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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内河港口码头发展现状和对策分析

2023-05-10赵庆磊王结实叶晓明朱超群

中国水运 2023年4期
关键词:内河昆山航道

赵庆磊,王结实,叶晓明,朱超群

(1.昆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江苏 昆山 215300;2.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江苏 昆山 215300)

苏南区域内河航道资源丰富,苏南内河航道网是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江苏省“两纵五横”的航道规划中占据重要地位。长江干线下游段属于一级航道,可布局12.5M 深水港口和作业区,作为大宗商品及原材料的集散地和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的中转枢纽,但像昆山这样非沿江城市的内河码头囿于航道条件和区域位置,只能作为辅助生产型的码头,采取局部散点状或小区块状分布。论规模而言,内河码头与沿江港口不可同日而语,但就对城市发展而言,内河码头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内河码头的高质量发展对助推昆山水运复兴和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1 昆山内河码头发展现状

(1)码头数量及分布。昆山在历经3年(2017-2019年)的内河港口码头整治专项行动以后,内河码头数量从原来的249 座,降到现在的80 座,泊位共有184 个。主要分布于苏申内港线和苏浏线等三级航道沿线,少量散落于五级以下的支线航道。沿高等级航道的布局特点,便于通航千吨级大吨位船舶,提升水路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大量非法码头的取缔减少了码头数量,使得水上运输节点相对集中,码头经营主体之间竞争压力变小,有利于整体效益的发挥,水路运输市场秩序逐渐恢复健康,一定程度上利于水运高质量发展和行业部门监管。

(2)经营货种和吞吐量分析。80 座码头中,经营沙石、水泥等矿建材料的有56 家、钢材类产品10 家、危险货物5 家、煤5 家、粮食及其它4 家。2021年全市码头吞吐量约为3125 万吨,其中,吞吐量在100 万吨以上的码头8 家,50-100 万吨的码头14 家,10-50万吨的码头28 家,吞吐量在10 万吨以下的码头33 家。综合来看,全市码头规模普遍偏小,同质化严重、集约化程度不高,依然存在散、小、低等特点,但受益于昆山经济的蓬勃发展,吞吐量呈逐渐上升趋势。

(3)内河码头在城市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昆山内河码头吞吐货物主要以围绕城市建设所必需的矿建材料为主,这部分货物占到昆山码头吞吐总量的75%。昆山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使然,所需要的其他原材料或配套设施设备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码头离港的船舶主要是城市运行过程中产生回收的废旧钢材,通过水路运往沙钢、宝钢等周边大型钢厂。昆山码头产业的结构布局于昆山整体经济发展而言,重要性似乎不太明显。但是水路运输所承载的城市建设所必须的大宗原材料,特别是建筑原材料,则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这部分运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倘若近3000 万吨建筑原材料通过公路运输方式进入昆山,路上交通压力和材料成本可想而知。

2 码头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码头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偏低。前文中提到,昆山主体经济结构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机电产品、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相对高端的制造加工产业为支撑,辅以其它产业。建筑材料虽为必需,但整体上,同昆山经济高速增长,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的发展路径方向有所区别。而水路运输大运量、低运速的特点,对昆山经济所需的快速、灵活的主流物流需求明显相悖,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昆山内河码头在全市产业链条和物流配送体系中的弱势地位。码头产业在政府部门的视野中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较少把视线和精力用到扶持沿河码头产业的发展上。

(2)码头运营管理水平不高。散、小、低的特点现状,导致昆山多数码头管理经营粗放,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技术型港口管理人才稀缺,码头企业普遍缺乏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意识,信息化、智能化作业水平不高,经营者往往注重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规划,对安全、环保的有效资金投入不足。相当长一段时间,码头现场乱、杂、污的情况未得到有效改善。

(3)码头的类型属性存在布局局限。昆山内河码头限于航道等级和区位特点,不适宜建设联运枢纽型港口。当前80 座码头中,57 座码头都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而建设的自用码头,用途是服务企业自身生产;另有23 座码头属于原材料和废旧材料进出交易的经营性码头。自用的码头属性和小规模的分散经营,难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布局。

(4)监管部门职责权限界定不清。法律法规不完善,基层监管部门缺乏监管依据,部门职责权限界定存在模糊地带。一是码头范围的界定。根据《港口法》中对港口的定义,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区域”。这个定义对内河港口码头范围的划定而言,仍然不够充分。例如,内河沿线生产型企业从自用码头进货,将货物搬运至仓库或露天堆场存放,接着用于企业生产车间,存放货物的仓库或露天堆场属于码头范围还是生产范围,隶属哪个部门的监管,在行业监管部门中一直存在争议。二是许可对象和经营主体的错位。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也是内河码头监管的一个问题。码头的土地产权方在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后,将码头整体出租,实际经营主体变更为承租方,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实际就变为原许可企业和承租方,经营主体出现错位,导致监管出现错位和效能降低。承租企业是否需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取得何种许可,依然没有明确定论,承租方的有效监管措施亟待完善。

3 昆山码头经营发展的对策建议

(1)统筹优化港口码头整体布局。结合昆山码头产业特点,全市码头可以采取“总体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有序实施9 个区镇水上作业区规划建设,作业区分散于各区镇,码头集中于各作业区,这种统分结合的布局方式,既能充分利用岸线资源,又能缓解陆上区域性的交通拥堵压力。依托航道线网和产业布局,发挥航道网络串联优势,合理布局沿线码头,推动港航融合发展。严格港口码头新建审批,规范岸线使用,提升岸线集约化使用效率,吸引重大沿河产业落户,充分考虑新建码头产业方向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推动沿河产业发展的同时,要结合城市江南水乡特色的景观风貌,统筹产业发展和沿河生态和谐共生。

(2)全面提升码头产业发展能级。依托今年即将启动的江苏省绿色港口创建行动,全面提升码头的集约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发展水平。引导码头积极采用绿色港口技术和使用岸电,在全市码头岸电设施安装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岸电用电量持续攀升。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江河碧空”战略,强化扬尘管控,特别是严格码头装卸、输送、堆存等作业环节,注重易起尘码头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实际应用,结合疫情防控着力建设覆盖全市的码头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内河码头安全标准化创建,2021年昆山着手启动的船岸一体化管理机制效用正逐步显现,安全管理“以岸系船”的方式,配以航道安全风险提升手册的宣导,对降低内河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具有一定成效。通过强化外部监管和引导,逐步促进码头企业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转变,以此积聚码头发展的内生动力,带动码头管理水准提升由外部督促到内部驱动的变革,全力促进内河港口码头高质量发展。

图1 2021年昆山码头岸电用电量月度分布图(总量:43.6 万度)

(3)系统谋划内河港口码头发展。内河港口码头是建设综合性交通运输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站在长三角一体化的高度上审视昆山码头产业的定位,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坚持以系统思维谋划昆山港口发展工作,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产业导向、物流需求、水网布局、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总思路,逐步构建内河港口码头长效管理机制。上级部门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河港口码头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码头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基层部门要逐步理清部门职责边界,强化协同执法,细化监管清单,有效运用双随机执法手段,提升码头监管效能。寻求水上产业突破口,结合昆山经济产业结构和水运特点,围绕有水路运输需求的大型企业和高附加值企业,精准定位、靶向招商,形成一定规模化、差异化的水上产业集群和产业特色。

4 结语

基于内河港口码头的发展现状,推动内河码头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管理是当务之急,待码头产业发展到一定高度之后,行业监管服务部门也要注意自身角色的转变,逐步减少码头运营管理和行业竞争的有形干预,让渡市场的无形之手,行业部门要加快向水上产业研究和港口产业服务的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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