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4月1日起施行
2023-04-29
黄河保护法4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该法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该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浙江出台全国首部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
《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4月1日起施行。规定由浙江省司法厅牵头起草,为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创制性政府规章,分6章45条对行政合法性审查进行了全面规定,展现了浙江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领域的先行性和创新性。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可“担保即提”“即购即提”
根据《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从4月1日起新增“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两种提货方式。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品时,对单价超过5万元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对单价不超过两万元且在清单内的免税品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施行
4月1日起,我国施行最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检测指标从旧标准的106项调整为97项,同时调整8项指标的数据限值。与旧版标准比较,新国标更加关注水质安全,调整了指标限值;关注风险变化,强化对新污染物的关注,精准管控水质;关注用水口感,新增感官指标,有利于提升用水口感和舒适度。
京津冀三地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
《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近日实施的《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也于近日正式实施,其国家标准实现全行业地址信息及编码体系的统一,将寄递地址代码化、替代文本地址,无需再记录和书写传统的文本地址,避免了地址不清、书写错误等问题,方便寄递企业和广大用户。
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施行
国家语委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程明确测试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明确全国和省域内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管主体,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站点测试计划安排;明确测试站点设立原則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责编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