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的路径研究
2023-06-01尚阳阳
尚阳阳,吕 烨
(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江苏 常州 213147;2.常州大学,江苏 常州 213100)
在新时代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协同育人,是实现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办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1],其中明确提出把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2020 年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劳动教育“围绕创新创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2]。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结合实践……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3]。可见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结合培育适应时代发展的大学生是高等院校育人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性要求。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嵌入与重塑,找到两者融合方向与路径成为实现院校内部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之一。
梳理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的相关研究发现,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需求而衍生的一个教育概念,是根植在中国土壤的理论创造。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面向21世纪国际教育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了创业教育,我国专家关于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即起源于此。但无论是李家华等人关于“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观点”[4],郑睿等人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的研究”[5],还是田友谊等人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业七种能力的研究”[6],业界均未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的固定概念,仅对表征要素进行了界定。相对于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的提出历史则要深远得多。“劳动”最早见于《庄子》“春耕种,形足以劳动”。这是中国古代对劳动的理解,实指生活、生产中的活动形式。伴随历史发展,近代以来,关于劳动教育的理论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以来,受到广泛研究与推崇,教育学家普遍关注劳动教育在人的培养中的作用。有研究指出“劳动教育是大学生在创造性劳动中追求幸福的过程”[7],也有研究认为“教育与劳动结合”是劳动教育的实施路径[8],还有研究认为劳动教育是德智体美的集合,是实践教育的形式。[9]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的价值逻辑
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动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与抓手,与劳动教育深度融合是必然趋势,一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导向,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成为支撑创新型国家战略建设的抓手,鼓励高校进行三教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10]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部分当代大学生产生了劳动异化倾向,亟需整合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在创新创造中体会劳动幸福。
(一)创新创业教育支撑劳动教育
根据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相关研究,劳动教育旨在促使当代大学生亲近实践,感悟过程,磨练意志,收获成果,从现实出发探求时代变革与经济进步,达到教育与社会融通。创新创业教育旨在培养与社会需求相契合的创新型创造性人才。两者目标高度相似,创新创业教育可以成为提升劳动教育效果质量的有力支撑。其一,创新创业教育助力劳动教育育人价值深化。劳动教育本质在于通过提升劳动素养,培养劳动意识(价值观),引导学生创造性劳动。对学生而言,创造性劳动可以实现学生创新性劳动观念、道德观念及职业能力的提升。对于社会而言,创造性劳动是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支撑,只有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运用创造能力的学生才能为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后援。而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正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拥有创新思维,掌握创新能力,推动社会进步的新时代学生。其二,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劳动教育育人场所纵伸。“政行校企社”多元利益相关者作为高校内部治理的主体,既为高等院校内部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外部支持,也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育人融合,相互成就育人目标提供了场所纵伸。依托“政行校企社”合作,可以突破学校场所限制,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在育人手段、育人途径、育人载体、育人效果等方面的质量提升。
(二)劳动教育反哺创新创业教育
教育的本质在于让学生掌握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发展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核心素养。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智力劳动、复杂劳动兼而有之的实践教育[11],实施过程必然与劳动教育一脉相承,即通过劳动实践反哺创新创造,进而提升职业技能,涵养劳动价值。其一,就学生职业素养教育而言,劳动教育主要包括道德素质与技术(专业)技能。基于劳动伦理道德的道德素质可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创业过程的曲折、正确看待创业过程的艰辛。基于专业技术知识的技能素养可以帮助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掌握核心产品、规避创业风险,实现创业成功。其二,就学生创业素养教育而言,因为接受了劳动教育的滋养,学生在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奋斗创造青春、创新引领青春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内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锻造学生实践品格,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感悟劳动,实现技术技能创新与知行合一的完美结合。
二、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的同构点
(一)育人目标同向
周光礼认为,高等教育向创业转移是劳动教育的内在要求,应实现教育“向内”与“向外”统一,不仅要塑造学生的身体、精神和灵魂,也要培养学生的核心技能和劳动技能。[12]从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内涵来看,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均旨在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育模式,解决人才培养社会适应性。就创新创业教育而言,培养当代大学生企业家精神是其核心目标之一,也是企业伦理文化的基础支撑。目前高等学校普遍开设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主要传授大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技能等内容,然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企业伦理文化往往被忽视。就授业客体而言,因为授业主体尚不能意识到创业伦理的维度,导致学生以为创新创业就是“开厂逐利”,社会主义教育中普遍关注的社会伦理和企业家精神反而被虚化。
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所包含的劳动价值体验、劳动情感培育、劳动品质塑造与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应当包含的勤劳、敬业、奉献、守法、担当精神一致。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尊崇、赞扬劳动者和劳动精神。[13]树立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价值观,既是劳动教育的应有目标,也是创业教育的精神之源。[14]只有真正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才能在面临社会危难、民族大义的时候彰显出理性光辉,作出正确价值判断与选择。[15]而创业者所凸显的创新创造精神,正是新时代创造性劳动的典型呈现。因此,当代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价值塑造,首先就是尊重劳动、热爱劳动、诚实守信,乐行乐业。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就是要教育学生体会创业之艰,感受创造之力,发扬奋斗之风,以锻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人才。
(二)育人过程共通
就育人过程而言,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都注重当代学生核心素养、良好品质的培养,坚持实践检验认知的教育方法。创新创业教育侧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调配性、适应性,侧重学生在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实践等方面能力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创新创业教育蕴含于劳动教育之中,成为构成创造性劳动教育的手段、途径。劳动教育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一方面关注劳动教学,一方面关注劳动育人。劳动教学实践借助于专业课程、特定活动体现,但又不仅是形式上的简单化劳作(劳动体验),其课堂设计目标要高于纯粹实践。劳动育人注重学生个人价值观培养,旨在通过劳动这种形式(方法)感受个人价值在集体或者社会中的体现,并得到升华和提升。可以说,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在意识培养、实践育人的教学过程上存在着交叉重合,两者通往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过程是相近、相通的。
(三)育人结果一致
创新创业教育是时代和社会交给高校解决人才培养适应性的一项任务,其目的是教育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胸怀创业梦想,涵养创业意识,在学校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成为社会实体发展的关键力量。劳动教育则是通过劳动理论、实践等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养成热爱劳动,会创造性劳动的习惯,引导学生尊重劳动,弘扬技能,引领生产工艺革新、生活方式进步,重点是价值塑造。[16]新时代的劳动者要完成现代化强国的民族复兴梦想,就必须有致力于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勇气、意识乃至能力。特别是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当代大学生能够调整好、抉择好、实践好个人发展生涯,成为特殊时期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正是教育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
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在育人目标上的同向性、育人过程的共通性上交叉共融,最终呈现的教育结果就是育人目标的一致性,这也说明,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在理论契合、过程契合、目的契合上具有嵌入与重塑的可行性,具有融合发展的共生点。因此,探索和研究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融合,就是要把劳动精神融入创新创业素养,塑造当代学生合格品质;就是要把创造性劳动嵌入劳动育人课堂,融入课程体系,塑造当代学生勇于创新精神;就是要把劳动活动与创新创业实践结合,实现育人过程与育人结果同步。
三、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的困境
(一)思想认知:观念滞后
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存在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阐述了劳动的本质,提出劳动与生产结合的论断。[17]当前,人们普遍认为劳动是创新创造的基础,只有在劳动中人才会获得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从而推动社会进步。然而在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认知滞后的问题。其一,授业者对两者融合的认知不足。从直接授业者角度而言,根据马克思的论断,认为“劳动能够创造世界”。但是,授业者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教学中,往往将劳动教育的价值塑造与常规的简单劳动作业混淆,以致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价值难以体现,更何况谈学生对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理解。此外,从间接授业者(课程体系设计者)而言,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尚处于理论研究阶段,鲜有院校进行实践探索,校级层面缺乏统筹谋划,指导思想、理论原则与实践机制尚不健全,从而也导致直接授业者对两者融合存在认知上的模糊。其二,受业者对两者融合感知不足。就高等院校的教育而言,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实践探索中,普遍基础是泛化教育,即让学生在知识、技能的不同领域迁移,但过多迁移过程,受不同场景影响导致学生难以形成对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的整体感知,从而降低对创造性劳动的价值认知。
(二)跨界合作:资源壁垒
就本质而言,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就是跨界合作,即利用各自领域的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打通育人通道,达到育人目标。现阶段,受院校办学水平、办学规模的影响,部分院校的配套设施及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有限,致使跨界合作存在资源壁垒,乃至资源调配效率不能有效发挥。其一,校内资源整合效率低下。就课程资源而言,整合效率仍乏善可陈。比如劳动课程,不应仅仅是简单的劳动理论讲授、普通劳作实践,而应该同课程思政一样,把劳动育人元素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依托专业课程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劳动。就教学资源配置而言,配置效率亟待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过程缺少协同意识、整体合作意识,导致创新创业的教育资源未能与劳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各院校均建有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实验实训基地等场所,但是校内创造性劳动场所并未与劳动教育课程有效衔接。其二,校外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作为高校育人工作的社会延伸,是推动创造性劳动、创新性工作的极佳场所,但是在教学实际中,这些场所并未得到有效利用、充分使用,甚至存在为了安排实习而实习的状况。校外实践性教学资源作为高校培养社会需求的人才的桥梁、通道作用发挥明显不够,况谈进行创新创业与劳动教育整合,更何况论基于专业建设,推进三教改革,实施依托专业进行创新性劳动、创造性劳动育人培养机制,达到学生个人价值的自我实现目标。
(三)内部治理:体系缺失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证。[18]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是培养新时代适应性人才的根本要求,最终目标就是产出与社会需求契合度高的高素质专业型、技术技能型人才。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达成人才培养目标的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就实际而言,我国高等院校普遍存在着内部治理结构相对封闭、内部治理体系不健全的现实问题。其一,多元主体的责权利分配尚不到位,导致除学校外的其他育人主体积极性不够,作用发挥不佳。在政行校企研社合作办学过程中,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由于所获利益甚少,甚至还增加运行成本等问题,导致其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积极性并不高。创新创业教育本应是解决社会需求的创造性教育,没有了行业、企业、社会的参与,其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意义和价值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其二,管评办机制不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的管理主体、评价主体、实施主体应当是各自为政而相互配合的有机整体,但是在高校教学中,由于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是近年来的新兴课程(学科),并未达到足够重视,以致没能建立清晰的管评办体系,况论两者融合的治理体系建设。此外,激励机制缺失导致校内其他教学主体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中的积极性受挫,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两者融合与育人作用的发挥。
四、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的路径
(一)深化思想意识改革
其一,提高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的认知水平。充分认识和理解马克思关于教育与生产相结合的实际运用,激发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动力,与学校校情相结合,科学分析和把握关于劳动教育的先进性、科学性理论,大力开展学生敬业精神、诚信意识、社会责任价值培养。同时把价值要求融入创业实践,内化为学生的自我行动,在就业创业中展现个人价值。
其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的内在关系感知。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服务性劳动,依托科教、文卫等领域,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实、关心社会弱势群体,跟紧社会发展,通过志愿服务、技术帮扶等劳动实践感知劳动价值,养成社会责任。同时在对外关系合作中,探索创新元素,以培养学生创造性劳动能力为方向,鼓励学生面向建筑智能、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产业积极探索,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19]
(二)丰富育人载体平台
其一,构建实体实践平台。高校可以依托创新创业学院组建专创融合性教学团队、劳创融合性学生社团、创新发明性学生组织,建立学生创业社团或者工作室,成立校级创新创业孵化园区,通过师资引领-队伍搭建-实践开展等形式,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互动机制。此外,在教师讲授、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还可以利用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外合作基地等场所,延伸实践领域,同时穿插劳动大讲堂等观摩或者讲座,让学生一边开展实践研究,一边汲取社会经验,达到融合育人的效果。
其二,构建虚拟实践平台。学校可探索与相关企业成立产业学院,依托产业学院,搭建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平台可以集合企业或者行业的发展动态、工法创新展示、技术革新应用等资源,还可以搭建“工匠”讲堂等产业工人风采展示窗口,聚焦在产业一线勤奋工作又致力于工艺革新、技术改进的劳动模范,让学生在专业探索中,体会产业工人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的探索精神,汲取创新之源,激发创业之能。
(三)建设融合育人机制
其一,打造融合育人课程体系。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与劳动教育课程、专业课程融合,依托专业课程实践场所,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形成全覆盖、四阶段、多层次的双创人才培养体系。第一阶段启蒙教育,开设职业生涯发展与创新思维训练通识课程,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创新思路——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的创新创业思维。第二阶段融合教育,依托劳动育人实践场所,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提升技术技能。第三阶段项目训练,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体验,形成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实践打磨。第四阶段内化实践,通过专业提升、企业定制、市场推广等进行项目孵化。
其二,完善融合育人评价机制。以国家要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与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融合育人目标相契合的评价标准。高等院校可以发挥学校督导办(质量办)的作用,依托督导队伍,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的监督评价小组,制定质量考核标准,加强融合育人的诊断与改进,分阶段、定时期对两者融合育人的师资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进行监测、评价、考核。
(四)营造协同育人环境
其一,发挥政府与学校双主体作用。政府是公立高等院校的办学发起者,学校是办学育人的具体实施者,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的过程中,“双主体”作为领头羊,要充分发挥东道主和主阵地的作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利益共享等方式,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20]中,明确提出推动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21],这为地方政府、高等院校提供了根本遵循。
其二,建立多元主体利益共享机制。多元利益主体的信赖合作离不开利益共享。就高校而言,应在知识传授、技能培训、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优势,与其他利益主体做好服务对接,建立联动共享共创机制。就其他利益主体而言,应在进行“劳动场所”供给的同时,在行业动态调整等技术革新领域进行资源共享,为实习(实践)大学生提供创新方向,奠定创业基础。只有各主体共同发力、同向同力才能在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的过程中取得育人实效,才能真正为创造中国储备人才资源。
高等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的育人要求,统筹谋划“三全育人”,进行“五育并举”实践,开展“十大育人”工作体系建设,聚焦行业动态、产业革命,推动学校人才培养适应性改革,推进以新技术革新、交叉、融合传统学科、课程,培养具有广阔视野发展格局,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就业创业人才[22],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实现创造性劳动的工作效果,达到劳动创造幸福的育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