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精致农业发展路径的探索与启示
2023-05-21付文硕张学波
付文硕 张学波
摘 要:发展精致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对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利用文献梳理和归纳总结的方法,从影响精致农业发展的要素出发,对发展精致农业较为成熟的地区与我国大陆地区进行比较,发现目前对于精致农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借鉴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区的发展政策以对大陆地区提出政策建议这一方面,但是存在提出的建议未与本地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现象。最后指出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明晰土地流转的效绩评价指标、对不同经营模式的投入产出进行深入比较、关注精致农业的产业集群现象是未来研究的关注点。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精致农业;要素配置;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673-291X(2023)07-0021-05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1],即推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是其他“三化”的基础,只有保证农业高质量发展,才能顺利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而促进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基于现实背景,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涉及产业、生态、乡风等方方面面,其中产业振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实现产业振兴必然要促进产业融合,“新六产”作为产业融合的重要理论,在指导产业融合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农业业态[2],“精致农业”就是其中一种产业融合的载体,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精致农业最早在日本发展起来,为日本农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日本的精致农业已经与诸多产业进行了结合,处于精致农业的高级阶段。在我国,精致农业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台湾地区提出,后在大陆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关于精致农业的研究也逐渐增多。通过文献总结发现,目前学术界对精致农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要素配置。要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必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土地经营权入股能加强主体间的利益联结,对推进农业现代化起到重要作用[4];加大在技术上的资金投入,注重产品营销,形成生产和经营上的多元主体可促进精致农业高质量发展[5];在精致农业中加入文化要素能够增强地方文化价值的正向认同,同时能扩展农业市场、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6]。二是经营模式。“接二连三”“互联网+农业”“文化创意+农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融合模式可促进产业链的延伸[7],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参与主体利益最大化[8]。三是政策导向。营造良好的农业合作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扶持龙头品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9],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政策、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化政策体制改革[10],综合效益与生态相结合,推进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发展[11]。
文献总结发现,目前大多数文献是根据我国台湾地区精致农业的发展进程中体现出的要素配置,总结对本地区发展的有利建议,但是存在提出建议较为宏观、没有与本地进行紧密结合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对精致农业涉及的主要要素及要素如何影响精致农业的发展进行分析,以期对提出与不同地区紧密结合的政策建议提供帮助。
一、概念界定及内涵
明确精致农业的概念是研究的基础。1984年,我国台湾地区为了解决农业生产过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首次提出“精致农业”这一概念。精致农业注重由“增产”向“提质”的提升,这就要求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必须与二、三产业相结合,将农业结构转型精致化。基于提出精致农业的目的,大量学者对其概念做出了解释。张军认为,精致农业的生产对象仍是农产品,但是与高科技相结合,进行工业化生产,获得的农业生产收益更高[12]。之后学者们对其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解释,认为精致农业是依靠科技,通过特色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生产高品质、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13],兼具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除此之外,发展精致农业也促进了产业链的延长,钱莉萍等通过文献计量也肯定了农产品加工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属于精致农业范畴[14]。
基于以上观点可以发现:精致农业是一种在利用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特色融入资金、技术、文化等现代要素,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率、农产品质量以及农产品附加值,并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条,兼具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现代化农业。
二、精致农业发展的路径探索
21世纪初,随着我国台湾地区精致农业发展初现成效,大陆对农业农村问题也日益重视,学术界开始对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等发展精致农业较为成熟地区的发展路径进行探索。研究主要集中在影响精致农业发展的要素配置、经营主体的培育、土地流转政策的健全完善、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形成的组织经营模式以及值得借鉴的政策上,以期对大陆地区农业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关于要素配置的研究
影响精致农业发展的要素包括土地、经营主体、技术、资金、文化等,这些要素综合糅杂在一起形成的利益机制又反过来影响精致农业的发展。目前关于精致农业要素配置的研究更多集中在经营主体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这两方面。首先,土地是农业发展的禀赋基础和空间载体[15],必须将土地释放出更多的活力。我国对土地流转制度的推行不仅保障了农户的利益,也推动了不同产业进入农业领域,促进了农产品价值的提升、农业经营范围的拓宽和产业链的延长。其次,精致农业对应的是规模化的农业生产,这就要求对应的经营主体不再是传统农户,而是有着较高素质的新型经营主体。有事实证明,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会给精致农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创新。
除了土地规模化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现代化农业很重要的一面就是在传统生产要素的基础上加入技术、资金、文化等现代技术要素。技术的研发有利于提高产业的竞争优势[16],发展高附加值的精致农业是解决高成本的有效措施。资金被认为是促进农业发展的灵丹妙药[17]。资金不仅可以支持先进农业技术的研发和使用,而且在促进基础设施的完善、产品的营销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各地的文化差异是发展精致农业的创意点,要加强品牌化意识[18]。精致农业与本地的文化紧密结合不仅可对本地文化的保留起到正向作用,更有利于本地文化的弘扬,是本地农产品价值提升的加分项。
(二)关于经营主体的研究
传统农民受各种因素限制,很难进行规模化生产,所以精致农业生产面向的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推进农业现代化有重要的作用。胡焱、王伯达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客观需要[19],对农民收入提高,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并且张波、申鹏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的有效措施[20]。
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于传统职业农民而言的,现有研究认为,可进入市场、懂技术、素质高、社会地位高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学术界通常将其分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四大类。新型职业农民的形成受不同因素的影响,研究这些影响因素对指导精致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文献总结发现,农户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农户采用机械化的水平和产业经营的规模化程度(如表1所示)。并且政府所提供的政策支持,比如土地流转制度、农业组织制度、农民教育制度等,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产出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除此之外,农户的个人状况,特别是所拥有的资金、技术等资源在不同程度上会影响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生产意愿。
比较来说,日本作为现代农业大国已具备了完善的农业教育体系,并且规定了有关部门的权责保障职业教育顺利进行[21]。1983年,我国台湾地区发布的《核心农民八万农建大军培育辅导计划》也已对台湾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出了完整的方案[22],而我国大陆地区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还未形成完整的教育体系,目前大多数还处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影响因素的探索以及基于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等较为先进经验的学习上。
(三)关于土地流转的研究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精致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必要手段。我国资源禀赋面临土地零散化的问题,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研究对我国精致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国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23],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从2012—2019年,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由4 439万户增加到了7 321万户。土地流转在大规模进行的同时,学者们对于土地流转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展开了深入研究。
通过文献总结发现,目前土地流转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流转的驱动力、农民意愿以及土地流转模式等方面。在土地流转驱动力研究方面,宋宜农认为,政府的政策是影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原因[24],比如国家农业补贴政策会促进土地的流转,政府对农户采取一系列帮扶政策会很大程度上提高土地的流转率[25];然而张海鹏等认为,城市化引发的农民就业结构改变是农户愿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来的重要原因,并且农户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所能获得的收益以及在新的农业生产方式下的参与程度是影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关键所在[26]。在农民意愿方面,学者们从农户收入、社会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分布式认知等不同的理论或者视角入手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和行为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土地流转模式上,主要包括自发流转、“反租倒包”、土地信托三大类[27]。
总体上,虽然现有文献在土地流转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对于国内土地流转的现状、带来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入,在设定土地流转效绩评价的综合性指标方面需要做出更多努力。
(四)关于经营模式的研究
在世界范围内,资本参与精致农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目前最常见的模式有“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28]。不同经营模式下存在不同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同的利益联结机制又会影响联结紧密程度[29],进而影响农业生产的效益。
学者们根据利益联结的方式不同,对其特点及联结紧密程度进行了大量研究,现将其归纳总结。如表2所示,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进行自由买卖,即“买断型”的利益联结为“松散型”,基于订单合同的为“半紧密型”,存在产权关系的为“紧密型”。大量研究表明,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程度越紧密,越有利于精致农业的规模化发展。签订合同、土地入股等都是有利于加强主体间利益联结的有效措施。
总结来说,目前学者们对不同经营模式下存在的利益联结方式的特点做出了充分解释,但是对于不同模式下存在的投入产出比仍需进一步探究。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业协会在联结各个农业参与主体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我国大陆地区如何完善农业协会、加强各方利益联结仍需深入思考。
(五)关于政策导向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大陆地区一直致力于学习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在发展精致农业方的先进经验,并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经营主体素质。精致农业培养目标的制定应因地制宜,比如刘畅、王思怡、马国巍等在对黑龙江地区进行案例分析时,认为像黑龙江这样自然灾害有典型特点的地区,在设置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内容时要涉及气象灾害、技术等多方面[30];同时在设置目标时应因人而异,通过大量文献可以发现农户的文化程度在农户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叶伟媛在对浙西南山区精致农业的实证研究中,提出应对不同的培训人员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以加快农技研发和推广,并且要设立各项制度强化质量监管体系[31]。
第二,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加强主体利益联结。首先,要增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化,促进土地交易信息的透明化。通过签订合同这样的正式流转方式,使双方利益均受到法律保护,避免土地非正式转租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32]。其次,政府可结合本地发展情况,以发放一定补贴或提供农业保险等形式[33],帮助经营主体降低风险,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最后,精致农业经营主体在开展经营活动前要做好风险评估以降低经营风险。
第三,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精致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注重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主要围绕农业生产从前到后所有环节,为农户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社会化服务。在不同生产经营環节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延长产业链条,让农业的发展做到“提质增效”。在服务过程中会存在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通过农业协会建立信息化渠道来解决。
三、啟示与展望
(一)精致农业发展的启示
发展精致农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之一,首先要做好人才振兴。只有将传统农户转化为有素质、有技术、善于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紧跟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发展高水平的精致农业,获得更高的效益。在培育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和因人而异,提高经营主体素质。
精致农业面向的经营主体是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相比,最显著的区别是其进行高质量的规模化生产,所以发展精致农业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土地的规模流转。促进土地流转有利于精致农业的规模发展,有利于加强利益联结。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流转双方的利益保障,要采用签订合同这样的正式流转方式,使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健全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不仅能够增强产业链的价值,而且是提升农业价值链的重要力量,在整合资源、联结利益相关者方面可起到重要作用。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区发展精致农业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建立农业协会。我国大陆地区虽然也建立了农业协会,但大多与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区的农业协会相比还并不完善,应继续加强内部组织的完善和外部联系的对接,发挥出农业协会的组织带动作用。除此之外,在建立农业协会时要充分考虑本地的发展状况,比如英国农业协会的特点是只服务一种农产品,美国农业协会注重覆盖的全面性。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因此要摸索出一种适合本地发展的农业协会模式。
(二)精致农业研究的展望
目前学者们对于精致农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借鉴中国台湾地区这种精致农业发展较成熟地区措施的优越性上,从而对本地区提出可行性政策建议,然而在提出建议时会存在未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或结合不充分的现象。因此,确定影响不同地区农业发展的因素是促进当地精致农业发展的关键。第一,针对不同类别的经营主体,在培育时要涉及不同的内容,要“因人而异”,并且要紧密结合本地状况 “因地而异”。第二,经营主体类别不同、土地流转参与方式不同会影响精致农业经营模式的形成,进而决定精致农业的发展质量。新型职业农民能在精致农业发展过程中起到有效的带动作用,与土地流转后的补偿方式结合起来直接决定精致农业的经营模式,所以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时要结合本地情况,尽可能增强双方的利益联结,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第三,发展精致农业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时要注重产业链的延伸和升级,可结合本地条件发展适宜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精致农业高质量发展。
除了对精致农业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学习,更应对我国本土的精致农业发展进行深度研究。首先,需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体系,并且对于差异性的农户应建立不同的培育体系。其次,我国土地流转效绩评价的综合性指标也仍深入研究,要致力寻找最有利于精致农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土地流转方式,并通过调研探讨土地规模化后是否有利于精致农业产业集群的出现。再次,在开拓精致农业新型经营模式的同时,要综合考量不同经营模式的投入产出,挖掘最有利于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延长农业链条、增强主体间利益联结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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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Developing refined agriculture is an important way to realiz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ts research. In this paper, by means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summary, from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refined agriculture, the more mature areas of refined agriculture and the mainland of China were compared. It is found that the current research on fine agriculture mainly focuses on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development policies of Japan, Taiwan and other regions to put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for the mainland, but there is a phenomenon that the proposed suggestions are not closely combined with the local actual situation. Finally, it is pointed out that the future research should focus on improving the cultivation of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and agricultural social service system in mainland China, clarifying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dexes of land transfer, making an in-depth comparison of the input-output of different business models, and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phenomenon of industrial clusters in fine agriculture.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refined agriculture; factor allocation; business model
[责任编辑 立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