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中取栗45 不许的点火
2023-05-13童孟侯
上一期“火中取栗”专栏我写了一篇《不许失败的点火》,这一篇删掉两个字“失败”,聊一聊那些不被允许的点火事件。
江苏高邮某小区的大周吃饱饭后去朋友家串门,到楼下,上楼梯,按门铃,朋友不在。现在哪有人不在手机上先约好的?哪有人自说自话当不速之客的?大周悻悻下楼,走下楼梯过道,看见有一条半干不湿的被单晾在竹竿上,心里突然想:这个被单如果被火点着之后,会不会烧起来呢?于是开始实验,嘴里还咕哝一句:“点火。”他掏出打火机点燃被单,被单湿漉漉的,没有出现火光和烟雾。大周下楼,走人,扫兴!
大周走后不久,被单就在楼道里燃烧起来,不单是被单,还烧着了一个文件柜和一块地毯,居民闻到焦臭味,立刻报警。总算把火扑灭了。大周闻讯后自己到派出所投案:这个火是我点的。他知道逃不掉,楼底楼道都有监控录像。
2019 年4 月的一天,夜很深了,家住上海徐汇区某小区的王爷叔在朋友家打完麻将回来,刚刚走近楼房就大光其火:楼下都是垃圾,不知道是谁,就喜欢把垃圾扔在底楼,再走几步就是垃圾桶了嘛,扔那里嘛。眼下居民行走困难,高一脚低一脚。王爷叔很想帮忙清理一下,可是清不动;不清理吧,垃圾会越堆越多。
王爷叔捉摸:城市清理出来的垃圾不是最后都到垃圾焚烧场去了吗?我现在就焚烧。于是摸出打火机,点火!“嚓”的一声,垃圾烧着了。只有10 秒工夫,火就熊熊燃烧,烧着了楼下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队赶过来把火扑灭之后问王爷叔:“你这是泄私愤,你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你涉嫌了放火罪知道不知道?”王爷叔一脸茫然。
一对在菜场摆摊的山东夫妇,天没亮就出去,把一双儿女反锁在室内。儿女醒了,吃过早点,就在地上玩弄打火机,嚓嚓嚓,点着了餐巾纸和抹布。小孩子发现着火的心理状态是这样的:我能扑灭它!于是,自己扑。最后,两人都倒在烈火之中,因为门是反锁的,大人们无法及时进屋……
我的结论可能偏颇:随便什么火,能少点则少点;不许点的地方,就坚决不点。火的威猛在古代就显现了,原始人类就是用火来吓唬野兽的,他们没有猎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