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踔厉奋发推动湖北民族宗教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交流发言摘登
2023-05-11闵中轩
文/闵中轩
编者按:2023 年2 月7日,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在武汉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民宗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以“融”的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导”的方式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以“稳”的基调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以“实”的作风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湖北民族宗教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会上,武汉市民宗委等6 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现摘登,供大家学习借鉴。
武汉市民宗委:突出“融”的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武汉市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构筑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平台,促进各民族在江城武汉交汇融合,促进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局面走向深入。
一是着力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优化“融”的政策环境。制定完善政策。印发《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问题,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推动落实落地。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帮助各族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各民族更好融入城市生活。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对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推动各民族互嵌发展,夯实“融”的经济基础。纾难解困,开展“心级服务 助力企航”专项行动,帮助来汉各民族企业和经营户稳信心、稳生产、稳就业。有序吸纳就业。建立审核、联络、对接、管理、分工“五个明确”措施,加强与新疆和田、喀什等地协作,积极接纳吸收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鼓励各族群众优势互补、携手创业。支持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开展针对来汉各族群众的技能培训、劳务输入、创业帮扶、实习实践等各类服务活动。
三是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融”的社会氛围。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特色亮点。探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在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打造“红色文化+民族团结”“互联网+民族团结”“旅游文化+民族团结”等特色项目。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印发《民族工作知识手册(干部读本)》,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宣传矩阵,传播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展现民族团结进步新气象。培育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典型。找准切入点,加强宣传动员、指导发挥优势、推动探索创新,培育选树一批立得稳、叫得响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四是着力促进各民族交流互动,系牢“融”的情感纽带。举办联谊联欢活动。组织引导各族群众同台献艺、联袂演出,增进相互了解。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全市来汉少数民族国家通用语言社区培训点、西藏中学、武汉一中等,组织各族群众、各族学生一起包粽子、尝月饼、写春联,欢度中华民族传统佳节。引导各族群众互帮互助。鼓励在汉务工经商的各民族同胞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感恩回馈社会。
恩施州民宗委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路径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升级版
恩施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一是健全体系,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成立示范州创建领导小组,将民族团结进步授荣工作纳入全州达标评比范围,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州委巡察和政绩考核。印发《新测评指标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各单位;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州“十四五”规划,编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规划,出台《加强示范州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通知》等文件。
二是扭住关键,进一步推动各方面要素向主线聚焦。组织大学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实现了“四个纳入”“四个全覆盖”。实施大宣传,构建大宣教格局,线上线下实现“六有”:公共区域有标语、党报党刊有专栏、广播电台有声音、“三微一端”有画面、机关单位有宣讲、群众宣传有活动。加强示范引领,建立示范单位数据库,巩固提升“七进”示范单位创建质效。开展互观互检。组织统战民宗系统、创建单位现场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督办指导。抓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加强政务督查。把示范州创建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内容,年终对州直单位和县市开展绩效考核。
三是守正创新,进一步提升示范州创建品牌质效。落实新举措。民族发展资金全部用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资金使用向特色支柱产业倾斜。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出3 条“三交”旅游新线路,其中2条线路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探索新抓手。把项目作为示范州创建新抓手,承接国家“三交”试点项目1 个,向省申报“三项计划”项目95 个、体验馆园项目10 个,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用好新媒体。推进“互联网+创建”,利用“三微一端”广泛开展宣教月、主题征文、视频征集展播和网络知识竞答等活动。完善共建机制。出台《民委委员制》《民族工作协调机制》等文件。共同创建品牌。实施“规划引导、学习宣教、文化浸润、基地建设、示范创建、典型培树”六大工程,打造“硒都石榴红”创建品牌。融合开展“共同缔造”。把示范州创建纳入“共同缔造”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设置考核指标,发动各族群众共同发展产业、共同改善环境、弘扬优秀文化。
宜昌市民宗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三项计划”落细落实
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明确实施“三项计划”后,宜昌市民宗委主动作为、提前谋划,推出了一批有形有感有效的“三项计划”项目。
一是紧跟主线脉络,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学习贯彻。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委务会、全市民宗局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民委、省民宗委关于实施“三项计划”项目的目标、任务,在全市民宗系统形成了科学谋划一批、试点启动一批重点项目的浓厚氛围。积极汇报争取。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三项计划”安排,将“三项计划”任务纳入《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宜昌市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秭归县、兴山县围绕弘扬屈原文化、昭君文化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旅游目的地”等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先后组织专班深入市内中小学校、旅游景区、市场主体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增强基层谋划实施“三项计划”的主动性、针对性。
二是紧扣主线方向,抓好谋划立项。把握主线方向,把促进各民族深度交融作为立项的根本方向,谋划鑫鼎生物科技公司“支持内地边疆共同发展”等试点项目,指导企业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坚持团结为要,把团结凝聚各族群众和广大青少年作为立项的必要条件,谋划枝江市东方年华综合体“夏(冬)令营”等试点项目,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室、建设“红石榴”文化广场、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强化路径指引。坚持把可操作、能落实作为立项的基本前提,谋划伍家岗区江山社区打造互嵌式发展社区等试点项目,指导江山社区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五个维度入手打造互嵌式发展示范社区。
三是紧抓主线要求,推进实践探索。落实专项资金。市、县两级配套落实“三项计划”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使“三项计划”在各地顺利开展。培育专业力量。积极培育促进交融互嵌的践行者,“中国好人”王华君、“三峡·红石榴”志愿者章平锋、“石榴花工作室”阿娜热古丽、东方年华综合体研学教师韦丽娜等在“三项计划”项目实施中积极作为。打造试点示范。将实施“三项计划”项目与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相结合,指导一批单位在创建工作、试点工作上实现“双丰收”。
咸宁市民宗委下足三个功夫推进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全面落实
咸宁市从争取领导重视、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入手,不断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有效压实两级责任。
一是在争取领导重视上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做到“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首个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委(党组)学习研讨重要内容。带头履职。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落实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其中,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宗教界代表人士,每年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引领。带头督办。咸宁市委每年把宗教工作纳入市委专项督查内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宗教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汇报。
二是在夯实工作基础上下功夫。有效强化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人财物保障。落实人员保障。市县两级都以成立统战事务服务中心的形式,增加了宗教工作力量。采取全面推进湖北省民族宗教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在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树立“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联系服务牌等措施,将宗教工作“四员”明确到位、责任细化到位、作用发挥到位,有效保障了基层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实资金保障。市县两级将宗教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确保宗教工作正常运转的需求。落实技防保障。各县市区积极支持宗教领域“雪亮工程”建设,把“雪亮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努力推动实现宗教活动场所“雪亮工程”建设全覆盖。
三是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切实管用的奖励、惩治、评比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非法宗教活动问题线索揭发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了《咸宁市宗教工作重点乡镇管理办法》,列出9 类问责情形,把宗教工作不力的乡镇列入重点管理对象;坚持把宗教工作纳入巡视巡察重点事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乡村振兴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制定《咸宁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 年)》,要求县乡村三级严格督导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逐步达到湖北省“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打造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的考核指标要求,对管理不规范,长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场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有序退出。把获得“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和“打造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授牌情况作为对县市区年终综合考核、平安创建、乡村振兴考核的加分项,形成县乡村三级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和狠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倒逼机制。
荆州市民宗委四个纳入全覆盖,主动作为谱新篇
荆州市民宗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谱写荆州民族宗教工作的崭新篇章。
一是推动“四个纳入”,广泛凝聚共识。围绕中央和省“四个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狠抓“四个纳入”,确保实现“四个全覆盖”。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研究部署落实意见,将“四个会议”精神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县市区均将会议精神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市县两级民宗部门成立宣讲团分层在各级党校、民族乡村、涉疆企业、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开展大宣讲。市委党校将“四个会议”精神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民宗委委员单位将“四个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纳入成员单位履职内容,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在荆高校开展“四个会议”精神学习宣讲。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四个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分别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意见措施。市人大、市政协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专项视察、双月座谈会整体推进。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标对表,主动履职。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投入。各级统战、民宗部门主动作为,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市民宗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加快推进“数字宗教”建设,中心城区宗教活动场所完成“雪亮工程”接入,并在市民宗委设置终端,各县市区有序推进。
三是争取领导支持,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全市各级民宗部门借“四个会议”精神宣传贯彻的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结合换届完善建强“三级网络”“两级责任”体系,选配统战委员、宗教联络员充实到基层宗教工作队伍。市委加大对市民宗委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市政府充分保障民宗工作经费,四个县市成立民族宗教事务中心,落实了人员编制经费。市委将民族宗教工作单独纳入对县市区重要工作考核“8+1”评价体系,有力推动了新时代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向纵深发展。
襄城区民宗局牵住财务审计牛鼻子,推进场所管理上台阶
襄城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从严治教,紧紧扣住财务管理这个重点难点,通过审计促进规范,使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精心组织抓谋划,列出“体检清单”。抓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以新出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为契机,先后举办专题培训,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责任人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中轮训。划重点,精准确定内容。坚持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收入、费用支出、工程建设管理为重点,坚持全面审计和重点审计相结合,制定下发《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实施方案》,以人员配置、制度落实、收支管理、会计凭证等10 项内容为重点,统一安排审计项目、统一设置审计流程、统一制定审计标准,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重质效,科学设置程序。坚持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原则,设置宣传发动、自查互查、审计监督、整改规范、建章立制等五个步骤,先由各活动场所自查,再组织场所互查,然后审计专班进入督查。做到审计前政策准备到位、思想准备到位、目标准备到位、程序准备到位。
二是稳慎推进抓实施,全面“望闻问切”。成立专班,做好保障。成立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牵头,民宗、宗教团体服务中心、第三方审计公司组成的审计专班,选派专业审计人员实施,确保审计工作质效。聘请审计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从财政部门审计评估公司库随机抽选确定审计公司,向其进行政策讲解,与其签订相关协议。督促自查,提高效率。审计前,各活动场所先行自查自纠,对财务票据和报表整理装订迎接审计。先易后难,分类施策。根据场所体量大小、财务资料多少、问题矛盾轻重等情况,分类实施。
三是逐项对标抓整改,用好“对症良药”。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活动场所负责人逐一进行约谈,督促查找原因,逐项整改。全面充实财务人员力量,依规调整不具备财会资质的人员。全面加强对公账户管理,由民宗局对接银行系统,所有场所全部设立银行对公结算账户。
四是建章立制抓落实,彻底“根除病灶”。规范健全制度。针对审计情况,制定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14 项管理制度。规范捐款管理。各活动场所建立财务管理小组,由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宗教教职人员、财务人员等组成。规范捐款箱的开启和捐款清点。规范支出管理。一般性支出需取得原始凭证和正式发票,由经办人、财务人员、活动场所负责人签字后报销。审计后,各活动场所还将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在财务公示栏上公示,接受信教群众和社会监督。规范项目建设。要求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维修等大额支出,需提前预算,根据不同的项目的投资规模,实行建设方案、施工方案、安全方案等向区民宗局申请审核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工程款结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