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业绩的高校教师基础研究评价体系构建:本质特征、新挑战与基本对策
2023-06-01刘德怀梁锦华
刘德怀,梁锦华
(广西民族大学科技处,广西 南宁 530006)
0 引言
基础研究的特点在于“研究的探索性”“期限的模糊性”“理论的指导性”“效益的间接性”“作用的长远性”[1]。基于业绩的高校科研评价是推动高校教师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评判学术贡献的重要过程。纵观当前的科研评价体系,存在指标方法和评价要素与时代需求差异大,评价主体工作业绩实际与评价反映吻合难度高,过度依赖量化指标、依靠外部单一评价指标等。我国基础研究已经处于发展的新阶段,交叉融合特质彰显,复杂系统性突出,亟待构建适应性和匹配度高的科研评价体系,消弭科研评价体系与基础研究发展的失衡,持续使其趋于科学化、合理化、前瞻性,为构建基于业绩的高校教师基础研究评价体系提供路径建议和对策。
1 基于业绩的高校教师基础研究评价体系的本质特征
1.1 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是观照个体、群体的自我发展和价值认同的互动
“人在技术创新活动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个体独立方式以及群体的协作形式”[2]。基础研究的项目的规模、体量及原创难度等决定了项目的组织形式,但不可否认的是,研究项目形式上的独立,也无法完全割裂与创新群体的联系,有群体同行专家的创新思路的指导,关键点的点拨,让研究更容易走向成功。而“人是群体的,也是个体的”[3]。创新个体、群体的自在发展,是对自身价值的一种内在发掘,是创新个体、群体对其所付诸的创新努力、精力的持续自我衡量和认知后催生的自我成长。价值认同反映国家战略、社会需求对个体、群体的价值度量和评估,也反映个体、群体的自我认识。创新活动满足自在发展和价值认同,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利益,与群体及个体的共同追求和互惠利益的最大化,最大程度实现创新活动的价值。
推进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旨在实现基础研究本身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人的发展与实现群体的发展是走向这一旨归的关键路径。因此,改革的内容、尺度和标准、实施的阶段等需符合创新个体与群体的普遍认可,能观照和助力实现创新个体与群体的自我发展,实现自我生长的价值,同时也要能反映出价值认同的发展需要,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和互促发展,让个体的行为不断发展成群体的合力之举,群体的合力之举反过来提升个体行为的层次和质量。
1.2 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在高校科研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延续中发展
“文化是一种历史的存在和积淀”[4]。梳理高校科研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当以学校历史人文、科研发展的起点及渊源为基点。悠久深邃的底蕴,浩荡璀璨的发展旅程,是基础研究评价改革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源泉。科研文化,在每一位师生身上都会刻上具有学校特色的文化基因,如独具优势的关键技术领域,富有活力的群体工作模式、多样的个体风格、全链自觉的组织方式,都是科研文化的鲜活表征。
承应高校本身的科研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评价改革则需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加强与其他高校、国际科研文化的对话与交流,“把办学精神与服务国家使命融为一体,学校的理想、抱负、传承和发展,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紧密相系”[5]。对科研评价量身定制,因地施策、因校施策,分类评价等才能发挥最大作用。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才能广泛地被广大师生所接纳、认同,并积极为之努力,形成以共同发展目标为个体或群体发展目标的凝聚力,进而内化为学校发展的高质量动力,并高度重视并动态关注,不同发展时期,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所需科技评价的差异,推行分类评价,匹配评价,革新评价内容和评价旨归,让科技评价观照和充分服务科技人才的成长。
1.3 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实现要素间的关联融合与机制优化
高校需以改革基础研究评价为抓手,探索实现基础研究全过程全链条的科学评价,探索与基础研究周期和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激励机制,及其与技术转移转化、科技人才薪酬等制度间的协同改革,统筹协调创新主体、创新要素与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优化发生机制,根据不同的阶段,实现导向的分离优化与聚合重组;基于不同的任务,实现分工的完善与协同的高效;基于多元的未来,关注理念和价值的整合,实现基础研究关键领域与关联支撑领域之间的保障性平衡和激励性差异。将基础研究人才培养质量与国家、社会当下及未来需求紧密匹配,逐渐消弭差距,完善培养方式,强化人才培养的互动机制。
1.4 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具有复杂共生的作用场域
构建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体系,离不开对其作用场域的研究与剖析。对于高校基础研究,不同领域的群体、个体,形成不同的创新体,因其年龄、学历、学科差异,及学校发展的不同愿景所带来的不同考核要求,形成一个个与改革互动共生的作用场域,二者间存在应然与必然的实践关联与价值互释。从对科研评价的纵向生成及作用的事实批判和价值批判,到对其横向对比的反思与总结,构成科研评价生态的总体性动态结构,其作用场域受到政府、科研主管部门的政策、学科领域属性、高校所处地域等多样外部因素,及其自身形成的学科布局结构、师资队伍架构、评价制度体系、文化融合、社会服务、创新能力等多重内部因素的共同影响[6]。
科研评价导向进一步突出质量导向、重贡献、讲实绩、支撑人才成长应为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的关键指标,而科研评价效果的优化及评价结果对科研的助推力和社会及学校发展的推动力,应成为科研评价的关键指针,并以此为依据,持续关注并开展基于评价的评价,实现基础研究科研评价的新思考与新发展。
2 高校教师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改革的新课题与新挑战
2.1 业绩分级分类的界定面临公平公正的新要求
过去,高校在制定业绩评价标准,主要考虑管理操作的便捷性,差异性的指标界定不够清晰,方法、指标趋于单一化,分类科学性和阶段适应性调整功能匮乏,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的差异、学科与岗位的差别、不同阶段科研人员成长的特质,尤欠考量。科研评价取向错位或易位,导致科研评价带来的科研功利化趋向,资源的过于集中,同质化发展严重,“百花”难齐放。评价难以全面反映和促进学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学科、不同岗位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对科研人员从事的专业工作的评定,难以达到公平公正的新要求,进而导致创新动力生成受阻,资源配置等支撑保障困难,对高校发展显而也难以起到积极的影响。
2.2 教师科研成长特点差异性实际需要与标准设置之间的矛盾
基于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要而促进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是基础研究科研评价的主要目标。人才的成长是一种异质多元的连续过程。当前科研评价不同程度地存在将其割裂的情况,更有甚者,以终点的达标与否作为标准来量度起点和过程。人才成长所需良好宽松的学术生态受到影响。刚从高校毕业的博士,其论文质量与承担项目的权重,客观上与取得高级职称的其他员工存在差异。科研评价要实现国家关于“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对不同阶段的人才实施的指标强度也需要进行差异性的反思。高校在设定评价标准时,在学校层面与院系层面,在引进人才层面与年度绩效考核层面,在人才前期发展、中期提升与后期突破层面等,如何充分地将差异性原则贯穿于科研政策改革的全过程,评价内控的各环节,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3 高质量的内控运行机制构建面临评价实施者的遴选与退出机制失衡、协同与制衡机制缺位问题
评价的实施是评价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是将科研评价改革的理念和精神予以实现的关键。高质量的内控运行机制,是精准、高效且富有创造性的过程性导控机制。内控体系的构建涉及评价的所有环节上的人、事、资源及运转调控,其公正、合理、公开备受关注。坚持“谁用人就谁评价”,被期望能更准确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业绩产生的实际共享。但在实际评价中,评价实施者存在角色单一,缺乏协同与制衡的问题,实际用人者参与度不够。无论是计量评价,抑或是同领域、近似相关领域专家评价,如何选择评价实施者,如何进行专家的遴选,对专家进行评价并建立退出机制,是当前基础研究科研评价遇到的主要问题。
2.4 评价机制体系的系统革新滞后与协调机制难适应成为科研评价内涵提升的短板
高校基础研究科研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一般由科研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学科发展规划部门等从各自职能出发,制定各自指标体系,由科研管理部门具体执行。因此,指标体系的价值取向、权重选择、维度关联、应用标准等都需要进行系统性的统筹协调。随着新时代教育评价的改革深入,评价机制体系的系统革新面临统筹一体推进的挑战,对部门之间的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基于业绩的高校教师基础研究评价体系改革的主要策略
高校教师基础研究评价体系多年改革的基本经验表明,科研评价改革须契合国家、区域发展的战略导向和规划指引,应以学校发展阶段和综合实力为基础发力点,以制度、规划、经费、政策等为实施手段,全面协调基础研究中的有组织科研与自由探索活动,以持续调整发展方向、丰富投入机制、扩大各方、各层面的需求交汇点,理顺纵向管理与横向合作层面关系为主要着力点与关键抓手。
3.1 评价目标与价值的确立
高校基础研究的评价,应以学科发展为主要目的,加强优势学科核心竞争力与特色学科建设的同时,应持续推进培育交叉学科,孕育拓展新兴学科,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关系,契合社会行业发展对学科的动态需求,根据评价的目标,可将考核指标分解为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科研成果奖,关注其质量,关键评价科研本身的科学水平,技术应用前景,在同行中认可度,同时避免无限制的追求数量,避免唯单一指标或过度重视某一指标的情况。基于基础研究的特点,应避免造成急功近利的评价指标进入评价体系,应使基础研究处于求真,弱形式,重才学的环境之中,创设出良好的学术生态。
3.2 评价标准的设计与实施
评价标准的多元需要基于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发展阶段,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契合国家、区域及高校的发展定位及战略方向,同时要避免评价指标的随意性设置、修改,评价生成流程不够规范,评价指标设计缺乏对评价对象的充分调研与沟通等。对于同行领域普遍认同度较低的指标,不应以多元化的标准为由纳入考核指标中,如在预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其重要性权重应审慎考虑。评价标准的多元化需处理好质量为导向的问题,避免简单将质量与“级别”形成对等关系,出现以项目级别简单判定其研究水平,以期刊级别简单定义其研究价值,摒弃传统科研评价中“一刀切”的做法。
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评价上,以同行专家专业评价为主,计量评价为辅。定量评价的数据应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用于专家同行评价,但不作为唯一参考指标。评价实施过程中,应有自评、他者评、专家评等阶段,全面全貌反映评价对象在基础研究中所表现的创新力、服务能力及贡献价值。
3.3 评价主体行为的督控
应建立评价主体行文的规范约束机制,实现评价主体的科学遴选和评价退出机制。评价主体应具有创新意识、借鉴意识和学习意识,正确认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评价主体应以同领域或相似领域的同行专家为主,避免行政的过度干预,特别是片面追求程序简单化及便于操作的评价模式。对于评价主体的评价行为应建立相应的评价,从其评价的专业性、信誉度等维度设置考核指标,计其贡献,逐步形成规范。
高校评价主体往往处在互为主体的状态,评价对象与评价实施主体之间,时常转换身份,而评价主体行为的规范根植于评价主体队伍的建设,高校应建立选人、育人、用人等规范化体制机制,丰富师资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科研评价水平。
3.4 原则性与平衡性的抉择
原则性与平衡性的抉择是否得当,是评价诸多科研评价是否科学的重要标准。首先,应科学评估评价对象的研究基础、科研水平、基本条件等是否满足所需要的条件,坚持服务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这一原则。在原则性有效坚持的情况下,聚焦弱势学科、跨学科建设的困境,兼顾不同学科的发展需求,权衡各学院的人才发展需要,坚守学术底线,避免学术合作的失序,达到和谐共生的关系,实现学术“善”治[7],促进良性竞争。
3.5 积极的有组织科研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统一
大量的以“兴趣”为基础的自由探索性的基础研究,是基础研究成果的重要来源,有可能是未来高端科学技术产生的前提基础,但其产出的成果,其影响的显现,往往不是一年两年之功,有时甚至需要坚持数年、数十年的研究。满足国家的重大重点需求,也是科研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因此,积极开展有组织科研,是适应新时期国家和区域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亦需要鼓励自由探索。高水平的项目成果是所有科研工作者的追求。在科研评价中,应探索实现积极的有组织科研与鼓励探索相统一,淡化唯“高大上”项目为关注点的评价指标,对于不同级别的项目应予以考虑,同时重视服务社会,实现成果转移转化的接地气的项目成果,从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度的倾斜支持。
推动科研评价的关注重心下移,聚焦高层次、高级别的项目研究与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横向协作的科研特色与内涵,把握其发展价值,通过协调统一、实施分类评价,实现高校科研领域的拓展,技术创新集群的形成,分块推进,协同联动,全程督控。
破解高校科研评价在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失衡问题,应持续立足高校基础研究评价的根本旨归,挖掘其要素及彼此关联性和互释性,规范、多元、科学抉择,丰富和优化评价与人才培养互动机制,充分服务科研人才的成长,实现科研评价文化治理效应,而这需要我们持续给予关切及上下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