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捡”,还是“偷”?
2023-04-27李晓恬
文/李晓恬
民警简介
小尚,2006年毕业于警察学院治安管理专业,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多次受到市局嘉奖,并于2016年被评为劳动模范。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治安民警,他工作踏实,任劳任怨,经常为了案件不眠不休,是绝不放弃的“死磕派”。
春节期间,各地的年货大集着实火了一把。琳琅满目的货品,摩肩接踵的人群,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人们手里提着用于过年的商品,脸上写满喜悦,年味就在这大集的喧腾中红红火火地愈发浓烈起来。其实啊,我们这里除了过年,平时也能赶集,虽然现在商超林立,但不乏有人依旧喜欢赶集的热闹,喜欢集上一个个小摊上摆放的新鲜蔬果、各色特产。今天,正是辖区胜景大集的日子,也是小尚值班的日子。早上接班不久,小尚就接到了报警:有位居民的菜被偷了,就在胜景大集上。
小尚和同事火速赶往胜景大集,刚到大集入口处,就看到报警人迎了上来。
“民警同志,这也太可恨了!我买的菜全都被偷了,一百多块钱呢!”报警人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姐。核实完身份后,小尚对她说:“大姐,您别急,把事情经过给我们说清楚。”
原来,大姐为了买到最新鲜的蔬菜,一大早就出门赶集了。来到集上一看,蔬菜的种类齐全,品相也好,菠菜、油菜、大白菜,黄瓜、冬瓜、西蓝花,芹菜、萝卜、西红柿……大姐看见啥好就买啥,一圈转下来,带来的两个购物袋装得满满当当的。正当她准备回家时,突然看到有一家摊位卖的鸡蛋很新鲜,于是大姐忍不住想给家里的小外孙买上几斤。瞅了瞅手里的两兜菜,又看了看靠墙的一个没人的角落,大姐有了主意。她先把两个购物袋的提手系在一起,然后把它们靠墙放好,心想挑完鸡蛋,马上就回来取。然后,她走到卖鸡蛋的摊位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当时,两兜菜还好好地躺在墙角呢。可等她蹲下身挑完鸡蛋、付完钱再一回头时,发现菜没了!大姐又气又急,之后在身旁人的提醒下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偷菜,你们警察管吧?”大姐讲完事情的经过,小心地问小尚。
“当然管啊!只要是‘偷’,我们都管。金额大小只关系到处理的轻重。哪怕是一小袋菠菜,只要他‘偷’,性质就是盗窃。”
小尚和同事又询问了大姐一些细节,确定她的菜是被人偷走了,于是便开始察看附近的监控,想在其中寻找线索。
天网之下,嫌疑人很快被找到了。小尚和同事通过图侦手段锁定嫌疑人后继续进行研判,追踪到了嫌疑人的住址,之后在他的家中将其擒住,人赃并获。
在派出所,嫌疑人却矢口否认自己偷菜,只一口咬定菜是“捡”来的:“我看那菜周围没有人,就拿走了,怎么能算偷呢?”
“假设你昨晚喝醉了,把电动车放在酒店门口,我早上从酒店门口经过,看见电动车旁边没人,我能自己想办法骑走吗?”
“你那是偷车!”嫌疑人怒道。
“那不和你偷菜一样吗?”小尚反问道。
“不一样,电动车停在那里肯定有主人,菜放在那里我以为没人要呢。”
“我提醒你,法律可不是‘你以为’。那两兜菜是特意系在一起的,用的是环保购物袋,明显不是没人要的。”
“那大姐说是她的就是她的吗?我觉得还是我的呢!”
“不要紧,大集有监控,大姐有转账记录,我们可以证明给你看。”
“好了好了,不就是两兜菜吗?我认错,我还给她还不行吗?”
“不行,你这是盗窃,已经涉嫌违法了,我们要依法对你进行处罚。”
偷菜的嫌疑人最终被拘留3日。是“捡”,还是“偷”,法律说了算。