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项目”实施为当地林业基础建设增添活力
2023-06-07周鑫
周 鑫
一、项目背景
“洮河项目”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框架行动项目》(CBPF)四期项目的组成部分,是由全球环境基金会无偿援助甘肃林业生态建设的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地主要在洮河流域的莲花山、太子山、洮河和尕海则岔4 个自然保护区。项目国际执行机构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内执行机构为甘肃省林草局,实施期限4 年(2011~2015),总预算901 万美元,其中GEF 赠款资金173 万美元,中方配套728 万美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果
(一)巩固与改善保护区系统法律法规框架
项目形成“甘肃省保护区系统开发和管理战略”征求意见稿,促进保护区工作重心转向“一区一法”;陆续制定政策评估工作大纲、起草《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评估报告》、《甘肃省保护区系统法律法规框架评估报告》、《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评估报告》,并就野生动植物损害补偿问题向甘肃省林草局相关职能机构提供政策建议。
(二)提高规划管理和融资能力
在示范保护区制定绩效管理系统和激励机制,编制《技能发展计划》,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编制示范保护区《商业计划》《生态旅游计划》《融资计划》,提升融资能力的同时促进示范区生态旅游业发展。
(三)加强信息管理和监测能力
建立省级保护区数据库及信息管理体系,推进了巡护监测数字化进程;对4 个示范保护区配置野外监测设备,购置专业书籍,制定相应的《监测技术规程》,组织保护区进行监测管理制度、监测巡护方案、野外生存技能等培训,其中开展技术培训28 次,参与1234 人次。实施保护区有效性管理、野生动植物识别、大熊猫监测等培训25 次,培训甘肃保护区系统员工660 人次。
(四)探索参与式管理模式,促进保护区与社区和谐发展
在示范保护区开展PRA 调查,编制示范村《PRA调查报告》和《社区资源管理计划》,制定“社区共管制度”、“乡规民约”,4 个示范保护区与当地社区及社区代表签订了包括资源共管协议、保护协议、森林资源管护协议、物种保护协议、湿地管护协议等在内的各类协议共54 份,同时促成私营部门利益相关方和当地社区签订了四份惠益分享协议,这是甘肃省首次在保护区管理方面签署惠益分享协议;完成《性别主流化报告》,促进和鼓励社区妇女和少数民族参与项目,超1600 人次参与到本项目主办的能力建设活动中,妇女参与比例为32%;通过开展保护区论坛初步形成了由主管部门和保护区、社区群众、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全面保护”新局面,制定并实施了保护区参与式管理计划、管理行动方案。
(五)探索项目财务规划工具,提升项目财务管理能力
项目财务工作在UNDP 和国内财务的双重管理下,积极探索出符合中外双方财务的有效契合点,制订了符合项目采购、报账等工作特点的《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受到了UNDP 管理层认可,并向其他GEF 子项目进行了推广。
三、项目实施效果及影响
(一)项目实施效果
1.对于保护区管理效力与可持续融资能力
项目在保护区层面从规划与管理计划、商业计划、监测与评估、社区共管、保护区管理局职工技能提升等5 个方面提高了保护区的管理效力与可持续融资能力。同时,项目为保护区和社区评估并购置相关保护监测设备,开展监测和保护培训,引进保护区绩效管理系统和激励机制等工具和全新的参与式、惠益分享、社区共管、生计发展等国际社会的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了保护区和社区的生物多样性综合管护能力,实质性推动了我省保护区管理模式的深刻变化,促进了自然保护主流化工作的深入。项目通过合理设计活动,促进具有绿色环保属性的第三方组织和机构参与到项目活动中,为保护区的各项具体工作寻找了更多的资金支持,丰富了融资的渠道,降低了保护区经济压力,增加了社会层面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参与度。
2.对于省级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的完善性
项目从发展战略、融资措施、政策法规、跨部门协调、信息技术、绩效考核6 个方面提升了省级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和机构能力建设。同时为全省林业行业培养外向型人才创造了便利条件,有效提高了项目实施单位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
3.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社会面的影响力
项目通过合理化活动设计,做到了在社会层面的最大化宣传。项目充分利用了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和网站平台宣传的多种方式和手段,把生物多样性科普知识、少数民族参与和妇女主流化概念、生态旅游、生计替代等项目重点内容结合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科普宣传主题日等方式做成了宣传系列活动,不但增强了群众的参与度,还把知识分享全方位、立体化地展示出来,形成了社会层面的宣传影响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效果。
4.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威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多个项目示范点的保护压力得到控制,监测和管护力度得到有效提升,洮河水质和周边流域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保护地之间的连通性也得到加强,并解决了部分保护地碎片化的问题。项目实施期内,多个项目示范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健康指数持续提高,促进省级层面通过了关于牧区载畜能力的相关法规,设定了相关限制以防止过度放牧。通过项目的实施,显著减少了人为因素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
(二)项目实施影响
1.为全省保护区、社区发展起到了示范样板作用
项目通过在我省经济和建设较为落后的自然保护区实施,为当地引进了国外的项目资金和先进技术,也为甘肃的自然保护工作带来了国外保护的工作模式和理念,不但影响着省级层面的决策者更好地理解我国和国际自然保护建设的大融合趋势,也影响着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和社区群众对自然保护工作的深入认识和社区活动的参与度,帮助当地群众找到了替代生计,加速了脱贫致富的步伐以及国际认可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模式和国际合作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建设项目内容,促进了我省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工作与国内外高水平区域看齐,这是我们搞林业外资项目的根本目的。
2.为全省林业行业培养了一批外向复合型人才
通过实施洮河项目,从项目活动的综合角度出发,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开展各类系统化培训,选派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赴国外林业发达国家进行学习考察和进修培训。同时,结合我国科技发展实际和国际自然保护工作特点创新项目工作方式,拓展项目活动的纵深度,为我省培养了一批外向型林业复合型技术新人才。
3.为全省林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增添了活力
洮河项目除了提供资金援助外,还为各项目实施单位无偿提供野外监护和巡查车辆等交通工具,以及电脑、红外相机、GPS、绘图仪等办公设备,增强了各级项目机构的工作能力,为配合全省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林业基层单位的系统能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为中国其他地区乃至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示范
项目作为一个促进合作与了解的平台,促进了国内各省级政府和保护区之间的保护协作,加强了我省项目区与其他省份保护区的联系与经验分享,更好地将我省的项目经验传播出去,也更好地将其他省份的先进工作经验引进了过来。项目在激励机制及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模式和积累的经验,对于国际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面也同样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四、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项目遵循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转变;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保护责任、展现了政府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责任担当,努力实现我们的项目工作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这要求我们的林业外资项目工作需要建立全局意识,随时进行过程监控,系统地从整个项目周期考虑,加强利益相关方参与和有效沟通,提升政府各部门参与项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为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后续的可持续性奠定基础。以更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站位、更宽的国际化保护视野、更大的保护和监护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林业外资项目工作有序前行,为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贡献林业智慧,做好生态保护的一份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