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研究
2023-06-05全小国
全小国
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和基因价值等多元价值。大部分传统工艺通过开展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并借助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其文化价值转化,对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利用主体等社会群体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促进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有效的保护与传承,进而构建起包含路径、主体、产品、价值和市场等要素的“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相关主体可以借助“传统工艺振兴模式”,将各类传统工艺项目进行文化活化和价值转化,应用于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实现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和高效利用,并助力文化产业的协同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传统工艺振兴模式;商业化经营;产业化开发;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引言
“保护和振兴是21 世纪中国传统工艺的两大主题。从2004 年至2014 年这11 年间,传统工艺是以抢救、保护为主。……随着《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发布和实施,振兴成为主旋律,也成为一种时髦。”[1]《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由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2017 年3 月12 日经国务院同意并发布。此后,各省区和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实施方案。
2018 年5 月,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全国共计383 个传统工艺项目入选,分为纺染织绣、服饰制作、编织扎制、雕刻塑造、家具建筑、金属加工、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食品制作、中药炮制、器具制作等14 个类别。这14 个类别的传统工艺振兴项目主要来源于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遗。“2006 年5 月20 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 项),其中传统美术51 项,传统技艺89 项。随后,国务院分别于2008 年、2011 年、2014 年公布了第二批(510 项,其中传统美术 45 项,传统技艺 97 项)、第三批(191 项,其中传统美术 13 项,传统技艺 26 项)、第四批(153 项,其中传统美术 13 项,传统技艺 29 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021 年8 月,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5 项)中,传统美术17 项,传统技艺46 项。由此可见,传统工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传统工艺振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新时代的重要举措。事实上,在2012 年文化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就已明确指出,“在有效保护和传承的前提下,加强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特定规律,有利于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紧密地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实施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这就需要在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践的基础上拿出新策略、新路径和新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相传的精神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脉,民族绵延的基因,民族精神的载体。”[3]传统工艺类非遗作为历史上在民众的生产生活中产生并延续至今的文化事项,承载了丰厚的民间智慧和民众思想,体现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也蕴藏着民间社会朴素的发展规律,绝大多数传统工艺还是民众的生产基础和生活来源,因此,传统工艺类非遗具有多元价值。苑利、顾军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方面价值,如它的历史认识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科学价值等。”[4]郑乐丹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归纳为历史价值、文化与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精神价值和时代价值,并进而细化这五种价值的指标特征。[5]传统工艺类非遗的价值通过制作、展现或创意、策划、设计而转化为传统工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基础和动力源泉,以物化或产品化使得传统工艺的使用价值、文化价值向商业价值、经济价值转变。
基于此,本文希望对“传统工艺振兴”的路径策略进行探讨,进而建构传统工艺振兴模式和开展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的实证分析,为新时代传统工艺振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一定参考。
1.传统工艺振兴的路径:商业化经营与产业化开发
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下,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转化一直是学术探讨和产业实践中的重要议题。这期间探索了诸多成功经验和成果,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归结起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对非遗传承造成破坏。部分传统工艺传承人为了走市场赚钱而过于分散精力,对传承工作开展和传承效果造成负面影响。更有甚者,有些传承人随意改变传统工艺基因,致使这些传统工艺在传承过程中的人为异化或基因突变。第二,产品良莠不齐。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对传统工艺振兴的日益重视,消费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乱象,不管是何产品、是何品质,为了获得品牌效应和市场溢价,都要打上传统工艺的标签,造成传统工艺品牌和文化价值在无形中受损。第三,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概念混淆。传统工艺产品是在传统工艺的生产实践中制作或呈现的文化产品,这些产品的材料、内容、形式、工艺等方面都保持着该项传统工艺的活态延续,而文创产品则是以传统工艺的某些元素为创新源泉的全新产品。二者存在本质的不同,其制作成本也差别极大。比如,2022 年初,笔者在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调研,对阿拉善地毯营造技艺的多名传承人进行访谈时了解到,手工地毯和机织地毯的用料、耗时和工艺等方面都不同,市场价格自然有着天壤之别。但在实际的市场运营中,经常出现“劣币逐良币”的现象。一些工艺美术企业或文创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好的市场收益而混淆概念,把机织地毯当传统手工地毯来宣传和销售,借以提高其产品价格,使得传统手工地毯的销售受到沉重打击。这无疑对真正的传统工艺产品构成了市场冲击,也损害了传统工艺传承人的经济利益,最终会对传统工艺传承和保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6]
针对上述问题,苑利、顾军提出,具有商业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开展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兼顾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延续性和以非遗为元素的产业化开发的创新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非遗产品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商业化经营,文化企业可以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来设计、创作全新的文创产品,并进行产业化开发,从而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开发利用同时并举、分别实施。[7]绝大部分传统工艺类非遗在历史上就与商业活动密不可分,对其进行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也是这些传统工艺项目存续的主要方式。因此,笔者认为,商业化经营与产业化开发“同时并举、分别实施”的模式是协调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有效路径,也是传统工艺振兴的可行之策。具体分析如下。
1.1 以传承主体为中心的商业化经营
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经营是指传统工艺项目在活态传承过程中通过生产实践形成文化产品,并进入市场销售的商业经营活动。其本身作为文化生产和创作活动,能够活态性地实现传统工艺传承。而作为商业活动,它也是传统工艺传承人养家糊口、安身立命的经济来源之一,维持其家庭生活开支。因此,历史上传统工艺的商业化经营是以传承主体为核心的生产性活动。
现代社会中,生活空间、市场空间、新科技和网络平台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流和通讯的日趋发达正在无限拉近世界的距离,让传承人的传承空间从生活社区向更广的场域延展,也让传统工艺产品的市场空间更为广阔。新科技和网络平台则让商品销售渠道更为通畅和多元,这就对商业活动中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网络平台运营技巧和创新营销思维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活动的分工更为细化,传统工艺传承人开始利用抖音、快手、淘宝或京东等网络平台进行传统工艺活动的展示和非遗产品的销售,为传统工艺的传承和个人收入的增加开辟新路径。比如,2021 年,竹编技艺大师张心荣在抖音上的单条视频评论量达到10 万条,销售增长,月入过万。2021 年底,美食短视频创作者李子柒在抖音上的粉丝量破5500 万。她通过短视频传播、直播带货和自创品牌等方式,带动了美食类非遗产品的持续火爆。而另一个趋势就是促使了传统工艺经纪人和经纪公司群体的出现。他们通过整合、包装传统工艺传承人,打造传统工艺传承人品牌和非遗产品品牌,从而构建传承人与目标市场的新渠道和新平台,使得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消费主体形成新的联结机制,经纪主体(包括单个经纪人、文化贸易公司、网络销售平台等)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经纪主体的沟通协调能力、品牌策划能力、市场运营能力和文化审美能力对于传统工艺传承人和传统工艺产品品牌的打造至关重要,且直接决定了在这一商业链条上的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消费主体能够获得各自所需。
1.2 以利用主体为中心的产业化开发
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非遗的“利用”就一直在各类重要文件和法律中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一项内容被提及,近年来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更助推了非遗“利用”的步伐和进度。尤其是我国的传统工艺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传统工艺的开发利用正方兴未艾。总体而言,传统工艺的“利用”可以用“产业化开发”这一表述来统摄。传统工艺的产业化开发就是指企业或个人利用传统工艺的某些元素进行创新设计和组织策划,并形成文创产品投入市场的商业活动。这一商业活动的核心是创意师(包括文化策划师、创意设计师、产品设计师等)、企业家、经营管理者等传统工艺的利用主体。创意师通过对传统工艺相关元素的提取和创意设计塑造新产品,企业家和经营管理者将新产品进行加工生产和市场销售,从而获得经营收益。由此可见,传统工艺的产业化开发通过传统工艺的文化价值对文创产品的赋能,使得文创产品具有更深厚的文化内涵和更强劲的市场吸引力,体现出传统工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独特价值。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各类主体的核心诉求各不相同。单就传统工艺的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而言,主要涉及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利用主体三个主体类型。传承主体的核心诉求是传承好传统工艺,并通过传统工艺产品的商业化经营获得收益;经纪主体的核心诉求是通过打通传统工艺传承人、传统工艺产品和目标市场这条线,在传播、销售传统工艺产品的过程中盈利;利用主体的核心诉求是通过文创产品的打造和运营获得相应环节的收益。这些主体之间需要平衡商业化经营与产业化开发的关系,让延续性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创新性的文创产品各自拥有独特经济价值和目标消费群体,互为支撑,共同构建传统工艺振兴的产品体系。
当然,在当下的非遗保护实践中,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各类主体身份的复杂性。对于非遗保护工作者来说,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利用主体这三种主体身份并非一成不变,也不是泾渭分明的。比如,一些传统工艺传承人作为传承主体,在开展传统工艺传承工作中往往会兼顾商业化经营的各种活动,而由于传承人对其传承的传统工艺项目最为熟悉、掌握最为透彻,就能更加便利和精准的利用传统工艺中的文化元素开展文化创意活动和产业实践。从这个意义上看,他又是文创工作者,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他还可能成为文创工作室、文化企业的创办者和经营者,多个角色集于一身。至于经纪主体和利用主体的角色交叉、重叠或转化等现象就更为普遍。这些现象也侧面反映出了我国传统工艺振兴战略的勃兴和传统工艺在当代社会的价值实现。因此,非遗保护工作者需要在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利用主体的角色切换中坚守不同角色的本职要求,适时做好传统工艺的传承、经纪和利用等工作。
2.传统工艺振兴的策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也需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并可成为传统工艺振兴的重要策略,对传统工艺的商业化运营和产业化开发产生推动作用。有研究者在探讨乡村传统工艺类的保护和发展路径时,提出以下几条策略:传统工艺与科技的融合、通过打造特色手工艺品发展乡村旅游、传统工艺类非遗空间的建立、高校非遗传承人研修研培计划的带动等[8]。这些策略归根结底也是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具体举措。就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问题,以下具体分析。
2.1 传统工艺的创造性转化
人类社会的历次工业革命不断颠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改变社会消费文化,科技创新带来的机器大生产和影视设备、网络平台、声光电技术、现代交通工具等方面的普及,也使得讲求匠心和传承的传统手工业被现代工业所排挤。这一现象是科技和社会发展使然,也是满足人们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需要。但它不应该成为必然和唯一方向,尤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火如荼开展和文化产业急需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传统工艺理应立足新时代,服务新需求,重塑新活力。传统工艺是延续性的活态文化,如今依然在民间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地传承着。“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保持传统工艺的活态性和延续性,才能让传统工艺在生产生活和传统工艺振兴中持续发挥作用。
因此,传统工艺的“创造性转化”侧重“继往”,以传统工艺的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为基础,在传统工艺振兴中实现价值的“创造性转化”。这一转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首先,利用传统工艺的实用价值,使得具有活态延续性的传统工艺产品转化为流通于市场的消费商品,从而产生经济价值,为传统工艺产品制作者创收,甚至成为其家庭、家族的重要经济来源。同时,在传统工艺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也让传统工艺得到传承和发展。另一方面,利用传统工艺的文化价值,使得传统工艺的文化元素通过创新创意开发而转化为文创产品的商业内涵,实现传统工艺的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
2.2 传统工艺的创新性发展
“尽管创新维艰,我们还是要大力提倡和下大功夫推进传统工艺的创新。因为创新是历史的必然,创新乃振兴之钥。”[9]传统工艺的创新性发展侧重“开来”,以消费文化和现代科技为核心,推出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搭建新渠道,探索新模式,使得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共同构建的传统工艺振兴产业获得高质量发展。
传统工艺的创新性发展也包括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两个面向。传统工艺产品方面,随着人们审美意识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今社会的消费文化发生了极大变化,传统工艺产品也需要与时俱进的创新实践,以满足人们变化了的需要。这一创新应该尽量避免内容、材料和形式等核心基因上的改变,而应重点着力于尺寸、外观和实用性等方面与消费需求的契合以及工艺技艺精湛程度的不断提高。向勇认为,“在世界文化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创意’是以文化为素材进行的‘创造’和‘创新’活动,‘文化创意’或‘文创’逐渐成为时代新词。”[10]以传统工艺为素材创新创造的文创产品是传统工艺创新性发展的另一面向。由于传统工艺内涵的多元性和文创产品类型的丰富性,使得以一项传统工艺的某些元素为基础能够创作或策划出诸如文化旅游项目、文化纪念品或文化展览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创意产品。此外,现代科技发展和网络平台运营也为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的创新性发展创造了条件。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能够无障碍对话,涌现出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的定制。DIY 和现场体验等新生产和消费模式,拉近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的距离,促进有效生产、精准生产和消费期待的更好满足。二是科技能够支撑产品创新的高效实现。当今社会,科技水平提高、科技应用渗透和新型材料研发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同样能在这一影响下得到“创新性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强调传统工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与传统工艺所提倡的工匠精神并不矛盾,而是强化互补和相辅相成。“工匠们一辈子从事一门手艺,全身心地投入,不管制器几何,都做到每一道工序不走样,将每一件器物做到极致。他们所追求的这种精益求精、臻于极致的造物态度,正是几千年来我国工艺文化所孕育的工匠精神。”[11]手艺人的工匠精神是其技艺日趋精湛和对产品精益求精的源动力,是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也是其创新性发展的源泉。因此,也可以说,手艺人的工匠精神是传统工艺振兴之本。
3.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的建构及验证
3.1 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的建构
结合上文分析,传统工艺振兴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通过传统工艺振兴能够实现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传承,也能促进传统工艺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传统工艺振兴包括路径、主体、策略、产品和价值等五个维度。传统工艺振兴的路径为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传统工艺振兴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商业化经营者为传统工艺类非遗的传承主体和经纪主体,产业化开发者为传统工艺类非遗的利用主体。传统工艺振兴的策略是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传统工艺振兴的产品也包括两个方面,商业化经营的产品是在传统工艺传承过程中制作的具有延续性的传统工艺产品,产业化开发的产品是利用传统工艺的某些元素创新创意制作的文创产品。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都需要借助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两个策略进行持续优化。最终,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分别通过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这两条路径走向市场,从而使得传统工艺以传统工艺产品的形式实现实用价值向商业价值的转化,以文创产品的形式实现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构建传统工艺振兴模式,如图1 所示。
图1 传统工艺振兴模式
在这一模式中,“传统工艺”是传统工艺振兴的核心,也是传统工艺振兴的原点和目标。作为策略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贯穿于传统工艺振兴始终,与路径、主体、产品、价值和市场都密切相关。无论是传统工艺产品还是文创产品,都是通过传统工艺价值的转化来得以实现。在价值转化过程中,传统工艺与社会经济直接关联。通过创新创意将传统工艺融入文化旅游、文创产品和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项目中,提升文创产品的文化价值,塑造文化品牌,扩大文化市场消费,使得传统工艺成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同时,通过经纪主体对传统工艺产品和传统工艺传承人进行品牌包装和宣传推广,扩大传承人影响力和传统工艺产品的市场空间,从而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的市场价格和销量,提高传统工艺传承人的经济收益,使得传统工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要支撑。正如前文所述,在传统工艺振兴中,非遗保护工作者常常呈现出主体身份的多样性,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利用主体可以成为非遗保护工作者在不同工种中的角色选择,只是他们在角色切换中需要明确不同角色之间的边界,从而确保商业化经营与产业化开发“同时并举、分别实施”的落实,进而促进传统工艺的活态传承和高效利用。
3.2 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的验证:以“久醉蒙古”体验式游牧主题旅游产品为例
传统工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祖先给中华儿女积淀的宝贵财富,理应成为促进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华儿女高品质生活的文化资源。具体而言,传统工艺可应用于文化旅游、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工艺美术、文化演艺、影视文化、文化娱乐、动漫游戏、节庆活动、文化会展、教育培训和数字文化等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单就文化旅游来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从形态上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大类别,其中,故宫、颐和园、寺庙等古代园林建筑作为物质文化,能够成为文化旅游的重要项目吸引旅游者参观游览。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传统工艺类非遗在文化旅游中的应用就更为广泛,具有极强的可塑性,能够在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要素中深度植入和融入,丰富文化旅游产品的内涵。
传统工艺可以灵活利用传统工艺振兴模式进行文化旅游产品的打造和体验。针对传统工艺的商业化经营,可将传统工艺产品的制作过程转化为文化旅游项目,供旅游者参观、体验,并将传统工艺产品进行现场或线上销售,从而产生旅游收益。针对传统工艺的产业化开发,则可以创意营造传统工艺实景体验馆、传统工艺数字体验馆、传统工艺市集、传统工艺博览会、传统工艺美食街、传统工艺主题演出和传统工艺小镇等旅游场景或项目,还可以创意开发以传统工艺为元素的旅游纪念品和文创商品等旅游衍生品。传统工艺振兴模式能够综合应用于文化旅游领域中,模式中的各个要素通过凝聚合力,实现所有主体、产品和业态的价值最大化。在文化旅游产业实践中,传统工艺和旅游的融合场域既能以在地性的社区为场景,也可以在旅游景区中以移植性的环境为依托来开展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劣,需要非遗保护工作者结合传统工艺项目在社区的存续情况和当地旅游的发展现状而审慎选择。
为了动态观察传统工艺与文化旅游的融合互动关系,笔者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九城宫草原漫瀚文化旅游区进行了长期的追踪式调研,而这些调研结果恰好能印证“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的现实可行。
调研中了解到,九城宫草原漫瀚文化旅游区于2015年打造了伊克汗蒙古游牧部落。该项目的主体是在一片草原上建造10 种样式的99 顶传统蒙古包,为游客提供地道的传统游牧生活体验。次年,为了增强这个项目的体验性,景区创意团队策划了“久醉蒙古”体验式游牧主题旅游产品,包括九个子项目:一醉下马酒,二醉蒙文名,三醉蒙古服,四醉蒙古艺,五醉敖包会,六醉篝火夜,七醉蒙古人家,八醉蒙古美食,九醉蒙古印象。[12]在这九个子项目中融合了多项传统工艺类非遗,其中,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弓箭制作技艺(蒙古族牛角弓制作技艺)、蒙古族服饰、蒙古包营造技艺、牛羊肉烹制技艺(烤全羊技艺)等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而该旅游产品中包含的省市级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数量更多,不再赘述。创意团队把这些包含传统工艺和其他类非遗元素的子项目通过“两天一夜”旅游线路的形式串成一个有着内在聚合力的体验产品,力求给旅游者“游牧一天,回味一生”的新鲜体验。该体验产品中的旅游活动由于有诸多传统工艺元素的介入,呈现丰富性和多样性。既有需要旅游者动手制作的项目,如简易蒙古包搭建、毛毡烙画等,也有需要旅游者参与的项目,如射箭、乘坐勒勒车、穿蒙古袍等,还有提供给旅游者品尝的项目,如烤全羊、蒙古奶茶、奶酪、炖羊肉等。在旅游体验的设计中,这些传统工艺项目的文化元素通过创意组合,将文化内涵植入具体的体验情境之中,成为塑造体验价值的核心要素,从而也实现了传统工艺对旅游产品的文化赋能和传统工艺自身的创造性转化。为了满足旅游者更深层次的体验需求,“久醉蒙古”项目在2021 年再次升级,创意打造了“久醉蒙古”情景演出,将包括传统工艺在内的多项非遗的文化元素进行整合、策划,营造沉浸式的文化消费氛围,使得旅游者既在各个场景体验了这些项目,又在舞台上看到其中的文化精华创意融合后的舞台呈现,其旅游感受就更为深刻。
我们还注意到,在“久醉蒙古”旅游产品不同环节的体验活动中,产品策划者适时设置了旅游纪念品售卖环节。售卖品大多是传统工艺传承人制作的传统工艺产品和以传统工艺为元素而创意设计的文创产品。旅游者在沉浸式的旅游氛围情景中,更容易产生对相关产品的消费冲动。“旅游氛围情境是人们获得旅游体验的大环境。这个环境的景观、格局、气味、色彩、文化元素等方面完全不同于日常生活环境,从而让旅游者置身其中感受到强烈的旅游氛围。”[13]利用这种方式销售旅游纪念品的实际效果也较好。从产品来源来看,售卖环节中的传统工艺产品一部分是传承人本人在与景区合作中直接委托代售,也有一部分是由文化经销商作为经纪主体从各个传承人处收集并与景区整体合作代售。文创产品的来源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景区自主研发并制作,二是传承人自己制作并交给景区代售,三是传承人制作并交由文化经销商与景区合作代售,四是文化经销商从别处采购或自己制作并与景区合作代售;由此也能看到,传统工艺振兴的工作者在传承主体、经纪主体和利用主体这些身份之间存在身份的交叉、重叠和切换,需要这些工作者灵活切换、把握边界。
综上所述,“久醉蒙古”体验式游牧主题旅游产品对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现实可行性的验证主要体现如下:一方面,景区通过植入传统工艺元素,整合策划和创意打造以传统工艺元素为核心的旅游产品,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提升景区产品的文化力和吸引力,实现传统工艺的实用价值向商业价值、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另一方面,传统工艺在与景区联动之中,通过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找到了振兴的路径,实现传统工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并借助旅游景区开放性的场景和流动性的群体,丰富传统工艺类非遗传承与传播的途径和方式。旅游产品的打造非一夕之功,旅游与传统工艺的融合也非一蹴而就,需要结合市场、创意、技术和模式的变化而持续完善、升级。因此,传统工艺振兴模式能在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久醉蒙古”旅游产品之时提供理论指导,产品开发工作也能对传统工艺振兴模式的优化提供实证材料,从而使得理论与实践深度结合、互为支撑。
4.结语
传统工艺振兴模式包含路径、主体、产品、价值和市场等要素,是一个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兼顾、传承与发展共融的综合性模式。传统工艺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开展以传承主体和经纪主体为主导力量推动的商业化经营,以及以利用主体为主导力量推动的产业化开发,促使传统工艺的实用价值向商业价值、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最终以传统工艺产品和文创产品的形式面向相应的目标市场,实现传统工艺的活态传承和高效利用。
经过近二十年我国撒网式、全覆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推进,传统工艺的抢救性保护及时升级为系统性保护,而面对消费文化的瞬息万变、科技迭代的日新月异和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利用也需要与时俱进。文化旅游、文化演艺、影视文化、文化娱乐、动漫游戏、文化创意、节庆活动、文化会展、教育培训、创意设计、工艺美术和数字文化等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都能够灵活运用传统工艺振兴模式将各类传统工艺进行活化,以传统工艺振兴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传统工艺的系统性保护与活态化传承,进而形成传统工艺与文化产业的协同振兴和良性循环。如果充分借助传统工艺振兴模式,传统工艺在被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的再创造中,能够切实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促进社区民众获益,进而带来乡村全面振兴和文化生态优化等综合效益。因此,未来可进一步在效益层面对传统工艺振兴模式进行深化研究和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