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对广西贫困地区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的促进作用
2023-05-11雷利志谢小花邓泽彬何仲彪
雷利志 姚 慧 谢小花 曾 萼 玉 群 邓泽彬 何仲彪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辖区信息科,广西南宁市 530003)
5岁以下儿童处于体格和智力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内发生营养不良可能会导致儿童不可逆转的生长和认知发育迟缓,降低其学习能力和成年后的劳动生产能力。2010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分别为8.0%和20.3%[1],儿童营养不良问题仍然突出。因此,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改善我国贫困农村地区儿童营养不良状况,2012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合作,在我国100个贫困地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该项目依托妇幼健康系统的县乡村三级网络,在项目地区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并为6~24月龄婴幼儿每天免费提供1个富含优质蛋白、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营养包[2],以预防婴幼儿营养不良和贫血,提高贫困地区儿童的健康水平。该营养包以非转基因的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和/或乳蛋白制品为基质,添加9种微量营养素的粉状补充品,营养密度高,其由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研发配方,并由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招标采购。
2014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的项目地区扩展至全国341个贫困县(市、区)[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14年起在马山县、融水县等9个贫困县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 2018年起项目县(市、区)由9个扩展至54个。为了探讨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对广西贫困地区5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的影响,本文将2018年新增的45个项目县(市、区)及57个非项目县(市、区)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两者2017—2021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指标的变化及差异,为进一步探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的方案提供数据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1)项目实施情况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广西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28表——广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月统计表。(2)5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指标来自国家法定报表(卫健统69表)《广西7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广西各地儿童体检机构为5岁以下儿童进行体检,将儿童身高(长)值、体重值、血红蛋白水平录入广西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儿童体检模块,由系统根据2006年WHO儿童生长标准[4]自动对儿童体格发育情况进行评价,再由系统根据儿童户籍按县汇总为卫健统69表。
1.2 质量控制 各级各机构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桂妇儿系统>数据质量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7〕3号)》文件要求,履行数据质量监管职责。一是体检机构每日核查,防止漏报、错报、重复报;二是软件核查,桂妇儿系统自动对录入数据进行逻辑检验并提醒;三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报表进行逻辑检查;四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定期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控制。
1.3 判定标准
1.3.1 体格发育:根据2006年WHO儿童生长标准[4],年龄别体重<同年龄标准人群体重均数-2SD为低体重,年龄别身高(长)≤同年龄标准人群身高(长)均数-2SD为生长迟缓,身高(长)别体重<同年龄标准人群身高(长)别体重均数-2SD为消瘦。其中SD指标准差。
1.3.2 贫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441—2013)[5],贫血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水平<110 g/L,其中中度贫血诊断标准为60 g/L≤血红蛋白水平<90 g/L,重度贫血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水平<60 g/L。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百分比)表示,采用趋势χ2检验分析各指标随时间的变化趋势。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项目实施情况 2019—2021年广西项目县(市、区)儿童营养包发放率、有效服用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呈上升趋势(均P<0.05),见表1。
表1 2019~2021年项目县(市、区)营养包发放率、有效服用率和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的变化趋势
2.2 2017—2021年项目县(市、区)与非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指标的变化趋势 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贫血率、中度贫血率、重度贫血率分别由项目实施前(2017年)的4.2%、7.2%、19.1%、1.2%下降至2021年的3.1%、4.1%、6.9%、0.4%,非项目县(市、区)则分别由2017年的4.1%、6.0%、19.6%、1.3%下降至2021年的3.2%、3.8%、7.8%、0.4%,项目县(市、区)、非项目县(市、区)的5岁以下儿童消瘦率均由项目实施首年(2018年)的4.6%分别下降至2021年的4.0%、4.2%。项目县(市、区)与非项目县(市、区)的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贫血率、中重度贫血率总体均呈下降趋势(均P<0.05)。 见表2、表3。
表2 2017—2021年项目县(市、区)与非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的变化趋势
表3 2017—2021年项目县(市、区)与非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的变化趋势
2.3 项目县(市、区)与非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指标变化的差异 2017—2021年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贫血率、中重度贫血率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3%、-13.1%、-3.4%、-22.5%、-24.0%,分别是非项目县(市、区)相应指标年均增长率(-6.0%、-10.8%、-2.2%、-20.6%、-25.5%)的1.2倍、1.2倍、1.5倍、1.1倍、0.9倍。2021年,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消瘦率、贫血率均低于非项目县(市、区)(均P<0.05),见表4。
表4 2021年项目县(市、区)与非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和贫血率的比较
3 讨 论
婴幼儿期是体格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关键时期。WHO倡议婴儿出生后前6个月接受纯母乳喂养,6个月后母乳中的营养物质逐渐不能满足婴儿的生长需求,如不能及时而科学地给婴儿添加辅食,容易导致其出现生长发育迟缓、贫血。相关研究显示,我国儿童发生营养不良的关键时期为出生后4~30个月[6-8]。若这段时期营养不能满足机体需要,儿童身高增长的缺损是不可弥补的[9]。6~24月龄的婴幼儿是贫血患病率较高的人群[10-12], 2岁以下婴幼儿发生贫血会造成其认知和智力出现不可逆的永久损害。同时,贫血还会严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而儿童低体重、生长迟缓、贫血都是长期热能、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不足的累积结果。预防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并采取综合措施的时机非常关键,必须以2岁以下儿童为重点,并自6月龄开始注重辅食添加。
广西目前在54个贫困县(市、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本研究对项目县(市、区)和非项目县(市、区)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指标进行纵向变化趋势分析及横向比较,结果提示,项目实施后,项目县(市、区)与非项目县(市、区)的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贫血率、中重度贫血率总体均呈下降趋势,且2021年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消瘦率、贫血率均低于非项目县(市、区)。这表明“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对贫困地区儿童生长发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儿童的健康水平。“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为项目地区6~24月龄婴幼儿每天免费提供1个营养包,营养包富含各种营养素,包括蛋白质、维生素(A、D、B1、B2)、叶酸、铁、锌、钙等,长期有效服用营养包可提高婴幼儿体内铁的含量以预防缺铁性贫血的发生,并可提高其免疫力,促进其生长发育。国内多省研究结果也显示,给予6~24月龄婴幼儿服用营养包,可以有效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降低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消瘦率、贫血率[11-18]。此外,在发放营养包时,项目人员通过面对面宣教、发放宣传册,以及通过宣传海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向家长及社会群体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2021年广西项目县(市、区)的营养包发放率、有效服用率、儿童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均在90%左右。目标人群的高发放率及有效服用率,也是促使项目县(市、区)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极大改善的重要因素。
总之,“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对贫困地区儿童生长发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儿童的健康水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19]比较,广西儿童营养状况仍处于较差水平。为持续改善广西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建议继续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并逐步扩展至广西全区的农村地区。同时,可采取如下综合干预措施:提高0~5月龄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研究并加强2~5岁儿童的营养管理,尤其私立幼儿园中儿童的营养管理;加大科学喂养宣传力度,提倡合理的膳食结构,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