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清照片制作“过脸”视频
2023-05-12刘亚肖晓涵叶梦星彭葵葵
刘亚 肖晓涵 叶梦星 彭葵葵
高文、朱宏、刘斐三人通过广告加入周至组建的群组后,按照下家提供的个人信息,从周至手中购得与个人信息相匹配的高清身份证照片,利用照片中的头像,制作AI视频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
眨眨眼、点点头,经过手机摄像头的拍摄,便能通过一些App的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俗称“过脸”),完成一些App的身份认证。然而,每次进行验证的不一定是真人,还可能是AI技术制作的脸部视频(“换脸”),瞒天过海混过人脸识别系统。
令人担忧的是,不少人将这种非法“换脸”“过脸”行当当成了工作,甚至将其做成了黑灰产业链。
身份证照片被制作成AI视频贩卖
周至出生于1994年,从2020年8月起,他便通过QQ等即时通信软件向社会发布可代查高清身份证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俗称“查头”)的广告,并组建群组专门用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高文、朱宏、刘斐三人通过广告加入该群组后,按照下家提供的个人信息,从周至手中购得与个人信息相匹配的高清身份证照片,利用照片中的头像,制作AI视频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
这4人均无正当职业,本身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这没有什么风险又能赚钱,有的明知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为了赚钱还网贷等目的铤而走险。不过,他们并不直接制作AI视频,而是扮演中介角色。比如,周至专门倒卖含有身份证号码、照片的公民个人信息,高文等人则从下家承接破解人脸识别验证App的单,后向周至等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再将信息交由技术人员破解人脸识别验证,从中赚取差价获利。视频的用途主要是通过虚拟人脸用于解封社交平台账号、验证工商类等政务App的实名认证。
这些利用高清身份证照片制作的AI视频,可以完成点头、眨眼等动作,能够通过一些App的人脸识别验证。截至2021年3月,周至等4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00余条,造成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甚至被冒用,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扰乱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线索后,很快将4名嫌疑人抓获。
刑事判决后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人脸信息是具有不可更改性和唯一性的生物识别信息。人脸识别技术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容易被犯罪分子窃取利用或者制作合成,破解人脸识别验证程序,侵害隐私、名誉和财产。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在对周至等人一案进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同时,第一时间着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2021年11月16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周至等4人均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周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高文、朱宏、刘斐均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朱宏、刘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周至等人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触犯了刑法,也违反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构成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虽然周至等人已经被判处刑事处罚,但是他们的行为给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并没有修复,已泄露的个人信息仍可能继续在黑灰产市场上流通,依然有不特定公众存在着被冒用身份进行认证或交易的风险,社会公共利益并未得到修复。”承办检察官介绍,基于周至等人均以互联网为媒介实施侵权行为,属于广州互联网法院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经广州市检察院批复同意,越秀区检察院就该案直接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2月25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除了要求周至、高文、朱宏、刘斐停止侵害、支付公益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之外,越秀区检察院还提出以行为补偿的方式弥补和修复其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诉讼请求。“周至等人需要通过参加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警示教育、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方式进行行为补偿,以弥补和修复其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消除不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承办检察官说。
庭审中,4名被告当庭再次真诚赔礼道歉,并表示后续将积极履行判决,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最大程度降低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2022年7月11日,这起广东省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涉人脸识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周至等4人立即停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并以行为补偿弥补损害。
形成“过脸”产业链
周至等4人的行为是“过脸”产业链的一个缩影。近两年,很多App都要求账号必须实名认证,将人脸认证放到实名认证流程中,现实中,这就给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实名或者需要大量实名账号完成黑灰色业务的人群造成了障碍,于是实名认证“业务”自然就产生了大量的需求,“过脸”产业便应运而生。
要完成人脸认证,首先得完成实名认证,而实名认证需要真实的身份证信息。这就需要有人专门从各种渠道获取到公民身份证信息(如高清照、手持照和正反照),再进行出售。有了照片,再利用生成AI动态视频的软件对图片进行训练,如眨眼、摇头等动作,训练完成后,打开App认证功能,将摄像头对准经处理的动态图片,即可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目前不少App产品在推广期间,每推荐一个新用户注册,并实名认证成功,即可获得一定金额的推荐奖励金。于是,也有投机分子将过脸技术应用在此,获取不义之财。“过脸”产业无论是对互联网厂商还是法律监管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更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的同时,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停止侵害、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赔礼道歉、以行为补偿方式修复损害等诉讼请求,就是为了切断原有侵权路径、避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继续成为侵权链条的传播者或者受害者;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侵权人的违法成本,使其痛到不敢再犯;就是为了督促侵权人从道德上对自身行为进行补救,取得社会公众的谅解,有效安抚公众的恐慌情绪、修复被破坏的社会信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目的是通过引导、矫正侵权人的行为,以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一种和谐的犯罪预防和秩序修复长效机制,修复受到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检察机关对于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能有效促进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更能推动互联网法院公益訴讼审判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有效衔接。(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