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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弥城乡“数字鸿沟”助力农业强国战略——兼评国家数据局成立

2023-05-16李勇李乾川周益

农业大数据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信通数字鸿沟数字

李勇,李乾川,周益

企业视角

消弥城乡“数字鸿沟”助力农业强国战略——兼评国家数据局成立

李勇1,李乾川2*,周益3

1. 北京农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80;2.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81;3.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北京 100094

在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进入深水区的大背景下,国务院设立国家数据局,这一标志性的机构变化将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结合国家出台的机构改革方案和数字农业相关政策,分析了国家数据局在农业农村大数据整合、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将发挥的积极影响,及其对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和创新的促进作用,认为这一机构改革及其所代表的国家数字经济加速发展新阶段将进一步消弭城乡“数字鸿沟”,助力涉农企业更好服务“农业强国”战略。

1 引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成为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顶层设计。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与建设“农业强国”的任务形成了历史性交汇,为我国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和农业大数据发展提供了发展契机。涉农企业如何充分利用这一契机,谋划与推动“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发展,是一项值得深思熟虑与潜心躬行的任务。

农业大数据要素化是《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以及其他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核心任务,是增强数据汇聚、加速数据流通、深化数据利用、激活数据价值的关键。此前,由于城乡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差距,尤其在小农经济影响和技术手段落后的前提下,农业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相对落后,农业大数据的价值发挥面临意识、制度和技术的多重阻碍。在此情况下,国务院设立国家数据局并赋予其数据基础制度协同推进、数据资源统筹利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数字中国统筹推进等重大职责。这一机构改革直指数据要素化核心挑战,必将对农业大数据要素化,农业农村大数据的整合、保护和管理,以及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和创新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将对涉农企业更好服务“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发挥指导作用。

2 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的整合、保护和管理

国家数据局作为国家数据资源管理的中枢机构,负责国家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和统一服务,对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发展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数据要素化将进一步破除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制度障碍。《数据二十条》提出了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制度框架,打破了数据所有权的思维定式,实现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者的分离,进一步强化了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为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进而释放数据价值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数据局既承担数据基础制度的统筹建设,又承担数据资源的统筹性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必将在制度和管理层面对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服务发挥直接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例如,可以预期我国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更有效的推动,从而促成更多数据资源汇聚与流通,为涉农企业提供更多的数据资源,直接支持后者开展精准农业管理、产品优化设计和市场营销等工作。

数据安全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大数据发展中各方的重要关切。国家数据局在保护和管理农业农村大数据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体系、加强数据资源的分类和标准化,国家数据局及其推动的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将确保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规范性,使涉农企业免除顾虑,避免因数据泄露和误用而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实现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的最佳平衡。

在农业信息化、数字化和智慧化接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不断积累,为“农信通”等代表性农业大数据企业乃至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资源基础。“农信通”是成立于2002年的农业信息化服务企业,目前已经构建了涵盖“天、空、地、人、网;村、企、店、态、场”十个纬度的农业大数据采集、加工与利用体系,并通过数据脱敏、合法授权等方式开展数据服务,形成了覆盖农业大数据全生命周期、以数据要素网络化流动为突出特征的“农信通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由于数据权属难以明确等问题,“农信通模式”乃至农业大数据产业,在规模拓展与价值链深化两个维度,以及数据汇聚、交换、深度利用和价值实现等环节,都面临观念、制度、基础设施和技术等多层次和多方面的挑战,对以数据权属结构性分置改革也抱有更多期待。

3 促进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应用和创新

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规划和建设,必将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应用和创新发展。创新发展一方面体现为农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发展,也体现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中的创新应用,从而产生更多的生产、流通与服务数据,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和管理服务数字化。

新一代信息技术如数据、算法和算力等正在迅猛发展,数据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参与到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来。早在2016年农业部就发文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谋划和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发展工作。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农业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发挥各类数据功能、支持农业生产智能化、实施农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等方面已取得显著进步。农业农村大数据的收集、汇聚和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成为农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然而,部分农业农村大数据仍然是静态的、隔裂的,需要进一步互相链接与印证,各种数据收集的背景、标准、环境、作用需要有后台的数据建模进行分析,因此,与时俱进地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更好地服务农业强国和新时代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意义极为重大和深远。

“农信通模式”通过突破数据分析、处理模型算法,为数据分析和处理提供了更好的技术支持。目前,农信通建设的全国益农社已经覆盖了二十余万个村庄,通过建设村级数据采集交换机制,有效积累了村庄和基层数据,并通过企业间合作实现了数据共享,通过数据资源产品化推进数据合法交易和流通,通过数据服务化支持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例如,农信通集团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利用通信管道为普通农民服务,二十年来,农信通总计发送各类信息12亿条,服务农民37亿人次。未来,得益于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和数字中国建设等行动的持续展开,数据流通交易的进一步活跃,农信通等涉农数智公司将面向农业农村提供更多数据产品与数据服务。

4 指导涉农企业更好服务“农业强国”和乡村振兴

涉农企业是农业农村大数据的主要应用者和服务提供者。如何更好地利用农业农村大数据,为实现“农业强国”和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国家数据局的职责发挥及其对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具有关键意义。

4.1 实现农业生产精准管理

农业农村大数据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持。涉农企业可以通过利用这些数据资源,实现农业生产的精准化管理。例如,通过农业生产环境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涉农企业可以准确判断种植和养殖的适宜条件,从而更好地掌握农业生产的节奏和效益。此外,涉农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农业农村大数据,对农业生产中的病虫害进行精准防治,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增加农民收益,为实现“农业强国”和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战略贡献力量。

4.2 发展数字农业

数字农业是涉农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可以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智慧农业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推广智慧种植、智慧养殖、智慧农产品加工等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打造数字农业品牌。

4.3 拓展市场营销

农业农村大数据可以为涉农企业提供全面的市场信息。涉农企业可以利用相关数据资源,实现市场营销的精准化管理。例如,通过对消费者行为和偏好的分析,涉农企业可以进行更为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产品推广,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此外,涉农企业还可以借助农产品物流数据,优化物流配送,提高运输效率。

4.4 促进产业升级

农业农村大数据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涉农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数据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产值,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例如,通过利用农业农村大数据,涉农企业可以推动现代化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的应用,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此外,涉农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农产品供应链数据,推动农业生产和销售的标准化和品牌化,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4.5 服务农民增收

涉农企业可以利用农业农村大数据,为农民增收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通过利用农业农村大数据,让农民知道“春天种什么对,秋天卖给谁贵,买谁的种、药、肥最实惠”;同时涉农企业可以推动农业生产的精准化管理和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增加农民收益。此外,涉农企业还可以通过利用农产品物流数据,优化物流配送,降低物流成本,为农民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4.6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才振兴,涉农企业需要加强培养具备数字化思维和技能的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的数字化水平和竞争力。同时,要为每个村庄培养、引进具有运营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数据分析和管理水平,实现农业农村大数据的最大化利用和价值创造,为乡村振兴增添动力和活力,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

5 总结与展望

国家数据局职责的有效发挥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农业的发展,对农业农村大数据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以及涉农数智化企业更好地服务“农业强国”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涉农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即将到来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契机,在农业生产精准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市场营销拓展、产业升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进取,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为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Bridging the Urban-rural ‘Digital Gap’ for Agricultural Powerhous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Data Bureau

10.19788/j.issn.2096-6369.230106

第一作者李勇,男,教授,高级经济师,E-mail:liyong@nxt.com.cn。周益,E-mail:zhouyi02@aircas.ac.cn。通信作者李乾川,男,博士,研究方向:农业信息分析,E-mail:82101211326@caas.cn。

李勇

北京农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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