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女悲歌与节妇困境
——燕梦卿与王翠翘比较谈
2023-05-15李捷鹏
李捷鹏
(广东科技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广东 东莞 523668)
方盛未艾的性别研究正影响着古代文学研究,这一点在明清世情小说的研究中也有明显表现。明清世情小说塑造了丰富的女性形象,也对妇女的命运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写出了女性丰富的人生。许多女性由于种种原因有着悲剧的命运,通过对她们的研究,有助于了解作者对女性的看法,同时对于当时女性的处境和社会对女性的影响等方面有更多认识。
才女文化是明清时期引人注目的文化现象。张杰[1]从社会学的“陌生人”视角出发,将才女群体视为一种与西方陌生人迥异的陌生人类型。李汇群[2]指出,“薄命才女”和“名妓”的书写,在文人社会中流行,其中有着文人深深的投射和寄寓。雷勇[3]指出,有的世情小说关注才女的命运,写出了才女的悲剧。在明清世情小说中,许多节妇也有着悲剧命运。明清两代由于理学盛行和官方的大力提倡,贞节观对女性的束缚极大增强,刘长江[4]、杜芳琴[5]都对此作了论述。李停停[6]则把明清拟话本小说的贞节观分为传统贞节观和变通贞节观两种,对变通型节妇进行了分类,并对其形象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探讨。
在明清世情小说中,描写了不少女性悲剧,从性别视角下,可以对此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林兰香》与《金云翘传》同属清初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都是比较经典的悲剧女性形象,本文从性别视角对她们进行研究,通过类型、成因、文化内涵、意义等方面对她们的形象进行探讨,从而对女性的生存状况和命运态势有更多更深的了解,进而更深刻地认识明清小说中小说家的女性观,进一步挖掘他们在表现女性悲剧中蕴含的叙事、美学、哲学意义。
1 婚前:德才兼备的佳人
1.1 多才多艺的淑女
《林兰香》开卷第一回就写道:“论梦卿之德,真乃幽闲贞静,柔顺安详,正是将如悦怿为邦媛,岂止娇柔咏雪诗。论梦卿之才,颖异不亚班昭,聪明恰如蔡琰,正是深明闺阁理,洞识古今情。论梦卿女工,真乃天孙云锦,鲛氏冰纨,正是玉笋分开隋岸柳,金针刺出上林花。论梦卿容貌,不数秀色堪餐,漫道发光可鉴,正是比玉香犹胜,如花语更真。”[7]8-9从中可以看出,梦卿德才兼备,容工双美,是一位当时典型的为人称道的淑女形象。
梦卿能诗,曾在墙上见宣爱娘诗而和诗曰:“鸟飞兔走任回还,心事百年荏苒间。风冷病身惟自惜,月明孤影共相攀。无缘只许诗留读,有梦空教意暗关。笑煞秋闺深寂寞,与卿同是一般闲。”[7]128但梦卿并不以诗词为意,作者也未将笔墨放在这方面,更多的是放在刻画描写梦卿的德行方面。通观全书,梦卿诗作仅录3 首而已。其实梦卿所学甚广,书法风流婉丽、善为丹青,确是风雅之人。
《金云翘传》描写王翠翘“生得绰约风流”“通诗赋”“尤喜音律,最癖胡琴”[8]2。并通过金重的眼睛观看翠翘:“眉细而长,眼光而溜,容如秋月,色似桃花,逸致翩跹,鸿惊龙游,不足喻也。”[8]6
翠翘极喜作诗,全书多处写到翠翘题诗,甚至是“信笔题诗十首”。第一回祭吊名妓刘淡仙,就留诗二首,其一云:“色香何处也,凭吊痛心哉。明月冷鸳被,暗尘封镜台。玉虽黄土瘗,名未白云埋。尚有如渑酒,无人奠一杯。”[8]4据粗略统计,全书翠翘共赋诗91首,另有词3首、歌词2首。相对于二十回的篇幅和十几万字的容量,确是一个颇高的数字,如此多的诗作,可以说是为了极力突出翠翘的才女形象,甚至有些炫才的味道了。翠翘还擅书法,金重赞其不亚于卫夫人。另外,翠翘胡琴也是一绝,每每具有销魂夺魄之功效。
1.2 “缇萦救父”式的孝女
燕梦卿和王翠翘都是孝女,都有效仿缇萦、李寄救父的事迹。燕梦卿之父燕玉,曾出任典试官,因受人牵连,被判充军。本来燕梦卿之下尚有两个弟弟,况且自幼即受耿朖之聘,若非父亲出事,应已完婚,但一听闻父亲获罪,就写下一通乞代父罪表章,愿将身没为官奴,以代父罪。王翠翘则是因为姨父家中住的两个丝客原系响马,王员外一家因去上寿也遭牵连,王员外父子被做公的百般拷打,王翠翘情急之下,愿意卖身以救父亲兄弟。虽然翠翘刚与金重私订终身,但这时也顾不得这段情缘了。
梦卿和翠翘都愿意舍身救父,两人的想法也很相似。梦卿的想法是:“父母空生儿女一场,毫无益处,生不如死。罔极之恩,纵使万死犹不可辞,况未必死乎!”[7]29翠翘则认为:“何如舍我一身,全父弟以全宗嗣,全宗嗣以全母妹。所舍者一身,所全者重大。家贫见孝子,为子死孝,正此时也,苟可救父,死且不惜,矧未至于死者乎!”[8]29
舍身救父表现了梦卿和翠翘具有挺身而出的勇气和不惜己身的牺牲精神,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2 婚后:悲剧性的命运
燕梦卿与王翠翘的人生都带有浓厚的悲剧色彩,打破了才子佳人千篇一律的大团圆结局,反映了更加广阔的现实人生。“清初以《金云翘传》《林兰香》为代表的人情小说,……一变写才女‘大团圆’式喜剧为写才女悲剧,由寄托理想转向对妇女的命运进行客观审视,这是明末清初世情小说的又一个重要变化。”[9]
前面讲到梦卿和翠翘舍身救父的孝行,不幸的是,这也正是她们悲剧命运的起点。
燕梦卿之父因心情不畅,不到一年就去世了。梦卿充入掖庭,因病未能充役,一年多后获赦,但不愿再适他人,仍嫁给耿朖。耿朖已另娶林云屏为妻,梦卿只能为侧室,称为“二娘”。虽说梦卿是原聘,又得到天子“孝女节妇”的御赐牌匾,但毕竟不是正妻,在许多场合只能协助林云屏,并因名声太大,屡遭香儿、彩云等其他侧室的妒忌。梦卿还经常规劝丈夫,引起丈夫不满。后耿朖出征,寄回家书,故意只写四首诗赠给妻妾,单漏梦卿一人,梦卿看出后心灰意冷,随即去世。
王翠翘在舍身救父前主动求妹妹偿还金郎恩情,自己卖身为妾却不幸受骗,流落烟花之地;随后又几经波折,从良为妾却被妒妇折辱,艰难逃脱后不幸再被拐卖,复落娼家;之后幸得强人徐海解救,在其帮助下报得大仇。却因助官府劝降徐海,反中其计,不但徐海身死,自己也被赐给一酋长,于是翠翘愤而投江,幸被救起,后阖家团圆,仍嫁金重,与妹妹翠云共事一夫。但翠翘拒绝与金重交欢,这是皮肉生涯带给她的无法弥合的创伤。
梦卿和翠翘婚后的生活远比婚前曲折复杂,这也是两部小说描写的重点。
2.1 才女的悲歌
才女可以说都是有德又有才的,德才兼备是才女必备的资格。才女在遵守妇德、持家和课子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1]196。
燕梦卿可以说是标准的才女、贤妇,不但才华横溢,而且才学出众,所以能做任香儿的老师,为她讲授诗文、教习书法。不仅如此,其才其德,更表现在理家之中。梦卿虽非正妻,然受康夫人之托,协助林云屏管理家务,梦卿之才干也由此而显,在她一番调停安排之后,“自此耿家,法度一新,诸事就绪,内外肃然。此虽云屏调度,而梦卿之力居多”[7]290“云屏又用梦卿之言,将一年所收地税房租分作十分,……一年之内务令有余,断不可不足。又令众允需有孚重定治家法度,……以此家下内外,又都爱敬梦卿”[7]294-295“云屏又依梦卿之言,……以此家下又都畏服”[7]298-299。
观此种种,梦卿真有理家之能,虽曰协管,然出谋献策皆其力也。梦卿又不居功,不争权,能体恤下人,故深得家中敬爱。
同时,梦卿还有过人的才识。在耿朖刚刚集齐五美,沉醉于美酒名花之时,梦卿已对他有一番规劝:“惟愿上则尊祖敬宗,以作九个叔叔领袖。下则修身齐家,以为后世子孙法度。若美酒名花,只不过博一时之趣。益处不少,损处亦多。若不知检点,则费时失事,灭性伤生,在所难免。”[7]310-311同时,梦卿对耿朖的交友做了一番分析,指出哪些是损友,交结损友的危害何在,从而规劝丈夫亲君子而远小人。其中对帮闲之分析甚为精当:“自古来市井帮闲大约皆游手匪人,不肖子弟,或本来贫贱,借此以谋衣食。或原系富厚,落魄而致卑污。其为害小者,多方引诱诈赚钱财。其为害大者,攀援势权,走通官府。万一坠其奸谋。岂不有碍行止?”[7]315-316果然,不久之后,这些纨绔子弟、无赖帮闲,因醉闹妓家,被革职发配,耿朖因之前已不与他们来往而避过此祸。
梦卿能劝夫远小人,又能助夫亲君子。梦卿在中和节主持供膳,款待公明达、季狸。先进以醒酒汤、点心,继之以茶,观览稀有书籍后,再进早餐,之后散步,饮茶,观古画,午后小酌,漫饮清谈,散步,之后进晚餐,又以古琴、宝剑相赠。这种种精细的安排,华丽珍异的食品,都体现出梦卿作为主妇的手腕,也显示了家庭品位与生活情趣的讲究[10]213-215。
但是梦卿的才能并没有给她带来好的命运。《林兰香》中一开篇就预示了燕梦卿的悲剧:“见闺人之幽闲贞静,堪称国香者不少,乃每不得于夫子,空度一生,大约有所掩蔽,有所混夺耳。如云屏之于梦卿,所谓掩蔽也。如香儿之于梦卿,所谓混夺也。掩蔽不已,至于坎坷终身。混夺不已,至于悠忽毕世。此真事之无可如何者也。”[7]2-3品性平庸、性不自定的耿朖并不能真正欣赏梦卿,相反,他受香儿挑唆,认为“妇人最忌有才有名。有才未免自是,有名未免欺人。我若不裁抑二三,恐将来与林、宣、任三人不能相下”[7]256-257。梦卿虽然精细,但有一次去上坟时,见到宣爱娘留在墙上的诗,深有知己之感,于是原韵和诗一首,因无笔墨,用自己的簪儿画在墙上,顺手插在墙缝而遗忘。不巧金簪被耿朖得到并收藏。后因香儿进谗言,就成了梦卿不够检点之病。作者也认为“大凡闺中诗文,断不可轻示外人”[7]136。还有一次,婚后梦卿帮宣爱娘写了几把扇子,后来一把有梦卿题字的扇子辗转到了耿朖的堂弟耿服手中,恰巧被耿朖见过一次,从此耿朖就起了疑心。另外,梦卿经常劝诫耿朖,耿朖开始无不采纳,后来就不想听了。而梦卿协助云屏理家,香儿说梦卿是要夺权,耿朖也就不喜。诸般才能,几番辛劳,到头来反成罪状。
明末文人叶绍袁在《午梦堂集序》中,认为妇人三不朽是“德也,才与色也”[11]3,这可以说是男性心目中家中理想女性的标准。而清初著名文人李渔则以德属妻,以才色属妾,可以说反映了家庭空间中男性对女性的实际标准[1]92-93。所以,在《林兰香》中,公明达就曾对燕梦卿的命运表示担心:“吾恐以貌掩其才,以才而掩其德。”[7]308确实,梦卿的身份比较尴尬,虽是原聘,却非正妻。梦卿自己固然能接受妾的身份地位,也可以不动笔墨,韬光养晦,但她不愿以才争宠,更不愿以色取怜,故此难以得到耿朖的宠爱[12]。对于耿朖这样平庸的人来说,和梦卿一起谈话,如同与朋友相处一般,常常听其劝诫;实在不如和香儿、彩云一起调笑,如同和娼妓相处一般,更为风流快活。可以说,任香儿所行的是“妾道”,而燕梦卿所行的是“妻道”,后来梦卿想要改弦易辙,但为时已晚[13]140-141。耿朖的好友公明达也说过:“加以璘照之多疑,梦卿若以风雅遇之,可为佳偶。若以切直处之,则不能久相得矣。且璘照内宠过多,吾未见其利也。”[7]308-309对于平庸的男子来说,如果女子的“才情对自己形成一种威胁”“言行钳制了自己放荡的心”[14]254,那么女子的这些优点就会变成男子眼中的缺点。梦卿太过优秀,样样比人强,耿朖对梦卿由忌生疑,进而疏远与冷落,确实是梦卿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
明末清初文坛形成了对才女命运的普遍关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冯小青热”[3],这在《金云翘传》也有体现。该书一开篇借着一曲《月儿高》,对才女佳人的命运做了一番感叹,“大抵有了一分颜色,便受一分折磨,赋了一段才情,便增一分孽障”[8]1,之后便联系小青的故事,认为小青虽然悲剧收场,但也流传不朽,并且认为“凡天下美女,负才色而生不遇时,皆小青之类也,则皆可与小青并传不朽”[8]2,就此引入王翠翘的故事。又借翠翘《薄命怨》诗及吊祭名妓刘淡仙之后梦中题《断肠吟》10首,定下了翠翘悲剧命运的基调。
前文说过,王翠翘酷爱写诗,又擅胡琴,这在她的生活中也屡屡有用武之地。先是落入火坑之后,在秀妈调教下,“才技容颜无不第一,名倾一时。王孙公子求一见以为幸。胡琴诗学之名,扬溢远近。都称道马翘儿能新声,善胡琴,动人心,引人魂,博一笑,值千金”[8]93,也因此引得束生爱怜,要娶她为妾。
翠翘还颇有识人之才。她初嫁马龟之后,就发觉其中有可疑之处,并告诉了她的妈妈:“入门三相,便知其家,听言三句,便知其品。越王在流离颠沛之中,不失夫妻君臣之冀,人知其必兴。今此人,外则主仆分明,内则鲢鲤不辨,此非大人家,必假斯文也。……此人也,未必有妻。其住居也,未必在临清。不是讨我作美人计,定是以我为行头。再不然则娼家流也。三者之间,必居一于此矣。”[8]61只可惜虽然能识破马龟其人,但情急无奈,仍只能委身于他。
即入火坑之后,无论是跟随楚生逃走,还是从良束生,再到配给薄幸,翠翘都不无疑虑,后来也证明了她的疑虑并非多余,颇有识人之明,只可惜在当时的情境下,她别无选择,只能一次次把希望寄托在这些不靠谱的男人身上。
所幸后来翠翘还是在风尘中识得一知己,她当面评价徐海“英雄大度,应是太原异人,即平原君殆无此豁达也”[8]162,又说他是“暗哑叱咤,千人自废,雄则雄矣,可惜少了些王气”[8]163。接着翠翘即以终身托付徐海,这可谓慧眼识英雄了。徐海也不负所托,次日即为翠翘赎身。两人处五月而别,三年后,徐海果然率万马千军来迎接翠翘。
这给了翠翘复仇报恩的机会,也给了她一个展示才能的平台。首先,她劝徐海不要烧毁民房,奸淫妇女,恣杀老幼,显示了她同情弱小的善良一面。其次,她借徐海之力,复仇雪耻、酬恩报德。各按仇人昔日誓言,一一让其应验,虽然不免残忍,但也未伤无辜,并且报答了帮助过她的人,做到了恩怨分明。最后,更彰显翠翘才识的是,以国家大义为重,劝徐海投降。这本来应该是一件双赢的事情,但由于督府使诈,偷袭徐海,而致徐海败亡。
翠翘的不幸可以说颇为深广,不止经历了爱情婚姻的悲剧,还有人生的悲剧,在命途多舛的13年中可谓是历尽苦难,虽然最后死里逃生,夫妻团圆,但心灵创伤却难以愈合。不过,在生活的磨砺中,在和不幸的抗争中,翠翘的阅历不断增加,性格也逐渐发生变化,才能更是得到了充分的施展。这时候的“才”,“已不限于诗才、文才、琴瑟之才、丹青之才,而是应变之才、生活之才、斗争之才,甚至政治之才”[15]。
王翠翘虽与燕梦卿同属才女,但生活经历相差太多,误入风尘使她受尽折磨,而当翠翘从良嫁给束生为妾时,“因事上以敬,待下以慈,事夫以恭,内外大小无人不赞其贤德”[8]110,所以,假使翠翘一开始就能嫁给金重,也应该是一位具有理家之才的贤妇。
2.2 节妇的困境
贞节是传统礼教对女性品德的重要要求,早在夏商周时代便产生了贞节观念,后经儒家大力宣传,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观念。明清两代由于理学盛行和官方的大力提倡,贞节观对女性的束缚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4]。
在《林兰香》中,燕梦卿可以说是深受理学浸染,完全接受并真诚践行着。其想法是:“我梦卿原系受聘之女,因先父获罪,不得已舍轻从重,彼一时实不敢存一耿家念头。及至蒙公奏除掖庭名籍,便当适人,以慰老母。一则父丧未满,二则既已受聘,则生为耿家之人,死为耿家之鬼,岂敢有二?”“盟好既申,虽无夫妇之实,已有夫妇之名。名分既定,又适他人,则与再醮何异?”[7]202—203所以,她非耿朖不嫁,宁做其妾也不做他人之妻。正因为此,得到了天子“孝女节妇”的御赐牌匾。但这也引起了任香儿的嫉妒,在任香儿的一再挑唆下,耿朖将对梦卿的敬慕、恩爱、可意之心,都翻为不足之心,忌其才、名,怕其谏劝,故将其疏远。就是在这样受到耿朖冷落的情况下,梦卿还是全心全意牵挂耿朖、维护耿家,先是为耿朖生下顺哥并托付春畹抚养,去世以后,还不顾阴阳阻隔,几番托梦诉衷情、助征战、慰慈亲。耿朖出征在外写信回家,还只留了四首藏头诗,独缺梦卿一人,致使梦卿心碎而死。
但是梦卿是心甘情愿以“节妇”自居的,她所受到的教育使自己完全信奉传统道德,甚至“把道学思想奉为金科玉律”[16],所以也被认为是有头巾气。因为理念的束缚,她在劝夫、理家时条分缕析、头头是道,但是涉及耿朖及其妻妾的事情,为了家庭和睦,往往只能缄口不言。梦卿认为,“夫者,妇之天,万有不齐之物,皆仰庇于天。妇人一生苦乐,皆仰承于夫。以妇而议夫之是非,犹以人而议天之寒暑灾祥也”[7]468。梦卿还说过,“自为妇以来,逆来顺受,亦惟忍之而已”[7]412。所以涉及自己的事情,她更是从不开口,“暗昧事体,如何分辨得?必须日久自明,方不惹人谈笑。若必口巧舌能,就使辨得干净,然令丈夫怀羞,自己得志,亦非为妇之道,况且男子性气最易激发,万一羞恼成怒,则无益而反有害矣”[7]666—667。于是,她选择了寡言,也就被认为是不活泼、不流丽。她总是一味忍让,“自家受苦事小,若是尊长不喜,丈夫不乐,姊妹有失,那事便大了”[7]667。这可以看出,梦卿深受灭己抑我的忍顺哲学影响,在她身上也体现了安分与懦弱的色彩[17]62,不仅如此,“她没有为改善自己的处境做任何积极的努力,却始终忠实于自我牺牲的美德”[18]101。
正是因为这样,当耿朖酒色过度患病不起时,梦卿念及“若耿朖一死,则舅姑之血食绝矣。况老母幼妻,何所倚望”[7]630,于是就像之前舍身救父一样,再次舍身救夫,毅然割指入药,以疗夫疾;并向神灵许诺,如耿朖无命,自己愿代夫而死。结果耿朖服药后,不久便病愈。
之后,耿朖奉命将远征。出征之前,身怀六甲、罹患重病的燕梦卿不但尽力帮助林云屏料理一切事务,还剪去顶心头发,为耿朖制作护身软甲。两军阵前,梦卿的秀发还救了耿朖一命,可惜此时梦卿已经仙去,等不到耿朖的回心转意了。
作为天子御赐的“孝女节妇”,燕梦卿既然嫁给耿朖,那么,“对夫家翁姑之孝则远较对自己父母之孝重要”[19]280-281。梦卿以无绝舅姑之血食的目的出发割指救夫,与明清两代尤为显著的孝女们卓异的孝行类似[9]。理学强化了对妇女提倡对夫节义、对舅姑孝顺,甚至是强调为丈夫献身,明清妇女的节烈更是登峰造极[5],对于高扬理学、谨守妇道的燕梦卿来说,真诚的、默默的奉献,甚至牺牲自己,也就非常自然和可以理解了。当然,这种单方面的,一而再、再而三的付出,对燕梦卿而言,虽无怨无悔,但在对方缺乏了真情的情况下,显得太过于“合理”而不“合情”了。这也源于燕梦卿受理学影响太深,在理学中,“情”完全受制于“理”,所以是“把人的情感表现完全纳入封建伦理道德要求的思想主张”[20]178,正因为此,燕梦卿的人性已经被禁锢和扭曲了,成为神坛上的献祭。
妓女与节妇看似毫无联系,但是在《金云翘传》中,却将这两者联系在一起。王翠翘13 年后重逢心上人金重,金重想再续前盟,翠翘却认为“女子从人,必须贞节”[8]207,现在自己已经花残月缺,不愿再适君子。而金重认为:“大凡女子之贞节,有以不失身为贞节者,亦有以辱身为贞节者,盖有常有变也。夫人之辱身,是遭变而行孝也。虽屈于污泥而不染。今日之逢,可谓花残而又发矣,月缺而又圆矣,玉遭玷而不瑕,香愈焚而愈烈矣。较之古今贞女,不敢多让。”[8]208翠翘在父母弟妹苦劝之下,同意与金重完婚,但表示云雨之事则万万不能。于是,在入洞房后,翠翘正色拒绝交欢,“妾此身残败,应死久矣。以郎爱我出妾格外,故含羞忍辱以相从。若不及于亵狎,使妾忘情,尚可略施颜面以对君子;若必以妾受辱者辱妾,以妾蒙羞者羞妾,则是出妾之丑也,则妾惟有骨化形消,委精诚于草露,再不敢复调脂腻粉,以待巾栉矣”[8]209。其后又剖白道:“妾受辱之贞,惟此一线。倘郎必并此一线而污灭之,是郎非爱妾也,是仇妾也,妾又何感于郎哉!”[8]209金重一开始认为“夫人励名节,诚足起敬”,之后更感叹“原来夫人非女子也,竟是圣贤豪杰中人”“以千古烈妇自得”[8]209-210。于是,在序言中,天花藏主人将之归结为“身辱心免”,“闻之天命谓性,则儿女之贞淫,一性尽之矣。……而成其为贞为淫也,未有不原其情,不察其隐,而妄加其名者。大都身免矣,而心辱焉,贞而淫矣;身辱矣,而心免焉,淫而贞矣。此中名教,惟可告天,只堪尽性,实有难为涂名饰行者道也”[8]1。
其实翠翘本来也是一位贞节女子,所以虽然和金重两情相悦、私订终身,却不肯委身于他,而是要留待结婚之后。翠翘自言:“女人之守身如守瓶,瓶一破而不能复全,女一玷安得复洁?他日合卺之夕,将何为质乎!”[8]25而后因为行孝而卖身救父,翠翘对妹妹解释道:“前为金郎守身,是道其常也。今遭大变,女子一身苦乐由人,何能自主。则索听其在天,非不坚贞也。”[8]31而且翠翘初入娼门,知道受骗后,也曾愤而自杀,只是被救活后,又遭秀妈和楚卿合伙欺骗,逃跑不成被捉回后遭毒打,无奈之下只得安心听命,落入风尘。
翠翘多情而又钟情,与金重定情之后,一颗芳心便完全系在金重身上,在命运之手无情的摧折下,经过了重重波折:两度为娼,做过富家小妾、贼婆、道姑,但心中对金重的感情从未改变。可惜最后翠翘虽然能与金重及父母弟妹团圆,但过去的伤痛仍然给她的心灵烙上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从而拒绝与金重交欢,这种自我禁欲,其承受的苦痛令人悲悯[21]。
像妓女这种失去了肉体的贞洁,但是爱情只给一个男人,有人称之为“爱情贞节”[22],也有人把这类形象称之为“妓女守贞型节妇形象”[6]。晚明的妓女形象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而这种非凡的爱情贞节与杰出的操守气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士人的塑造[23]。女人的贞节与士人的节操相联系古已有之,“身辱心免”深得清初士林之心,“对于当时被迫剃发、被迫科考、被迫出仕而愧耻之意尚存的汉族士人来说,没有比这样的‘自我正当化’更为彻底的了”[24]。
这种“身辱心免”的观念,在清初社会颇具影响力。这里除了士人的自我开解,也是清初很多放弃科考,为了谋生而编撰小说的士人,对人生艰难的理解和体谅,“他们将这种感受写进小说中,由此清初小说对女子守节的书写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和宽容”[25]。
但是,“在高贵的男主人公面前,身体之‘贞’从来不会因为情之‘贞’而退居二线甚至消隐不彰的”[26]。翠翘卖身救父时让妹妹翠云作为她的代身嫁给金重,后来翠翘历尽困苦终与金重团圆,虽仍嫁金重却不与之交欢。纵然翠翘爱金重之心依旧,但在受尽苦难后认为自己已经是残花败柳,身体已经配不上金重,这也就是妓女重新进入家庭后,女性伦理的潜效应带来的悲哀吧[27]?
这种代身的情况也出现在《林兰香》中,书中女主角燕梦卿虽然在第三十六回就去世了,但在此之后,她的影响还是无处不在,其中最为直接的是与她年岁相当、容貌相仿而又端庄流丽的贴身侍女田春畹。在书中春畹被视为梦卿的后身,而且也真的是继承梦卿遗志,抚养梦卿之子耿顺,之后嫁给耿朖为妾,劝夫规家,继而出继泗国公府,最终小妾成大妇,奉养舅姑,相夫教子。在耿朖死后,田春畹与林云屏、宣爱娘一起守节,谨慎检点如同未出阁的女子一般,同时,理家有方,教子有成,为耿家家道中兴作出了很多贡献,这一切无愧梦卿所托。这种代身当然与翠云不尽相同,作为蓝田旧府之佐的春畹延续了梦卿的未竟之业,但是在继承香火上却有相似的意义,翠云代翠翘为金重生子,春畹代梦卿为耿朖养儿,都起到了重要的辅助和补充的作用。
3 不同的人生经历和性格
燕梦卿和王翠翘开始都是因为行孝而舍身救父,但是梦卿得到耿怀、全义等人的帮助,暂停供役,几年后又得到赦免,实不曾入宫为婢。梦卿自己也宽慰父母说:“女儿以死代父,父既得生,女儿又不至于死。没入掖庭,比没入勾阑者何如?”[7]32所以,相比较而言,梦卿还算幸运,翠翘则更为不幸,她因此而没入勾阑。
梦卿在耿家虽说受到掩蔽和冷落,任香儿还屡进谗言,使她被耿朖疏远,并被夺去协理家务之权,但她有尊长的喜欢、姐妹的友情、下人的爱敬,后来又为耿朖生子,假以时日,待误会冰释,耿朖亦不应再轻慢于她。奈何梦卿身子本弱,又有水泻病根,过度忍让,又兼思虑过度,难以宽解,故而罹患重病。梦卿在病中又为耿朖割指剪发,之后又因为怀孕生产的辛劳,病势有增无减。当然,耿朖的无视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让梦卿绝望而死。如果说梦卿受到的是来自耿朖的冷暴力,那么翠翘所遭受的刻骨铭心的折磨和磨难、不可胜数的暴力和虐待则更让人触目惊心。秀妈为了让翠翘接客,把翠翘脱光衣服用皮鞭毒打,直打到鲜血直喷、口吐白沫。嫁给束生为妾后,又被束生妻子宦氏设计折辱,几十板子打得死去活来,再发落为奴婢,更苦的是后来与丈夫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认,这是一种更大的折磨。翠翘经历了无休止的肉体折磨和精神痛苦,每次都是才离虎口又入狼窝。好不容易遇到好汉徐海,但好景不长,徐海又被督府假招安害死,翠翘用头触地寻死,为兵士所救。翠翘被俘之后,督府把翠翘赐给永顺酋长,翠翘愤而投江,幸为等候在钱塘江的觉缘所救。翠翘几次自杀都没有死,虽然可以说是命大,但这样的人生经历确实非常曲折坎坷。
燕梦卿虽然是完美无缺的孝女、节妇、贤妻的形象,但她性格不活泼、缺少流丽,更像是一个理念的化身。相比之下,王翠翘可谓是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在性格上,翠翘更具有主动性,有强烈的反抗精神和复仇意识,甚至不惜用生命去抗争。翠翘勇于接受金重的爱情,也敢于反抗老鸨秀妈,知道受骗后翠翘拒不接客,第一次是用剃刀割喉,第二次是气得金疮迸裂,鲜血直涌。宦氏把翠翘抢到娘家后,将她毒打一番;翠翘被打得半生不死,立下复仇之志:“生不能复冤,死当为厉鬼以报之。”[8]131这样的话在小说中多次出现,后来翠翘果然借助徐海之力,将仇人一一处置。更为可贵的是,在《金云翘传》中,还细致地写出了翠翘的性格在这些悲惨的遭遇之后发生了变化,第一次被马龟骗入娼家,一开始犹以死相抗,第二次又被薄幸所骗,复落娼家,则主动拜见客妈,两人甚是相得。这说明翠翘已经适应了环境,选择与之妥协来保全自己。后来依托徐海报仇酬恩,这种恩怨分明的做法显然与梦卿一味忍让不同。梦卿为了家庭和睦做了太多的牺牲,并且是心甘情愿的。梦卿不但死前没有怨恚、哭泣,即使死后托梦给耿朖母亲康夫人,也毫无指责香儿、彩云之意。当然梦卿也并非毫无变化,如她一开始对耿朖多加谏劝,耿朖又爱听又怕听,梦卿之后也渐渐知觉,也就不再劝了。但只有等到死后,才借由托梦,劝诫耿朖,直言其性不自定,好听人言,劝他早思去路。在死后才能如此直言夫君缺点,这表现了梦卿隐忍和自我压抑的性格。
4 文人的寄托
文人在诗词中多有寄托,以抒其怀抱。早在战国时期,屈原就开创了“香草美人”的抒情传统。唐代诗人朱庆《闺意献张水部》即以新娘喻己,以新郎喻张籍,以公婆喻主考官。流风所及,小说人物在文人的笔下,也可能含有寄托,或者是被认为有寄托。女性形象特别是才女、贞妇形象更容易含有寄托。如张竹坡就认为《金瓶梅》的孟玉楼是作者“自喻”。《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就被认为是演绎和展现了一位明清之际“弱女子”身上的“士大夫”风骨[28]。《林兰香》《金云翘传》也是如此。有学者认为,燕梦卿是“一个被赋予了男性性别角色——‘忠臣’人格理想的女性形象”[29],有学者进一步指出,“燕梦卿形象是理想化了的、被压抑的男性自我的投影,燕梦卿被‘弃’的经历,更是中国士人‘弃妇’情结的体现”[30]。
在《林兰香》中也可以找到直接的例证,如在第六回回末诗中,作者随缘下士直接用忠臣贾谊来形容燕梦卿:“翠袖班中引出了不逢时贾谊。”用“兰”指代燕梦卿,以及“艾萧”“九畹”等出自《离骚》的典故,都暗示了燕梦卿与屈原高洁人格的联系。可以说,“燕梦卿形象浓缩了幽兰、金谷、缇萦、萧后等文化符号或历史原型的意涵质素……这一形象释放出极深的生命价值和力量,既有对封建家族女性真实命运的关怀思考,也融合了纵深层次传统文化的累积归结,以及横向语境下男性文人的自我反观”[31]。
在《金云翘传》中,如前文所述,将女人的贞节与士人的节操联系在一起。如第四回,翠翘决定卖身救父后,对妹妹翠云说:“你做良臣,孝事父母;我做忠臣,杀身成仁罢了。”[8]30之后又说:“所有胡琴闺怨一阕,乃我生平得意之作,予以情近离骚,不免飘泊之苦。”[8]31第十八回,督府招降徐海时,派二女向王翠翘致其意:“夫人原是孝女,今若与国家出力,劝得大王归降,苏君国之宵旰,救生民之涂炭,功莫大焉,德莫厚焉。昔为孝女,今为忠臣,当题请天子,旌奖夫人,荣归故里,父〔女〕团圆。生则列鼎,死则血食。”[8]181第二十回又写金重听闻翠翘在钱塘江上投水身死,便临江设位吊奠,并歌宋玉《招魂》辞以挽之。之后便大段抄录《招魂》辞的原文。《招魂》乃宋玉为吊屈原所作,这里引用,与推动情节无关,与其说要表达金重对翠翘的感情,不如说作者将翠翘比作屈原,将妓女的贞节比作大臣的忠贞。
明末清初是才女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最主要是名妓与闺秀这两类才女,在清初,名妓文化与闺秀文化出现了融合[32]。受到才女文化的影响,《林兰香》和《金云翘传》等小说把更多的笔墨投向了才女的身上。这些才女的出现,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信条形成了猛烈的冲击;不过,显露才能对于女性而言仍是一种危险,很可能会遭到诽谤乃至唾弃[11]。当时广为流行的“才女福薄”的说法,就是社会对才女不幸命运的一种表述,这实际上是家庭空间秩序对才女群体的污名,是一种有效的偏见和规训手段[1]160;同时,这种现象又引起了文人的注意,“薄命才女”和“名妓”的书写,在文人社会中流行,其中有着文人深深的投射和寄寓,包含了文人对于自我的伤感和怜惜[2]。
5 感伤和梦幻色彩
《林兰香》和《金云翘传》都带有感伤和梦幻色彩,这在燕梦卿和王翠翘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林兰香》的感伤色彩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这和小说中丰富的死亡叙事内容是分不开的[33]。小说开篇就写道:“天地逆旅,光阴过客,后之视今,今之视昔,不过一梨园、一弹词、一梦幻而已。”[7]4全书结尾时又说:“两间内乘坚策肥者若而人……终劳终逸者若而人,总皆梨园中人、弹词中人、梦幻中人也。岂独林哉、兰哉、香哉!”[7]1276-1277当然,燕梦卿的悲剧使全书感伤的情绪更加浓烈。小说中在梦卿死后,通过众人的祭奠和缅怀,写出了大家的伤感和思念。从第六十一回开始,全书渐次收尾,梦卿遗物及5 位夫人诗集因小楼失火而烧毁,讲述耿家故事的老婢女去世,演唱耿家故事的南曲《赛缇萦》和弹词《小金谷》也失传了,燕梦卿之子耿顺隐居西山,99岁去世。可以说故事结束时,耿家旧事已如云烟消散。
《金云翘传》相对来说悲剧意味更为浓厚,当然,笼罩全书的仍然是一层无可摆脱的感伤色彩。全书开篇就先由一曲《月儿高》引出9位薄命佳人,之后对小青的遭际叹惋一番,再转入翠翘的故事,紧接着又写了翠翘祭扫名妓刘淡仙之墓,情之所至,泪下肠断。再如最后一回,金重等人以为翠翘已投水身死,乃歌宋玉之《招魂》,悲伤惨切。之后虽然有似乎“大团圆”之结局,终因翠翘心结难解,虽仍嫁金重,却拒绝交欢,更写下10首诗回忆其经历与心路历程,读之仿佛见到翠翘前半生之悲惨经历,令人心酸。
“伤春”“悲秋”是中国文学中常见的主题,文人心思细腻,哀乐过于人,感伤的情绪也更多更持久。在长篇小说中,一开始的几部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都属于世代累积型小说,并未有感伤色彩。到了文人创作长篇小说的开端《金瓶梅》,结尾就流露了感伤色彩。之后,经历了明清鼎革的文人,心理上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创作小说的文人也不例外。江山易主、生民离乱,当此际,士人无法安顿身心,茫然不知所措。这种心理情绪也被带到小说之中,形成了强烈的感伤色彩。后来《红楼梦》中的《好了歌》《飞鸟各投林》,高唱“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正是一脉相承。
《林兰香》中有很明显的梦幻色彩,特别是燕梦卿,与梦似乎有不解之缘。评点者寄旅散人指出,“梦卿之将嫁也,示之以梦。其将死也,又结之以梦。所谓以梦始终者也。中间第三十一回之梦,梦替死也。而梦卿之节义见此回。第二次之梦梦救生也,而梦卿之才智现。至于现形后之梦,梦勗夫也,而梦卿生前之品地现。第六十四回之梦,梦训子也,而梦卿死后之灵明现。第三十九回之梦,梦慰亲也,而梦卿生前死后之心思俱现。嗟乎,此其所以名梦卿也欤!”[7]289有学者经过研究后提出,“从全书来看,梦与梦卿是分不开的,而这部书的最大特色也就是作者通过许多梦境的描写把‘梦’意识融进了故事之中”[34],这种梦幻感实际上也强化了悲凉的意味。
《金云翘传》中也经常出现梦,《金云翘传》中第二回王翠翘梦见刘淡仙,知道自己是断肠部中人;第四回梦见金重,预示了自己的不幸命运;直到第十九回再梦刘淡仙,才算是苦尽甘来。有学者指出,《红楼梦》中的太虚幻境在清初的文学创作中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类似的仙境描写,在《红楼梦》之前的作品中,比较典型的就有《金云翘传》中名为“断肠会”的仙境、《林兰香》中神奇的“蓝田旧府”等[35]。当然,《红楼梦》更为典型,该书以梦为名,以太虚幻境之梦为全书总纲,而太虚幻境实为大观园之镜像,以太虚幻境女子乐园的美好,反衬现实中大观园繁华消歇,群芳飘零的悲凉,感伤的气氛显露无遗。这些女子的不幸也是时代的不幸[36]。
6 结束语
燕梦卿和王翠翘作为《林兰香》和《金云翘传》的主要人物,其情感丰富、性格鲜明,艺术塑造上都比较成功。她们的形象是立体的、全面的,既描写了婚前作为淑女和孝女的形象,又描写了婚后作为才女和节妇所遭遇的悲剧命运,既反映了社会的黑暗和不公,也有她们自己的性格因素和偶然性。对于她们不幸命运的书写,寄托了文人对于忠贞报国的赞颂和焦虑。两部小说中显而易见的感伤和梦幻色彩,既是时代的投影,也是作家心灵的抒写。
由于燕梦卿和王翠翘的人生经历和性格颇有差异,使得两人各具特点。梦卿更为突出的是她的德行,是一位贤妇,一位大家庭的优秀的管理者,过于遵守封建礼教使得她固执方正,一味忍、顺,过于脆弱。翠翘虽然命途多舛,流落风尘,但在与命运的抗争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历练,增加了胆识和抗争精神,身上也染上了更多的市民色彩。梦卿更注重一个“理”字,不但平日所作所为处处合于理,大节之处更是理字先行,她受人敬重正在于此,而遭到丈夫冷落也在于此;翠翘可贵之处是一个“情”字,正是因为情多而苦,又是因为专情而终得续成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