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证力量服务法治建设
2023-05-30王哲
王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用专门章节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部署,明确提出“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内容,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
公证制度作为一种预防性的司法制度,具有预防纠纷、依法规范、监督保障的职能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机构最先参与企业经营、企业融资、人才和技术引进、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内部治理、社会治理创新、公民个人财产保护等社会民事和经济活动。通过公证,对当事人申请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形成强有力的证据,来协调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剔除纠纷隐患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因素,增强当事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节约经济成本和司法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证活动的这种事先预防、强制执行和权利确认的作用,决定了其立足于解决民商事领域纠纷的前沿地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深刻理解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讲政治,把好方向维度。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百多年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建树了一座又一座历史丰碑,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肩负起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才能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证工作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确保政治信仰不变色、政治立场不偏移,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大局、法治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促发展,把好履职维度。高质量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前,全省上下正铆足干劲,着力把高质量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顺应新时代公证服务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这一理念,充分发挥公证证明、监督、服务、沟通的职能作用。立足于自身执业区域,积极开拓公证业务,深入了解企业在股东会议、股份转让、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公证法律需求,提供个案咨询。通过行使法定证明权,对经济社会活动特别是微观私权领域事务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引导、促进公民和法人的经济社会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依法助企纾困解难,提高公证服务便捷化和科技化,不断优化我省法治营商环境。秉持“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公证理念,为我省经济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及时、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展现“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的公证力量。
惠民生,把好为民维度。“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法治发展和社会进步,公证已经延伸到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继承、赠予、遗嘱、出国境旅游、赴外留学研修、探亲移民、保全证据等公证业务,向公证机构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成為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我们要锚定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牢牢树立“公证为民”的思想,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公证工作的最高标准,以更优的作风、更实的举措,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公证的“难繁慢”问题。进一步规范和精简公证证明材料,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从便民、利民、惠民的具体细节入手,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开通为老弱病残等生活困难的特殊人群服务的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文书代写、证明材料代办、公证文书入户送达等服务,推进服务方式转型升级,回应人民群众多元法治需求,把百姓的家事办得暖心。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企业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公开公证程序,以公开促公正。让百姓了解公证、认识公证,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蓝图绘就,实干为先。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切实做好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培养“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不断拓展公证服务深度与广度,严把公证质量关,以高质量的公证工作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为全面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
责任编辑/李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