府征派赋役编造的户口簿册,每十年编订一次,至清康熙七年(1668年)因每五年编选“丁口增减册”而停造“黄册”。
洪武十四年(1381年),朝廷将每一家铺户人丁财产登记户册,同时将所有居民户按人口编入黄册,标明户别、人口、财产等情况。明朝的这些制度被清朝效仿,清军入关之初北京宫阙多毁,户部赋役册籍颇有散佚,明朝天启、崇祯时所用册籍荡然无存,只有万历旧册尚在,清朝统治者为了清理田赋和丁税,在丁税方面,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彻查户口。清文献通考卷十九户口考记载:在丁税方面,顺治三年(1646年)“定人户以籍为定,及脱漏户口律,凡军、民、驿、灶、医、卜、宫、乐、诸色人户并以原报册籍为定,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仍改正。”清政府在京设立都察院属下的五城察院,每城察院有巡城御史满、汉各一人负责京师稽查,办理地方日常事务其中包括户口登记,稽查来京官员有无“钻营属托”,以及遣逐非法潜居京师者。
截至清末,北京在户口登记时,地址栏只登记胡同街巷名称及方位,没有统一编号。当时描述地址,确定方位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以内、外城街巷分段来定位。另一种形式是以东、南、西、北城街巷胡同名称来定。
1918年拍摄的北京源兴斋挂面庄,可看见源兴斋牌匾右下方的门牌。
纸质门牌
纸质门牌是政府在户口登记的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发放给商户和住户的户口凭证,相当于现在的户口簿,形成不悬挂在门上的纸质门牌。清政府向商户或居民发放户口凭证,在全国各地形式不同,有的地区称门牌,有的地区称户册。
为了便于管理,清政府于光绪二十七年(19 0 1年)夏,仿照外国警察制度和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设立的殖民地警察模式,设立警察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 0 5 年)开始将内、外城划分警政区,宣统元年(19 0 9年)成立派出所。京师外城以巡警总厅厅丞为总监督;巡警分厅知事为监督,先后举行两次户口调查,调查统计截至1911年,外城左一至左五区共有正户11842户,附户14786户。
纸质门牌的出现和按户调查登记的方式,为之后悬挂实物门牌标注地区或街道名称和房子号码奠定了基础。
这份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北京邮政局发给“德顺号”铺东李维屏的大清邮政“代办邮政分局执照”,写有:“将各城镇划分若干段每段各设立邮政所以便商民人等就近购买邮票发寄各色信件,兹北京城内、外第五段长安街德顺字号铺东。”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湖南浏阳县颁发的纸质门牌上显示现居住地名;现系种田还是住屋;有无功名;家有男、女几口人;寄居的男、女几口人,如尚有未在家者或即本人或系伯叔兄弟、子侄某名现往何处,何事分别开载于后。可见此时期的门牌登记非常详细。
号码门牌
1913年内务部颁布《京师警察官厅组织令》成立京师警察厅,安装号码门牌作为户籍管理的一项工作措施。警察部门为北京街巷商户、住户陆续安装号码门牌。按照时间顺序将号码门牌的变迁划分为四代。
第一代苏州码门牌。美国人西德尼·戴维·甘博于1917年到1932年期间,三次旅居中国,自费担任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和中国平民教育运动的研究干事,负责城镇和乡村调查。1918 年6月2 8日,他用相机记录下北京石头胡同一家妓院大门,门牌用苏州码和汉字组成。
第二代号码门牌为搪瓷质地蓝色白字,竖牌和横牌两种规格,竖牌保留部分纸质门牌登记项目,大多数还是阿拉伯数字和苏州码,在上个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初使用。门牌由阿拉伯数字、苏州码和汉字组成。
第三代阿拉伯数字门牌为搪瓷质地红色白字,号码为阿拉伯数字和汉字组成。
第四代为多规格号码门牌。随着北京商业大楼和中高档住宅小区的出现,号码门牌规格品种呈现多样化,《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新型多规格号码门牌均采用仿宋体字,门牌为长方形红底白字白边铝质牌。
第一代号码门牌安装无法考证。第二代号码门牌则是从上个世紀3 0年代至1961年初开始使用的。安装顺序为东西街巷,由东向西,北侧编双号,南侧编单号;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侧编双号,东侧编单号;东北、西南街巷,由东北向西南,西北、东南街巷,由西北向东南,偏北侧编双号,偏南侧编单号;遇到院落为多个门的以甲、乙、丙、丁同一个号码或旁门来区分。
第三代号码门牌从19 61年1月开始,北京市公安局统一对全市旧门牌(第二代号码门牌)进行了全部更换。门牌的安装顺序单、双号也发生变化。安装顺序为:东西街巷,由东向西,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东北、西南街巷,由东北向西南,西北、东南街巷,由西北向东南,偏北侧编单号,偏南侧编双号。19 6 5年,北京市政府对街巷进行了整顿,大部分街巷保留了原来名称,有的街巷改了名;也有部分街巷合并取消;有的街巷分段命名,对无名街巷予以命名。这次整顿对门牌的安装顺序没有改变。
第四代号码门牌就是现在使用的门牌。随着北京市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房屋拆迁导致胡同街巷变成楼房小区和大片绿地。平房院落门牌减少,楼门牌增多。为美化市容,方便群众,实现首都门牌、楼牌标准化,1986年5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颁布的《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于同年7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门牌、楼牌的设置,必须以市、区、县地名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地名为依据,并对门牌、楼牌的规格、式样、颜色、编号及门牌、楼牌的安装位置门牌、楼牌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代号码门牌,竖牌标有区属,户主职业;第几保甲户;男女几口人。
外二区杨梅竹斜街甲24(〢×)门牌第二代号码门牌。
外四区西夹道14(×)号 质地为铁质烤瓷,颜色为深兰色白字,制作精细。
校场头条28号 第三代阿拉伯数字门牌。门牌质地为铁质搪瓷12.4厘米×8.4厘米,颜色为大红色白字。
小马厂四巷1号第四代普通数字门牌。门牌质地为铝质12.4厘米×8.4厘米,颜色为大红色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