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对待家庭用药
2023-05-12张田勘
张田勘
2023年开春,全国甲型流感流行,治疗流感的特效药奥司他韦出现断货。面对此情此景,人们不禁想起2022年12月末,为防治新冠病毒感染而抢购和高价买药、囤货的场景,布洛芬、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帕克斯洛韦(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血氧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一时间都成了抢购的对象。在一波又一波的囤药潮之后,如何理性购买和使用药物成为值得思考、探讨的问题。
生病了,当然需要用药,而且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这个原则毋庸置疑。可是,理性对待药物并非仅守住这个原则就够了。如果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素养,对待药物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如果可以不用药,尽量不用药”。比如,患者症状轻微且所患病症为自限性疾病,如流感、新冠等。因为患了流感或普通感冒,用药或者不用药均需要一周左右才能痊愈,这时,老人、儿童和免疫力较弱的人应当用药,其他患者则无需用药。
人体自身的修复机制和免疫力可以抗御很多疾病,而且不轻易用药也是为了避免药物的伤害。
1860年5月,美国著名作家、医生奥利佛·温德尔·霍尔姆斯向美国马萨诸塞州医疗协会致函:“我坚定地认为,如果全世界的药品都能被沉入海底,那将是全人类的幸事,同时也是鱼类的不幸。”
在现代医学尚未建立的古代,孔子关于药物的态度有一种人类天生的警觉和理性。《论语·乡党》中记载,“康子馈药,(丘)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生病了,按照当时的习惯做法,鲁大夫季康子登门看望孔子,并送给他药品。孔子也遵照礼节谦恭地收下,但他对季康子说:“我不懂药,不敢服用。”孔子为什么不敢吃药?“丘未达,不敢尝”深藏的意思:“我怎么可以吃这种来历不明的药?”这种态度与《曲礼》所说一脉相承:“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如果病情较重且患者无法自愈,必须要用药,那么就应秉持对待药物的第二个重要原则:尽量服用老(旧)药,即经过长期检验的药物,不要轻易服用新药。在现代社会的醫学系统中,任何新药上市都需要经过动物试验和3期临床对照试验。此外,新药上市后,申请人(研发和制造者)还会对其进行应用研究,考察在广泛使用的条件下,药物的疗效、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是否需要改进给药剂量等。
即便如此,一些新药也会产生意料之外的毒副作用,如医药史上著名的“沙利度胺(反应停)事件”。20世纪50年代,用于治疗孕妇呕吐的沙利度胺上市,结果这种新药造成了1万多例胎儿畸形以及不计其数的流产、死胎。虽然研发人员以怀孕大鼠为对象进行过试验,但没有以怀孕的灵长类动物为对象进行试验,未能检验出该药可能引发流产、死胎、胎儿畸形。此外,该药上市后使用时间短,没有经过充分的应用研究,未能检验出它的真正副作用。
经过3期临床试验的新药,还要在真实世界中经受最终的“试验”。这不是现代医学体系精心设计的随机双盲对照试验,而是在真实世界中由大量的患者在生活中服用药物而产生的“试验结果”。显然,沙利度胺没有通过真实世界的试验,最终成为历史。
2023年1月29日,重庆市有位网友发现,楼下垃圾桶中有上百盒曾经一粒难求的布洛芬,一同被丢弃的药品还有维生素A、维生素D。不过,这些都是过期药品。
和病急乱投医一样,病急乱囤药也是一种普遍现象。如果囤积的药物已经过期,该如何处理呢?比较好的做法是,不要随便扔掉刚刚过期的药物。因为,即便是过期药物,在一些条件下,也是可以使用的。
美国一些药物网站针对“如何使用药物”“如何处理过期药物”“能否使用过期药物”等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首先,最好使用没有过期的药物,这是最安全、有效的。治疗慢性病和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最好不要使用过期药物。特别是治疗慢性病的药物,可计算好服药周期,避免大量囤积导致药物过期。但是,如果遇到急性、症状较轻的病痛,如头痛、发烧,若家中只有过期药物又必须马上用药,也可以临时少量服用过期药物。虽然药效可能不如保质期内的药物,但还是可以作为应急药物使用。已经开封的药物可能受到光照、湿度等因素的影响,药效下降得更快。如果保存条件不合适,有些药品即使在“保质期”内也并不能“保质”。胶囊和片剂之类的药物,一般没有明显的变色、变质,便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使用过期时间太长的药物。
对于“药物过期”,目前并没有确切的科学定义。哈佛大学医学院的网站上有篇文章解释,药物的保质期是指“经过测试,有效性和安全性都能保障的时间”。超过这一时间,并不是指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一定存在问题,而是目前“没有测试过”,这也为紧急情况下使用过期药物提供了一个理由。
在2022年12月中下旬的第一个新冠感染暴发期,布洛芬“一片难求”,很多患者不得不服用家里贮存的已经过期的布洛芬或其他退烧药,据说大部分退烧效果还不错。当然,其中有一部分人可能获得的是安慰剂效果,毕竟,用药和不用药对人有较明显的心理影响。
总之,在日常生活中,布洛芬、维生素C等常用药物可以常备,但不该大量囤积,同时,即便药物过期,也可以保留一段时间,以备不时之需。由于目前中国还没有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因此如果你的家中有过期药物,可以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即“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丢弃、回收。未来,也许会有正规回收点对家庭过期药物进行统一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这将大大减少药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