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犬、猫常见动物疫病防控策略
2023-05-25唐义红
唐义红
[1.广东省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深圳 518118]
1 行业概述
近年来,随着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提升、社会结构老龄化加剧和单身人士的增多,作为伴侣的犬、猫也逐渐增多。iiMedia Research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2 年中国宠物经济达4936 亿元,同比增长25.2%;其中宠物食品行业规模约2670 亿元,宠物用品市场369 亿元,2025 年宠物市场规模预计增至8114 亿元。在宠物行业的需求端、供给端以及资本的共同推动下,中国宠物经济产业规模增长迅速[1]。起源于上海的亚洲宠物展自1997 年创办以来,汇集了中国主流宠物用品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国际专业贸易商、广大宠物主,第24 届已在深圳市成功举办,正推动全国宠物行业向前发展。
与此同时,2022 年深圳市注册的宠物诊疗机构就有411 家,宠物店419 家,犬猫圈养数量接近100 万只。宠物诊疗行业方兴未艾,异军突起。一家代表企业为新瑞鹏集团,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区,由高瓴资本投资上市,业务包括宠物医疗保健服务、宠物美容造型、宠物商品零售、互联网医疗、兽医及美容师继续教育、宠物文化传播等,在深圳拥有62 家连锁医院。除此之外,瑞派宠物医疗集团总部成立于2012 年,位于天津,由A 股上市公司瑞普生物投资,在深圳拥有38 家连锁医院。
为规范宠物行业发展,构筑“人病兽防关口前移” 的科学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表1 深圳市犬只管理职责分工
2 深圳市犬、猫常见动物疫病基本情况
庞大的宠物数量、频繁的交易流通、密切的人宠接触,给深圳市宠物疫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带来较大挑战。根据《2021 年深圳市宠物行业发展及宠物疫病情况分析报告》 及日常监测工作得知,犬、猫常见动物疫病有病毒性、细菌性、原虫性、寄生虫性、真菌性。主要包括二类动物疫病(狂犬病)、三类动物疫病(弓形虫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猫瘟)等,其中狂犬病、弓形虫病是严重的人畜共患病。
2.1 狂犬病
狂犬病也叫疯狗病、恐水症。该病原为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属于严重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所有温血动物均可被传染,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乙类传染病。本病的潜伏期10d 到1 年,病死率达100%。
患犬表现四肢麻痹、流涎、吞咽困难和恐水、病犬精神沉郁,喜吃异物,瞳孔散大,性欲亢进。常攻击人、动物,狂暴和沉郁交替出现,特殊的斜视惶恐表情。自咬四肢、尾及阴部等。随病势发展,意识障碍,反射紊乱;吠声嘶哑,眼球凹陷,散瞳或缩瞳,下颌麻痹,流涎和夹尾等。最后呼吸中枢神经因感染狂犬病毒,导致呼吸困难而死。病程约3~10d。
猫及其他动物表现症状与犬相似,出现症状后2~4d 死亡。
人患狂犬病的首发症状与流感类似,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典型症状是持续数日的恐水、怕风、抽搐、唾液过多,出现幻觉、瘫痪。最后阶段出现昏迷导致死亡[2]。
2.2 弓形虫病
弓形虫也叫冈地弓形虫,是重要的人畜共患病。由图1 可知,其有性繁殖在终末宿主(猫)体内完成,最后随猫的粪便排出体外,形成传染源[3]。
图1 弓形虫示意图[3]
2.2.1 流行情况
该病的流行无季节性,我国人群感染率约为5%~10%;家畜感染率达10%~50%。可分为暴发型、急性型、散发型以及隐性感染型,弓形虫卵囊在隐形感染的猫粪极为常见。通过宠物猫,人持续受到弓形虫的威胁。
2.2.2 传染源
已知的中间宿主有200 多种动物和人,如鱼、鸟、哺乳、爬行类,患病的病人和带虫动物(猪、狗、猫等)是中间宿主,猫是其终末宿主。
2.2.3 传播途径
主要是通过消化道感染,可通过呼吸道和受损的皮肤,胎盘垂直传播,昆虫媒介传播。
2.2.4 临床特征
于猫而言,食用含弓形虫的生肉或接触环境中的弓形虫卵,该虫体破坏大脑和心脏、眼睛,通常为隐性感染,普通表现为肠炎,偶有死亡情况。
于犬而言,急性症状表现同犬瘟热,如高温、咳嗽呼吸困难;呕吐、便血型胃肠炎,眼鼻多有脓性分泌物,少数呈运动失调或后肢麻痹现象,母犬流产或分娩死亡,大腿内有瘀斑。
于人而言,多为隐性感染,以包囊的形式长期甚至终身潜伏于脑部组织、肌肉、视网膜及其他脏器;急性感染的重症病例2~4 周可致死,慢性病例可维持数月而长期带虫。低免疫的群体容易发病,孕妇发生早产、死产、流产、畸形儿或垂直传播给胎儿等引发神经管畸形,小头畸形、脑积水、脑钙化。儿童和老人感染易患急性淋巴结炎、脑膜炎、肺炎、顽固性高热等疾病。有研究表明,弓形虫影响人类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和男女不孕症。
2.3 犬瘟热
犬瘟热病毒(canine distemper virus,CDV),传染速度快,病情严重,死亡率高位列犬类疫病榜首,被我国列为三类动物疫病。犬瘟热病毒能被热、干燥、有机溶剂(乙醚、甲醛、来苏尔)和紫外线杀灭;强酸或强碱环境可使其迅速灭活。
2.3.1 流行特点
犬瘟热遍布世界,野生动物常见感染,易感动物有狗、浣熊、狐狸和臭鼬。疫苗的普及使得发病率降低。但3~6 月龄幼犬发病率较高,死率可达30%~80%,免疫力低下的老年犬也高度易感。
2.3.2 传染源
患病/携带病毒的动物及其排泄物。
2.3.3 传播途径
主要的传播方式是空气传播,病犬分泌物、排泄物带毒,康复犬可排毒数星期,但并非终身排毒。
2.3.4 临床特征
临床上以双相热(反复发烧)、急性鼻卡他、支气管炎、卡他性肺炎、严重胃肠炎和神经症状为特征。成年犬正常体温为38.7℃左右,幼犬为38.5~39.5℃。
2014—2015 年,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的6 只圈养大熊猫相继感染犬瘟热而发病,5 只抢救无效死亡。另据研究发现犬携带的常见病原,如犬瘟热病毒、细小病毒、轮状病毒都可感染大熊猫[4]。
2.4 犬细小病毒病
犬细小病毒病(Canine Parvovirus,CPV)属细小病毒科属无囊膜DNA 病毒,首次分离于1978 年,被认为是由猫瘟病毒或其他肉食兽细小病毒跨宿主感染犬产生的新病原。一年内造成世界范围内流行,引起新生犬急性心肌炎或幼犬出血性肠炎,发病率高达100%、死亡率超过80%。该病毒对乙醚、氯仿、醇类有抵抗力,对紫外线、福尔马林、次氯酸钠、氧化剂敏感。
2.4.1 流行特点
犬细小病毒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但以冬春多见。新产生的变异株 (CPV-2a、CPV-2b 和CPV-2c)严重威胁猫科动物。
2.4.2 传染源
病犬及其呕吐物,排泄物。
2.4.3 传播途径
直接接触而被传染,或食入了被污染的水,饲料等被传染。
2.5 猫瘟
猫瘟学名为猫泛白细胞减少症(Feline-Panleukopenia,FP),又叫猫细小。猫瘟病毒是一种非常顽固的病毒,室温存活一年之久,很多消毒剂无法杀灭它。可被福尔马林、次氯酸钠或戊二醛灭活。
2.5.1 流行特点
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尤以冬春季多发。本病毒感染家猫、其他猫科动物(如虎、豹)和鼬科动物(貂)及浣熊。主要感染1 岁以下的猫,感染率可达70%,死亡率为50%~60%,5月龄以下的幼猫死亡率最高可达80%~90%,群发性疾病。潜伏期为2~9d。
2.5.2 传染源
病猫及其排泄物、呕吐物及分泌物带毒,而且病毒在环境中可存活很久。
2.5.3 传播途径
通过病猫排泄物和分泌物传播病毒,也可通过跳蚤、虱、蝇等吸血昆虫传播。康复猫长期排毒可达1 年以上。
2.5.4 临床特征
多呈急性发病,体温升高40℃以上(猫正常体温为38.0~39.5℃),呕吐,突然死亡,或脊髓型共济失调。6 个月以上的猫大多呈亚急性临床,体温呈现双相热。病猫厌食顽固性呕吐,黄绿色呕吐物口腔及眼、鼻有粘性分泌物,粪便粘稠样,疾病后期腹泻便血,严重脱水,贫血,严重者死亡。结合白细胞数量大量减少可以确诊。
3 犬、猫常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对于狂犬病,目前还没有可以治疗的有效药物,建立两道屏障可有效应对狂犬病的传染。第一道屏障为开展动物间狂犬病疫苗接种;第二道屏障为暴露后的免疫救治,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应立即开始,并适时开展消毒灭原、流调监测工作。
3.1 防治狂犬病
3.1.1 暴露后处置
目前,深圳全市有39 家犬伤门诊,其中有38 家24 小时为市民提供免费咨询。一旦被猫、狗咬伤或者抓伤,应尽快做完伤口处理(肥皂水冲洗)后,要第一时间去医院进行处置。
3.1.2 防治规范
按照《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 要求,采取措施控制疫情扩散。此外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接受疑似患有狂犬病的情况的报告,应当立即委托专业机构对该犬只进行诊断;依法对确诊犬只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由区城市主管部门注销无害化处理的犬只的养犬登记,发生犬只咬人,区城市主管部门负有对伤人犬只进行隔离观察七日,并处一千元罚款的监督执法职责,养犬人负有将被犬只咬伤的人员送医、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违反规定,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加处一千元罚款。
注意事项有以下两点:一是消毒,采用1%甲醛、3%来苏水15 分钟即可使狂犬病病毒灭活。1%~2%肥皂水、75%酒精、0.01%碘液、5%碘酊也可使狂犬病灭活。二是日常管理,尽量给宠物喂食商品化宠物粮,自制的新鲜食物需烧煮熟透后再进行饲喂。清理宠物猫粪便、垫料时应戴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清理完成后及时清洗双手。牵遛宠物犬外出时应系好安全绳,避免宠物在外进食。存在开放性伤口的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宠物密切接触。
3.2 防治弓形虫
我国目前尚无获批准的弓形虫病商品化疫苗。
3.2.1 感染弓形虫的病畜如何处理?
养殖户应立即隔离疑似动物并进行血清学检测,发现阳性个体后应立即上报当地兽医主管部门,配合处理疫情。应对阳性个体进行隔离治疗,对患病严重、出现发热症状的病畜,可以用磺胺类药物(如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嘧啶钠、磺胺对甲氧嘧啶钠等)进行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同时采取对症治疗,并使用抗生素避免继发感染。食用动物患弓形虫病不建议治疗,应做无害化处理。
3.2.2 治疗用药流程
可使用复方磺胺嘧啶钠注射液,应用剂量为20~30mg/kg,肌内注射,一日l~2 次,连用2~3d,但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易引起结晶尿,应同时使用碳酸氢钠,并给病畜大量饮水。
3.3 三类动物疫病预防(犬瘟、犬细小、猫瘟属于三类动物疫病)
参照《三类动物疫病防治规范》[5]。
3.3.1 日常管理
第一,动物饲养经营者应加强日常管理,无害化处理动物产生的排泄物、污染的垫料。应控制车辆、人员、物品等进出,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第二,使用优良饲养食品,鼓励同进同出、自繁自养。第三,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国家和本地区的动物疫病防治要求,主动开展疫病净化工作。定期开展动物疫病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3.2 注射疫苗
给小狗、小猫分别接种DHPP 联合疫苗(犬瘟热、腺病毒2 型、副流感病毒和细小病毒)和猫三联疫苗(疱疹病毒,杯状病毒,猫瘟的三合一疫苗)是简单有效的防治办法。
3.3.3 疫情报告
第一,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以及从事动物生产、饲养、经营、动物疫病检测、检验检疫、诊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开展动物相关经营、检测活动时发现动物染疫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消毒、隔离、控制移动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第二,每月汇总县级区域内动物疫情信息,逐级上报。第三,三类动物疫病呈现突然暴发,异常升高情况,应当快报。
3.3.4 疫病诊治
第一,经综合研判认定患病动物感染三类动物疫病的,可治疗该动物。依据兽药规范用药,保存相关记录2 年以上。第三,应无害化处理患病动物的排泄物、医疗废弃物、饮用水。隔离饲养患病畜禽,必要时对同群动物提供给药、免疫。同时做好治疗、饲养人员的个人防护。应严格消毒隔离饲养用具,无害化处理医疗废弃物。
4 犬、猫经营场所动物防疫问题
除了以上五种动物疫病,犬猫经营场所也较常发生其他疫病,分为16 大类:皮肤病(含耳朵)、消化系统疾病(含口腔)、呼吸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生殖系统疾病、眼科病、外科病(骨科、软组织外科)、传染病、循环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肿瘤疾病、内分泌疾病、寄生虫疾病,代谢和电解质混乱、中毒性疾病、免疫性疾病[6]。如此多的动物疫病,时刻考验着犬猫经营者和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一旦发生动物疫病传播,将会危害宠物的身体健康,威胁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宠物主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情感缺失。在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过程中,笔者还发现,深圳市犬、猫经营场所存在以下动物防疫问题。
4.1 缺乏防疫消毒制度
部分宠物店没有建立防疫消毒制度,饲养环境卫生堪忧,宠物排泄物、医疗废弃物不能被及时、快速无害化处理,容易传播动物疫病。
4.2 缺乏狂犬疫苗的储藏监督制度
部分宠物诊疗机构,没有定期监测储藏狂犬疫苗的冰箱温度,不恰当的储藏温度容易让狂犬疫苗失去活性,以及免疫注射部位不恰当,有可能导致狂犬免疫失败。
4.3 患病宠物与健康宠物混养
部分患病宠物没有被隔离饲养,存在和健康宠物混养的情况,容易交叉感染,扩大传染源,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4 消毒用品单一
宠物经营场所配备的消毒药品单一、消毒器械不足,无法覆盖所有类别的动物疫病,导致环境中存在顽固性细菌病毒,长期威胁宠物和人健康。
4.5 从业人员动物疫病防控意识薄弱
部分宠物店没有动物疫病防控专业知识培训,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疫病防控意识较薄弱。
5 犬、猫经营场所动物防疫对策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犬、猫经营场所在履行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时,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动物防疫监督职责时,可参考以下动物防疫对策。
5.1 建立完善消毒防疫免疫制度,加强饲养管理
建议宠物经营场所完善消毒防疫免疫制度,加强饲养管理,新入场宠物隔离观察30d 以上,及时处理宠物排泄物,有条件的可自行监测常见动物疫病。
5.2 加装冰箱温度异常报警装置,科学注射狂犬疫苗
建议加装冰箱温度异常报警装置定期监测储藏狂犬疫苗的冰箱温度,使储藏温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对适龄宠物犬、猫进行狂犬疫苗皮下注射。
5.3 建立患病动物隔离场所,保护易感动物
建立患病动物隔离场所,必要时隔离饲养患病宠物,妥善处理医疗废弃物、患病动物排泄物,避免交叉感染健康动物。
5.4 丰富消毒药品器械种类,阻断疫病传播
因细小类病毒对酒精抵抗力较强,消毒推荐使用现配的二氯异氰尿酸钠或者84 消毒液。建议配备紫外灯、多种消毒药品,覆盖大部分的动物疫病,杀灭环境中存在的顽固性细菌病毒,保护宠物和人类健康。
5.5 积极组织行业培训,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意识
鼓励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动物疫病防控意识。
5.6 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为传播动物疫情
动物疫病样品监测采样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采集完前一个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做一次全面消毒后再进入下一个场所采样,避免人为传播动物疫病。动物疫病样品监测采样结束,使用杀虫剂杀灭可能附着在衣物、采样车辆上面的昆虫,避免昆虫媒介传播动物疫病。采样、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护你我它安全。
5.7 智慧赋能,打造标准化、集成化、精细化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平台
由于宠物相关养殖、调运、防疫、检疫、监督执法信息因时而动,建议从三个维度,赋能宠物行业智慧监管工作,打造标准化、集成化、精准化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平台,提供可视化、动态的动物疫病数据支撑,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5.7.1 “标准化” 建设深圳市宠物行业经营台账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建设深圳市宠物行业经营台账,“标准化” 录入宠物相关养殖、调运、防疫、检疫、监督执法相关信息模块。分门别类授权给各职能部门,实时共享宠物调入调出信息、提升指导服务宠物行业的能力。
5.7.2 “集成化” 各职能部门的动物疫情信息
动物疫情的调查分析研判涉及深圳市各个职能部门比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各辖区局、乡镇街道办、人疾控,加强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流、互传互报动物疫情信息。5.7.3 “精细化” 各行业动物疫情处置措施
由于宠物类别各不相同,面临的从业人员、动物饲养经营环境、传染源、易感动物、传播途径千差万别,建议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精细化”的宠物疫情处置措施,加强与相关行业大咖、优秀防控单位联系,学习其优秀先进的动物疫病防控经验方法,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6 小结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人们对伴侣动物的需求逐渐增多。人与宠物猫的密切接触一方面缓解了精神压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感染人畜共患病的风险。猫咪狗狗很可爱,我们也不能忘记猫咪、狗狗身上可能携带的有害病原体。病原体主要包括二类动物疫病(狂犬病)、三类动物疫病(弓形虫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猫瘟)等,其中狂犬病、弓形虫病是严重的人畜共患病。作为一名合格的铲屎官,一定要记得给爱宠定期驱虫、预防接种及修剪指甲,如果撸猫狗时不幸被抓伤,应用肥皂及流动水清洗伤口,在不明确宠物是否接种狂犬疫苗和定期驱虫的情况下,如有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作为宠物经营场所,应该加强宠物的分级分类管理,减少犬猫交叉感染和应激反应,定期针对性的消毒,向市民科普相关动物疫病。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科学的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制度,规范采样避免携带动物疫病,加快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平台的数字化建设,智慧赋能宠物行业,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