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能力分析
2023-05-30陈向宇钟节鸣陆凤徐春晓吴琳方乐
陈向宇,钟节鸣,陆凤,徐春晓,吴琳,方乐
1.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浙江 杭州 310051;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金华 321017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及不良生活方式蔓延,以糖尿病、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等为代表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慢性病)成为我国居民的主要死因[1]。慢性病多为终身疾病,其导致的巨大直接经济成本及因劳动力丧失带来的间接经济成本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严重影响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癌症和糖尿病等4类慢性病的伤残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 life years, DALYs)占我国50岁以上居民DALYs的比例已超过60%[2,3]。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15项行动中有13项直接与慢性病防制相关[4],表明慢性病防制在国民健康保护体系的构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慢性病防制力度。慢性病防制能力指有效、高效并可持续地执行慢性病防制领域相关任务的能力[5]。我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在慢性病防制中承担重要职责,开展慢性病防制能力评估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慢性病防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应对能力,及时发现慢性病防制工作中的不足[5,6]。我国在借鉴世界卫生组织慢性病防制能力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慢性病防制整体状况,于2009年启动了第一次全国慢性病防制能力调查,前四次调查已较为全面评估了当年我国慢性病防制能力状况,推动了我国慢性病防制政策措施的出台[5-8]。2018年开展的第五次全国慢性病防制能力调查,主要收集调查对象在2017年的慢性病防控能力情况,浙江省所有疾控中心均为调查对象,基于这次调查结果,可为全省慢性病防制能力建设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慢性病防制能力调查资料来源于2017年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能力调查系统,调查问卷由中国疾控中心提供。
1.2 方法
收集浙江省1家省级、11家地市级和90家县(市、区)级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制能力调查结果,内容包括:政策能力、基础配置能力、培训与指导能力、合作与参与能力、监测能力、干预能力、评估能力和科研能力[6]。
1.3 质量控制
全国慢性病防制能力在线网络填报平台通过设置逻辑关系校验以减少系统错误。各级疾控中心均有审核员对填报问卷进行复核,保证问卷内容真实可靠。省级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均抽取部分调查问卷进行复核,确保数据质量。
1.4 统计分析
采用SAS 9.4软件建立数据库并统计分析。定性资料采用相对数描述。
2 结果
2.1 政策能力
2017年浙江省各级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有现行的慢性病防控规划的单位数有25个(24.27%),其中省级1个(100%),地市级5个(45.45%),县(市、区)19个(20.88%)。有现行的慢性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单位数有32个(31.07%),其中省级1个(100%),地市级1个(9.09%),县(市、区)30个(32.97%)。有现行的本级制定慢性病防控相关规范或指南的单位数有14个(13.59%),其中省级1个(100%),地市级2个(18.18%),县(市、区)11个(12.09%)。2014—2017年,所在地区本级两会(人大会议、政协会议)上有以慢性病防控为主题的提案或议案的单位数为33个(32.04%),其中地市级7个(63.64%),县(市、区)26个(28.57%),见表1。
表1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政策能力调查结果[n(%)]
2.2 基础配置能力
2.2.1 慢性病防制机构设置情况 2017年省、地市和县(市、区)级疾控中心设有专门的慢性病防制科所的比例分别为100.00%、72.73%和39.56%;27.27%的地市级和52.57%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设有以慢性病防制为主要职责的科所;7.69%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设有包含但不以慢性病防制为主要职责的科所,见表2。
表2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慢性病防制部门设置情况[n(%)]
2.2.2 慢性病防制机构人力资源 2017年全省疾控中心慢性病在岗在编人员373人,其中省、地市和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分别为21人、58人和294人,分别占在岗在编总人数5.47%、5.47%和8.84%。慢性病防制人员工作年限以<10年为主,省市县三级分别为61.90%、64.40%和83.69%。见表3。
2.2.3 慢性病防制机构经费配置 2017年全省疾控中心慢性病防制经费共3483.6万元,占业务总经费的3.06%;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慢性病防制经费分别为800万元、431.3万元和2252.3万元,占业务总经费的2.06%、1.49%和4.86%。
2.3 培训与指导能力
2017年除1家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外,全省疾控中心均举办了慢性病防制培训班。省级疾控中心对数据统计分析、慢病高危人群管理和慢病评估与报告撰写有培训需求。地市级和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对数据统计分析的培训需求最高,分别为90.91%和76.92%;其次为慢病评估与相关报告撰写,分别为63.64%和51.65%,见表4。2017年省、地市级疾控中心均对所辖县(市、区)级疾控中心进行过慢性病防制工作现场技术指导;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均对所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过慢性病防制工作现场技术指导。
2.4 合作与参与能力
2017年省级疾控中心、100%的地市级和87.91%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与媒体开展过合作,见表5。省级疾控中心、63.64%的地市级和32.22%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参与了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慢性病防制政策文件的制定;省级疾控中心、45.45%的地市级和46.67%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参与了本级政府或卫生以外行政部门主导的慢性病防制相关工作。
2.5 监测能力
2017年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均开展了死因监测、恶性肿瘤病例报告、脑卒中病例报告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等慢性病监测工作。在危险因素监测方面,省疾控中心开展了各类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工作,72.73%的地市级疾控中心至少开展了1项危险因素监测工作,58.24%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至少开展了1项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各级疾控中心开展监测的危险因素中以烟草使用为最多,省级疾控中心、72.73%的地市级和50.55%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开展了烟草使用的监测工作,见表6。
2.6 干预能力
2017年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均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干预工作,均开展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在危险因素干预方面,省疾控中心开展了各类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工作,54.55%的地市级疾控中心至少开展了1项危险因素干预工作,56.04%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至少开展了1项危险因素干预工作。各级疾控中心开展干预的危险因素以烟草使用为最多,省疾控中心、45.45%的地市级和39.56%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开展了烟草使用的干预工作,见表7。
2.7 评估能力
省疾控中心、63.64%的地市级和62.22%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慢性病防制情况开展定期评估,涵盖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流行趋势、慢性病防制政策执行情况、慢性病监测和干预工作等。
2.8 科研能力
2017年省疾控中心、81.82%的地市级和35.56%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主持或参与了慢性病研究领域的国内科研课题,其中主持56项,参与67项。省级疾控中心、81.82%的地市级和18.68%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慢性病防制人员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慢性病防制相关论文,其中在中文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63篇,其中省级12篇,地市级30篇,县(市、区)级21篇;在国际期刊发表的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论文13篇,其中省级6篇,地市级5篇,县(市、区)级2篇。有2个地市级疾控中心共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2项地市和厅局级科技进步奖。
表3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控人员配置情况 [n(%)]
表4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控培训需求情况 [n(%)]
表5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与其他部门合作情况 [n(%)]
表6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情况 [n(%)]
表7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开展情况 [n(%)]
3 讨论
近年来,慢性病已成为我国居民主要死因,疾病负担日益加重,防制压力与日俱增。2017年国务院发布《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9],这是慢性病防制工作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同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同步印发《浙江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10],积极探索慢性病防制多部门合作机制,针对慢性病环境及行为危险因素,着力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2017年浙江省疾控中心、45.45%的地市级和20.88%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所在地区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发布了现行的慢性病防制相关规划,比例低于2017年内蒙古盟市级水平(50.00%)及旗县级水平(42.72%)[11]。有力的政策规划是做好慢性病防制的基础条件,提示浙江省疾控系统慢性病防制规划制定水平较弱,有待加强。
2017年浙江省103家疾控中心均设有慢性病防制工作部门,72.73%的地市级和39.56%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设有专门的慢性病防制科所,与2011年浙江省(45.45%和14.77%)[12]水平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地市级疾控中心设置专门的慢性病防制科所的比例高于县(市、区)级,可能的原因是县(市、区)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相对较少,部分县(市、区)疾控中心慢性病防制工作人员数较少,不足以设置专门的慢性病防制科所。慢性病防制人力资源是疾控中心开展慢性病防制工作的重要保障[13,14]。2017年全省慢性病防制在岗在编人员比例为7.82%,高于同期内蒙古6.2%的比例[11],较本省2011年的5.14%[12]也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十二五”期间要求慢性病防制人员占比达10%的要求[12]。县(市、区)级该比例高于省市两级,可能的原因是省市两级疾控中心在编人员中职能科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较多而该部分人员在县(市、区)疾控中心中较少。浙江省慢性病防制工作人员队伍较为年轻,5年以下工作经验占46.42%。经费配置上,慢性病防制业务经费占业务总经费比例仍较低,仅为3.06%,远低于2014年上海市的7.4%[1]。省级慢性病防制经费占比甚至低于本省2011年水平(2.06% vs 2.71%)[12],也远低于2014年上海市的5.5%[1],提示亟需增加慢性病防控领域经费投入。
慢性病防制培训是慢性病防制工作人员接受本领域最新知识,提升慢性病防制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2017年浙江省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对数据统计分析的培训需求均最高,其次是慢病评估与报告撰写,表明数据统计分析、评估与报告撰写仍是慢性病防制工作人员亟需加强的专业能力,可在今后培训中着重设置该部分内容。
多部门合作是做好慢性病防控的重要策略[1]。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与媒体、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合作比例较高,均高于同期内蒙古水平(50.00%,22.76%和22.41%)[11]。但在慢性病防制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政府或卫生以外行政部门主导的慢性病防制相关工作的参与上,仅接近全国2014年平均水平[7]。可学习借鉴上海市政府建立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强化该部分能力。
慢性病监测工作是慢性病相关卫生政策制定,防控重点确立及干预效果评价等循证依据的主要来源[15,16]。2017年浙江省开展死因监测、恶性肿瘤病例报告、脑卒中病例报告、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等慢性病相关监测工作的单位比例均为100%,均高于2017年内蒙古水平(83.62%,56.03%,14.66%和8.62%)[11]。
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均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干预工作,高于2017年内蒙古水平(57.76%和56.90%)[11]。在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中,烟草使用是干预最多的危险因素,因烟草使用是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发生的最重要危险因素之一,降低其造成的危害最有效途径是尽早干预吸烟者,使其戒烟[17,18]。
定期开展慢性病应对情况评估可为慢性病防控策略动态调整提供参考依据。2017年浙江省疾控中心,63.64%的地市级及61.54%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对本辖区慢性病的应对情况开展了定期评估。该比例甚至低于2014年上海市水平[1],提示该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017年浙江省主持或参与过慢性病科研课题的疾控中心占比及学术论文的发表数量远高于2014年全国平均水平[7]及2017年内蒙古水平[11],表明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的科研能力较强,但上述数据也仅与2014年上海市水平接近[1],提示仍需继续努力。
慢性病防制是一项复杂且难度较大的工作,需建立完善的防制体系。分析2017年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慢性病防制能力状况,为全省慢性病防制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依据。完善的慢性病防制体系需要持续不断的经费投入及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此外,还需形成跨部门合作机制及慢性病相关公共政策的支持[19,20]。
利益冲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