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乡融合促进乡村振兴
2023-05-30杨有柏
杨有柏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建立什么样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农城乡关系、怎样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农城乡关系,始终是贯穿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主题与主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成为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更是青海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解决城乡融合发展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全面统筹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使城乡融合能有效提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一、深挖潜能,提升乡村振兴新动力。受生产力水平低下及区域差别因素的影响,青海省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城乡分割体制、城乡二元结构依旧存在,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任务艰巨。只有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新动力,挖掘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新潜力,才能有效释放城乡发展强大动能。一要完善基础设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必要基础。始终把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加一大于二”效应的最强动力,以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共设施、产业培育设施、利益分配机制为重要抓手,为乡村振兴提供根本保障。二要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城乡融合助力提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开辟城乡新投资空间,改善县域消费环境,是促进农村消费、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紧紧抓住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协同城乡发展,加紧完善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加速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用农村市场的“新兴力量”来拉动城乡投资和促进城乡消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抓手。三要实现产业融合,让城乡融合落地生根。要想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必须聚焦产业融合发展。围绕青海区域优势,深入挖掘牦牛、藏羊、青稞、油菜、马铃薯、蔬菜、饲草、生猪、拉面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改造传统农牧业,延长产业链条,培育特色农牧产品,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原特色的乡村振兴生态振兴之路。
二、打破壁垒,消除乡村振兴新瓶颈。改革开放以来,区域之间要素流动日趋频繁,城乡协同效应逐步显现。但随着改革不断深入,青海省城乡要素流动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性”特征明显,城乡所需核心要素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尚存障碍,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要素顺畅流动是关键,打破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的人为阻隔和制度短板迫在眉睫。劳动力要素上,加快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和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确保城乡人员顺畅流动并保障其享受相关权益。土地要素上,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青海实际的路径和办法,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资本要素上,优化营造稳定的营商环境,推进金融支持城乡融合的政策体系建设,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合作共赢模式。技术要素上,利用现代大数据发展契机,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技术互融,促进技术人才在城乡融合领域找到用武之地。
三、培育载体,推进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青海省要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需充分研究中心城市、县域发展现状,选准有效载体,持续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城镇化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首先,充分发挥西宁中心城市基本功能,利用城市群与都市圈推进城乡融合。加快完善郊区新城功能,由中心城市增长极吸引中心城区和近郊区、远郊区人口集聚发展,利用便利的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优化青海省十大重点产业和八大特色产业平台,着力提升农业园区平台服务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次,发挥县域对城乡融合的平台组织作用。在县域内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通盘把县城、城镇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谋划。以县城为中心,健全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系统完善农村水、电、路、气、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分层次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规模较大中心镇和周边农村延伸,有重点地发展重点镇、村、特色小镇,提升产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水平,增强重点城镇服务周边农村的能力。同时,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强化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城乡二元结构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制度保障,就是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核心是构建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普惠共享的體制机制。当前青海省正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加快托底型社会政策的城乡融合势在必行。只有加强城乡融合制度供给保障,确保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配置,才能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城乡差距,让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一要加强社会政策城乡整合。这是解决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的关键,只有加快社会政策从分化型向整合型转变,推动社会政策的城乡整合,从制度安排上促进城乡发展公平,城乡资源配置的高效率才会充分体现出来。二要强化区域顶层设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度并轨、质量水平有效衔接。明确国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标准水平城乡区域间衔接平衡。三要加大投入。加强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对农村社会政策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同时,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瓶颈,提升城乡社会政策体系效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供给。
本文是青海社科基金(批准号:210266)阶段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