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延安精神 依法能动履职为革命老区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023-05-30胡立平
胡立平
摘 要: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延安检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引,在学思践悟中增进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依法能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质量建设年”和“三有”争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革命老区现代化建設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回报习近平总书记对延安的关心和厚爱。
关键词:党的二十大精神 延安精神 能动履职 “三有”争创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到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特别强调,“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延安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发扬斗争精神,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1]作为圣地检察机关,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依法能动履职,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部署以及“三有”争创活动,2021年3月,新一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为革命老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用实际行动回报总书记对延安的关心和厚爱。
一、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领悟延安精神的内涵和时代价值
(一)牢记政治属性,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要求,是检察事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作为延安检察机关,必须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做到“从政治上看”,严格执行好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的要求具体化、自觉化、实践化,在检察履职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传承陕甘宁边区优秀司法文化
党中央在延安13年,孕育形成了光照千秋的延安精神,是激励一代代共产党人披荆斩棘、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陕甘宁边区时期,人民检察制度在延安精神的指引下,进行了伟大探索和实践。2021年10月14日,陕甘宁边区检察史研讨会在延安召开,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以坚持党的领导、方便人民群众、求实求变创新、依法公平公正为主要内容的陕甘宁边区优秀检察文化和司法作风,是我们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宝贵精神财富。新时代新征程上,延安检察机关必须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发扬好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和奋斗特性,[2]与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检察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坚持政治引领、实事求是、司法为民、艰苦奋斗,对标对表新时代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通过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项事件处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检察履职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做好延安检察工作
团结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显著的精神标识。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延安检察机关要打造与圣地地位相匹配的检察工作业绩,努力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必须牢记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要通过开展干警建言献策、谈心谈话、过“政治生日”、举办集体活动等形式,凝心聚力、集思广益,为基层松绑减负,为干警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充分调动干事创业激情,汇聚团结奋斗的共同追求,激励全体干警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脚踏实地苦干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接续奋斗,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不断推动延安检察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
二、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助力延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胸怀“国之大者”,有力保障平安延安建设
延安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大局。延安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从胸怀国家安全的大局着眼,依法妥善审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实事求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降低逮捕率、起诉率,减少诉前羁押,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注重从案件背后发现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监督办案中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3件,相关部门采纳率达到100%。
(二)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治之力助力企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延安检察机关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与工商联等部门协作,研究制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具体办法,不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法治之力助力企业发展。围绕以苹果为主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在涉农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站或联系点,依法保护“延安苹果”“洛川苹果”“陕北小杂粮”“直罗贡米”等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支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美丽新延安,在全市两级院设立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与甘肃庆阳、宁夏吴忠、山西吕梁、山西临汾、陕西榆林等4省6市开展跨区域检察协同履职,共抓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四)坚持人民至上,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在推进检察工作中“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3],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提高老区人民的生活品质。延安检察机关切切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抓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民生领域专项监督行动,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领导包案首次申诉制度,确保群众诉求救济渠道畅通、办理结果满意。通过司法救助、特殊关爱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综合司法保护,让法治阳光人人共享。结合延安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探索推出上门公开听证审查,远程视频接访,法律云服务,办案说法、监督说事、服务联心“两说一联”等个性化、订单式检察便民为民新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新理念新措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1.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4月29日印发的《关于推进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的意见》中提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战略。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战略为引领,增强“一体化”能动履职意识,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规范化、常态化、实质化运行,深化“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精准监督和类案指导。结合延安实际,依法履行好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职责的同时,在红色革命旧址保护、油煤气开发污染整治、绿色生态守护等方面推进工作创新,以基层的生动探索实践为公益诉讼顶层设计积累鲜活经验。组建检察融合发展办案团队,打破部门界限,强化办案协作,引领带动上下一体培训、办案指导和履职融合。加快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进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数字化档案建设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以数字检察赋能高质量发展、高效能监督。
2.推进案件质效项目化管理。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探索推行以项目化管理推进检察工作、提高办案质效的工作模式,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对涉及检察工作质效的60项核心业务指标,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每一个业务条线由一名分管院领导领衔抓督导、抓落实、抓进度,检务督察部门会同检察综合业务部门通过案件评查,业务数据通报、督查、分析等措施,常态化分析研判“把脉会诊”,定期召开推进讲评会,先进条线介绍经验、落后条线表态发言,抓两头、带中间、促提升。2022年全市确定的52项主要评价指标中有39项优于阶段性目标,核心业务指标中有29项走在全省前列,办案质效提升明显。
3.推进延安检察品牌建设。在业务品牌创建上,着力打造生态资源保护,未成年人检察,红、黑、绿“三色”公益诉讼等富有延安特色的亮点品牌。在检察文化品牌建设上,突出陕北文化特色,体现延安精神内涵,弘扬优秀司法文化,为延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在典型案例培育上,强化案例意识和精品意识,2022年以来,全市有3个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优秀案例,10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洛川县院《父母有爱·未检有情》动漫课程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1名干警入选全国控申人才库,1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善于破解实践难题
(一)司法理念需进一步转变,法律监督工作整体质效还要持续提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4]。对标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三有”争创要求,延安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整体质效还要持续提升,司法理念转变仍不到位,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还有差距,特别是诉前羁押率明显偏高,刑事抗诉质量不够,“四大检察”创新融合发展不系统、基层检察院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明显,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还需强化。检察大数据建设总体进展还不适应形势要求和现实需要,科技应用水平还不高。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主动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5],延安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基础还较为薄弱,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主动性还不够、针对性措施还比较少,缺少办理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在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人才隊伍建设以及融合履职办案方面也需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监督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另一方面,企业和群众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党建、队建还要进一步加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6]。延安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办案中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干警纪律作风与圣地形象不相匹配,从严管党治检、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是延安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
四、筑牢发展根基,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7],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延安检察机关必须与时俱进更新理念、探索创新,深化“质量建设年”和“三有”争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一体推进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建设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合贯穿学习教育始终,抓牢政治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和政治轮训、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制定《党建引领促进业务提升工作方案》,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活动,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常态化组织“十大业务”系列教材学习分享,交流条线案件办理和工作情况,引导干警学习把握不同领域检察业务工作规律,培养精通各类检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大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教育干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厚植人民情怀、法治情怀和检察情怀。
(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延安检察实际,细化改革任务举措,以改革的办法为延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创新落实行刑衔接、侦监协作、信息共享等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完善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监督权依法规范行使。细化落实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厘清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做到“放权不放任、节点可监控”。精准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的配备要求,配齐配强两级院领导班子。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设立未成年检察工作专门机构和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以专业人员履行专职责任。加强案件质量流程管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数据质量核查。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以“头雁效应”带动整体素能提升。
(三)积极践行“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
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让“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在岗位上、工作中。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扎实做好最高检巡视“回头看”和省检察院政治督察问题整改,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抓实监督办案管理考评和检察人员考核,进一步完善管理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把考核结果运用到评优树模方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扎实开展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深化落实“三个规定”,落实“零报告”约谈制度,定期通报填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构建“亲、清”的同志关系和“亲、规”的上下级关系,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始终保持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716000]
[1] 《習近平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 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22-10/27/content_5722232.htm,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 《传承红色基因 提升检察工作质效》,2021年《人民检察》第21-22期。
[3] 习仲勋:《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解放日报》1944年11月5日。
[4]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求是》2022年第21期。
[5][6] [7]同前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